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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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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他们好苦啊。。。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为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这镜头,若让古代贪官得知,他们当会脸红不已的:一提老百姓,眼睛就出水,这功夫咋学的呀! 

  其六、古代贪官口才不怎么样,也不机伶。一代巨贾兼贪官胡光墉,事发后也只会怅然逝去,既不会糟踏老百姓-说什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为一般的老百姓了,好象老百姓都是大贪似的;更不会糟踏人家资产阶级-说什么自己受了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总之,古代贪官要想忏个悔,找个堕落的借口,不如现代贪官容易。 

  当然,古今贪污也有类同之处,比如一犯一窝,古今类似。乾隆1781年,王亶望一案,同案犯70人,处死22人。现代,沈阳慕绥新一案,跌倒16人。还有,河南一个小小的卢氏县,一下子双规80名干部,其中,全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无一幸免,全部一锅端了。只不过,现在流行人道 *** ,现代贪官们被处死的机会远远小于古代贪官了。 

  六、我的看法 

  其一、人性的原因。关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作为哲学命题,我们争论两千多年了,可是作为政治命题,我们却一厢情愿地认定人之初,其性本善的,所以我们的所有政治及其相关建设都是基于这么一个前提而成立的,导致我们古有〃敬德保民〃,现有〃以德治国〃。也就是说,所谓的〃以德治国〃,绝对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了,我们古代的帝王就用它当过尿布了,现在还拿它做尿布,我们能闻到一股股千年的尿馊味儿,如果你闻不到,可能是你感冒了啊。更何况,老圣人也曾经有过怀疑的,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并且进一步说:食色,性也!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走向善。而韩非子干脆认为,人再怎么教育,人性还是恶的,所以他老兄搞的是恶狠狠的〃法制〃。善恶论争论几千年了,这里我不想陷于争论的泥沼,我有我自己的说法:人之初性本贪!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先生在2002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提出: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当然我不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恶。 

  樊纲不想假定人之初性本恶,但随后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本性是贪婪的。马克思曾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就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 

  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所谓的人之初,一是指人类的幼年,二是指人的幼年。我们的贪官当是两种幼年病的综合-第一是还没有进化完整;第二是还没有长大。去年我曾写篇杂文,当然没地儿发表,只能发到网上,题目就是〃要把贪官当孩子〃,说的也是这么个意思。三岁以下的孩子没有你我观念,见什么东西都以为是他的,特别是在商场里。三岁以下的孩子撒尿不找厕所,以为处处都是厕所,理直气壮地随地便溺。我们的贪官,便都是三岁以下的孩童了,如果按时下流行的说法…政府是爹党是妈来讲,这些贪官,确实需要其爹娘来管教了,否则,永远长不大,永远不进化,也不是个事儿。 

  其二、制度与体制的原因。众所周知,美国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某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封建社会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到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现在,中国人民又把希望寄托到一个政党的良心上,而这一个政党的又把希望下放,寄托到全体党政干部的良心上。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其三、社会的原因。一般的看法是,中国社会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的规范。也有人从另一方面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守信的,颇富人情味的;可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甚至没有人情味。比如一个人对朋友慷慨大方,于私,他可能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是于公,他却不是个合格的公民,因为这哥们儿老在偷税漏税。试举一个例子,韩信当年落魄时,曾受一漂母饭恩,发达后,韩信给漂母送去千金。打一个比方,如果这漂母是个生意人,或者是个包工头,韩信肯定会给她拉点活儿的。不信看胡雪岩,当钱庄伙计时,挪银五百两给落魄仕人王有龄,王用这些银子进京活动,一活动,就任了浙江省的粮台总办,从此与胡雪岩官商勾结,胡的红顶商人生涯从此起步。王死后,左宗棠本想查办胡,可两人一见钟情,竟成了好友。就连骂胡〃确系坏种〃的李鸿章后来也改变了看法,认为胡〃救灾恤邻,慷慨好义〃〃为近时所罕见〃,甚至要求政府准许〃赏给匾额一方〃以资鼓励。中国谚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又云: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死人之事。太可怕了,一衣一饭之恩,需要的时候,就要为恩人奉献自己的性命了。举一个例子,常胜将军吴起曾经为一个士兵亲吸毒疮口上的脓汁,依现在的看法,你会觉得吴起犹如共党干部,爱兵如爱子。可是那士兵的娘却不这么看,听说这事后就开始哭,哭得死去活来。别人劝她:你儿子遇到了这么好的将军,你应该引以为荣才是,何以失声痛哭?老太太说:你们有所不知。我儿子的父亲,当年也曾由吴起将军亲自吸吮过脓汁,不久出战,想对将军的恩情有所报答,奋力抗敌,有进无退,终于战死了。如今吴起将军又这样对我儿子,我儿子肯定活不长了,我是为我儿子哭的呀!同志们,明白了吧?我这人老是不愿意对人太好,否则大家都掂着脑袋来跟我交朋友,那我不是要人家的命吗?叫我如何承受?这是开玩笑啊。总之,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个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脱不掉的。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大义灭亲大约来源于孔子。当春秋时晋国的叔向为自己的异母弟-贪官羊舌鲋定罪时,远在鲁国的孔子听了,赞扬说:治国制刑,不隐于亲!这一点,恰于西方相反,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便也没有包庇罪。 

  讲到这里我就感觉,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泠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遭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牙痒。有时候我都想,让一个骂贪官骂得最狠的百姓与贪官结了亲家,那么,随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有人说,中国的贪官,是有着群众基础的。此话值得我们深思。 

  其四、管理方面的原因。曾有人说,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财产,老被仆人偷。这一点,军阀孙传芳都看穿了。民国时期,也提倡人民公仆来着,而孙传芳反对这种提法,说: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赚主人的钱,就是勾搭主人的姨太太,我不是公仆,我是父母。天下父母,没有不爱子女的,爱民如爱子才是,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老孙说得有趣,但是主人看不好仆人却是真的。而政府作为管家,在管理仆人时,也常常出现漏洞。朱元璋时代,也有自己的反贪局,当时叫监察御史,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我经常跟人开玩笑,说,民国时期某军阀,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兵,不知自己多少钱,不知自己多少姨太太。而我们的政府竟然也是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人民-古代是逃人丁税,现在是逃避计划生育罚款;不知自己多少钱-帐上有数字,但实际钱在哪儿?银行都是呆死帐,行长更有卷资外逃的,帐上有的钱都是空的;不知自己多少贪官-政府知道自己多少官员,但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少贪官,就跟军阀不知道自己多少姨太一样! 

  一个俄国人,有60万卢布就要受到怀疑;一个美国人,有2000美元,就要说清楚-出具资金来源报告。后来放宽到1万美元。而中国,直到现在仍没有类似的规定。2000年4月,中国开始实名储蓄制,但贪官也会变通,国家能搞一国两制,贪官就会搞一家两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但公职人员的家属总能经商吧,所以,连云港的副市长 

  鹿崇友,其80岁的父亲与70岁的母亲可以合资开个化工厂,可怜鹿老头,估计是没孙子,否则他那市长儿子也不舍得搬老子下水这么老当益壮的。 

  其五,文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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