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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呢?
这就是我的想法。其实这个想法也并非我独有。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是这样,只不过很多人容易随波逐流。而那些随波逐流的人就成了所谓的集体,他们并且构成了时代,还要消灭我们这些个别的异端。
其实父亲每天都能收到好多书和杂志,都是新出的。有些有他认识的,有些是他不认识的,想引起他注意的,甚至想让他写几句,当然最好是说几句好话。父亲是很吝啬的,他很少评价别人。他的评价一般都是在我的大脑里发表。正好我也是学文学专业的。我妈也不希望他说好话,如果要说,拿钱来。有时候我并不觉得我妈不对,因为父亲是要付出时间和心血的。很多杂志和书他并不看,特别是那些前卫的或时尚类的,而这些就成了我的快餐。我将它们拿到我租住的房子里去。久而久之,我似乎对什么都知道。父亲知道的全说给我了,他不知道的我则替他看了。
吉它我也很少再弹了。即使要弹,也肯定是弹给某位女生听。我将那把欧阳送我的吉它从一个很古的牛皮吉它袋子里取出来(那个袋子是我专门让人做的),然后走过去拉掉灯,将吉它轻轻地抱起来,随意地拨弄几声。那几声是最能拨动人琴弦的,它们虽然没有章法,但因为它的出现使人们忽然从别的世界里进入到一个纯粹的世界里,而那个世界正是人们久违了的内心世界。等屋子里的黑暗慢慢地散去,外面的暗光透进来,当然最好是有月光坐在地上,我才会轻轻地弹奏起来。我不会去看吉它,我早已熟悉了它,就像阿炳早已熟悉他的二胡一样。我会闭上眼睛,或者会看着窗外。那些女生从我忧伤的眼睛里看见音乐从那里汨汨地淌出来,流了一地,流到了她们的心里,然后从她们的心里又流出去,到了很远很远的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仿佛是去了虚空。就像光,不知道它们最后停留在了哪里。有时候想起这一点,让人突然伤感和绝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所不能达到的地方真是太空了。空到了让人不知所措的地步。
在月光更亮,在不夜天更静,在她们的心完成地沉浸在自我的大海中时,我才会轻轻地停下来。实际上,这种停止是我和她们早已想要的,因为我们都不想长久地停留于自我的汪洋大海里,但是我们又有些不愿意,所以就在音乐的海洋里飘泊。当琴声停下来时,她们忽然间觉得是自己停下来了。有人还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进行了一次心的跋涉。有人忽然间被惊醒,内心的眼睛刹那间睁开,现实又苏醒了。有人从头至尾一直在看着我的手,害怕我把某个音弹错,一直在内心中惊异。还有人则适时地流泪,她们脆弱的内心不堪一击。也有人在鼓掌,但她们肯定是不懂音乐的。
直到得到一片赞美声时,我才会放下琴,起身去把灯拉开。另一个世界来临。但是,她们内心中某个隐秘的世界被打开后就再也不是处女地了。我一直觉得人的内心中有无数个世界,有些是被开发了,而有一些是很少被开发的。那些开发的世界已经被多多少少地污染而失去了知觉,但那些刚刚被开发的世界则很敏感。
敏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爱情即将来临。它惊异、慌乱、好奇、新鲜、激动、无措,甚至无知。它们是一颗心即将委身下嫁于另一颗心的端倪,是神经。
一把琴居然有如此的魔力,确是我始料未及的。在过去漫长、混乱而又荒芜的大学岁月里,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看清过它。它使我忧伤,使我有一种高尚的微念。
是的,高尚,这说起来多少有些可笑。在我的内心中,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卑鄙。这一点与父亲是绝然不同的。我觉得一个人做某件事和怎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你不一定能知道。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所以要想了解一个人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所以我不愿意去了解人。我愿意做的是尽量地不去发牢骚,但事与愿违,很多事总是看上去很霸道,你无法无动于衷。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花花公子的贵族生活。英语勉勉强强地考了六十点五分。真悬,有时候我觉得那些阅卷的老师真他妈可笑,干嘛不给个六十一分呢?但我给别人说的时候,我觉得很是吃亏。那零点五分真是多余。我对这种全民学英语是很反感的。作为一种教育似乎有些道理,但把它强调到丢弃我们的国语可真到了卖国的地步。只有这一点,我和父亲达成了一致。他说,等到我们的第四代、第五代时,就不会国语了。我笑着说,那时候,你写的这些东西肯定不存在了,你别希望他们看到,即使看到了,也看不懂。他不笑,他真的伤感起来,真的害怕他的后代看不懂他了。
我不愿意考研究生的一个原因就是外语。虽然我的外语还可以,但考汉语的研究生竟然可能会被外语拒于门外,实在是件可耻的事,就像过去那条“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差不多。如果把外语当成一门考查课,我可能会考;如果不改,我是永远不会去进那个门的。我宁愿一直呆在中国,反正我这一辈子也不愁吃不愁穿的了。
不过,关于学语言这一点,父亲倒是有点遗憾。他老给我说,他应该学点外语,鲁迅当年还自学呢。我反击他说,人家那是为了启蒙,是要把大部分人看不懂的东西翻译过来,你就不同了,大部分人都知道是什么了,而且有专业的翻译人员翻译出来了,你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呢。他说,他老是不大相信别人翻译的对不对。我说,那你也不一定就理解对啊。
骂归骂,但学英语的风气在学校里是压倒一切的。很多人想出国,就让人家学呗。反正我不想,我就呆在我的租界里消遣光华。青春的确是有光的。有些女孩子并不漂亮,但浑身都有光。它会照亮我们的心。
朗莎就是这样的一个发着光的女孩子。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我当时并没有看清她的样子,那时我正和同学们说笑,只觉得有一种力量将我的头和目光毫无异议地扭转过去。我只看到她在笑,是和她擦肩而过的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就在她转过头来时,已经与我擦肩而过。我只好回过头去看她,只觉得她浑身还散发着香甜的力量,她走得很快,黑发在飞扬,她一直笑着,让人觉得她的心是一粒光。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实际上,那是在我第二次见她时回忆起来的感觉。第二次见面就有些奇特了。
一天,南子突然来学校找我。他当然是无头的苍蝇,无处找我了。就问我爸我的手机,于是我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是来找演员的。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很脏的人,胡子很大很乱也很脏,据他介绍是电视台的一位导演。那位导演想把南子的一首诗拍成诗歌TV,而那首诗是一首爱情诗,于是就要出现一位美女,且是很妩媚很会演戏的美女。南子说,你不是认识很多艺术学院的女生吗?
我不大愿意去那里,就找了个借口没去。后来那位导演说,干脆写个海报让愿意做演员的到你跟前报名得了。我一听很高兴,但一想就不干了。我怕燕秋来报名。再说,我也不想住在宿舍里。我给他们找了一个学生会的干部,让学生们到学生会去报名。为了先感谢那位干部,南子特意要请他喝啤酒,于是,我的那位朋友和我们一起坐到了学生区附近的一个小卖部门前。
喝了一扎啤酒后,南子和那个导演有些微醉了。那个导演竟然开始在大路上跳起舞来。南子将他喝住。南子也是南大毕业的,所以才取名为南子。南子对南大是有敬畏的,或者说是有感情的。他很少说话,说也只是说他曾经在这里的枣树林里读过书,和两个女孩子约过会,可惜那个年代太保守,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但他为她们写过不少诗,有些都刻在那些枣树上,只可惜它们都不存在了。那里现在是一片高楼。他诅咒着现代社会,声音大到让很多人驻足观闻。突然间,他又沉默了,黯然神伤。他比父亲要小得多,所以我不害怕他。他也觉得我和他不应该是两代人,应该是兄弟。他的眼睛看上去非常忧伤,手里的香烟散发出的烟雾将他的眼神每每模糊。这个时候,他看上去有些女性气,一脸的温柔。这是我在一些诗里面和小说里读出的所谓的江南才子的脸。原来是抽象的,今天忽然间有了具象。这使我感动,拿起酒杯和他碰杯。我的话很少。
他突然间说起那次在我家里听我弹吉它的感受,强烈要求我必须在现在给他弹一曲。我说吉它还在租的房子里,离这儿有段距离。他不行,非要我拿来。我说,要不就到我那儿给你弹。他说,不行,我今天晚上必须在这儿度过,我要重温大学的浪漫和忧伤,我今晚上睡也要睡在这里。他的话虽然不像是真的,但他说得很真诚。我的那位朋友自告奋勇要替我去取吉它。我给他说了具体的地址,给了他钥匙。不多一会儿,他拿来了吉它。南子看着我的吉它套子,眼泪都要下来了。他说,他妈的,你太叫人伤感了,你他妈的本身就是件艺术品
,无论你的身体发肤,还是你的内在精神,都他妈的叫人神往。
我给他弹起来。有些不适。我很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弹吉它,但为了南子我愿意破例。我只好闭上眼睛,因为睁开眼睛就会看到嘈杂的人群,会影响我的情绪。好在我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妨碍我了。我弹了一曲《老鹰之歌》,又弹唱了一首《爱的宣言》。南子听完后眼里噙满了泪水,连声说“杀人的音乐”。
我睁开眼睛,发现不远处有一对恋人在看着我。我的那位在学生会的朋友认识他们,跟他们打着招呼。他们过来了,跟我们一一认识着。那位女孩子满眼都是春风,我觉得在哪里仿佛见过她。在她转过头时的一刹那,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发着光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