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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喜亦忧集-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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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也和商品拜物教的教旨极其相像呢?

1996 年3 月13 日


呼吁出一本杂文文体论

不久前,我的杂文集《绿色呐喊》出版后,即蒙黄裳在《文汇读书周报》,
邵燕祥在《羊城晚报》评介,给了远超过此书应得的好评。两位都是当今文
章高手,他们的溢美使我十分惭愧。他们的文字读者极多,因此又招来了不
少相识的或素昧平生的人的来信,颇多好语,更令我十分脸红。其实,我在
拙作《前言》中所说的“我的文字与杂文艺术相距甚远”,绝不是一句客套
话。我也多次在别处提到我对杂文艺术的美学机制迄今尚朦朦胧胧,不得要
领。别人的杂文我多少能判断优劣,但也常出于直感,讲不出个“说法”来。
本事不大的人如我,常不免有眼高手低的毛病;这种所谓“眼高”,其实也
是虚拟一个极境,这个极境究竟是怎么回事,合于什么标准算好,也说不出
一个名堂来。反思一下,是有惭愧的理由的。

今年夏天在外地参加了一个十来人促膝谈心式的讨论会,其中涉及杂文
和抒情散文、随笔、小品文的划界问题。这几种文体的界线当然很难截然划
分,散文、随笔、小品里头也可以注入评讦时弊的杂感式的内容;现在颇流
行的小小说,倘若是讽刺人生而滋味辛辣的,也和杂文无异。有些短文(可
举黄裳的许多杂文为例)貌似悠闲,毫无剑拔弩张之气,却是极具所谓“内
出血效应”的杂文隽品。反之,有些以杂文形式出现,诛伐时弊也有棱有角,
虽与杂文虎贲貌似,但不论就其文心或文采,均难以首肯其为杂文艺术。其
中有些颇多机智的语言,警策的冷讽,但又骨力不称,遂似浮饰;下焉者则
近于插科打诨,正如《水浒传》中潘金莲所说的“花木瓜,空好看”,花拳
绣腿而非过硬工夫。散文、随笔、小品似乎可以闲适,当然也可以不闲适;
但杂文则与闲情逸致不相容,即使娓娓道来,看似温文尔雅,但咀嚼一下,
总是要令一些人呛喉,一些人吁出一口闷气的。这就不是靠词藻华茂或别的
作文技巧所能达到。

因为年轻时倾赏鲁迅的杂文,我从40 年代初起就学写过这类文字,但写
出来的不是流于浅薄无力,就是青筋暴露,顶多也只是写成时评的样子,不
要说讨人喜欢,连自己也看不顺眼。所以剪存的旧文在“文革”时失去也毫
不可惜。70 年代后期起,想写杂文的情结仍在,这些年都陆续写着。大概是
经过了迅捷的世变,阅历稍多了一点,有时感兴来了,写出一篇来自己还算
满意,很可能也是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并不怎么样。不料竟有人称我为“杂
文家”了,真叫我羞惭无地。我的专业是文学理论,后来又转向古代小说的
研究,也带治点历史,特别是思想风俗史。虽也称不上什么成就,但别人如
在这些方面称我为家,虽也受之有愧,却还不至耳根发烧。杂文家则不敢当,
还差得远呢!

杂文是战斗的文体,是秉持公心,指摘时弊的艺术。这些鲁迅早已作过
精到的论述,无庸赘说。战斗就要克敌,使敌方无法还手。鲁迅的杂文正是
如此,纵使对方还手,也正如打排球一记猛击下去的“打手出界”,对方还
是输球。那还不过是义正词严,好的论辩文也能做到,杂文还必须是美文,
事过境迁之后仍然耐读,那就须在意象和形象两方面都和时评或一般论辩文
有不同之处。从意象方面谈,杂文在切入时弊时,还须切到历史的神经,用
鲁迅的形象的说法是“刨祖坟”。就事论事当然会缺乏历史性的生命力,辐
照面广也未必是艺术强度的来源;而且,广度也须由深度求得。这里就必须
作者不仅有对时弊的敏锐的抓得住要害的洞察力,还需要有对现实和历史的


观照力。鲁迅杂文的魅力正在于他对现实和历史的深刻理解和两者之间的隐
蔽关系的把握。这是我们这代人很难企及,更是低能如我所不敢想望的。

从形象方面说,即从艺术表述上的特点来说,我反复诵读鲁迅杂文的结
果,只得到这样一点认识:杂文的美学效应得之于逻辑布置上的扣杀力之强,
这正和杂文是战斗的艺术这一特点相应的。所有的艺术文体,其作品都必须
构成一个独立自足的形象世界,杂文亦然。杂文的形象世界藉一种别有理趣
的逻辑构架营造而成,一个论点撑持着另一个论点,或左右曲护,或正反相
成,这些论点都是用妙语隽思构成的意象直接体现为形象。这之外不需要外
加的浮文褥节,一些都是附骨之肉,它的华彩乐段都是逻辑自身的旋律生发
而出。读鲁迅的杂文,绝无额外添加的“文采”,要说文采,全体都是文采,
这真是有心“做文章”的人所做不出来的。他晚年的杂文如《题未定草》的
诸篇,真是将杂文艺术发挥到极致了。

我,当然万万学不到,但依稀能体会到这大概已经接近杂文艺术的机制
了。不知道我已经把道理说明白了没有?但即使知道了,说明白了,要做到
也很难很难。大师如鲁迅,当然是不能重复的现象,然而美学机理是共同的。
中国至今还没有一本关于杂文文体论的规律性的著作,这是很可憾的。虽然
有了也并不能让人揣摩之后就会写出好杂文来,正如熟读了小说作法并不能
变成小说家一样;可是有一本或多本这样的书毕竟是好事,它可以使有志于
写杂文的人作参考,也可使读者能判断什么样的文字才是杂文艺术。这是我
受到不虞之誉后的心里话和衷心祝祷:希望有学者能写出一本杂文文体论的
著作,填补文论里的空白。

1996 年3 月


谈汲汲于将文学输出

不久前读到一篇议论中国作家在国外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文章。其大意
是,现今的中国作家尚不必汲汲于计较国外版权收益,更要紧的是将作品推
到国外去,求得外国人的赏识。要有货送出去,才能再计较收益云云。

这意思当然是不错的,没有货出去怎么能谈到收钱?别说赚老外的钱,
国内也得有作品出版,抢手,挤上畅销榜,才能稿费、版税滚滚而来。这种
议论也正如嘴里有食物吃下去肚子才会饱那样,其实不说也罢。

然而,这里头却有值得思考的问题。汲汲于拿货出去和汲汲于计较知识
产权的收益,恐怕同样出于一种急功近利的不健康心理。任何作家大概无一
例外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唤起愈多愈好的读者的共鸣,也就是巴望畅销国内,
风行海外。古时候也许有将著作“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文士;现今也还
有少量自己掏钱,将作品少数印行,赠送亲友和同道看看的现象,大抵是因
为找不到肯赔钱出书的出版社。要而言之,只为了给自己看或稍稍扩大点,
只为自己和自己的老婆孩子看而写书的人是没有的。

创作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成功,是杰作,动人。既然要动人,自然会
有意或无意地考虑读者。严肃认真的作者恪守自己的理想和艺术,怀着一种
“但问耕耘,不求收获”的态度写作,准备将作品拿去接受读者的考验,成
功了或畅销了是功力所致,水到渠成。急功近利的、动机不纯的或俗话所谓
心术不正的作者,则不顾一切地迎合读者,讨好读者;说得难听点就如卖春
女郎的献媚。向国内市场就是媚俗;向国外市场,则是媚外。

媚俗不属于本文题旨,不在话下。媚外不是指向老外磕头礼拜,说“外
国月亮比中国的圆”之谓,而是指迎合外国人的趣味情调,特别是挑逗外国
人的猎奇心理而迎合之。在欧美,“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思想是相当普遍
的,时至今日,虽然已不至于把中国看成中古的蛮荒之地,到处都是男人蓄
辫、女人缠足的野蛮陋习,但向他们贩卖一点旧时乡僻之处的落后风俗,所
谓东方的神秘韵味,还是能投老外的猎奇之好的。拿到外国电影节上去竞争
并获奖的某些影片,大致上就是这些玩艺。当然,手法是西方化的和现代化
的,这样才能媚得更上路。

小说和诗歌汲汲于向海外推出去的则多数是意识形态上的迎合,这倒多
少有些接轨的意思,可惜接轨接得太猴急,不知怎么搞的就让人想起三四十
年代上海的“西风派”崇洋媚外作风。

把欧美各国通晓中文的人加起来,恐怕也不如中国人通欧美文字的多。
因此,中国人对西方文学可以大翻特翻,西方有限的能译中文的人除了鲁迅
这样的真正大家外,也只能选择一些合于西方人口味的作品译过去。文人都
是机灵的,于是就从挑逗老外的神秘东方猎奇心理和意识形态上的接轨上去
迎合。汲汲于将作品输出就会在歪门邪道上打主意,而不致力于艺术上的真
功夫去征服——并非蓄意要写给外国人看,而只求艺术上的成功。

诱惑也是确实存在的,布克夫人(赛珍珠)卖中国野人头写了一本《大
地》,中国人读起来十分可笑,号中国的脉搏是号在中国屁股上的玩艺,却
被认为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丰富多彩而真挚坦率的史诗”,获得诺贝尔文学
奖。林语堂用英文写了不少书,谈老庄,谈中国的生活艺术,谈中国文化,
畅销英美,风靡域外,但在真正懂中国文化的行家看来,林语堂这点中国学
问,诚如鲁迅所评:“然此公诚太浅陋也。”(《书简·350323 致许寿裳》)


这是只可为知者道的,所以鲁迅只向老朋友许寿裳说说。至于夏志清之流的
在美国被奉为中国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权威,其胡说八道外转内销也十分走
俏,就更自郐以下了。由此可知,卖中国野人头以投外国人之机是有效的。
但这样的亟求打出去,和亟求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不可取,至少从长远看并
不能为中国文学争光。

1996 年10 月11 日


重读胡风《林语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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