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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喜亦忧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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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这本是做人的起码公德,有什么值得炫耀?小学生也知道而且也
做得到,何况你是大人。但转过一条马路,突然发现人行道上一朵痰迹,我
的想法就变了。觉得他的这番自我炫耀也不无示范作用。光说他因做到了遵
守这点起码公德而自鸣得意或想出风头是不公平的。

上海比起全国各地来是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盲的比例极低;而
只要是有小学程度的人,就应当知道起码的公德。到今天还要大力宣传市民
应遵守起码的“七不”,说起来实在有些惭愧。然而事实是,真还有许多许
多的人连“七不”也做不到,实在令人泄气。

正在我写此文时,我窗外的大楼就飘坠着一只塑料袋。瞧,又一只。是
大人图方便丢出来的呢?还是不懂事的小孩?自己家里知道要收拾得干干净
净,却把举手之劳就可收拾的废物往户外掷。这种以邻为壑,以公共场所为
壑的恶劣行径难道还少见么?这类缺德事如果是孩子干的,那就是没有教
养;如果是大人,则是劣根性不改。大人不改掉劣根性,就不会对孩子言传
身教,即使教了也会因自己的坏榜样而失效。

记得鲁迅有篇杂文写到,清末一个老顽固,听说要办师范学堂,诧异地
发表高论道:师还要“范”么,那么也要办“父范学堂”了。鲁迅说:此人
以为做父亲只要生下孩子就算尽了责,如有“父范学堂”,此人该入初等一
年级。凡不守公德的人,都是前任和现任的父亲失职。

现在看来,须进“父范学堂”和“母范学堂”的人还多的是。单就市民
遵守社会公德的起码要求看,父母不能以身作则,以好榜样教育孩子,给孩
子示范的不及格者还多得很。更不谈再深一层的要求。大人守身如玉,不贪
小便宜,非义不取,孩子在父母的感召和身教中才会养成廉洁的美德;大人
诚实不欺,不苟且,嫉恶如仇,孩子才会在父母的影响下学得诚实、正派,
长大了成为合格的公民,自然会注意遵守公德,反之亦然。要教育别人,先
要端正自己,这就是教养,就是文明。

只要不是坏行为,当众表演,向人示范,哪怕是夸张一点,又何足诟病?
上面所说的街头小景,这男子看起来诚然有点矫揉造作,也许过分自我表现,
但他的示范行为没有坏处。安知此人不是因为嫉恨不守公德的现象太普遍,
才愤而示范的有心人呢?那倒是理应得到同样是有心人的人们的尊敬的。


“口中白字捎三二”

聂绀弩有一首题为《女乘务员》的七律,描写东北旅行中火车上的一位
女乘务员。这位乘务员大概是兼作在车中出售报刊和口头宣传的,诗的中间
两联道:

主席诗词歌宛转,《人民日报》诵铿锵。

口中白字捎三二,头上黄毛辫一双。

诗人是带着爱心写这个小姑娘的,因此她吟诗读报时捎带几个白(别)
字,诗句也仿佛带着一种溺爱孩子的心情,觉得很是有趣。本来,一个列车
乘务员,不是专职的传媒工作者,这样辛苦地分出精力来做点分外的服务,
就够值得赞赏了,因此诗的结句是“厢中乘客浴春光”。

但如果是专职的传媒从业者也“口中白字捎三二”,就不很有趣,而且
可能影响不好了。举个亲历的身边小例:一次问邻居一个中学生某家公司的
所在,那公司在他学校附近。他把路段说清楚后,说:“很好找,公司的标
识很显眼。”把“标识”的“识”字读作“认识”的“识”。我纠正他:应
该读成“志”音,两字音义相同,“标识”就是“标记”。他连连摇头,争
辩道:“收音机里都是这样读的,哪会错!”瞧,这位播音员“捎”了一个
“白字”,就产生一点小小的误导,人们认为传媒总是标准的。

前天打开电视机,正碰上某一电视台在评介一本新出版的古书,说“加
了新式标点,句读分明”云云。把“句读”的“读”念成“读书”的“读”,
不知这里“读”字应念作“逗”,两字也是音义并同。

类似的错误常常出现,以至一位喜欢冷嘲的前辈学人曾说:“哪天收音
机、电视台的主持人不读错字,不出毛病,就该给他发奖金。”言下之意,
一点不出错倒是稀罕的了。

中国的文字也确实麻烦,有四声,有一字多声,有特别场合的特别读法,
还有不少古里古怪的奇字僻字,连语言文化水平相当高的人也常常头痛,念
错。有道是“秀才不识字,念半边儿”。要求传媒从业者精通语言文字学,
是过高的要求。但一般常见常用的字词是不该出错的。普通人捎几个白(别)
字问题不大,播音员和电视主持人如经常“口中白字捎三二”,就大煞风景,
甚至会散播错误了。

专业单位似乎应该将常用的最容易误读的字词收集一下,编一点资料,
供从业者参考,尽量避免“口中白字捎三二”的现象。这事虽不大,但对提
高传播质量却不无小补。

1995 年6 月


立此存照

积压了大堆报刊,今天有空来翻捡一通,发现了一点不能不感慨系之的
事,因作此文。

本文中提到的人物都姑隐其名。这并非为了怕惹事,怕招惹对方提起破
坏名誉诉讼之类。不是,倘要告我的状,则我可以拿出白纸黑字的根据来,
我是重述;要告,请告公布此事的报纸去。姑隐其名,也不是宅心仁厚,有
心放一马,不曝对象的光。我还没有修炼到那样的恕道工夫。而是因为,这
种现象,或不如说是丑态,有相当的代表性,或如文学术语所说,具有典型
意义。因此,径指某一位阿猫阿狗,倒反而把意义缩小了或封闭了。

在3 月间的华中某晚报,有如下一段小新闻:某大腕女歌星,当然是红
得发紫的,驾着一辆有特种牌号的豪华轿车,直冲中央电视台东大门。那里
门禁森严,连台长本人进去照例都必须出示通行证。女歌星自然争也没用,
被挡驾了。她愤愤地立即拿出大哥大打电话,当然是求援;却把车停在挡住
大门的位置上。警卫员当然要劳她驾,请她的车让远点,大腕歌星越发上了
火,骂骂咧咧起来。恰巧又来了另一位大腕歌星,惺惺惜惺惺,仗义来帮骂,
闹得不可开交。这时,有两位过路人,路见不平,插进来指责那两个歌星无
理取闹,劝她们话不该这么难听。歌星们于是掉转矛头,迁怒于这两位“多
管闲事”的过客,竟至动手动脚,还说他们“欺负女性”,最终由警卫人员
劝开。后文还有些精彩情节,不外乎闹呀撒泼呀之类,不赘述。

又翻5 月某日北京一日报,也有一篇署名文章隐约提到此事,没有我引
述的那家晚报详细,可见颇有人注意了这起纠纷的。

事后才知道,那两位“多管闲事”的过路人并非等闲之辈,乃是某省来
京开会的人大代表,当时全国人大正在北京召开。大腕歌星于是只得在以后
的记者采访中表示了歉意。

这回碰得巧,两位趾高气扬的大腕歌星碰上了中央电视台的尽责的门
卫,又碰上了人大代表。可是天下不能处处都是中央电视台,不能处处都有
人大代表,于是只能听任这类角色张牙舞爪,满世界跋扈。

这类只会扭扭屁股,甩甩头发,离了手里的扩音筒嗓音传不出三丈远的
歌星,不知凭什么自以为如此了不起,天下应该处处任其猖獗,对她们要如
迎贵宾,不得冒犯?不知凭什么如此趾高气扬,目中无人,动辄撒妖耍泼,
发明星脾气?偏偏滔滔天下,确有人吃这一套,此理实不可解。

上海有句形容此类人物的顺口溜,叫做“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
和娘”。据去年初或前年底的一期《瞭望》周刊上的记者报道,说前年长春
电影节上,有位歌星嫌接她的桑塔纳轿车不够派头,发脾气道:“这种车会
把骨头架子都颠散”,不坐,非奥迪不可。难道她是天生的特殊材料构成的
软骨头,如此容易散架么?那种小人得志,不知自己姓甚名谁的猖狂劲,真
令人齿冷。说不定此人两三年前还在捡煤渣呢?一旦暴发,就忘了自己是吃
几两干饭的了!

这类怪现象应一一立此存照。这对留心世道者有用,对未来写社会风习
史的人有用。至于它们的意义么,可以存而不论,事情的本身已把一切都说
得清清楚楚了。

1995 年8 月


乡音

我是浙江人,夫人是四川人。彼此都有个家乡情结。为了男女平等,彼
此融通一下,她就算是半个浙江人;我则算半个四川人。因此,我常称自己
为“二川人”,即半个四川之谓。早年写短文时,也偶尔以“二川”为笔名。
熟人之间也以此调笑,记得聂绀弩曾作“三句半”打我的油,诗道:

喜作三句半,自号二川人。蜀音又不准,难听。

之所以有这样的调侃,是因为那时朋友们谈笑时,常顺口作这类游戏体,
我曾有一首道:

流浪遍全国,成都最有缘。名字取好了:二川。

聂诗就本此而发。我的普通话本来就夹有江南方音,南腔北调,成都住
了几年,又撇上几句四川腔,旁人听起来就更别别扭扭了。

语言这玩艺,确是别有一窍,有些人新到一地不久,就能熟练地操当地
方言。所谓入乡随俗,把乡音说准了,才能算彻底地随俗,人际关系就十分
顺溜,因为这是道地而又切实的“共同语言”。小说人物如《水浒传》中的
浪子燕青,“善说诸路乡谈”,所以在江湖上行走很占便宜。现代学者中以
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能迅速学会诸种方言而知名,但也不仅因为他研究语言
音韵之故,别的语言学家就未必。比如章太炎先生,总是语言文字学的大师
了吧,他还著有《新方言》,但他说官话时也是满口的浙江余杭乡音,这是
见之于许多他的友人和学者的描述的。

有些方言外乡人实在难懂,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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