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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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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牧草同生共长,莽莽苍苍覆盖着阿玛尼木占木松,就像一张绵密的网,网络着世间所有美丽的情愫。 
  河水的流动,湖泊的宁静,比白天更加生动、清晰、复杂,其中隐藏着难以理解的含义,就像一种有着更深邃、主题复杂、深不可测的寓意和不可捉摸的旋律,在暗夜中流淌开来。北斗七星以不知所以然的勺状排列,一勺好奇,一勺漠然,一勺关切,一勺惘然,一勺无谓,一勺浪漫,一勺完全被我们遗忘了的语言,汇聚了黑色的长夜、暗淡的星云,促使天空更加寂静、更加神秘、更加黑暗。 
  乌鸦躲在草丛里,于冥寂中陡然嘎嘎两声,惊起几只肥硕的鼠兔迅速地扑向土窝的深洞。天地间到处弥漫着一种潮润而略带苦涩的、干冽的雾气,没有一粒微尘。在苍茫中游荡的我们,就像被长生天放逐的精灵,有些张狂,有些自由,有些放肆,有些渺小,也有些怪异。 
  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享受着他们的爱情,就像我享受着成长的喜悦。那匹枣红马和他的主人一样年轻,身轻如燕,四蹄生风,在一个月圆之夜,有一匹雪狼驰骋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山梁上,一声长啸引来了枣红马一夜的激动,一匹长鬃的儿子马从天而降,从此开始了他们纯洁的爱情。 
  草香浓酽似酒,夜色清凉若水,微风曼妙如花。  
  每天早晨尼玛再也不用自己拎着水桶到湖边提水了,达杰会在她起床之前就把水放在她帐篷门口,就像做梦吧,天还没亮,生活就开始了。水烧开,煮了酥油茶,不用等就可以喝了,喝到嘴里温温的,一直暖到心里,阳光就照亮大地了。 
  除了煮茶,尼玛也会煮肉给达杰吃,自己却常常更喜欢吃糍粑之类的干粮,原因是她不想看见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生灵就这么一刀下去,死了。死了就不能跟她对话了,死了,就再不能看见白云蓝天了,死了,就再也不能摇着尾巴慢条斯理地散步了;死了,就再也听不到尼玛唱歌了…… 
  但有时候达杰也不得不杀一只羊,虽然说他们都是他最忠实的伙伴,一起在阿玛尼木占木松游荡了那么多年。但他们老了,老得都走不动了。 
  羊是会流泪的,温柔的大眼睛看着他,眼泪无声地滚落在花瓣上,花瓣颤抖了,他的心也跟着颤抖了。那是羊儿在向他告别呢!羊被吃下去之后,就成了他们身体的一部分,成为高原上的歌声,成为高原上的舞蹈,成为他们身体里的冲动,而有一天,他们也会成为苍鹰身体的一部分,成为长生天的使者,一切都是出乎自然的,天有天道,地有地理,自然循环自有它的秩序。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所有的灵魂都值得超度,所以他总是叨念着经文,虔诚地为他们祈福,希望长生天收留他们的灵魂。 
  在这里,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庇护下,每个生灵都和谐地相处,他们只取用自己刚好需要的,不会要求更多。这些牛羊不是谁的财产,从来都不是,他们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一部分,人类也是。 
  藏獒是羊群的保护神,还不止羊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藏民们的保护神。动物减低侵略的最基本方式就是构成界域,界域之内是界区主人的地盘,在此地他们是强者,闯入者是弱者。每块界域给予它的主人一个独立的空间权限,这也使得他们能够同样尊重他人的地盘。藏獒的界域通常是由他们的几泡尿构建成的,听起来有点滑稽,却很实用,即使是雪狼,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轻易跨进半步。就是这样,自然自有它的秩序,每个物种相克相生,同生共长,才能繁荣。 
  扎巴虽小,却早已担当起保护牛羊的重任。其实根本无须他费什么力气,只需要他几泡尿就已经完成了他的责任,雪狼因此不敢偷窥,更不敢偷懒,自己乖乖去捕捉鼠兔、鼢鼠之类的小东西去了。这个季节正是这些小东西上膘的时候,又肥又大,尤其是鼠兔,个子跟兔子差不多大小,所以才叫鼠兔。这种鼠繁殖得很快,两个月一窝,他们打洞、吃草根,而且胃口很大,原本就是草原一患,正因为有雪狼、狐狸和鹰,他们才不至于太猖獗。 
  通常尼玛跟达杰都是在白天捡牛粪,黄昏骑马,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中,驰骋在山峦上,审视着自己的领地,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君王。或许每一个生灵都是这样子吧,有着生的尊严和活的诗意。而这个时候,他心爱的女人就在他的怀里,他闻得到她身上的青草气息,感觉得到她身体的柔软,听得到她的呼吸,生命的美妙岂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她就在他的怀抱里,就像在阿玛尼木占木松的怀抱里,阳光、流云、湖泊、山峦、天空、花朵,无边无际。她听得到他的呼吸,在耳边,就像潮汐,一浪一浪地涌来,如阳光一样渗透在她的身体里。两百万年以前的阳光啊,穿透了层层云霭,今天才来到她的身体里,于是她的体内就注入了两百万年前的潮汐,滚滚而来的还有两百万年后的感动。 
  那些人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垦挖地皮,轰炸山石,甚至还猎杀苍鹰和雪狼,如果不是达杰亲眼看到,他真的不相信阿玛尼木占木松正在遭遇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达杰是无意中放马奔跑,来到那些人身边的,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几只苍鹰,他们正在掏鹰的内脏,然后往里面塞入干草、铁丝,硬生生把一只死鹰弄得活灵活现的,就像生时那样展翅翱翔的样子。雪狼被剥了皮,一只白色的小狼,一只灰黑色的大狼,硬冷的皮毛在太阳下散发着血腥。 
  这一群人并不都是外来的,有很多本来就是阿玛尼木占木松的子孙,然而他们却在猎杀带自己去长生天的使者! 
  这些鹰被制成了标本,将要在某座城市、某座别墅的客厅被展示,这种展示是私密的,也是昂贵的。那些狼皮又会被谁收藏呢?作为历史,它们被封存在了记忆中,作为记忆,它们也被封存在了历史中。雪山的寒冷再也不能浸透它们的皮肤,虽然寒冷曾经植入过它们的骨髓,等待着它们的是干燥、温暖的客厅,等待着它们的是人类赐予它们的特殊荣光。 
  就像被人无缘无故捅了一刀的感觉吧,达杰也说不清自己的感受。 
  但这些人的到来的确给阿玛尼木占木松带来了空前繁荣,从前无人问津的虫草、红花身价倍增,牧民的闲暇被占用,到处都有采挖虫草、红花的身影。牛羊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大量的牛羊被卡车运到了全国各地,不再作为生命被敬重,生命和金钱在兑换,一张纸可以换去一条命!这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像达杰这样祖祖辈辈生活在阿玛尼木占木松怀抱里的牧民根本无法理解,生命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足轻重!    
  阿玛尼木占木松正在遭遇一场前所未有的劫掠,所有的生命都不能幸免,只有人类独独幸免!仅仅因为是人类在劫掠! 
  达杰没有告诉尼玛他所见到的一切,他还不能确定阿玛尼木占木松是不是到处都在发生着同样血腥的战争,一场不公平的战争,人类挑起的战争。但愿只有这里是这样吧!或许翻过这座山,人类就能和阿玛尼木占木松和平共处、欣欣向荣呢?但他还是感觉心痛了,虽然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痛,难道说城市五彩缤纷的霓虹不是他向往的吗?从第一次在电视里看到那些五颜六色的霓虹他就被它们带来的繁华所吸引,就在幻想自己的家乡什么时候可以通上电、看上电视、布满霓虹……他们来发掘阿玛尼木占木松难道不是为了给他们牧民带来繁荣? 
  有很多事情他不明白,他搞不懂,虽然他试图和这些新生事物达成共识,就像他已经接受摩托车放牧一样,虽然他始终还是喜欢骑马驰骋,但这并不妨碍他接受了公路和摩托车,总要有一个通道通向文明不是吗?时间在前行,文明也在变更,人类难道不是越来越聪明? 
  尼玛知道达杰为什么总是避着人走,他是想留出更大的空间来享受他们的爱情和自由呢!他是想和她单独拥有这一片天,这一方地,这一座山冈,这一个湖,还有这一群可爱的牛羊! 
  尼玛很羡慕达杰读过那么多书,而自己勉强才上到小学毕业,还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尼玛喜欢听达杰跟她说玛多之外的事儿,比如西宁。达杰是在西宁上的高中,玛多没有高中。然而,他喜欢草原,就像草原是他的生命,所以他回来了,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他对阿玛尼木占木松了如指掌。 
  阿玛尼木占木松在汉语中的意思就是“祖山”,这还是达杰告诉她的。她喜欢“祖山”这个词,概括得很精确,难道不是阿玛尼木占木松孕育了整个华夏文明?黄河从这里出发,长江从这里流经,草原从这里向四面延伸,生命站在海拔之上仰望苍穹……或许这些她都不懂,她只知道,在这片草原上,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出生了,又离去了,草青了,又黄了,冰雪一次又一次覆盖了阿玛尼木占木松,时光马不停蹄地一路前行,如光速一样流转,该来的都来了,该去的都去了,只有这阿玛尼木占木松亘古不变地屹立着,只有这草原亘古不变地存在着。就像是一个永远健在的祖先吧,他凝望着自己的子孙,伸出手,却欲言又止,不知道是在挥别还是在召唤,就这样,一代又一代的生命来了,一代又一代的生命又走了。草原是恒久的居所,所有的生灵都是过客。但是他不会抛弃任何生灵的,他伸开手掌,土地就是他的手掌,那是上帝的手掌,手掌的每一个纹络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水分、营养和情感,都生长着生命和奇迹。 
  达杰就是她的奇迹,她生命的奇迹,于是她的生命开了花,就像粉色的马先蒿,漫山遍野开了花。花是有生命的,她们都是阿玛尼木占木松养育出来的好女子,她们是顽强的、豁达的、美丽而善良的。在这里,种一棵草、养一朵花比生养一个孩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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