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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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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王侯,其贵势威权仅次于皇帝的,则唯有北静王一人。是为特例特笔,而凡写北静王的地方,读者却又多是轻轻看过,常在“似注意、不注意”之间。
  北静王何等样人也?这个你得细玩雪芹文意。他的“介绍”著墨也是不肯多的,只言:“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小王虽不才,却多蒙海上众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颇聚。”
  再不用多,只这两条,熟悉清代史的,大概就已明白其中有事了:盖宗臣旧勋,功愈高,得祸愈速;而家里“高人常聚”的,最是一种不安静,不守分,犯忌惹事的祸端。这种情形从康熙朝就已成为诸王的风气,到雍、乾之际,更是如此。其现象是常聚高人,其实质是招致人材,培植势力,内核是政局上的斗争。——再看雪芹怎么写宝玉和静王的关系,事情就一步步地显示清晰了。如今我再提醒读者一下,你有没有注意过书中所写“王爷一级”的种种事故?如果你未曾留心或者根本看不出什么,那就证明你对雪芹的笔法还缺少理会,那样而读《石头记》,常常是买椟还珠。
  雪芹在全部书中,早早地设下了一条关系重大的伏线,其事恰恰就在“王爷一级”上。第一次是因书中第一名贾家先死的少妇秦可卿之病,之卒,之殡,伏下了许多事故。秦氏是什么人?是向王熙凤宣示不久即将有大祸临头的人,也是第一次念出了“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人!她之一死,先就因选觅上好棺木而引出一个“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然后就来了这位特别亲自路祭的北静郡王!第二次是因荣府死去的第一名丫环金钏事件以致宝玉被笞,几乎丧生的大风波中出现的一个“忠顺亲王府”!
  事情的麻烦由哪里可以窥悟一二呢?
  贾政,听说是忠顺王府来了人,就惊疑不小,心中暗忖:素日并不与他来往。少刻,他斥骂宝玉说: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
  毫无疑问,这个“忠顺”王爷实是宝玉一生的一个凶煞恶神,命运之仇家,精神之敌对。但令人吃一大惊的是,那蒋琪官初与宝玉相会,赠与他的那件奇珍:茜香国女王所贡的那条大红汗巾子,却是“昨日北静王给我的”!
  原来,北静王才是“勾引”忠顺王驾前宠幸之人的“先进”!琪官胆敢逃离本府,原是有“后台”的呢!
  如今,就可以看看这个北静王与宝玉的关系,又是如何了。
  首先是北王与贾府的关系也应理解清楚:原来他们两家“当日祖父相与之情,同难同荣,未以异姓相视”。这是什么话?懂得清代历史的,不是立刻就又会明白,这说的正是满洲皇族中有与汉姓人氏曾经生死与共的情谊吗?“异姓”正指满汉主奴之别,是清代特用语。——由此也就明白:他们之间的要紧人物如果“坏了事”,也定然是一案相连,彼此“同难”的!
  书中写北王家与贾家之密切,还有特笔,就是当一位老太妃去世办丧之时,在“下处”寓居的,独独北王家与贾家两院相邻,彼此照应。也就是说,他们的命运总是连在一条线上。
  至于宝玉,对现下袭爵的“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谦和”的北府小王,“素日就曾听得父兄亲友人等说闲话时,赞水溶是个贤王;且生得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每思相会,只是父亲拘束严密,无由得会……。”那北王对宝玉恰好也早已“遥闻声而相思”——正说明是一流人物,“正邪两赋一路而来之人”也。北王亲口向贾政说了话,要宝玉常去相会,自然不敢违拗,从此宝玉就是北府之小客人了,形迹日亲日密,——不过雪芹在书中总是东鳞西爪,点染钩勒,不肯以正笔出之罢了。
  在雪芹原书中,“虎兕相逢”,两雄较量,元妃致死,贾府败亡——正是“王爷一级”的政治巨变的干连结果。
  有一位读者向我说,“北王写得就象个小皇上”。一点不差。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时,正有这样一件特大事故发生,我在《新证》中已加叙列,那一次,废太子胤礽之子弘皙,已经成立了内务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机构,实际上自己登了皇位——要与乾隆唱对台戏,并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际布置行刺。怡亲王之子弘晈(宁郡王)等也在内。很多人都在案内牵连,并且也涉及到外藩。这恰恰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惯用闲笔,于漫不经意之处特加逗漏的,还有一回书,即第七十二回叙凤姐因理家事重、财力日艰,自言恐不能支,说做了一个梦,梦见另一个娘娘派人来向她索要锦匹,并且强夺。这也是“两处宫廷”的暗示。
  在雍正时,他回顾往事,就说过诸王作“逆”时,是罗致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绿林、优伶、外藩、西洋人……。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明乎此理,则仔细体会一下雪芹之笔端的蒋玉菡(优伶)、柳湘莲(强梁)、冯紫英、倪二、马贩子王短腿……隐隐约约,都联在一串,都是后来“坏了事”的北王这一面势力旗帜下的人物。宝玉、凤姐落狱,一因僧,一因道,又颇有下层社会人等前往探望营救。
  “三春去后诸芳尽”,正是这个“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总结局。
  雪芹原意在于传写闺友闺情,本不拟“干涉朝廷”——但写这些闺友的惨局,又无法避开朝廷时世,所以他才在书的开端再四声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实于生活经历,就不能不用隐约之笔也让读者看出这层缘故。——此意历来评者也并未能见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后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获胜者)当然是不许不容的。将八十回高高唱赞歌,打抱“不平”的,当此纪念雪芹二百二十周年祭的时候,也许还在庆幸:多亏程高,关切雪芹残书,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谨以此意,敬献于雪芹诗灵之前:你是伟大而不朽的,想毁坏损害你,是一种妄想,迟早会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普遍认识到的。
  写于六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结束之际,
  时为一九八三年之六月末旬。
  
  
  正本清源好念芹——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为了纪念而献此拙文,纪念的原是曹雪芹,文内所谈却有后四十回伪续的事情。此为何故?就是我以为要纪念曹雪芹,必须先把伪续的事情弄得清楚些,否则,拿了高鹗的东西以及被他“改造”了的、真假杂揉了的东西,来当作曹雪芹的伟大创作而分析评论,而称美怀念,那终究是一件不太科学的奇怪现象。那样,曹雪芹本人,如果地下有知的话,也将感到不安,正不知他将会作何啼笑?所以我这篇文字倒并非一时大意,弄错了纪念目标,闹出笑话。
  最近,看到一位青年研红者在他著作中说出了一段话,似乎未经前人道过,大意是说;几乎所有的红楼梦研究上的重大问题的争论和麻烦,究其根源,都是由于程高百廿回本加上的这个伪续尾巴而产生引起的。我听了此言,真觉有一矢中的之明,一针见血之切。试想,热烈的“主题”“主线”之争,果从何而生?如若不是伪续把“全”书弄得归结到一个“掉包计式爱情悲剧”,而是象雪芹所写的原著“后三十回”那样,则安用此争此议?许多别的问题,可以类推,正是咸由伪续假尾而言!说这是奇迹,那是满可以的,因为他所有的只是一部“程乙本”,他并没有机会看到任何旧钞脂砚斋重评本,他没有任何从别处得来的启发和暗示!这是何等深沉智慧的目光和思力!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说不是奇迹,也可以,——因为这是一个事实获得了一个如实的理解和表述;假使永远无人达到此一理解、作出此一表述,那倒真是不可思议之怪事了。
  最近,在一次盛会上,我又听到曹禺同志的讲话。他是就红楼梦电视连续剧而发表意见的,他并没有来得及在这个场合即作详细的论析,但他反覆强调提出:后续四十回与曹雪芹原著是不同的,在改编移植的再创造中,必须恢复曹雪芹的原意。我想,他所指出的这个“不同”,也就是鲁迅先生早年指出而胡风同志特别强调尊奉赞同的那个“绝异”'注一'。
  我还记得一件事,在此不妨一提。七十年代初,出版系统召开过一次人数很多的会,正式传达了毛主席的一次谈话,其中在谈到红楼梦原著与伪续时,明白指出: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四十回是高鹗作的,高鹗学了曹雪芹的一点笔法,但是思想很不相同。'注二'
  至此,我们不禁要想要问:为什么上面所列举的(并且一定还有很多可举而我一时不及检书引录的)这么多例证,都不约而同地说明他们在读红楼梦时所感受到的那个巨大的不同?其所以不同和绝异者,毕竟又在何处?
  要回答这个问题,定然可以列出很多条目。但此刻我只想单谈一点,——我管它叫做“对待妇女的态度”。
  目前解释红楼梦“是一部什么书”的争论仍在未有定论之中,但是不管怎么的,红楼梦是要“使闺阁昭传”,是要传写“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为的是“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不致“因自己之不肖”而使之“一并泯灭”;因此书中写的就是女子。这一点,大约争论者却会“例外地一致”。那么,我只须从作者对待这一群女子的态度的问题来考校一番,必然就足以说明原作与续作之间的不同与绝异了。这样,本文即不拟多所枝蔓,单单就此核心要点,略抒己见。
  我对于这一方面的拙见,曾有过一段简短的陈述:
  我常说,雪芹的小说所以与以往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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