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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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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场和以往一样,先是打暗灯光衬托气氛,几个乐手在黑暗中登台。一般来说,乐队里吉他手和主唱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鼓手被挡在最后。

  这支乐队……怎么让贝斯手也站得那么显眼了?

  阿飞正想要评价些什么,一连串的鼓点率先敲响,每一击每一下都不轻不重,不快不慢,正好敲在点上!

  不错啊,最起码这个鼓手还是有本事的。这时候,阿飞还有余力去评价。

  可当吉他声随之响起的时候,他瞪大双眼,瞬时哑然。

  如轰鸣一般的吉他,完全吸走所有人的灵魂!而贝斯手这时候轻轻拨弦,将他们的魂魄给牢牢地定住。好比是在地狱中挣扎,欲飞不能,只能被紧紧地拽住。

  这贝斯手!这吉他手!

  阿飞已经无法吭声了,他身边很多人都和他一样。不过他们也都在想同一个问题,这个乐队有这么出色的吉他和贝斯,想必主唱会被衬托得逊色不少吧。哪有那么完美的……

  然而,当主唱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都发现自己错了!

  那清澈略带沙哑的声音,和乐声完美交融!

  简直没有再好的了!

  不知什么时候,阿飞发现自己和周围都POGO起来,虽然受场地限制不能做太夸张的动作,但是每个人的热情都丝毫不减,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喊了:

  “悼亡者,悼亡者!”

  “WOOOOOW!”

  一道灯光追在舞台上,打在刚刚结束一段歌词,正对台下观众们微笑的主唱身上。

  恩,恩?啊!!!!!

  “怎么会是他他他他他!”

  灯光下的那张笑脸,正是不久之前,在阿飞面前纠结选哪种POCKY的男生。

  这是,上帝在开哪嘎子玩笑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夜叉乐队的《末路》,大家真的可以去听听看哦。

  我先附上歌词:

  我早已明白注定走向末路,我也已明白已没有回头的路

  想留驻时间留驻青春脚步,不知何时才会不这么想

  曾经没发现这是条不归的路,曾经那快乐少年已迷失在这条路

  耗尽了时间用青春下了赌注,再让我选择不知会怎么选?

  我的末路有我的孤独,我的末路有我的无助

  我的末路有我的痛苦,我的末路是我的全部

  我的末路!

  路上还有你

  …是我的全部!

  我不愿看到我放弃

  我的末路!

  路上还有你

  …是我的全部!

  路上还有你,我不愿看你如此忧郁

  路上还有你,我不愿看到你的焦虑

☆、像梦一场

  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浑身都是汗。

  “怎么,还紧张吗?”

  比他出汗更多的是向宽,这位鼓手总是乐队中活动最激烈的成员之一。

  严欢对他笑一笑,“紧张还是有一点的,但是没有一开始的时候那么害怕了。”

  “多试几次,保证你以后就不会再紧张,只会兴奋。看着下面涌动的人群,看着他们对你挥手高喊,那力气就使不完地从身体里涌出来。”

  向宽曲了曲胳膊,展示着自己的肌肉。

  “瞧,哥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是吗?”阳光从两人后面轻飘飘地走了出来,“上次在‘极光’演出的时候,不知道是谁紧张地不停上厕所啊,哥。”

  向宽满脸通红。

  “我那是吃坏了肚子好不!”

  “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阳光一点都不想反驳,但是这幅模样反倒是让人更加气恼。

  “哈哈,付声,你的新队友感情还是这么好啊。”

  一声大笑,随即,一个惦着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们四人走了过来。这位又是付声的老熟人,以前夜鹰乐队经常在这里表演,一来二去付声也就和他混熟了。

  这一次,之所以能到这家在市内数一数二的场所演出,还都是托了付声的福。不过,悼亡者也确有实力。这一点,刚才台下欢呼的观众们已经帮他们证实了。

  老板发了一根烟给付声,问:“这一下,你们算是彻底在市内打响名气了吧。估计明天开始,大家的新话题就是你们悼亡者了。”

  付声点燃烟吸了一口,没说什么。

  老板看着他的脸色,笑。“看来你不把这点名气放在眼里啊,也是,你们夜鹰以前那多大的场面……”

  “和夜鹰无关。”

  付声吐出一个烟圈。“悼亡者会比他们走的更远,这只是个开始。”

  只是一个开始,离他最终的目标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但是,付声一点都不觉得气馁,也不觉得遥遥无期。他看了眼身边的严欢,默默地抽烟。

  因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老板!老板,那个我……”

  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对话,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来老板背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年纪看起来和严欢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严欢一眼认出他来,高兴道:“你是刚才给我推荐牛奶味的那个小哥!”

  “牛奶味?”付声挑了挑眉,看向对方。

  阿飞本来就有点激动胆怯,这下被传说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着,更是缩了一缩。

  “是啊,我刚才不是肚子饿出去买零食的吗?这位小哥给我推荐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给你试试?”严欢随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声了然,收回视线。

  “是零食……”

  严欢没听见他这句话,倒是一旁的阳光突然抬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付声一眼。

  “哦,还没给你们介绍,这是在我们这里打临时工的阿飞,很麻利的一个小伙子。”老板拍了拍阿飞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面。“刚才在下面看了你们的演出,就一直求这让我带他来见你们一面。哈哈,这小子成你们的乐迷了!”

  “乐迷?!”

  严欢闻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吗?你真的觉得喜欢我们乐队吗?你觉得我们的歌怎么样,对了,我刚才在上面表现得还可以吧?我太紧张了。”

  阿飞被他过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大眼,“其实我也十八,不过是虚岁!”

  “我是周岁,都成年了。你还在上学吗?”

  “恩,高二了,不过不经常去。”

  阿飞偷偷地附到严欢耳边,“其实我也还在上学,高三。”

  “什么!那你还来打工——唔!”

  严欢说到一半,被阿飞捂住嘴。

  “嘘,老板还不知道,我骗他我是初中毕业出来找工作的。不要泄密啊。”

  “恩,恩!打死你我都不说!”

  “……”

  看着两个小鬼在一边交头接耳,几个大人相视而笑。老板吸着烟,这种年纪的毛孩子的小心思,哪里能糊弄地过他们这些老油条呢?他只是平时不点破而已。

  而另一边,阿飞和严欢已经开始交流起学校的话题了。

  “你哪个学校的?”

  “省中。”

  “靠,那可是市重点!天才啊!”严欢一脸佩服地看着阿飞,他成绩不算好,平日里最佩服的就是会读书的人了。当然,那种眼高于顶的除外。

  “还好吧。”说起学校,阿飞兴致缺缺。“我倒觉得一般。”不过感受着严欢看向自己的崇拜眼神,平日里觉得讨厌的学校,似乎也没那么厌恶了。

  “你以后一定会考上很好的大学!”严欢笃定。

  阿飞刚想说那也不一定啊,其实他有点不想继续升学了,此时,却听见严欢继续道:

  “我以后应该不会再继续读书了吧,一辈子都无法知道大学里生活是怎么样。”说着,他对阿飞露齿一笑。“不过你是我的朋友,你去读大学就等于我去读大学,那样也没什么遗憾了,阿飞你一定能够考上的!”

  “朋、朋友?”

  “不行吗?”严欢捶了他一拳,“我看你很顺眼,交定你这个朋友了,何况你还是我第一个乐迷!”

  阿飞愣愣地看着严欢真挚的笑容,感受着他话里的诚意,突然觉得心里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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