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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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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了,饿醒的,确切地说是吓醒的。我又变成了一个人,原来只是个梦。        
  
第22节:十二:唾弃        
  第三部分:假如我是一匹骏马  
  十二:唾弃  
  做人,烦了。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怎么着都烦。  
  混日子,还要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相对而言,我们与大人物之间的关系倒是容易处理。既然大家都是掩耳盗铃,只要咱们不明目张胆地与大人物做对,按时向他们交保护费,一般来说是可以相安无事的。  
  但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就要复杂多了,因为大家都希望多弄些钱,都希望爬到别人脑袋上去,于是见利忘义,争权夺利,刺刀见红的事时有发生。  
  在众多的人际关系中,最难理解也最难处理的就是所谓的亲戚了,亲戚就是红白喜事中经常碰面的一群家伙。大家见了面往往勾肩搭背、无话不说,亲密得连只蚊子都钻不进去。可一旦分了手便再无音信了,谁也不会挂念对方,谁也不会主动打个电话。当然了,亲戚总是要继续来往的,因为红白喜事每年都要上演几次,到时候所谓的亲戚就又跳出来了。  
  我们要处理的关系太复杂了,难得处处周到,所以大多数人都感到孤独。为此,孤独的我们总盼着能找个雌性来做伴,所以勾引异性便成了我们最为常见的消遣方式。而异性经常是名花有了主的,质量又大多不过关,实际上可供选择的异性远不如想象中的充足。于是有些家伙孤独得实在难耐了,只得寻找同性的安慰,所谓的同性恋就这样出现了……。  
  幸好我不是同性恋,因为我老早就抢占了一个雌性伴侣,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在现代社会中,男人找女朋友或者女人找男朋友,其实都挺简单的,只要你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往他(她)后背上淬口唾沫,这个异性就是你的了。  
  我就是早年间在女朋友后背上吐了一口,结果我们双方就都被固定在现有的位置上了。  
  虽然我和女朋友同居四年了,但我们谁也不愿意结婚,原因是大家都有点不甘心,可谁也不愿意把层窗户纸捅破。女朋友是希望找个钞票富裕的,我则希望勾引个雌性味道更足的。所谓的骑马找马,就是这个意思。  
  女朋友这个人有个坏习惯,她洗澡的时候总喜欢拉上个人,一起洗。她说,独自闷在洗澡间里太孤单了。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拉着别人一起洗过,反正我在家的时候全是我陪她洗。其实我觉得凉水往身上一冲,身上的皮肤又凉又腻还疙疙瘩瘩的。两个人的皮肤一旦接触上就急着想躲开,那感觉就别提多难受了。没办法,我不希望关系破裂,只好依着她。  
  那天她又拉着我一起洗澡,浓浓水雾中我尽量不和她接触,同居四年了,不洗澡都不愿意躺在同一张床上,何况是洗澡呢。  
  我决定挖苦挖苦她,哼哼着说:〃万一我出差去了外地,没人跟你洗澡了,你难道就臭着吗?〃  
  女友狠狠啐了我一口:〃小扫把,你才臭着呢?〃  
  我不乐意了,把我叫做小扫把也就算了,还敢向我光溜溜的躯体上啐唾沫?〃你敢啐我?〃我也不含糊,照着她肩膀上也是一口痰。  
  女友怒极了,一连回啐了三口。  
  我当仁不让,〃呸呸呸〃地啐了六口。  
  后来我俩就像争夺奥运冠军一样,在卫生间里对着啐唾沫,啐到后来完全是游戏了。  
  我当然不能让女人抢了上风,于是决定拿出看家本领,我叉着腰,闭着眼,把喉管里的所有东西抽到嘴里,然后机关枪般地向她身上连啐了三十多口,到后来几乎都停不下来了。  
  女朋友终于被我淬败了,她大叫着蹲在角落里。我正要乘胜追击,忽然觉得胸膛中一阵恶心,一口气竟堵住了。我眼前一黑,腿一软便直直地坐在地上了。  
  女友吓坏了,再也没心思报复我了。她赶紧把我搀到床上,又是捶背又是按摩胸口,好一会儿我的脸上才隐隐有了血色。  
  女朋友美美地说:〃你是活该!得报应了吧?〃  
  我惶恐地说:〃不会是得了癌症了吧,要不就是白血病,要不,我,我不不发烧吧?〃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千万别是非典呀!那样我就成毒王了。  
  女友曾经是红十字会员,救援过几只宠物。她一把按住我的嘴,假装内行地说:〃你就是大脑缺氧了,卫生间里本来就氧气不足,你又玩了命地啐人,这是缺氧性暂时昏厥。〃  
  我苦笑着说:〃你说我要是死在卫生间里,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女友是冰雪聪明的,她立刻就明白了。即使我上了一百万的意外保险也与她没有关系,想到这一点,女朋友脸上骤然变色:〃你爱死不死,谁稀罕你的保险金呀?你不就是上了二十万意外险吗?〃  
  我忽然感到一丝侥幸,我这条命好歹也能值上二十万,还不算是最便宜的。前几天有辆汽车撞死了一个交通协管员,只赔了十六万。我叹息着说:〃人命就值不上多少钱,干脆你和马结婚吧。〃  
  女友急眼了,一把揪住我的耳朵,吼道:〃你才嫁给牲口呢。〃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马命比人命值钱,差距特大。马要是死了你就发大财了。〃  
  女友说:〃你放屁,一匹马才几千块钱,我去过农村。〃  
  我嘿嘿笑道:〃你说的那是农村拉车的马,是卑贱品种。你知道一匹高加索马值多少钱吗?50万美元!一匹英国纯血马能值100万英镑,相当于一架武装直升机了。那么多钱够你花上几辈子了。〃  
  女友〃啊〃的一声惨叫:〃真的?〃  
  我说:〃当然是真的!〃  
  女友的目光里全是憧憬,嫁人还是嫁马,这是个问题啊!  
  100万英镑的确能买一架高性能的直升飞机,却也不见得就能买一匹纯血赛马。但这些钱又能买多少人呢?估计都算不清楚了。  
  在这一刻,我猛然意识到做牛做马也不是件坏事啊,当牛的确不值得考虑,平常干点儿农活倒不打紧,万一要是生在西班牙就算倒了大霉了。但做马的前景肯定是不容忽视的,做一匹骏马那是多么光荣而富贵的差使啊!想到这儿,我不禁大大地叹息了一声。  
  其实我对马一直有着特殊的感情,可以说是钟爱。  
  我是个体育迷,研究过所有的体育比赛项目,特别是奥运会。我发现了一个惯例,不管是残疾人还是正常人,拿了奥运冠军的都跟吃了烟袋油子似的,疯了。  
  只有一种生物除外,马。那才叫宠辱不惊呢,人家拿了冠军就跟没那回事一样,风度绝对翩翩!所以我喜欢马。  
  日有所思,夜有所想,脑袋往枕头上一靠,想做什么都可以。  
  我变成了一匹骏马        
  
第23节:十三:英雄出处(1)        
  十三:英雄出处  
  我是个孤儿。  
  据说我还不到半岁时,母亲拉着车去城里赶集。回来的路上碰到了狼群,牧民丢下母亲和车辆就跑了。跑到半路牧民就觉得奇怪了,听说狼群早就在人类的围剿下死光光了,哪来的狼群呢?他向路人一打听才知道,狼群原来是城市管理队化妆的,专门跑到乡下抢大车。  
  后来他偷偷跑回现场收拾残局,车辆还在,但母亲却变成了一把骨头,货物也不易而飞了。  
  至于我的父亲嘛,说来惭愧,我从不知道父亲是谁,估计连牧民本人也不大清楚。由于牧民在关键时刻逃跑了,我一直鄙视这家伙卑劣的行径,也从没把他当成真正的主人。牧民有个顽劣的儿子,看到他儿子讨厌的做派,我就知道那牧民小时候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  
  草原上的水源地分布零散,打一桶水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我曾经看见有个邻居大老远地往家里担水,而牧民的儿子躲在大树后。等邻居靠近时他突然跳了出来,将一把沙土扔进邻居的水桶里,然后转身就跑。邻居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当场就犯了心脏病,如果不是抢救及时没准就死了。  
  我实在想不明白啊,如果我们马族中出现了这样一匹害群的小马,大家即使不把它踢死,也会让他牢牢地记住教训。可牧民是表面上向人家赔不是,回家后却拉着儿子的手说:〃小鬼扔得好,去年他家借了咱家一把斧子,用了三个月才还回来。哼,活该,死了也是活该!〃    
  从此儿子在牧民的鼓励下,越发地嚣张了,周围人送给他一个响亮的绰号:小霸王!看样子牧民一家对小霸王的表现都挺满意的。  
  我觉得不可理解,人类之间为什么要相互坑害呢?难道他们的躯体不是血肉长成的?还好,人类的事与我无关,谁也别想打我的主意。  
  有一天我在牧场上吃草。小霸王远远跑过来,看到我身型高大,棕毛飘逸,便指着我说:〃我要骑它转几圈儿。〃  
  牧民说:〃不到一岁呢,还没上过鞍子。〃  
  小霸王扭着身子说:〃我就要骑我就要骑我就要骑。〃  
  牧民拗不过儿子,只好把我关进畜栏。他本想给我装上鞍子,但试了几次都让我甩掉了。  
  最后小霸王竟挺着胸脯说:〃我就不信制不了它,铲骑。〃  
  牧民哈哈笑道:〃对,我儿子是马背上长起来的,骑老虎都行。〃  
  我不动声色地听着他们相互吹捧,心里却憋足了劲。他们俩将我挤到畜栏角落里,牧民抱起小霸王直接扔在我背上。  
  小霸王大笑道:〃好,看我的。〃说着这小子双脚向内侧一磕,我的肋骨猛然被撞了一下,疼得原地跳了起来。本来我只是想象征性地教训教训这小子,可纯粹是他自己找死啊。我暴怒地直上直下地跳跃着,没两下就把这个小畜生扔到畜栏外面去了。这小子大头朝下,吃了满嘴的脏泥,坐起身来便哇哇大哭。  
  这一来牧民不答应了,他抄起鞭子劈劈啪啪地打了过来,口中骂着:〃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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