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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假期不得擅自使用魔法”)、也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和系统(扫帚,壁炉,或者,如果你通过了考试,还可以用自动出现或自动消失法)、邮政机构(用猫头鹰传递邮件——哈利从哈格沃特魔法学校收到的第一封信就是用猫头鹰传递的)、有他们自己的监狱、自己的大小官僚、自己的媒体(《每日先知》),有他们自己的娱乐活动(棋子会动的象棋、还有所有魔术世界的居民所狂热投入的体育项目“奎迪驰”——一种骑在扫帚上快速飞行的球类运动),有他们自己的货币、银行、购物中心——其中包括出售魔杖的商店。哈利·波特第一集中最有趣的一幕,肯定要数他在魔杖商店里买魔杖那一幕了。魔杖商店里的老店主,难道不像我们街口任何鞋店或是裁缝店里遇到的老店主吗?“试试这根,十四英寸长,中心是龙胡须,外壳是胡桃木……要不,这根?十二寸,中心是凤凰羽毛,橡木外壳……”直到哈利挑中适合他自己的魔杖为止。
魔法世界还有自己的教育系统——著名的哈格沃特学校,一共七个年级。每年,入学的新生们被一顶帽子分入四个学院,这种“学院系统”与牛津、剑桥与许多英国的私立高中都一样。可以想象到,许多哈利·波特的英国小读者们已经对这种系统非常熟悉,因为这就是他们每天经历的,我们虽非英国人,但也觉得这种系统并不在千里之外。哈利在学校里的课程包括“变形”、“咒语”、“魔法药水”、“魔法史”、和“预言”等等课程,学生们得背各种各样的咒语,还得写长长的作文,题目从论述某种药水的作用到使动物变形的原理。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学生们照例人仰马翻,叫苦不迭……
所有这些与书中的故事情节似乎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细节,都被作者津津有味地道来。在作者乔安·罗琳的笔下,魔法并不是像中国读者眼中那样的神秘莫测的事物,不可控制的力量,而是就像生活中所有其他东西一样,是习以为常的,是可以学而知之的,就像物理、化学、生物和任何其他科学一样,被有规则、有目的地、安全地使用。在哈利的世界里,我们处处找得到自己世界的影子,处处找得到各种令人捧腹或是会心一笑的折射现实生活的例子,从小报上捕风捉影的大幅标题到学校里各科目老师之间的矛盾。
哈利的世界中也有打乱秩序的力量,那就是邪恶的沃尔德莫特大王。可就是邪恶的力量也有自己的习俗与秩序——该大王的侍从们都叫“死亡吞噬者”,他们每人在手臂上都有一个印迹,在大王召唤他们的时候,这个印迹会发红发热。他们运用三句被“魔法部”定为非法的咒语,一句可以控制人的思想意志,一句给人带来巨大的痛苦,最后一句让人马上死亡……瞧瞧,就连邪恶的力量到头来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尽管它的力量可怕,但却并不神秘,也就不那么令人恐惧。每集最后,邪恶的力量都能被制服,于是魔法世界重整自己原有的秩序。
第五集是全集中最出色的一本——最长,最丰满,也最复杂——说它复杂,不是指情节,而是对人物的心理刻画,对魔法世界中的种种势力之间矛盾关系的设计。顺便说一句:这第五集“HarryPotterandtheOrderofthePhoenix”,在出版之前,因为大家都没有读到内容,中文只能根据英文书名译作《哈利·波特与凤凰令》,但到了解了内容之后,看来就应该译作《哈利·波特与凤凰团》了——Order在这里并不是“命令”之义,而是“等级”“阶层”“团体”之义。在这一集中,随着哈利长大,书中对于善与恶的描写也变得不再那么绝对,而是界限越来越模糊,让主人公越来越难以取舍选择——这不也就是每一个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吗?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又一次回应了我们自己的现实世界。
我为什么是个哈里迷?或许原因正如上述,哈利·波特井然有序的世界,唤起我熟悉的许多人生感受吧。比那些从第一本《哈利·波特》出版以来就对它着迷的读者来说,我“出道”的时间晚了许多,是一年半前在德国任教的时候进入并且迷上哈利的这个世界的。德国北部的冬天又灰暗又寒冷,让人闷在家里不想出门。看腻了德国的电视,看累了德语的小说,有一天在附近小小书店里闲逛,看到里面竟然有个“英语角”,摆了一些英文畅销书,包括当时全套四本《哈利·波特》小说,我买下最薄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匠石》,只有二百多页,这薄薄的小书把我带进了哈利的魔法世界无法自拔。我第二天回到书店,买了余下的三本。那几个星期,我一有空就赶到哈利的魔法世界,看自己过去的学校生活,如何以一种变形和奇异的方式,在哈利的魔法世界重演。而上个星期,捧着比第一集厚上好几倍的第五集,坐进舒服的椅子,端起浓香的咖啡,我的心里踏实极了,就像回到老朋友的身边一样。我深信不疑: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不会令我失望。
因为这本书,阅读图书的乐趣——不,魔力——重新征服了成千上万的儿童,把他们从影视和电子游戏中拉了回来。他们的父母无比欣慰地看到,让孩子少看电视多读书,自己说了一千遍一万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做到,《哈利·波特》轻而易举就完成了。单单就凭这一点,我们也要感谢作者罗琳女士。
第六集什么时候出版呢?
第四辑 东方西方羡憎交织说富豪
不管哪个国家,阳春白雪总是曲高和寡,占人口大多数的总是更喜欢下里巴人。走进美国的书店,严肃图书虽然琳琅满目,但少人问津;花花绿绿的通俗小说却满坑满谷,廉价小说更摆上超级市场、杂货店的货架。不过,说句公平话,这么大量的出版物在市场上竞争,通俗作品要能达到畅销程度,还是要有几板斧的。
对畅销小说,我大体上分成两类:一类是靠情节刺激、扣人心弦取胜——《纽约时报》这个星期的畅销书排行榜前十名中,有六本就属于这一类,包括几十个星期以来名列前茅的《达芬奇密码》(DaVinciCode);另一类是以文笔细腻、感人肺腑见长——再加上评论家借助媒体大声喝彩,例如一连在《纽约时报》榜上停留了57个星期的《可爱的骨头》(TheLovelyBones),就属于这一类叫好又叫座的小说。
但还有一类小说也能畅销。它们既不靠情节取胜,也不以文笔见长,是属于“揭秘”“猎奇”、专门描写富人生活的一类书。这类畅销书迎合美国公众们对有钱人与“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近乎痴迷的好奇心与“偷窥”的癖好。说白了,这类小说尽管归入“小说”,标明是“虚构”,但是其诱惑读者的卖点,恰恰是非小说、非虚构,打的是一张“纪实牌”。圈内圈外的明眼人读上几行就能看出其实是在描写或者影射哪个真人、哪件真事,其细节,甚至精确到可以一一对号入座。
比如近年一度十分畅销的《保姆日记》(TheNannyDiaries),就是写一个在曼哈顿上东城富人家当保姆的年轻女孩的所见所闻。小说由两个真的当过保姆的女孩合写,书中披露了大量纽约富豪的生活细节,从他们家的宝贝上哪个托儿所(在曼哈顿上东城有一批专门给这种富人开设的“高级”托儿所,有的托儿所的候补名单长到这种程度,家长们要等好几年才能等到名额,所以孩子一出生就得挂上号排上队),平时在哪里购物(Barney's,Bergdorf's,以及各种各样时装名牌精品商店),一次疯狂购物信手抛出多少美元,豪华公寓里有什么摆设、乃至去哪个健身房,去哪家餐厅,等等,等等。
当然,除了津津有味地罗列这些繁琐生活细节之外,写富人生活畅销书另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是,要揭露他们的“阴暗面”——他们如何阴险自私,冷漠无情,对自己的孩子如何漠不关心,如何随心所欲地折磨手下的佣人们。
揭露这种“阴暗面”也许是迎合了美国公众的另一种心理。美国人对富人们其实是又爱又恨的。他们一方面无比崇尚与迷恋金钱和有钱人,效仿他们的种种所作所为,这种崇拜使《谁想当百万富翁》《谁想嫁百万富翁》、《乔·百万富翁》等等节目收视率高居不下。可以说,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对想象与偷窥富人的生活方式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在另一方面,不少美国人,尤其是中产阶级又不免对富豪们心存嫉妒:“他们到底凭什么有钱?”“我工作这么努力,一辈子都挣不出他们似乎轻轻松松地就到手的大笔巨款,这实在不公平”这类想法在他们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只好从其他方面找找安慰。每次《人物》这类的杂志在公布好莱坞某名巨星又结婚离婚、出演某部电影赚了多大一个天文数字之后,都会有愤怒的妇女们来信,骄傲地声称“我只是个家庭主妇,可是我爱自己的孩子”,或者悲天悯人地断言“那些人有钱,可是他们并不快乐”,等等。
当然,美国中产阶级对于“上层社会”的想象十分简单化,从那些电视“现实秀”节目可以看出,他们想象有钱人就是一天到晚穿着燕尾礼服、吃着鱼子酱、伴随着轻音乐翩翩起舞。真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是需要那些与有钱人真的共事过的中产阶级们来告诉大家。可是在和盘托出这些从客厅、餐厅和卧室到卫生间、车库里一切的同时,也不免大肆地把这些人“妖魔化”。
写这类书的另一个“专家”,坎迪丝·布什涅尔(CandaceBushnell),是一名金发碧眼的美女——美国也时兴“美女作家”!——以前曾经是位模特,现在则专门写书揭示有钱人,尤其是模特、影视界的大款大腕们如何醉生梦死,一掷千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