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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_林语堂-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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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世上并无一个人所必须读的书,因为我们的智力兴趣是如同树木一般的生长,如同河水一般的流向前去的,只要有汁液,树木必会生长;只要泉源不涸,河水必会长流;当流水碰到石壁时,它自会转弯;当它流到一片可爱的低谷时,它必会暂时停留一下子;当它流到一个深的山池时,它必会觉得满足,而就停在那里;当它流过急湍时,它必会迅速前行。如此,它无需用力,也无需预定目标,自能必然有一天流到海中。世上并没有人人必读的书,但有必须在某一时间,必须在某一地点,必须在某种环境之中,必须在某一时代方可以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和婚姻相同,是由姻缘或命运所决定。世上即使有人人必读的书如《圣经》,但读它必应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尚没有达到可读一本名著的相当时期时,他即使勉强去读,也必觉得其味甚劣。孔子说,五十读易。他的意思就是说,四十五岁时还不能读。一个人没有到识力成熟的时候,绝不能领略《论语》中孔子话语中淡淡的滋味,和他的已成熟的智慧。

    再者,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部书,可以得到不同的滋味。例如我们在和一位作家谈过一次后或看见过他的面目后,再去读他的著作,必会觉到更多的领略。又如在和一位作家反目之后,再去读他的著作,也会得到另一a种的滋味。一个人在四十岁时读《易经》所得的滋味,必和在五十岁人生阅历更丰富时读它所得的滋味不同。所以将一本书重读一遍,也是有益的。并也可以从而得到新的乐趣。我在学校时教师命读《westwardho》和《henryesmond》两书,那时我已能领略《westwardho》的滋味,但对于《henryesmond》则觉得很是乏味,直到后来回想到的时候,方觉得它也是很有滋味的,不过当时未能为我领略罢了。

    所以读书是一件涉及两方面的事情:一在作者,一在读者。作者固然对读者做了不少的贡献,但读者也能藉着他自己的悟性和经验,从书中悟会出同量的收获。宋代某大儒在提到《论语》时说,读《论语》的人很多很多。有些人读了之后,一无所得。有些人对其中某一两句略感兴趣,但有些人则会在读了之后,手舞足蹈起来。

    我以为一个人能发现他所爱好的作家,实在是他的智力进展里边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这件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去找寻和自己的性情相近的人。一个人惟有藉着这个方法,才能从读书中获得益处。他必须不受拘束地去找寻自己的先生。一个人所最喜爱的作家是谁?这句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即在本人也未必能答出来。这好似一见钟情,一个读者不能由旁人指点着去爱好这个或那个作家。但他一旦遇到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的天性必会立刻使他知道的。这类忽然寻到所爱好的作家的例子甚多。世上常有古今异代相距千百年的学者,因思想和感觉的相同,竟会在书页上会面时完全融洽和谐,如面对着自己的肖像一般。在中国语文中,我们称这种精神的融洽为“灵魂的转世”。例如苏东坡乃是庄周或陶渊明转世,袁中郎乃是苏东坡转世之类。苏东坡曾说,当他初次读庄子时,他觉得他幼时的思想和见地正和这书中所论者完全相同。当袁中郎于某夜偶然抽到一本诗集而发现一位同时代的不出名作家徐文长时,他会不知不觉地从床上跳起来,叫起他的朋友,两人共读共叫,甚至童仆都被惊醒。乔治·伊里沃(georgeeliot)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尼采(nietzsche)于初读叔本华(schopenhauer)时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位乖戾的先生,而尼采则是一个暴躁的学生,无怪后来这学生就背叛他的先生了。

    只有这种读书法,这种自己去找寻所喜爱的作家,方是对读者有益的。这犹如一个人和一个女子一见生情,一切必都美满。他会觉得她的身材高矮正合度,相貌恰到好处,头发的颜色正深浅合度,说话的声音恰高低合度,谈吐和思想也都一切合度。这青年不必经教师的教导,而自会去爱她。读书也是如此,他自会觉得某一个作家恰称自己的爱好。他会觉得这作家的笔法、心胸、见地、思态都是合式的。于是他对这作家的著作即能字字领略,句句理会。并因为两人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融洽,所以一切都能融会贯通。他巳中了那作家的魔术,他也愿意中这魔术。不久之后,他的音容笑貌也会变得和那作家的音容笑貌一模一样了。如此,他实已沉浸在深切爱好那作家之中,而能从这类书籍里边得到滋养他的灵魂的资料。不过数年之后,这魔法会渐渐退去,他对这个爱人会渐渐觉得有些厌倦。于是他便会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等到他有过三四个这类爱人,把他们的作品完全吞吸之后,他自己便也成为一位作家了。世上有许多读者从来不会和作家相爱,这正如世上有许多男女虽到处调情,但始终不会和某一个人发生切近的关系,他们能读一切的作品,但结果终是毫无所得。

    如此的读书艺术的概念,显然把以读书为一种责任或义务的概念压了下去。在中国,我们常听到勉人“苦读”的话头。从前有一个勤苦的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每以锥刺股,使他不致睡去。还有一个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命一个女婢在旁边以便在他睡去时惊醒他,这种读法大没意思了。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正当那古代的聪明作家对他说话时而忽然睡去,他应当立刻上床去安睡。用锥刺股或用婢叫醒,无论做到什么程度,绝不能使他得到什么益处。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读书快乐的感觉。凡是有所成就的读书人绝不懂什么叫做“勤研”或“苦读”,他们只知道爱好一本书,而不知其然的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同时得到了答案,即读书用不着相当的地点和时间。一个人觉得想读书时,随时随地可读。一个人倘懂得读书的事受,即不论在学校里边或学校外边都可以读,即在学校里边也不致妨碍他的兴趣。曾国藩在家书中答复他的弟弟想到京师读书以求深造时说:

    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承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

    有些人在将要读书时常想起许多的借口。刚要开始读时,他会憎厌房里太冷,或椅子太硬,或亮光太烈,而说不能读,还有些作家每每憎厌蚊子太多或纸张太劣,或街上太闹,而说无从写作。宋代大儒欧阳修自承最佳的写作时候乃是“三上”: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清代学者顾千里当夏天时,常“裸而读经”,即以此得名。反之,一个人如若不愿意读书,则一年四季之中也自有不能读书的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去冬来真迅速,收拾书包过新年。”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艺术呢?简单的答语就是:随手拿过一本书,想读时,便读一下子。如想真正得到享受,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奥玛·迦》(omarkhayyam),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间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袋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边的椅子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绝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的自传中,有一段极尽描写读书之乐之能事。她和她的丈夫在领到国子监的膏火银时,常跑到庙集去,在旧书和古玩摊上翻阅残书简篇和金石铭文。遇到爱好的,即买下来。归途之中,必再买些水果,回到家后一面切果,一面赏玩新买来的碑拓。或一面品茶,一面校对各版的异同。她在所著《金石录》后跋中,有一段自述说: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一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书既成,于是几案罗列,枕籍会意,心谋目往神授,其乐在声色犬马之上。

    这一段自述文,是她老年时丈夫已经故世后所写的。这时正当金人进扰中原,华北遍地烽烟,她也无日不在流离逃难之中。

    写作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其范围的广泛,远过于写作的技巧。实在说起来,凡是期望成为作家的初学者,都应该叫他们先把写作的技巧完全擞开,暂时不必顾及这些小节,专在心灵上用功夫,发展出一种真实的文学个性,去做他的写作基础。这个方法应该对他很有益处。基础已经打好,真实的文学个性已经培养成功时,笔法自然而然会产生,一切技巧也自然而然的跟着纯熟。只要他的立意精譬,文法上略有不妥之处也是不妨的。这种小小的错误,自有那出版者的编校员会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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