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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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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靠近我!”
  但是她的丈夫——姜信宇原本就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只见信宇根本不理会怡静的警告,大步流星地走到她面前,弯下腰,伸出两只手去将怡静低垂的头抬起来朝向自己的脸,让她直视自己。怡静拼命挣扎企图摆脱他双手的控制,可他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怡静根本抗拒不了,只好乖乖就擒,信宇发现此刻怡静的眼睛里已经满是泪水。
  “我不是因为你才哭的,是我自己身体里的水分太多了,所以它才会不由自主地流出来。”
  怡静像念咒语似的小声嘟囔着,同时心里在想——如果真像这句话所说的该有多好啊,就在刚才,弟弟仁宇领着自己去找丈夫,结果就在那个黑暗的展望台上,她意外地听到那个身穿和自己同样颜色衣服的女人说出的话。
  —和我分手之后立即就和别的女人结婚,直到现在还给那个女人穿我最喜欢的颜色的衣服,这都是因为我吧?对吧?
  —那又怎么样呢?没错,就像你说的那样,这样你就满足了?
  所以此刻韩怡静绝对不能哭,因为这个从没为我哭过,也从没为我心疼过,把我当成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和我结婚的男人,我为什么要为了他而哭?所以你们这些没良心的眼泪啊,求你们停止吧,别再流了,我必须马上停止哭泣,然后问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你爱过那个女人吗?”
  “已经是过去的事了,都结束了,现在还算是什么问题吗?我对你从前的恋爱史没有任何兴趣,所以你也别打听我的事。”
  但是他的理论在怡静这里根本行不通,尽管她自己的爱情因为眼前这个男人而彻底完蛋了,可如今这个男人的过去却正在逐渐呈现在她面前,刚才那个和自己穿着同样颜色衣服的女人让他肯定他们之间的那段感情,还说自己仍旧深爱着他,既然是这样,又哪里来的‘结束’呢?
  此刻怡静的眼睛里燃烧着平日里从未见过的怒火,她朝信宇问道。
  “你爱过那个女人吗?现在还爱吗?”
  此刻的怡静圆睁双眼,急切地等待着信宇的回答,那一刻,信宇觉得从没那样生气过,于是便暂时把刚刚对这个女人怀有的愧疚感抛到脑后,大声对她说道。
  “你是不是傻瓜啊?为什么同样的话一定要让我说两遍呢?我不是说过已经结束了嘛!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结束了!到底你除了这些之外还想知道什么呢?”
  面对这个朝自己神经质似的大喊大叫的男人,怡静也毫不示弱,她用同样的方式大声反驳他道。
  “我有权力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到底我的婚姻是因为什么开始的,我的那次爱情为什么会结束,这些我都应该知道!因为这是我自己的人生!就像你知道我的全部过去一样,我也应该知道你的过去!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怡静如火般熊熊燃烧的眼神,那眼神已经清楚地告诉眼前这个男人——如果你不告诉我事情的全部经过,我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是姜信宇,面对这样的眼神也不得不屈服了。
  终于,一阵僵持之后,信宇走到房间一角的迷你酒吧前,给自己倒上一杯威士忌,随后扬头一饮而尽,很快,他的嘴角浮上一丝生硬的微笑,同时开口向怡静表示了自己的彻底屈服。
  “好吧,夫人,只要您问我,我一定诚心诚意地如实禀报,好了,应该从哪里开始讲起呢?”
  应该最先问些什么呢?于是,怡静决定从最基本的情况开始问起。
  “那个女人是谁?”
  只见信宇一边往自己的酒杯里添酒一边如实地回答道。
  “金嘉妍,年纪比我小两岁,现在住在纽约,如果不是纽约那就是巴黎,从小就很喜欢贵重的东西,但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可以让她享受那些奢侈品,所以便下定决心要用自己设计制作的衣服卖昂贵的价钱,后来便成了一个天资十分聪颖的时装设计师苗子,你也看到了,她外表看上去的确还不错,所以以前偶尔也兼职做过模特。”
  也许是因为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正在伸手给自己倒酒的信宇脸上露出一丝自嘲的微笑。但是,这个微笑很快便消失了,他把视线从面前的酒杯转向妻子,此时的信宇表情异常严肃,只听他木然地继续说道。
  “……而且,她还是我二十八岁时的生日礼物。”
  姜信宇告诉韩怡静,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是在二十六那年,当时的自己刚刚开始在纽约学做生意,那天,信宇接到当地十分具有影响力的一位企业家的邀请涵,邀请他去出席自己举行的一个盛大宴会,那个时候,信宇刚刚开始起步,正打算在那个地方站住脚,可是他却没有可以一同赴宴的舞伴,于是便要求自己公司的秘书处紧急帮他挑选一个女孩,就这样,那个女人被送到了他面前。
  14.光脚的Isadora(2)
  “HI,我就是今天负责做您护花使者的打工仔。”
  听到免提对讲机里传出的这个沙哑而略显轻浮的声音,正在整理领带的信宇不禁感到十分生气,这个来应聘兼职的女人居然迟到了整整1小时15分钟。
  “喂!如果你真想做这份差事的话就好好给我做!现在都几点了你才来……”
  用力打开玄关门,信宇的声音不禁停住了,门外站着一个身穿丁香色连衣裙,上身披着一件廉价外衣的女人,那种丁香色十分扎眼,而这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女人脸上正挂出一丝足以让任何人神魂颠倒的微笑。
  “实在对不起,我已经是紧赶慢赶,匆匆忙忙地跑出来了,可没想到中途鞋跟却突然掉了一个。”
  一边说着,这个女人似乎是要证明自己说的都是实话,于是便脱下一只鞋子,举到了信宇面前。果然,这是一双显然已经穿了很久的皮鞋,其中一只的后跟部位只剩下凹凸不平的接缝部分,跟儿却不翼而飞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应该不会是要光着脚跟我去出席宴会吧。”
  尽管信宇此刻很纳闷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但他仍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故意冷淡地问道。站在门口的这个女孩似乎也稍稍为难了一下,然后伸出右手的三个手指头开始向他提议。
  “三种解决方法,第一,我就把自己想成是光脚的依莎多拉,那样我真的可以光脚跟你走,反正我本来也很喜欢依莎多拉·邓肯的。第二,如果你家有胶条之类的东西的话就马上借给我用一下,这样我应该可以想办法把跟粘好。第三,如果上面这两种方案你都不满意的话,那么就请你马上帮我买一双新鞋,钱我以后会还给你的,怎么样?”
  信宇听了眼前这个女人提出的这三种同样荒唐的提议之后,用异常冷淡的口吻说道。
  “第四,不如我现在当场把你解雇了怎么样?我反而觉得这个建议更有说服力啊。”
  信宇的这第四个建议在这个女孩听来应该是相当恐怖的,可她却只是笑了笑,随后说道。
  “那种不具备实践可能性的假设我从一开始就没把它列进候选范围,你到哪里可以再找到一个像我这样合适的女人吗?”
  这是一个自信到几乎荒唐的回答,如果是其他任何一个女人在他面前说出这种话,他一定会当场实践他的第四条建议。但奇怪的事发生了,他并没有对眼前这个女人自大的回答感到反感,于是当天,他给这个女人买了一双新鞋,这也是所有一切的开始。
  尽管信宇在给她买鞋的时候并没打算让她还钱,但第一次的见面之后便有了第二次,第二次之后又有了第三次,然后便自然而然地发展到接吻、拥抱这种火热的爱情了。
  相识两年之后的某一天,在享受过一番翻云覆雨的激情之后,信宇把嘴贴到身边打着瞌睡的女人耳边,低声对她说道。
  “15号一整天的时间都要空出来,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
  “15号?嗯,不行,那天我有工作。”
  尽管她和这个有钱的男人谈恋爱了,但她有时还是会说她要去打工,随后便连续消失几天不见踪影。所以,信宇不禁怀疑她会不会还是在做第一次认识自己时的那种兼职,于是皱起了眉头。
  “那种工作,难道就不能休息一次吗?那段时间的工钱我会付给你的,不行,你还是干脆别再做那些什么工作了,我不是说过嘛,你的零用钱由我来负担就好了!”
  可是嘉妍听了这话,脸上反而露出一种气愤的表情,随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信宇的建议。
  “我的确很喜欢你送给我的PRADA皮鞋,还有那些钻石耳坠,但我是绝对不会接受你给我的钱的,直接从别人手里接受钱财是看起来很低贱的行为。”
  但信宇和她心里都很清楚,这不是事实的全部,接受礼物和接受金钱在本质上是有着很大差别的,对于接受金钱的一方来说,付钱的一方可以行使和所给出的钱相对应的影响力,而信宇也明显感觉到,这个风一般自由自在的女人并不想被自己彻底束缚住。其实一开始,信宇也并没有想过要把这个女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但是最近,他常常觉得不应该再用现在这种形式和她见面了。
  信宇从周一开始到周日,一直疯狂地想念她,不,至少他希望自己的生日能和她一起度过。
  “……我们结婚吧。”
  “什么?”
  嘉妍似乎还没有完全从睡意中清醒过来,一脸迷茫地看着信宇问道,于是信宇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才所说的话。
  “我说和我结婚,那样一切不就简单了嘛。”
  其实那天信宇原本并没有打算用这样一种方式向她求婚,他本打算在自己第一次建议的15号,也就是自己生日这天举着戒指郑重其事地向她求婚,只是一时性急就先说出来了。没办法啊,就算她以后会抱怨一辈子说这种形式的求婚实在太不浪漫,但自己已经说出口了,他反而觉得心里一下子痛快了许多。
  可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嘉妍的回答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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