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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孩子-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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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瑟瑟还在那头狂笑,我问她:“你笑完没有,当心皱纹以几何级数增加。”

  她蓦然停止笑,挂断电话。

  我当然非常不悦,抱着郁郁的心情到日本,逗留三天,自有厂家招待,我并不是大买主,但日本人的作风自有其可取之处,无论大小,一律诚意招待,我当然买到我要的衣物。

  我所选的货一向专注,只攻毛衣衬衫,其余再美再新,也不过略选几件,送给马大。

  公余跑到原宿弄堂小食店喝米酒吃鱼生,心中还是对永亨念念不忘。

  很是惆怅,他一定是嫌我出生不正,又是个瘸子,他是那种割不正不食的君子,生命中不容许大多复杂的人与事,虽与我吵过架斗过嘴,成为朋友,但最后那条界限必定划得一清二楚。

  他哪像梅令侠这般热情澎湃,要谁便追谁,一开始追就得追到手。

  我不应反对马大接受他的追求,单是为享受,就应该接受,女人能有多少个好日子?有人追的时候,让他追,高高在上,充扮一次女神,被宠坏的滋味太甜蜜,但愿我也有机会尝得到。

  这样一想,就觉得不必祀人忧天。有时候离开家,走得远一点。更容易看清真相,这个距离是必需的,所以我喜欢旅行,可惜每次都一个人。

  带着感喟的心情来,又带着感咱的心情走。

  多了三皮箱的衣物。

  新货急需标价,亲力亲为,非常费时失事。

  永亨像是失踪似的,我也没有勇气跟他联络,打到家,怕殷瑟瑟诸多讪笑,打到他公司去,说不定他女秘书比殷瑟瑟还要坏。

  我把感情埋葬在内心,不露口风。一方面马大与梅令侠打得火热,这个形容词虽然老土,是五十年代文言小说中的常用词,但是此刻我竟想不出更好的字句来形容他俩。

  他们几乎二十四小时在一起,马大每夜两三点钟回家,早上八时又由他接到学校去,仿佛不需要睡眠,不知如何支撑。

  家中什么都不理了,衣服鞋袜一天一地,老说没新衣服穿,把我自日本带回来的新货挑来挑去,嫌这嫌那,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蹦来蹦去,不知哪里来的精力,我只会得看牢她笑。

  外表上她跟梅令侠是很相配的,一个英俊,一个美貌,两个人都那么讲究穿着,现在梅令侠又带着她到处玩,每一种新的玩意儿都学得混似烂熟,跳起舞来像两只花蝴蝶,据马大说,现在流行怀旧舞,以前不会的探戈狐步,现在都找专人来指导操练。

  梅令侠整个人是为吃喝玩乐而活着的,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一目了然,梅的成绩斐然。

  妈妈开始担心。

  她同我说过几次,叫我劝马大。

  我讶异,“不是你说的,什么玩玩、散散心不要紧?”

  “哪有这样玩法的?”妈妈瞪我一眼,“日日夜夜都不见人,跟定他似的,名誉坏了,那将来怎么过?”

  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是说现在也不计较这些吗?”

  “你尽管跟妈妈斗嘴干什么?”她蹬足,“妈妈还不够烦吗?”

  我叹气,“我早就提出反对。”

  妈妈不出声。

  “后来看到马大这么快乐,真是难得的,就随她去。”我又感慨的说。

  我是因为自己没有那样的机会,所以间接纵容马大。

  “你劝她收敛一点。”妈妈说。

  “现在劝就比较难了。”我据实说。

  “你总得说说她。”

  “好。”

  “那个姓梅的有没有向马大求婚?”妈妈问。

  我沉默一会儿,“妈妈,现在男女关系很复杂,往往甲同乙走,等到婚讯传出,甲娶的却是丙,或是乙嫁的是丁,很令人难堪,不过当事人都处理得很好,情场如战场,有得打好过没得打。”我想到永亨,他连宣战都不肯,明哲保身。

  “你在说些什么,哈拿,我一句都听不懂。”

  我心中难过到极点,“我只想马大快乐。”

  “别乐极生悲就好。”

  我笑,“那也值得,是不是?”

  妈妈听到这句话,如遭雷殛,眼睁睁的看着我。

  “妈妈,妈妈。”我推她,“怎么了?”

  “艳红说过这句话!艳红这样说过,哈拿,没想到二十五年后,你又会这么说,我好害怕,有时候看到马大的眼色,跟当年的艳红一模一样,那种狂热、痴迷,一模一样,哈拿,你要劝她。”

  我把妈妈搂在怀内,我们一家子现在草木皆兵,好比惊弓之乌。杯弓蛇影、风声鹤唳,都足以使妈妈心惊肉跳。

  我安慰妈妈,“现在不比以前,妈妈,现代人看感情,不会那么严重,我同你说她几句,保管没事,不怕,不怕。”

  她略略停下神来。

  “妈妈,去搓牌好不好?快去,别为儿女的事操心,儿女自有儿女福,最近牌风如何?赢得多不多?”

  “输的多。”

  “嗳,别把我们也输出去。”我笑道。

  “哎呀,我忘了,张太太约好我,我要出去啦。”妈说。

  妈妈一走,我也不必强颜欢笑,一张面孔立刻挂下来。

  我躺在藤椅上,闲散散的晒太阳。

  老英姐替我在身上盖一张绒线被。这是小时候不知哪个伯母替我们织的,用断头绒丝,织成一小块一小块,再接在一块儿,似一块百结布,是我最心爱的。

  我叫:“亚斯匹灵,亚斯匹灵。”

  它走过来,我看着它,呆柱了。

  这个月来它长了怕有三十公分,已经不是可以手抱的小狗,我们四只眼睛对望半晌,非常尴尬,它喉咙呜呜响,蹲在我脚下。

  我喃喃说:“亚斯匹灵,有谁对我们不起,你要去咬死他。”它仍然呜呜声。

  在这个时候,马大一阵香风似的卷进来。

  “咦,你在家?”她扬一扬衣角。

  “过来,马大,有话同你说。”我坐起来。

  “什么事?”她问。

  我凝视她。真美,马大真美,明澄的双目,尖下巴,肿嘴唇,长发梳了一角辫子,鬓脚长长,皮肤胜雪,身上是最时髦的衣饰。

  我说:“你真美。”

  “啐!”她笑,“神经病,做姊妹二十多年,忽然说出这种话来。”

  “那么高的高跟鞋,穿着怎么走路?”我问。

  “也不用走很多路,令侠接我进进出出的。”她握着我的手,“喂,你的手为什么冰冷的?”

  “马大,你与梅令侠,很接近了吧?”

  “唔。”她眯起眼睛笑。

  “马大,妈妈的意思是,不要那么死心眼,也跟旁的男孩子约会一下。”

  “我都觉得别人闷。”她一副上瘾的样子。

  “妈妈不大喜欢殷家的人。”

  “他又不姓殷。”

  我词穷。

  干涉别人感情生活是最落后最老土的举止,我觉得应该到此为止。

  “怎么,”马大说,“我晓得你是一直反对他的。”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分辩,“妈妈……”

  “别鸡毛当令箭,哈拿,你知道妈妈最无所谓,”她杏眼圆睁,“是你自己的意思吧?为什么?是否妒忌?因为你与殷永亨进行得不顺利?人家自新加坡回来也并没有向你报到,所以你眼红我同令侠?”

  我被马大一轮诉说,如同哑子吃黄连,张大嘴,答不出话。

  “哈拿,你应该为我欢喜才是,”她说,“我同令侠过几天就会宣布订婚。”

  我连叫她三思的勇气都没有,心中苦涩万分,只看着她。

  “我有事要出去。”

  她进房去换衣裳,转头也没再跟我打招呼,一径离开。

  我知道我哭了。

  眼泪挂在眼角,也没拭干。

  永亨回来了?他来他去,都与我无关。我与他这一笔竟消失得这么无声无息,始料不及。

  下午我到店里去巡了一巡。

  我的伙计马丽说:“今天有位先生来找你。”

  “来这里?”我问。

  “是。”

  “谁?”

  “没留姓名。”马丽说,“很畏羞的样子,听到你仍是店主,就一派放心。”

  我也猜到是谁。也真是,已经混得那么熟,还旁敲侧击的做甚,大概是怕与我再亲热下去,我会自作多情。我黯然,不会的,他要维持距离,我会尊重他的意思。

  我问:“可是中等身材,黑黑实实?”

  “是。”

  真鬼祟。

  什么意思呢?整个下午更百般无聊了。

  我把毛衣一件件的折叠着,难得有个顾客上门。真淡出鸟子,都说要存现款,不必要的东西不要买。

  坐到三点半,我觉得头晕身热,便离开店铺。

  到家我就垮下来,连脖子都滚烫。老英姐吓得什么似的,我虚弱的说:“亚斯匹灵。”

  她说:“不知跑哪儿去了。”她团团转。

  “是吃的亚斯匹灵。”我说。

  “我替你叫医生!”她忽然福至心灵。

  我补一句:“别惊动妈妈,她难得搓一次牌。”

  当夜我大大的出丑,热度高至一百○三,只好转送医院,谁知立刻又并发肺炎症,吊这个吊那个,瓶子罐子一大堆,迷迷糊糊只觉床头一大群人在那里叽叽喳喳,哭哭啼啼,每天我都祷告上帝:主啊,叫他们全体滚回家去,我有医生看护在这里就够了,别让他们在此地叫我不得安宁,又发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后都不会无端去探病。

  好像过了很多天,渐渐清醒过来,会得打量四周围环境,心中一片宁静:原来还没有资格息劳归主。

  看护跟我微笑,“昏迷两天整,滋味如何呢?”

  我很失望:“才两天?”感觉上起码有一星期。

  看护很了解,“还不够浪漫是吗?最好昏迷一百年,等白马王子来吻醒你。”她替我折好被子。

  我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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