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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来真的-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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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妻。
  偷给了个周韵兮鼓励的笑容,唐夫人兀自笑得好乐。
  也许学谦再过不久就会有弟弟妹妹可以作伴,就不会寂寞了,那真是好。
  唐华客气的与同韵兮闲谈了几句,趁着晚餐结束告退,回到房间,将自己抛在床上。脑中心中全是素素的身影,以及杉林溪那二日相处的情形。
  回台北后即刻与石仲诚赴日处理一份契约问题,直到昨日才回台湾。
  想她,却不许自己冲动的南下去见她。
  一时的激情契合并不代表所有事情已有转机。她能在那夜回应他的热情,也许只能说她终于解人事了,一如古代十二、三岁即出嫁的少女,大多到二十岁才会解风情那般。
  所以身体的回应并不代表芳心亦相许,他以前就是太过奢求,才会一再一再的绝望。
  他究竟还想如何?再次当傻子吗?明知道她只当他是好人,是依赖的亲人——一如她最最亲爱的父母。他不能利用自己目前为她仅有的优势而恣意取用她的身体。如果,她不爱他,对他没有男女之爱,他切切不该再犯。
  他——只是她心中跟她父母一样好的人罢了。
  不能再犯,无论他多么渴求她的身体与她的——爱。
  11众里寻来
  渴求的是最浮世的情怀
  我真切的期待期待
  但愿能是你所爱
  让曾有的疑虑化为尘埃
  得回两心相契的自在22
  
  扫描校对HubertLam 

第6节

  世上居然有这种美得飘忽若幻的女人!
  曾绍于打量不远处专心看表演的白衣仙女十来分钟了,却仍无法收回心神,聚集脑力去想其他必须处理的重要公事。
  他走遍世界各地,看过各色胭脂丽色,就是没见过古诗人所描绘的气韵落实在现代美女身上。因此他一向认为古人有关对美女的描绘,实属幻想过度,绝非真实。毕竟唐肥宋瘦的奇诡审美观教人不敢恭维,对古人自然也就失去了信心。
  但他错了!不是古人杜撰,而是他这一生未曾有幸遇见真正的古典美人——哦不,因为太罕绝,所以直接定位在仙女会更恰当。现在他看到了,依随着一颗几乎要蹦出喉口的心,他更加百分之百认定自己恋爱了!
  以前他会对小说中铺陈花花公子被清纯少女收服的桥段感到嗤之以鼻,因为他自己就是流连花问到三十五岁依然坚守自己的心,没让任何一位旷世大美人取走,又怎么可能败在清纯小嫩苗手上!?
  但此刻他愿意捧着心奉送到古典佳人眼前,乖乖束手就擒,从此成为她裙下忠心拜臣。
  他一定要得到她!她绝对是上帝派来收服他、救赎他的仙女。(上帝的管辖权有涵盖仙女这一区吗?)只有他配得上她,她的美丽也是为了他而生成。
  他,曾绍于,堂堂“浩南电子”继承人,身家钜亿的白马王子兼花花公子,决定要娶妻了!那个仙女必是他今生的妻,他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来达成这个目标。
  另一边嚼着口香糖吹泡泡的杜菲凡愈来愈觉得不对劲。她不意外所有人的目光会不时偷觑她这边,因为看美女是很赏心悦目的事,但真的有一道视线灼烫得足以使小小的场地发生大火。是哪一个该死的登徒子口水流成太平洋了?
  转头看着萧素素,她正眼中含泪,专心且钦佩的看着舞台上肢体残障的小孩努力的表演着,暂时没空去感应各方的眼光。于是杜菲凡假意起身去角落取用果汁,站在可环视全场的方位,双眼有如雷达四处扫描,然后,她看到他了!
  那人……对了,是“浩南电子”的少东,一个以“女人玩家”自诩的花花公子,品性如何,不言自明。将女人当成点心使用的男人,本质上就属于人格偏差的病态范例,不管他在其他领域上有多杰出的成就,都掩盖不了人渣的事实。
  总是有这一类的人,自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女人”更是可以用来买卖的货品之一。可不巧得很,她杜菲凡就是厌恶这种人类,蟑螂都比他可爱!偏偏花花公子在最后都会得到清纯美女来终结花心,当真是糟踏了天下所有的无知玉女。没办法,有钱好办事,用来营造罗曼蒂克的气氛拐骗小女生的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女人的“母性”向来使她们乐意权充“救赎者”,然而她个人认为,那些“千人斩”型的混帐男人只配丢入臭水沟中发臭,与天地同朽,大可不必浪费一名清纯少女来救赎了。不过可悲的是,清纯玉女实在相当好骗,使得那些想收山的大色狼在玩遍天下丽色后,仍有一名乾净美女陪他共谱???????????的结局。所以由得天下花心男人安心去花,反正只要他有钱,任何时候花心到力不从心(也许肾亏了)想定下来,绝对不怕没有人来爱。
  浪子回头是多么值得歌颂的美德呀!
  呸
  如果眼前这位曾大少打的是这种主意,那他绝对会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创。比起唐华品性的端正,这人根本是狠狠落后了一宇宙的距离。这种色狼也配妄想萧素素?!他连流口水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在他身前放一个水桶,只怕早溢满一桶口水了。
  第一阶段的表演已然告一段落,在掌声完后,观众们皆离座喝水或取用吧台上的食物。
  萧素素自然是往杜菲凡的方向走去,没有发现有一名男人正大步走向她。
  杜菲凡比曾绍于快了一步,勾住萧素素的手臂往女厕走去,快得教人措手不及,只能望着“女厕”两字兴叹。
  洗着手,杜菲凡边对她道:
  “好啦,入场钱场都捧过了,我们等会就走了。”
  “呀?那你今天不找那些有钱人募款了?”
  “这不是我的任务。对不起,我对做善事没兴趣,没有分发到我头上的麻烦,我乐得清闲。我们今天前来各捐了五千元已经对得起他们了。”照她看,今天来的人都挺有钱,也挺爱摆慈善面孔,还愁没足够的钱入帐吗?这间启智学校的人脉经营得不错,很有企业头脑,绝对不劳她费心的,所以她上头的那名可恶吸血女魔头才没发派任务下来。
  “但是表演还没有结束,那些多重障碍的小朋友好可怜,我们不看完怎么对得起他们辛苦排练那久。”萧素素好自责的说着。
  “心意到了就好了,咱们还没空深谈你的事呢。”她擦乾手,趁着一名女客推门来如厕的空档觑了下外头。那个站岗的男人正在与人谈话,暂时没空盯牢这边的门板。嘿嘿,不趁此刻开溜,更待何时?
  “走喽,素素。”伸手拉住大美人儿,快步由太平门的方向溜了过去,前后不到十秒,她们已抵达停车场。
  “怎么跑得这么急?”低喘不已的萧素素坐入车中后问着。
  “没什么,只是迫不及待想知道你上星期与唐离去杉林溪的事情罢了。我们喝茶去。”
  二十分钟后,她们已然坐在茶香袅袅的包厢中,欣赏着窗外日式小桥流水造景,一边品茶。
  “你们『住了一夜』,没发生什么事吧?”
  “什么?”她不太明白什么情况的发生才叫“出事”。
  杜菲凡直接了当的回道:
  “上床。”
  讲话突然成为困难的事,张开了口,却什么声音也挤不出,任潮红淹没她全身,面孔直想埋入桌子底下。已经极力要自己别再去想那一夜了,但被菲凡一提,脑中不由自主又描绘出那一夜汗水交织的景象
  “那,就是有喽。”杜菲凡兴味的看了她良久:“而且,感觉不错对吧?”
  萧素素捂住面孔,根本不敢回答。
  虽然两人从未深谈到闺房内的事,但杜菲凡敏锐的知觉到素素过往的性生活并不协调,她视为畏途,将丈夫拒于心门外。而做唐华的性格来推敲,他应是那种得不到回应、努力无效后便不会强迫别人的人,也因此造成了夫妻分居近四年。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情况改观?由畏惧转成知晓人事后的红晕满布?
  “我很坏。”许久许久之后,萧素素语带哽咽的说着,红潮渐褪,因想到自己的自私而转成苍白。
  “我利用了他。”
  “啥?”男欢女爱,只要双方皆得到欢快,就没有利不利用这回事了吧?
  “菲凡,这些年我太寂寞了,也太害怕寂寞,所以我的身体才会接受他,因为我想要把他留在身边,想不断的吸取他的好,我用身体来迷惑他,我觉得自己好坏!”
  “素素,你想太多了。其实,呃,虽然我没经验,但据我所知,身体的反应决非理智可以控制的。不是说你决定利用一个人,自己便会在上床的过程中达到高潮。就像你所害怕的异性,你可以接受唐华碰你,可不代表你可以接受其他男人。这么说吧,倘若有另外一个男人也可以付出相等于唐华的关怀给你,你就能毫不犹豫的投入他怀中吗?”
  萧素素低道:
  “我不知道,我没碰过别的男人。”
  “想像一下嘛。”
  “想不出来。”没经历过的事如何去猜想?何况她怕男人怕死了。
  ??,投降了!杜菲凡敲了敲额头,其实也不太笃定杉林溪的那一夜能不能代表什么。
  不过至少可以证明唐华仍是深受素素吸引,以及素素并不讨厌唐华。
  夫妻七年居然到快分手前才享受到激情,是不是可以断定萧素素根本晚熟得不可思议?
  还是唐华的引导技巧有待改进?呃,那其实也不关她的事。倒是她比较乐观的想,既然如今他们俩已能有正常且契合的夫妻生活,那么一切从头来过未尝不是件好事。
  因为不管素素如何改变自己,终究本质上她仍是个内向害羞的女子。如果有人能够一辈子保护着她,让她的心有个依靠,最好是真正的两情相悦,不是好事一桩吗?唐华是个很善待妻子的人,不然不会在分居之后仍不断付出大把金钱财力守护着她自闭的小世界,他是那种对自己关心的对象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奇男子。
  杜菲凡自己是个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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