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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_林语堂-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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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体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总有一死的,有时还要受残酷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接受了这种命运后,便感到十分愉快。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个人生和这个宇宙,他们除了专心致志,科学地去理解物质世界外,也应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人的思想里没有类似伊甸园式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狄卡思翁(deucalion)和他的妻皮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从地上拾起来向后抛去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忧虑是用滑稽的方法去解释;他们以为疾病和忧虑似一个少妇有一种难于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的箱子。希腊人的想像是美丽的。他们大都把人性就当人性看待,但是基督徒或许会说他们是被“总有一死”的命运所支配。但是总有一死的命运是美丽的,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家认为人性本善,有些却认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总没有像霍勃王(hobbes,十五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卢梭(十六世纪法国的哲学家)的互相矛盾。最后,柏拉图认为人类似乎是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理想的人生便是在理论、智慧、真正理解的指导下,三方面和谐地在一起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不过个人的灵魂之或贱或贵,根据他们是否爱好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是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费度”(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独自存在时,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那时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儒教的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当做话题。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看来,也许认为毫无意义,因为他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关于中国人对于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在儒家看来,人和天地并列成为“三灵”。如果以灵魂说为背景讲起来,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风和雷是神灵的本身,每一大山和河流都有神灵统治,而且可说即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花神,在天上管理季节,看顾它们盛开凋谢。还有一个百花仙子,他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棵柳树、松树、柏树,每一只狐狸或乌龟活了很长的岁月,达到了很高的年龄,就变成精。

    在这种用灵魂说为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这神灵和宇宙间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雄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雌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阴的成分,结合而产生出来的——在事实上不过是对阴阳电原理的一种玄妙的猜测罢了。附在人身上的这种灵性叫做“魄”;离开人身随处飘荡时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是精神充沛时,便称之为有“魄力”)。人死后,“魂”依旧四处飘荡。魂是不常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或祭祀死者,那么神灵便会变成“无祀孤魂”来缠扰人家,因此,中国人便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和客死异乡的鬼。更甚的,假使死者是被杀的或冤枉死的,那鬼魂便到处飘荡骚扰,直到雪冤之后,方才停止。

    人既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世的时候,当然须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energyornervousenergy),这些东西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是一些和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性质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烈的感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意志,以及良知;他们也有性欲、饥饿、愤怒,并且受着疾病、疼痛、苦恼和死亡的支配。文化的用处,便在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能够和谐地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假使能够和这种天赋的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那么,便可以和天地并列;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六章末再讲。然而佛教对于人类的肉体情欲的观念,和中世纪基督教很相同——以为这些情欲是必须割弃的讨厌东西。太聪慧或思想过度的男女有时会默契这个观念,因而去做和尚或尼姑;但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意识并不赞成这种行为。同样,佛教的观念也有点近于道教的意味,认为红颜薄命是“被谪下凡的神女”,因为她们动了凡心,或是在天上失了职,所以被贬入尘世来受这命运注定的人间痛苦。

    人类的智能被认为是一种潜力之类。这种智能即我们所谓“精神”,这“精”字的意义和狐狸精的“精”字相同。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相近的是vitality或nervousenergy,这种东西在人生中每天有许多不同的时候,正像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一个人生下来就有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在幼年、壮年、老年和死亡各时期中循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行。孔子说:“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反过来讲,就是说少年爱色,壮年好斗,老年嗜财。

    当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所抱的一般态度,可以归纳到“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就是一种中庸之道,不希望太多,也不太少。好像人类是介乎天地之间,介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乎崇高的思想和卑鄙的情欲之间。这样的介乎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智识和渴求清水,喜欢一个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盆美味的笋炒肉,吟哦一句美丽的诗词和向慕一个美丽的女人,这些都是人的常情。因之我们感到人间总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要把这社会加以改良,机会当然是有的,但是中国人并不想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想达到快乐的顶点。这里有个故事可做证明。有一个人从幽冥降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人间,你须答应我的条件。”“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那人回答说:“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的住宅四周要有一万亩地,有鱼池,有各种花果,我要有一位美丽的太太,和一些娇艳的婢妾,她们都须待我很好,我要满屋珠宝,满仓五谷,满箱金银,而我自己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人间有这样的人可做,我自己也要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然而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说:我们既有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就让我们开始做人吧。何况要逃避这个命运,根本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本来是好是坏,空口争论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或者我们反而倒有被束缚的危险。这种近情合理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错误和谬行都是可以获得宽恕的,不论是法律上的、道德上的或政治上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至少,那批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遵循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都抱着这种态度。中国人甚至以为天或上帝也是一个颇为合理近情的人物,他们以为你只要过着合理近情的生活,依着你的良知行事,你就不必再有所怕惧,他们认为良心的安宁是最大的福气,认为一个心地光明磊落的人,连鬼怪也不能侵犯他。所以,只要有一个合理近情的上帝来担任管理那些不合理不近情者的任务,世界便太平无事,诸事顺利了。专制者死了;卖国者自杀了;惟利是图者变卖他的财产了;有权有势,拥有古董的收藏家(他们是利欲熏心,靠权势来剥削人家的)的儿子们,把他们父亲用尽心机搜罗得来的珍贵,一齐变卖,四散地藏在别人的家庭里了;杀人凶犯伏法了,遭辱的女人得到报复的机会了,难得有个被压迫者会喊着说:“老天爷瞎了眼睛!”(正义不伸)。在道家和儒家两方面,最后都以为哲学的结论和它的最高理想,即必须对自然完全理解,以及必须和自然和谐;如果要用一个名词以便分类的话,我们可以把这种哲学称为“合理的自然主义”(reasonablenaturalism),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者于是便带着兽性的满足在这世界上生活下去。目不识丁的中国妇人说:“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另外还有什么事可做呢?”

    “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这一句话蕴藏着一种可怕的哲学。由于这种说法,人生将变成一种生物学的程序,而永生的问题便绝口不必谈了。这正和一个搀着孙儿到糖果店里去,一面在想着五年或十年后便要回到坟墓里去的中国祖父一样,他们在这世间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至于生下羞辱门第的子孙来。中国人人生的整个典型就是这样一个观念组合起来的。

    与尘世结不解缘

    人类如要生活,依然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什么生活在天上啊等问题,必须抛弃。人类的心神哟!别张起翅膀,飞到天神那边去,而忘掉这个尘世呀!我们不都是注定着要遭遇死亡命运的凡人吗?上天赐给了我们七十年的寿命,如果我们的心志太高傲,想要永生不死,这七十年,确是很短促的,但是如果我们的心地稍为平静一点,这七十年也尽够长了。一个人在七十年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享受到很多的幸福。要看看人类的愚蠢,要获得人类的智慧,七十年已是够长的时期了。一个有智慧的人如充分长寿,在七十年的兴衰中,也尽够去视看习俗、道德和政治的变迁。他在那人生舞台闭幕时,也应该可以心满意足地由座位立起来,说一声“这是一出好戏”而走开吧。

    我们是属于这尘世的,而且和这尘世是一日不可离的。我们在这美丽的尘世上好像是过路的旅客,这个事实我想大家都承认的,即使这尘世是一个黑暗的地牢,但我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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