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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_林语堂-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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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色的天性对于增进人生的生趣,有相当助力,但行之过分,则反而不利于女人。欲求保持性吸引力的意念当然是一种加在女人神经上的压力,而男人则没有的。这也是太不公平,因为人们如过于重视美丽及青春,则中年女人便陷于对灰白的头发和不可挽回的光阴做必不能胜的奋斗。中国某诗人早已提醒我们说,青春之泉是无稽之谈,无人能系住光阴不让它前进。因此中年女人如保持做性吸引力的努力,即等于和年龄赛跑,太不合理。只有幽默能补救这个处境。如若我们明知和老年白发无从争斗,则我们何不就认白发为美丽。朱杜的诗: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功夫与白争。

    这整个情形既不自然而且太不平。这是于为母者和年龄较大的女人不平允的。重量拳击家将锦标保持了数年之后,势不能不将宝座让给较为年轻的后进;跑马场里得锦标的马,过了数年,自不能不将第一位置让给年龄较小的马;同样地年龄较大的女人,绝不能战胜年轻的少女。同类相争,其实何必。中年女人想在性吸引力上和少女争高下是一件愚拙、危险,而又无望的举动。女人所应重视者尚有比性更进一层的东西。谈情说爱的动作,大部分当然以身体的吸引力为根据,则较为成熟的男女自应视之为过去的事情,而不必再斤斤于此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喜欢表示爱情的动物。但除了这表示爱情天性外,还具有一种同样有力的父母天性,结果即产生了人类家庭生活。多数动物大概都和人类一般的具有爱情和父母天性,但人类家庭生活的起点则好像是发源于长臂猿。不过在一种过分矫饰的文化中,人类受了艺术上不断的性的刺激如电影和戏院之类,他们的家庭天性便有屈服于表示爱情天性的危险。在如此的文化中,家庭理想的必须性常易于被人们所忘却,尤其是在同时又有一种个人主义观念的潮流。所以在这种社会中,我们对于婚姻即有了一种新奇的意见,视为不过是许多次的接吻,而于结婚的钟声中结束。对于女人也有了一种新奇的观念,视为不过是男人的伴侣,而不是为母者。因此理想的女人须是一个具有完美相称的身体和动人的体态者。但在我看来,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的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扶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候则如我所看见的一幅西洋画像中一般,是在拥抱一个婴儿睡在枕上逗弄的时候。或许我已对母道有一些迷信,但在我们中国人,若有一些心理上的迷信是并无妨碍的。我以为我对于女人的见解并非由于迷信母道所产生,而实是由中国式家庭理想之影响。

    中国式的家庭理想

    我颇以为《创世纪》中关于创造一节,应该从头写过。中国小说《红楼梦》里边的才子是一个极富于感情的柔性男人,最喜和女人为伴,万分崇拜他许多姊妹的美色,而常常自恨是个男人。他曾说,女人是水做的,而男人则是泥做的。其理由是:女人都是伶俐聪明,娇媚可爱,而男人则都是愚蠢粗鲁,面目可憎。如若《创世纪》的著作人换了贾宝玉,心地和他那么明白,则《创世纪》必不是这样写法。上帝抓了一把泥土,捏成一个人形,从鼻孔吹一口气进去,亚当就此造成。但是亚当渐渐燥裂,泥土松碎,一片片掉落下来。所以上帝又取了一些水和将进去,使泥土凝结。这种掺入亚当生命的水,就是夏娃。亚当的生命中非有这水不能完成。我以为婚姻的特别意义至少是如此。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土。水渗入泥土而使之成形,泥土盛了这水而使之有形质。水即流动生活于这当中而有了具体。

    元朝名画师赵孟睿奶芊蛉艘彩且晃恢遥缫岩霉飧瞿嗤梁退钠┯鳌5狈蚱蘖┒荚谥心甑氖焙颍险滓扯运陌樗坪跫跬耍肽梢桓鲦9芊蛉思醋髁讼旅嬲庖皇仔×睿顾恼煞蚩戳朔浅8卸闳∠涉哪钔贰?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中国的社会和生活都是组织于家庭制度基础上的,乃是人所共知的事。这个制度决定并润色整个中国式生活的模型。但这个对于家庭生活的理想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因为中国人都视为理所当然,而外国则自觉不够资格去问这句话。把家庭制度做为一切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大家都知道孔夫子曾给予一个哲学的根基。他非常的注重夫妻关系,认为是一切人类关系的根基,也注重孝顺父母,每年祭扫祖墓,崇拜祖先,和设立祖先祠。

    中国的祖先崇拜,曾被某些著作家称为一种宗教。我相信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中是很对的。至于它的非宗教方面就在于它的里边很少超自然的成分。它不涉及神怪,所以崇拜祖先不妨和信仰基督仙佛或回教神道同时并行。崇拜祖先所用的礼仪造成一种宗教的形式,非常自然而且合理。因为凡属信念是不能没有表现方式的。照这种情形而论,我以为对着一块长约十五英寸的长方木牌表示尊意,其尊敬程度和英国把英王肖像印在邮票之上并没有什么高下。第一,中国人对于这种祖先之灵并不十分视同神道,而不过当他如在世的老长辈一般侍奉,他并不向他祈求福佑,也不求他治病,并不像普通的崇拜者和被崇拜之间的必有一种施必望报的情形;第二,这种崇拜仪式不过是借以对已死的祖先表示敬意的典礼,不过借这一天使全家团聚一次,并纪念祖先对于这家庭所贻的世泽。这种仪式充其量不过如替长辈做一次小规模的生日,和平常替父母做寿,和美国的举行母亲节并没有什么分别。

    基督教士不许中国信徒参加崇拜祖先的仪节,其惟一反对理由,是因为祭祖时大家都须跪地磕头,认为这是违反十诫中的第一条。这是基督教士太缺乏谅解的表征之一。中国人的膝盖不若西方人的膝盖那样宝贵,中国人都向他们的皇帝、官府磕头,新年都向在世的父母磕头,被视为常事。所以中国人的膝弯较为易于柔曲,而跪在神主牌之前磕几个头,也不会使他即因而变为一个崇信异端的人。城市村镇中的中国信徒即因此和一般的社团生活相隔绝,不能去参加大众节日的欢聚,也不便捐助这些节日的戏份。所以中国的基督信徒是差不多和本族的人不相往来的。

    这种对于一己的家庭的虔敬,和神秘性义务的感觉,有时确也能变成一种很深的宗教态度,例如十七世纪的儒者颜元在老年的时候,独自出外,周历天下,找寻他的哥哥。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所以希望寻到他的哥哥和一个侄子,以便传宗接代。他是四川人,笃信儒宗,专事力行。他的哥哥失踪已经多年,他忽然厌弃教读生活,如奉神召一般的决计出外寻兄。他连哥哥的影踪都不知道,盲目找寻,这是何等艰难的事情。况且这个时期正值明朝覆亡,全国混乱的时候,遍地伏莽,旅行极为危险。但他不顾一切,冒险前行,所到之处都贴下招纸,悬赏找寻。他走了一千余里的路程,经过中国北部数省。直到数年之后,他走过某处时,被他的侄子看见了他手中所拿伞柄上刻着的姓名,知道是他的叔父,方将他引导到自己家中。那时他的哥哥已死,但他的目的仍算达到,因为果然有一个侄子可继香烟了。

    孔子极为推崇孝道,其理由何在?没有人能够知道。据吴经熊博士在某篇论文所说,则是因为孔子乃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所以他的心理作用无非也和名歌《甜蜜的家庭》的作者其实从来没有享过家庭幸福完全一样。如若孔子幼时他的父亲尚在,则他的父职概念便不至于会这样的深刻远到。再则如若他已成年,而他的父亲尚在世,则结果恐怕更坏于此。因为,如此他即有机会可以看到他那父亲的弱点,而会觉得力行纯孝未必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了。总之,他出世的时节,父亲已经故世,并且不知道父亲葬在哪里。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父亲是谁。他的母亲死后,他就将母亲的遗体葬在“五父之衢”,这当中或者含一些故意亦未可知。后来居然有一个年老妇人将他父亲的葬处告诉了他,于是他方将母亲的灵柩迁去合葬。

    这一个巧妙的假说有怎样的价值,我们不必苛求。但中国的文学中对于家庭理想的必须,确实举出不少的理由。它是以一个人还不是一个单位,而只是家庭单位中的一分子为出发点。由“生活潮流”假说(这是我所题的名称)所具的生活观念为之支持,而由认力行天性为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目标的哲理证之为正当。

    家庭制度的理想和个人主义的理想显然不能并立。一个人终究不能完全独自一个人过一生。照这样的个人观念,太缺乏实在性。我们对于一个人如若不认他是一个人子,一个兄弟,一个父亲,或一个朋友,则我们当他是个什么东西?如此的个人将成为一个形而上的抽象物。中国人的心理都偏于生物思想,所以他们对于人类自然先想到他在生物上的关系。因此家庭即自然成为人生中的生物性单位,婚姻也成为一件家庭事件,而不单是个人事件。

    和这种西方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对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这种理想中,人并不是个人,而被认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个必须分子。这个就是我所谓“生活潮流”假说的意义。人类生活就整个而论,可以为包括多种不同的种族生活潮流。但人们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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