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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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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阳听她说了牛婶闹事的真正原因,有些担心,“牛婶这次是被叶姑娘立的规矩吓住了,忘了房子的事。她没能如愿以偿,说不定还会再闹。

    她要是闹上三次,你真打算把他们全家都赶出农场吗?别人不说,至少阿福是不能走的。反正你将来也要给多寿一座房子,不如现在盖了,让她和老牛叔搬过来吧。”

    “不行。”叶知秋坚决摇头,“你不了解牛婶那个人,这次她得了房子,下次她还会为了别的事情闹。不能对她妥协,否则没完没了。

    咱们农场的运转刚刚稳定一些,不能有任何变数。牛婶性格太奇葩,她要是搬过来,绝对能搅得所有人不得安宁。偏偏阿福、多禄大哥和多寿,我都要倚重,不能真拿她怎么样。

    只能委屈老牛叔,把他和牛婶一起隔离出去。”

    龚阳微微皱眉,“可他们毕竟是一家人,把他们分开实在不够厚道。”

    “我知道。”叶知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再过两年吧,等一切稳定,农场、牧场和作坊都可以承包给个人了,到时候再让他们搬过来也不迟。”

    龚阳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叶知秋把之前拟好的规矩条款拿出来,修改增补一番,交给他拿去刻印。

    龚阳前脚出门,闻苏木后脚便提着药箱匆匆地进了门。查看过她的伤口,确定没什么大事,才放下心来。

    算算时间,医馆开张已经一年半了。他为了履行诺言,做一名好大夫,很是下了一番苦功。不再像以前一样,只顾埋头研究生冷邪僻之道,丝毫不考虑病人能否接受。

    而是以大众医术为主,循序渐进地推广他的独门医术。如今“秋木医馆”小有名望,十里八村的人都来看病,城里也有人慕名而来,请他出诊。

    他“小医公”的名号,一日比一日响亮。

    给人看病之余,也兼当兽医,给牧场的牛羊看病。在叶知秋的支持和提议下,他建了一个无菌手术室。把许多不能在人身上使用的治病方法,比如解剖和穿颅术,尝试着用在动物身上。救活不少牛羊鸭鹅,积累了不少经验。

    因为有事可做,有所建树,他比过去成熟开朗了许多。温雅,俊秀,稳重,三者合一,让他的气质愈发出众了。惹得山坳之中几个待嫁的姑娘对他倾心不已,有事没事都往医馆跑。

    可惜他满心满脑装的都是医术,对姑娘们投来的秋波浑然不觉。因此得了一个外号,叫作“无闻公子”。

    “伤在脸上不比伤在别的地方,你是个姑娘家,万一留下疤痕就不好了。我带来的药膏只能止血愈创,你暂且一用。”他边说边从药箱里取出一瓶药膏递给她,“母亲那里有一种能生肌去疤的药膏,稍后我让高宝回去拿一瓶来给你。”

    叶知秋听他说的话,跟自己吓唬牛婶的时候说的差不多,不由笑了起来,“行,你顺便帮我开一张单子,注明那药膏多少钱,我还要找人索赔呢。”

    闻苏木先去了多禄家,给水杏儿和牛婶疗过伤才来的,对刚才发生的事大致了解,知道她要找谁索赔,同她玩笑道:“一瓶雪肌膏要上千两银子,只怕要赔得人倾家荡产了。”

    叶知秋吃了一惊,“你说的药膏要几百两银子那么贵吗?”

    “宫廷用的雪肌膏是用三十六种珍贵材料调配而成,只有宫中身份显赫的人才能用,价钱自然要贵一些。”闻苏木微笑地道,“母亲手里的雪肌膏,是祖父自行调配出来的。

    用的材料不是那么珍贵,与宫廷用的雪肌膏有些差别,效果相差并不大,一瓶只需二三百两银子。”

    虽然便宜了一大半,叶知秋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二三百两银子,还不把牛婶心疼疯了啊?未免把人逼急了,适得其反,便让闻苏木在药费单子上写上五十两。

    两人闲聊片刻,高宝跑来报信,说有人去医馆看病,闻苏木便告辞离去。

    叶知秋以为自己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谁知刚闭上眼睛,巡护队的小伙子就给她带了一个人来……

    ——rs

第257章 啃不得

    叶知秋半是清醒半是迷糊地出了门,就见院子里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汉,伛偻着身子四下打量。【本书由】一看到她,脸上的皱纹绽开一朵花。

    “闺女,你还认得我不?”

    叶知秋觉得这老汉有几分眼熟,揉了揉眼睛细细打量半晌,便认出来了,惊喜地喊道:“耿大叔!”

    “对对对,是我,是我。”耿老汉一个劲儿地点头,“闺女你真是好记性,这都好几年没见面儿了,我还当你认不得我了呢。”

    叶知秋记性素来不差,更何况耿老汉还是给她带来第一桶金的人,自是没那么容易忘记。赶忙把他请到堂屋落座,倒水端点心,殷勤招待。

    想起那年进城,在路上遇到叶知秋和虎头拦车时的情形,耿老汉感触良多,“第一次见你,我就瞅着你是个能干的孩子,打心眼儿里羡慕谁家娶了你这么个能干的媳妇儿,后来才知道你还没成亲呢。

    这才几年的工夫啊,你就挣出这么大的家业来。我要是能有你这么个闺女啊,祖坟都该冒青烟了!”

    叶知秋笑着摆了摆手,“耿大叔,你快别这么夸我。要是你卖给我土豆,我也没那么快挣到本钱,说不定现在还在受穷,我得好好谢谢你呢。”

    耿老汉毫不居功,“那土豆放在我家,也就是喂猪的货。你能拿去挣钱,那是你的本事,谢我干啥?再说了,这几年你往我们家送的东西还少啊?”

    第一年收了菜,叶知秋去了一趟耿家村,给耿家送了一些南瓜、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让他们尝鲜。当时耿老汉带着小儿子出去做买卖了,没能见上面。

    后来忙了,就没再亲自去。只是每逢收菜的时候,都不忘打发人给耿家送上一些。耿家的两个儿媳妇也来回过一次礼。拿了两只鸡,却换回半车的东西。

    她们大概觉得以少换多不好意思,从那以后就再没来过。

    耿老汉和小儿子这一出去就是两年多,前些日子才回清阳府。到家歇了歇脚。就赶来找叶知秋。不巧她去闻府帮忙操办寿宴,扑了个空。听人说她今天下午回来,就算着时间过来了。

    叶知秋见他两手空空,话语之中又多急切,不像是来串门联络感情的,便问道:“耿大叔,你急着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

    “对,有事儿。”耿老汉点了一下头,赶紧说明来意,“闺女。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个番商不?我和我们家老二出去走买卖,回来的路上,在西北边儿的一个镇子上碰见他了。

    他又倒腾了几车番国的玩意儿,四处寻摸人换卖呢。我记着你跟我说过,想跟他做买卖。就问了他一声。他听说你认得那土豆,还知道怎么种,别提多高兴了,二话不说就跟我回来了……”

    叶知秋精神大振,困意全消,不等他把话说完,就迫不及待地问:“耿大叔。那个番商现在在哪儿呢?”

    “在我家呢。”耿老汉答道,“我原本想带他一块儿来的,又怕你没回来,白跑一趟,就让他跟家等着了。闺女,你要是急着见他。我这就回家把他接过来。”

    叶知秋心里惦记着他说的那几车番国玩意儿,恨不能马上看看都有些什么,一时半刻都等不了,“耿大叔,你稍微等我一会儿。我跟你去耿家村。”

    耿老汉巴不得她去,“行,行,正好上我们家吃顿饭去。”

    叶知秋顾不上客气,回房湿了条帕子,避开伤口擦了擦脸,又换了身衣服,带上装钱的挎包出了门。

    耿老汉是赶牛车来的,她嫌速度太慢,把在厢房睡觉的二胖喊起来,套了一辆马车,和耿老汉一起坐上去,直奔耿家村。另外找了一个巡护队的小伙子,赶了牛车随后跟去。

    从山坳到耿家村,有将近十里的山路。马车走得快,也要两盏茶的工夫。路上无事可做,叶知秋便跟耿老汉打听番商的详细情况,说了半天才想起来问,“对了,耿大叔,那番商叫什么名字啊?”

    不等答话,耿老汉就先笑了起来,“上回来他跟我说他叫啥,我没听明白也没记住,这回我问明白了,他叫啃不得。”

    叶知秋以前听惯了各种各样的外国人名,只觉耿老汉音译得有趣。二胖却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前仰后合地笑道:“还啃不得,难不成他是根带刺儿的骨头?这番商的名字起得也太逗了。”

    二胖人如其名,是个小胖子。今年刚满十六岁,性子活泼开朗。巡护队组建之后,代替多寿成了叶知秋的专职司机。这孩子心宽体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有空就眯上一觉。

    “可不是嘛。”耿老汉乐得胡子一抖一抖的,“我家你婶子和两个嫂子,每喊他一回就笑一回。”

    三人说说笑笑地到了耿家村,马车在耿家门外停下。耿老汉的几个孙子孙女儿聚在院子里,围着一个形容奇特的人叽叽喳喳地嘻戏玩闹。

    那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高鼻梁,深眼窝,皮肤白皙,一脸络腮胡子。胡茬短短的,浓黑茂密,加上两条粗重的眉毛,半张脸都被遮了去。

    身形高大魁梧,身上穿着类似于中衣的白衣白裤,腰间斜着系了一条轻软的皮毛短裙。一头浓黑鬈曲的头发,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拢在头顶,梳成发髻,用一枚粗银簪子别住。

    左边耳朵上并排戴着两枚耳钉,同样是粗银材质,形状像两条小蛇。这古今中外的装扮集中在他身上,并没有显得不伦不类,反倒有几分粗犷质朴的美感。

    见耿老汉引着一位年轻的姑娘进了院子,大步迎了过来,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按在胸口,深深地弯下腰去,“叶小姐,见到你我很荣幸。”

    声音低沉,略带一丝沙哑,属于很有磁性的男中音。只是中原话说得不太标准。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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