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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自传体长篇禁毒小说:在我吸毒的日子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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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的,而是他的亲弟弟——我,用“狸猫换太子”的手法,瞒天过海地调换的…… 
  就这样,在相同的作案地点——我家;相同的受害者——家人;被同一个罪犯——我,在不同的作案时间里,用相同或者不相同的犯罪手法,重复实施了性质相同的犯罪——内盗! 
  最后终于案发了…… 
  举家上下,震惊不已! 
  哀我堕落,怒我不争! 
  如我所料,碍于亲情与爱,至爱我的亲人们没有让他们的儿子、兄弟去接受法律的审判与惩罚!亲人们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内心深深地痛苦着:心痛财物的同时,更心痛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弟弟——我,怎么突然之间变了,变得那样的陌生,那样的邪恶! 
  妈妈哭了……爸爸也哭了…… 
  哥哥流泪了……姐姐也流泪了…… 
  我自己也流泪了…… 
  毒魔呀,毒魔!求求你,饶了我吧!放了我,把我放了吧…… 
  我再也不能为了你再次伤害我的亲人了…… 
  毒魔啊,毒魔!我要离开你! 
  我要彻彻底底地远离你!! 
  我要戒毒!!! 
  ? ? ?……! ! !…… 
  然而事实上却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在毒品的泥潭中,我欲罢不能,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每天每天,仍然在“一切为了毒品,一切为了毒资,一切为了吸毒”的毒海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苦苦挣扎着,在犯罪和罪犯的边缘地带,极其痛苦而又极其艰难地走着、爬着、苟活着…… 
  不见天日!更没有明天!! 
 


  
己为之人尽知 你是瘾君子
 
  先打一个你千万不可以去尝试的比方吧:肥肥胖胖的男男女女们,你们不是很想减肥吗?你不是正在为减不了肥而痛苦吗?来,吸毒吧!我可以绝对保证你能够不间断、不反弹地瘦下去!直至瘦到你骨瘦如柴!瘦到你在骨瘦如柴中死去!! 
  在1992年冬季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遭遇毒品,才开始学吸毒的时候。毒品海洛因,是我的家乡,我生活、居住、学习的这个内地小城镇刚刚出现不久的一种新鲜事物。只不过,它非常特殊,与以往不断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任何新鲜事物都不一样。因为在它的前边,多了一个准确而又生动的定语——“毒”字,即有毒的东西,带毒的物品——毒品!   
  任何新鲜事物刚刚进入社会、进入人们的生活时,在我们这个由不同的群体构成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人容易被诱惑,或被吸引,成为它的“易感人群”而抢先尝试或使用它。不同的只是,其它绝大多数的新鲜事物,带给人们的,大多能在某一方面促进人们的生活素质和品味进一步提高。 
  而毒品则不同!一个“毒”字,事实上已警示了人类:我是有毒的!我是不可靠近的!我是一个犯罪体!绝大多数的正常人、普通人,在他们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与毒品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因此他们的人生很容易做到了远离毒品、远离毒害!这样的人是非常幸运的! 
  还有一部分人,在他们的生命中,虽然也有遭遇毒品的时候,但他们在毒品面前保持了正常人应有的成熟和理智,克制了人性中的好奇心,对虽是新鲜事物的毒品,理智地保持了理性人应该怀有的恐惧之心——怕! 
  “怕”,在这种时候是应该受到赞扬的优点!“怕”,在这种时候是绝对的好事!“怕”,在这种时候,让他们勇敢地对毒品说出了——“不”!“怕”,让他们自觉地抵制住了毒友、毒魔、毒品的诱惑!从而做到了远离毒品、远离毒害!这样的人,他们是真正聪明的智慧者! 
  可为什么总是会有像我们这样的一群人,会在自诩自己聪明的同时,却又愚蠢地对“明知不可吸之”的毒品,不惜“以身试毒、以身尝毒”呢!事实上,任何一个吸毒者,在他(她)还从未尝试过、吸食过”第一口毒品”之前,致命地诱惑着他(她)的,绝对不是毒品本身! 
  为什么呢?因为就像你还没有品尝过某样美食之前,你是不可能知道它的真实美味的。你至多是“听说好味”,想去尝一尝,而绝不是“食之、知其好味”后才想去再吃它!在这个时候,真正诱惑着你,想去品尝一下这种美食的最大诱因,实际上并不是这种美食本身,而是你心中想去吃这种美食的欲心在作祟!是你自身的好奇心、想像力在作怪! 
  毒品也同理。在你从未吸食它之前,诱惑着你去“以身试毒、以身尝毒”的根本不是毒品本身!而是你主观上的那颗好奇、勇敢实质愚蠢的心在作怂祟!驱使你想亲口尝一尝!而毒品对你真正致魔、致迷、致命的诱惑力,则是从你本人亲口吸进身体内你生命中的那第一口毒品时——那一秒钟的“嘀哒”“死啦”声中才真正开始的! 
  当你一旦有了生命中这第一次亲身尝毒的经历与体验后,“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的“天条”就锁定了你,你这一生就走在了一条永无回头的不归路上!给你带来的将是终身的悔恨和生不如死的巨大痛苦!远超无期徒刑万倍亿倍的痛苦!! 
  可为什么总会有一批接一批、一群接一群像我们这样的人终于还是上路了呢?其实关于毒品的危害性,在我们未曾吸毒之前,就早已经或多或少地从教科书、文艺作品、影视作品,以及我们父辈的口中知道了。只不过这种以听说的方式所获得的认知,在我们这种人群的心中,似乎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的不真实感——俗话说:“耳听为虚”嘛!总不是完全相信它! 
  以至于,当真正的毒品终于在我们生命中的某一天,真实地摆放在我们面前时,被我们真真切切地看到时,我们心中生出的竟是“百闻终于一见”的兴奋感,间或夹杂着些许的激动!接着肯定是仔仔细细地把它看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哦,原来这就是毒品!这就是海洛因啊!” 
  看见它竟然和我们平常见到的面粉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嘛!这种比较的结果,心中竟生出了对它的一丝怀疑——难道这就是贵过黄金的东西?!难道它就是毒品海洛因?!在怀疑之余,心中似乎还有点失望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知道:毒品这种东西是不可以去吸的!吸毒的后果是可怕的!吸毒是会上瘾的!吸毒是违法的!吸毒是被禁止的!毒品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商店里是永远看不到也永远买不到的!毒品是那些被称之为毒贩的人专门卖给那些吸毒者的特殊商品!毒品还是好贵、好贵的东西呢…… 
  种种这些,除了在正面警示着人们的同时,也从侧面及无形中暗示着人们一点什么:毒品是非常神秘的神秘之物!而凡是神秘的东西对人就永远具备某种魔性——时时对人释放出某种不可名状的超强诱惑力!就像人类的性一样! 
  同样,当年轻的生命真正来到毒品这只神秘的潘多拉魔盒面前时,总会有一部分人敢对它生出不可遏制的超好奇之心来。于是,偷吃(尝)禁果的孽念和勇气也紧跟着上来了,于是就以身试毒,自己打开魔盒,亲手放出了吞噬自己生命的魔鬼! 

  不同的只是,这次被你偷吃的是一种被称之为毒品的大禁果!是一种你未尝它之前,你可以此生今世永远不去吃它,也不会想着去吃它;可当你一旦尝吃了它之后,你就终身想忘也忘不了它,想不再吃它都不行了的特大禁果呀!而要想重新关上这扇毒门,把被自己亲手放出来的毒魔重新再关起来并忘掉它,你耗尽的将是你终生的时间、金钱和性命! 
  最终,你痛苦地发现,你既然已经把毒魔放出来了,你就永远休想再把它关回去!于是直到你生命最后终结时,你都还在后悔与痛苦!而纠缠你终生的后悔与痛苦的缘由,仅仅是因为当初年轻的你,在面对毒品这个人类的“终极禁果”时——那“千不该有、万不该生”的一念之差——我要以身尝毒!  

  而不管你的这一“念”是源自你那万万千千种理由中的任何一个,都对它已经产生的这种必然性后果,再也无力回天!后来,广泛流传于吸毒者中的一句话:“若海洛因都能戒得掉,死人都能救得活”,虽然不乏自欺、自毁、自嘲的成份,但确实也把“戒毒难,难于上青天”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刻画得入铁九分! 
  我自己本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是人数众多的年轻生命中的一个,却在好奇心与侥幸心理的共同驱动下,愚蠢地以身试毒。从此起,终因无法抵抗其致命的“尝而知其味、继而永不能忘之”的巨大魔力,开始了“尝一、想二、思三、念四、梦五……无终”的“一尝而不可收”的吸毒过程,最终导致身染毒瘾,不能自拔,最后沦落、堕落成为神憎鬼厌的“瘾君子”! 
  记得在刚刚开始吸毒的时候,我还能够若即若离地与毒品保持着一份模糊不清的距离;在沉迷其中时仍不忘保持一点仅有的清醒——提醒自己:毒品不可吸!更不可多吸! 
  而且当时,吸毒对吸毒者身体所造成的必然性伤害,在我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症状也还不是那么明显。也就是在吸了毒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人会呈现出一副昏昏欲睡、睡眼蒙蒙的样子,时刻想睡下、想躺下、想闭上眼睛,想什么事都不干,想不被任何人打扰地躺在一个越安静越好的地方。 
  这些就是吸毒者吸了毒之后所共有的行为特征,是吸毒者吸毒上了头之后身体的必然反应和表现。当然,这也是吸毒者之所以想去吸食毒品的本质原因所在——永远想找到、想重复体会吸毒上头之后的“那种”感觉,并因此表现出刻意地去追求“那种”感觉的一种病态生理和心理状态——想去吸毒,想在吸毒上头之后的虚迷梦景当中沉迷并沉睡。 
  吸毒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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