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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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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污了去也算无能。”再如写迎春是“金闺花柳质”,写湘云是“霁月光风耀玉堂”。又如祭晴雯则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可见雪芹用金玉来形容最美好的女儿和她们的居止,绝无不然之意。这一层意义,十分要紧。
  雪芹不但写妙玉用了“金玉质”,并且再一次用了“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这就完全证明,他在《枉凝眉》中所说的“一个是美玉无瑕”根本不是指什么贾宝玉,而分明是指一位女子。
  除了这种例证,还要想到,如果认为“仙葩”、“美玉”就是所谓“木石姻缘”,那也实在太觉牛头不对马嘴。何则?“木石”就是木石,所谓“木石前盟”,正指本来体质和它们之间的感情关系,这是不能抽换代替的。石已变“玉”,“造历幻缘”,所以才招来“金”要“班配”的说法,此玉已不再是“石”,不复以石论了。反对“金玉”之论,正是连“玉”也不认——所以宝玉几次摔它砸它。如何能说他自承为一块“无瑕美玉”?!我说那个解释实系一种错觉,稍微细心寻绎剖析一下,就会感觉那样解释是很不贴切的。曹雪芹怎么如此落笔?《引子》、《终身误》、《枉凝眉》三支刚一唱完,曹雪芹就用笔一截一束:“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这在雪芹的笔法上也有用意——下面,才再接唱《恨无常》——已换了有些象是元春的“代言”体了(“儿命……”“天伦呵”),总之,不再是宝玉自白的声口了。这一点也必须清楚。综上诸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旧解,就并不当然了。
  《枉凝眉》并非为“木石情缘”而设,也不是题咏黛玉一人的“颦眉”“还泪”。因为它既然仍是宝玉的口吻,所以那是指宝玉意中的两位女子,她们二人,何以比拟?一个宛如阆苑之仙葩,一个正同无瑕之美玉,……照这样推下去,就明白曲文的原意是说她们二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这里就能看出:枉自嗟呀,就是悼;空劳牵挂,就是怀。这正是“怀金悼玉”一则关目的呼应和“图解”。
  如果这样理解了,上文所说的那一切“搅合”和“混乱”,不但不复存在,而且理路越显得清楚了。——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
  假设,有读者已能接受这个大前提了,那他可能跟着就要追问:这“二人”,又是哪两个呢?
  对此,我再试贡愚意,仍然不一定就对。
  “美玉无瑕”,在此指黛玉,即“悼玉”的玉。在雪芹用形容比喻时,觉得只有黛玉、妙玉这“二玉”是真正当得起无瑕美玉或白玉的赞辞的人——那是具有最为高尚纯洁的品质的两位女子,所以他两次用了这个“修辞格”。别的少女,都还当不起这四字的比拟。
  如果是这样的,那“阆苑仙葩”又指谁呢?
  有同志以为是指宝钗。我不同意这个解释,和他辩论过(辩论是我们研红中的一项乐趣,我们并不因此“吵架”、“骂街”,谁说的对,欣然接受,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更自然的事了)。我的理由是:
  第一条,宝钗是牡丹,“人间富贵花”,和“仙”沾不上边。
  第二条,表面看,好像钗、黛二者总是联举并列,一成不变的格局嘛。其实“林史”才是真正在雪芹意中的并列者,怡红院里蕉棠并植,象征黛湘,我已说过了。这里根本没有宝钗的份儿。她全属另一格局之内。在雪芹笔下意中,这是十分清楚、一丝不乱的。
  第三条,“海棠名诗社,林史闹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第三十七回前的这首标题诗已经说得很明白。
  第四条,凹晶馆中秋联句,诸人皆去——特别是叙清宝钗更不在局中,独独林史二人结此一局,是全书一个绝大而极关要紧的关目。我也说过的。
  第五条,芦雪厅中娇娃割腥啖膻,正如中秋联句,也是为后半部格局上的大关目,预作点睛添毫之笔,在此场面,也是林史二人为主角。
  第六条,黛玉的居处、别号是潇湘字样,湘云名“湘”,而且每次来都要住在潇湘馆。
  一定还有可举,惮于病目检书之苦,暂止于此,我以为已是能说明,只有黛湘,才是宝玉真正喜欢和爱重的两位少女。别人都得权且靠后。正如脂砚指出的,宝玉“素厚者唯颦云”,最为明白不过了。
  那么,我就要说:这阆苑仙葩,实指湘云而言。
  我在《石头记人物画》题诗中,给湘云的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极夸泛彩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字改石凉文妙绝,待烧高烛照红妆。”
  全篇皆以东坡海棠诗为“主轴”,正因雪芹在初写怡红院时用特笔渲染,大书特书,极赞“崇光泛彩”(即运用东坡海棠句)四字,只可惜偏于棠而漏了蕉——应该看到,宝玉而赏赞“清客相公”们的例子,只此一个,何等重要。湘云掣的签,又正是海棠花,上写“只恐夜深花睡去”,又正是东坡同一首诗(简直妙极了!)。可见海棠代表着史姑娘,没有什么疑义。
  然后,我在给“翠缕拾麟”幅题句中,又说:“极夸泛彩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葩是丹砂丝翠缕——小鬟真合伴红妆。”
  这是点破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为什么湘云的丫鬟单单叫“翠缕”呢?不要忘了,还是初游怡红院一回书中,写那海棠时,大书:“葩吐丹砂,丝垂翠缕”。这些,难道都可以说只是巧合吗?
  友人伯菲同志指出了这一点,并说,通部书正文中用“葩”字处,唯此一例而已,湘云的丫鬟正叫“翠缕”,她不就是那葩吐丹砂的海棠吗?
  他用这个例证来支持我:“一个是阆苑仙葩”原本是指湘云而说的。
  湘云与海棠的特殊关联,还可以在初开“海棠诗社”的情节中寻到消息。谁都记得,这次诗社,是大观园诗社的奠基和首创,不但社即以海棠为名,而且在此一会中,真正的主角也就是最后请来“补作”的史大姑娘。
  尽管海棠有春、秋之别,丹、白之差,——这可能暗示着情节发展中人物命运的变迁,但其专为湘云而特设,并无二致。
  如果又是这样,那就可以对“怀”“悼”二字重作理解:悼者,悼念早逝的黛玉;怀者,怀念在世而命途坎壈不知下落的湘云。
  伯菲同志又认为:关于湘云的问题,比别人更复杂,这是因为,在雪芹的生活素材中,这个人物原型的经历更不同一般,他在开始执笔作书时(写到第五回的曲子时),和他继续写下去、写到后来时,湘云原型的下落和结局有了极重大变化,因此雪芹在八十回前的写湘云和他在八十回后的运用素材上,其间有了变化。这一点留待下文再进一步讨论。
  一个是水中月——黛玉,一个是镜中花——湘云。这又是我的解释。
  镜花水月,也是陈言滥调了,但雪芹的艺术,常常是用旧语写新思,以常语隐特义。黛玉死于水,我可以举出很多点线索——即雪芹惯用的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
  一、黛玉别号潇湘妃子,索隐派在“妃”字上大做文章,以为妃必然是“皇妃”之类,就变成了“顺治之妃”了,不知吾国凡山川之神皆女性,皆以妃名,洛川之神名宓妃,正是曹家的故实。黛得此号,正暗示她是水中之“神”,娥皇、女英,潇湘女神的本事,亦即自沉于湘扛的女性(将黛玉比洒泪斑竹之女,探春曾明白说出)。宝玉被贾政毒打之后,送旧帕与黛玉,黛玉感而题诗,有云:“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更是明白点破。
  二、“艳曲警芳心”回末,黛玉自思自忆,所举古人诗词句例是:“水流花谢两无情”“流水落花春去也”“花落水流红”一连三例,都突出花之落法与水有关。
  三、《葬花吟》:“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这段话,有人引来作为“反证”,说这正说明她不是死于水的。殊不知,如根本与水之事扯不上,那她何必说这些废话?——用土埋,这是常情常例啊,有啥稀奇?须知她原话是说,但愿我能身生双翼,飞到天之尽头,去找那个(无缘的)香丘,这正是此愿难遂,终归渠沟——寒塘之内。这种语意本自明白、并无两解。
  四、宝玉的奇语:“明儿掉在池子里,变个大王八,与妹妹驮一辈子碑去!”此话怎解?为什么单单要掉在大池子里?池子者,即是寒塘;暗示异日黛玉绝命之处。
  五、庆元宵,家宴演戏,特点《相约相骂》,这出戏的情节是婚事波折,女主角曾投江自尽。这暗示宝黛关系的不幸,也是一个沉水的故事。
  六、宝玉偷祭金钏,看见洛神的塑像,不觉泪下。表面一层意义是暗悼金钏落水而亡,实又关联着少女投水的情节,全书中还有事故。
  七、宝玉祭钏回来,那戏正演的是《钗钏记》,大家看得伤心落泪,黛玉借剧中人奚落宝玉,说:“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哪里祭祭也罢了,必定得跑到江边上去!”其义正同,暗指后来的结局,这话必由黛玉口中点出,并非泛笔。
  八、黛玉掣得的签是芙蓉,镌着“莫怨东风当自嗟”,暗示“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她与“秋江”的关系也就是与水的关系。
  九、宝玉祭晴雯,名为《芙蓉女儿诔》,兼含着预祭黛玉的暗示,人人尽知。在何处祭的?“园中池上芙蓉正开”“猛然见池上芙蓉”,这才特到芙蓉花前举行祭礼——正是在池上水边。
  十、黛玉《五美吟》第一句就是“一代红颜逐浪花”(其第二首、第四首皆自尽之例)。(又有同志见告,黛玉咏柳絮首句“粉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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