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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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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木盒中还有一块土色水晶石,不知道又是什么上古遗物呢?”她把话题导到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上。

两大摄政使第三度交换眼色,不明白孤儿为什么对这个有兴趣,而泰娅还高高的端坐在王座上,这么半天,一动也没有动,但脸色疲惫。真是难为了这孩子。

“那只是一块失去魔力的魔法石。”最后还是由能言善道的劳伯来回答孤儿的问题,“在四系魔法消失前,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圣庙祭坛,在所供奉诸神的脚下,会置有一块带有不同属性的纯洁水晶。以示对本系魔法的尊敬与崇拜。”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祭物,就好像中国人供奉佛像时地香炉。孤儿恍然大悟。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每个家族都有这样一块六角水晶柱呢?怪不得小独做的魔法石分布图上,各大家族的领地上都有魔法石出现的踪迹。

而这些话是家中长老没办法告诉她的,因为盈禄家没有魔力,没有福气,只有聪明才智和金钱。

“请问,这既然只是一块没有魔力的魔法石,四系魔法也已经消失八百多年之久,为什么还这么郑重的与紫金三随护之二放在一起呢?”她再问,想要那石头的愿望已经流露了出来。

别人觉得那水晶柱失去了魔力,只能证明慧眼不是人人有的。

劳伯有点疑惑。又有点戒备,微笑答道,“您也说是紫金三随护了。既然丢失了一件,那么只好以此石来充数。福临家地阿孟侯爵大人说过。以三件等候三件,说不定有一天能真的引回那把王剑。”

能引回来才怪了,这不糊弄人嘛,阿孟大叔净不干好事!

“既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可不可以送给我?”孤儿突然单刀直入的提出要求,“劳伯大人,您也说了,其他两件东西是对紫金家极其重要的,甚至说是生死攸关地东西。不管怎么说,我为紫金家保护了三随护之二,谢礼总该有一点。我不要别的,就要那块魔法石。”

她很没有风度的摆出商人斤斤计较地嘴脸,不仅紫金家的人吓了一跳,连她的人也很吃惊,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不过她顾不了这许多了,因为她非得得到这块魔法石不可,不厚着脸皮讨要,她就得要去偷去抢。话说她能交出东西,而没有私藏,已经很有品格了。

“不知您要这块失去魔力的石头有什么用呢?”半天,劳伯才说出一句话,怀疑的目光一直审视孤儿。

作为自诩为王族的他们来说,对于别人给予的恩惠理当厚礼报答。所以,虽然盈禄家的领主小姐实在小气而没风度,可这样要求也没有错,他们不能拒绝。他现在甚至怀疑伯爵小姐打听这些宝贝的来历和重要性不是因为好奇,而就是为了那块魔法石。

“实话说吧,我相信您可以为我保密。大家都知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但我为什么能保持十五岁少女的肌肤?”孤儿走近王座地位置,开始胡说八道,但塔撒大陆的女人确实过了十五岁,皮肤就变差了,她说的也是一部分事实。

而说自己是为了美容养颜而废尽心机找魔法石,比较容易让这些看不起女人地沙猪们信服。他们很有优越感的说:唉,女人,为了一张脸简直什么都做得出。

他们这样想,就不会太怀疑孤儿地其他动机。

“因为我有一个秘方,就是要用不同属性的魔法石,按照日月天相摩擦皮肤,就能使之光洁年轻,永不衰老。”她继续忽悠,不过她的脸可是中国女人天生细腻皮肤,不是靠石头磨的。她突然想起这番话,是之前听说过,慈禧太后经常用玉石摩脸。

可是啊!

“我家里有许多块魔法石,基本上我是见到魔法石就要买的,但之前我所有的魔法石都及不上这一块。既然这石头对你们没有多大效用,不如就送给我做谢礼。同时做为对女王陛下所赐之物的感激,我会送上七彩琉璃花做为回谢之物。您要知道,阿孟侯爵大人说的虽然没错,但以宝物吸引宝物才是正途。这块魔法石已经失去魔力,但我的七彩琉璃花可是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宝物呀。不如我先拿来给女王陛下看看,也让劳伯大人掂量下,这样的交换是否值得。”

她说着对小四四耳语一番,让他把所谓的七彩琉璃花拿了来。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十五章 得来全不费功夫

其实所谓七彩琉璃花,不过是一个玻璃工艺品,玫瑰花的外形,中空密封的部分装满了水和七彩沙粒,把花倒来倒去的时候,彩沙就随水波流动,如果照着阳光看,还能折射出炫目光线。

这种工艺品在地球上顶多算是漂亮而已,但呈现在塔撒大陆的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精美绝伦。毕竟物以稀为贵,在这个地方虽然有工匠会制造玻璃,但只能当窗玻璃用,而且是有色的,外加质量不好。

所以,当紫金家的人看到这个玻璃玫瑰花,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被这精美的工艺品所迷醉,反正失了效的魔法石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换来这个“皇家异宝”。

真是踏破得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孤儿从没有想到,来一趟紫金王宫就能得到八分之一块魔法石,这也太容易了。是巧合,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还是有什么阴谋?她完全没有考虑到,乐观的她只觉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本来她是想在紫金王城再待两天的,但拿了魔法石后,她一直担心夜长梦多,万一劳伯和老丑版路易反悔怎么办?交换宝物的时候,他们虽无不舍,但显得非常怀疑孤儿的动机,看来那番美容论并不能完全说服这两只老狐狸。

所以,孤儿如坐针毡的又呆了一天,当天晚上秘密召回了在国王港口搜寻魔法石的小三三和詹姆一行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其实她当天下午就想走,但怕惹人怀疑,硬是又待了一天。心长着翅膀。身子却得优雅高贵的在王宫里观赏美景,那滋味,怎么是“难受”二字可以形容的。

“大当家,这一次出门很顺利啊。”小三三策马到孤儿身边,低声道,“但是过了自由贸易城,下一站可是精灵家族。他们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也很少做生意,还对领地的事那么敏感,通过星月森林就很困难了。更不用说在日落城找东西了。”

孤儿也很头疼,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但只和精灵家族地人接触过两回,而且都是武器买卖。

精灵家族的人自认是神的子孙,远古时期臣服于紫金家族也是因为紫金王英勇无畏,帮助诸神战胜了邪恶。但自大陆分崩离析以来,精灵家骄傲到不屑于任何人为伍,一直顽固的寻找当年诸神远去的离尘之路,试图追随诸神的脚步。

但正如孤儿连个神渣也没看到一样。他们也从未找过过离尘之路,除非全部自杀去地狱之路,可他们当然又不肯,所以就别别扭扭的生存在塔撒大陆上。

吃的,星月森林中奇花异果品种繁多。根本不用耕种就可以吃饱;喝的,全大陆最清澈甜美的白泉就在他们地领地中;穿的,他们用野蚕丝自己织出锦缎。制成衣服;冶炼技术,他们和紫金家族一样久负盛名;娱乐方面,谁不知道精灵家族的人最是能歌善舞,诗词音乐无一不精?

基本上,精灵家族是自给自足的地方,差不多算是与世隔绝。但因为他们的领地特产太丰富,境内的黑山又能开采出一种能提炼出最好钢材的矿石,所以很多家族觊觎精灵家族的领地,八百多年来屡次进犯,虽然从没成功过。却让精灵家族对其他家族的人更是充满戒心和恶感。

那两回和精灵家族地生意,虽然是武器买卖,但他们只捡像样的、新奇的武器买一两样。连价钱也不谈,只以一车矿石为买资。看样子是要拿回去做样子,然后制造出品质更好的刀剑。制成成品武器后,他们也不卖,只留给自己的士兵用。

所以和精灵家族打仗,另一方地武器损失总是很厉害。

孤儿有样学样,那些矿石不管别人出多少价,她也没卖,而是运到了盈禄家打造刀剑

四大保镖和自家的守卫队用了。

总之,虽然精灵家族的领地并不禁止其他家族地人通过,却也不会欢迎外人,所以这一趟不那么舒服是肯定的了。好在她脑袋上顶着盈禄二字,而盈禄家千百年来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和精灵家族从没有过冲突和过节,至少她不会被憎恨就是了。

看来没用的人也有优势啊!

出了紫金家大片平原地貌的领地,路过一个较小的、却一样嘈杂肮脏的自由贸易城邦,丘陵地带的景色慢慢进入了眼帘。

开始时,只是田野间稀疏的农舍,有一些零人居住在其中,耕种土地,饲养牲口,显得比大陆的其他地方要悠闲和安宁,到后来绿意越来越浓,直到一团团、一簇簇的森林气息扑面而来,地平线被青翠地低矮山坡遮挡,松树、枫树、白杨、铁树和各类植物一起挤入视线之内。

当站在较高的地方极目远眺之时,苍绿色、火样的红、白色、黑色、鲜橙色、茶色交杂在一起,山风吹过,层林尽染,美得好像一幅油画似地,而且带着那么一股仙气,好像前方不是凡尘之地。

此地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孤儿想着。在地球上,要去世界上保护最好的国家公园旅行,还得去加拿大或者美国,塔撒大陆多好,骑个马就直接逛过来了,风景还绝对比以上地点更美。

“詹姆。”她轻叫了一声。

和前些日子一样,詹姆领一小队人紧随孤儿保护,阿德斯则远远跟在后面,那只鹰也同样在天空翱翔。

“叫你地头儿快点跟上来。”她吩咐。

“现在才到星月森林边缘,离日落之城还远着哪。”詹姆很疑惑,觉得这时候把头儿叫过来是不明智的。

“我们得走森林大道,我怕你们的头儿离得太远,走了其他岔路。”

詹姆很不以为然,“这是森林哪,走哪里不一样,反正方向正确就行了,让马儿自己寻路呗。”

孤儿摇摇头,觉得和这群八百岁的老头子真没办法沟通。

她勾勾手指,让詹姆凑得更近些,然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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