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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樱桃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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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打个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对邮包、急件、乘客和马车负完全责任,直到将责任移交给下一押车,扯了回销。总之,他得是个聪明、果断、谨慎干练的人。通常,押车是个沉着、快活而忠于职守的人,一个绅士派头十足的人。处长并非必为绅士,有时也的确不是绅士,但一定得是个具有统帅才能的将军,意志紧毅而行为果断的硬汉子——否则,对这条线上那些无法无天的下属们的领导权就屁也不值,而不过是一个月的威风和苦恼,最后吃一颗子弹,得一副棺材的同义语罢了。每天各段发出一辆车,每辆车上一个押车,因此,整条大陆驿车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个押车。
  在职权、官衔和重要性方面都次于押车的,就是我津津乐道的车夫——实权虽在其下,却显然威风得多——我们已经知道,在一般马夫眼中,车夫之与押车,犹如海军上将之与旗舰舰长。车夫出一次车的路程相当长,有时在驿站上睡觉的时间很短。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来说,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怜、艰苦而乏味的。我们每天或每晚都换上一个新的车夫(因为他们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我们同车夫一直没有混得像我们同押车那样熟。话说回来,他们一般也不屑于同乘客这些废物搞熟。不过,每当换班的时候,我们还总是渴望见到新换上来的车夫,因为对不受欢迎的车夫我们急于摆脱,而我们渐渐喜欢,开始交往而相处友好的,我们又不愿离开。于是,每到一站换车夫时,我们问押车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是哪个?”这句话的语法大概是错的,但当时我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它还会上书呢。只要诸事顺利,大陆驿车车夫的日子还十分好过。一旦有个车夫得了暴病,这就麻烦了。因为马车一定得开动,于是,这位在长夜中同风雨进行了搏斗正要下车去美美睡一觉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宝座,顶那个病人的班。在落矶山区,有一次,骡子们又象通常那样不要命地飞奔着,车夫却在车箱上呼呼大睡。押车说别管他,没有危险,他干了两个人的活——他已经在一辆车上赶了七十五英里,没有打个盹或睡个觉,又得赶着这辆车回去。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这六匹恶狠狠的骡子,不让它们去爬树,这真不可思议!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么说的。
  驿站看守和马夫之流,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是些粗野下贱的家伙。从内布拉斯加西部到内华达,可以不算冤枉地说,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们最安全的避难所就是这没有法律和甚至连冒充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乡村。“处长”完全懂得,要对这样的家伙发号施令得用六响左轮手枪。于是,他一贯“收拾”他们,使一切正常运转。有时,本来用棍子就可以教会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况和环境不同,“处长”却不得不用手枪打碎他的脑袋。但是,他们都是些精明能干的人,当那些处长想教训下属的时候,下属们通常是“用脑袋来接受的”。
  这部庞大的机器的一大部分——数以百计的人和车,数以千计的骡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这个行当全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时的一件事,和这有关。下面就是我在圣地时所写的日记里原原本本的记载:
  无疑大家都听说过本·哈利德——一个精力盖世的人物。他把邮包和乘客装在马车里,象一阵旋风一样送过大陆——十五天半接力运输两千英里。但这一节记载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个名叫杰克的纽约小伙子,他和我们这一小队朝圣者在圣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陆马车到过加利福尼亚,他从来没有忘掉过那次旅行,或失去对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杰克十九岁,是个本性善良,一贯好心肠的小伙子,在纽约城长大,虽然聪明,懂得很多东西,却根本没有受过圣经教育,他对此十分无知,以致对圣地的历史毫无了解,对所有圣徒的名字都闻所未闻,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钻进他那处子般的耳朵。我们这一组里还有个和杰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晓教义,并且态度虔诚。他是我们的百科全书,他的言谈我们百听不厌。从贝兴到伯利恒,每到一个有名的地方,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发表一通演说,为该地增光添彩。有一次,我们在杰里科遗址旁歇下来,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绝地谈出下面的一番话来:
  “杰克,你看见那环绕约旦河谷的山脉吗?那是莫亚山脉,杰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亚山脉,在圣经史上是极有名的!我们正面对着这些辉煌的悬崖和山峰——就我们所知。”(他意味深长地压低了声音,)“说不定我们的眼睛此时此刻正盯着神秘的摩西之墓那个地方呢!嘿,杰克!”
  “摩西,是谁呀?”(音调变低)
  “摩西,是谁呀!杰克,你应该感到害臊——你应该为这造孽的无知而害臊。啊,摩西,伟大的导师,战士,诗人,古以色列的立法者!杰克,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到埃及,有一片三百英里长的可怕的沙漠——一那个非凡的人把以色列的孩子们领过了那块沙漠!就从我们看得见的那个地方,他以无穷的智慧指引着人们,历时四十年,终于平安地穿过了那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和那艰难重重的崇山峻岭。就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他们唱着欢乐颂,进入了希望之乡。这真是个奇迹,奇迹呀,杰克,嘿!”
  “四十年吗?只有三百英里吗?哼!本·哈利德只要三十六个小时就可以把他们送过去了!”
  这小伙子不是恶意的。他不知道他说了错误的或冒失的话。所以谁也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谁觉得受了冒犯,没有谁会这样,只有那些心地狭窄,连一个小孩的童言戏语都不原谅的人才会。
  第十五天中午,我们到达“南普拉特渡”,即“尤尔斯堡”,或“大陆城”。这是我们没有见识的眼睛一直渴望一睹,一直感到惊奇,最古怪、最稀奇的边区小城,此地离圣约瑟夫已有四百七十英里。


第七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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