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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风云重刑犯集体越狱(2)
B。秦贤良是毛衣分厂直属中队的勤杂工,他的工作就是管小卖部和装在小卖部的那部电话。那电话是车间联系业务用的,让一个犯人看管,这就给犯人与外界联系打开了方便之门。
秦贤良是死缓犯人,还没有减刑,按规定死缓犯是不能做勤杂工的。脱逃事件发生后,专案组问毛衣分厂的领导:“让一个死缓犯看电话和小卖部,合适吗?”回答竟是:“没有考虑,只是看到秦犯表现还可以,挺老实的。”让秦犯管小卖部是三位副厂长和直属中队长李队长研究决定的,据说还征得了全体干警的同意。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李队长竟然不知秦犯是死缓犯!
师少华、漆昌勇和秦贤良三犯经常在小卖部会合,密谋越狱的具体办法,并通过电话与外界联系。
经过密谋,三犯开始分头准备脱逃工具。秦贤良从毛衣厂弄来了逃跑用的绳子;漆昌勇则在金工车间车了一把改装钢丝钳,借口是帮干部做的,居然没有人过问。他用钢管套在钳把上,又在钢管内插上木棒,这样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剪断电网了。
越墙少不了梯子,可到哪去找呢?秦贤良发现毛衣分厂有一架梯子,是犯人电工彭登高用的,放在彭犯的电工操作处。秦犯瞅准一个机会,将梯子转移到隐蔽的地方,准备逃跑时使用。
师少华的分工是与外界联系,准备假发套等物品。早在1998年6月,师少华就通过一个叫刘敏的女青年搞到一部手机。而且是刘敏在会见室悄悄交给师少华的。探视人员可以在会见室送手机给罪犯,可见会见室管理混乱的程度!
1998年9月,师少华用手机拨打衡阳市160台的热线电话,并由此认识了160台的服务小姐蒋依娜。从此,只要蒋依娜值班,师少华都会打电话给她,有时一个班竟打十几个电话。师少华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很快赢得了蒋依娜的芳心。蒋依娜觉得师少华谈吐不凡,很有才气,认为他一定经济富裕。于是,她便开始与师少华在电话里谈起了恋爱。
10月24日,蒋依娜以“恋人”的身份来监狱探望师少华。师少华对她说,他可以办结婚证,但需要有头发的照片,要蒋依娜买三套假发送进来,在会见室悄悄给了蒋依娜300元钱。
蒋依娜买好假发之后,打电话问师少华怎么送进去,师少华告诉她,买一点听装的东西,将假发放到里面,交给会见室对面的副食店,自然会有人送进来。
11月初的一天中午,蒋依娜在副食店买了一些水果之类的东西,连同装有假发的听装奶粉交给了副食店的老板唐仲田,求他帮忙送给师少华。随后,师少华又让内接见室管电话的犯人戴志勇打电话给唐仲田,说是有一个女的给他带了一点吃的东西,请他帮忙送进来。唐仲田是雁北监狱退休工人,与监狱干警很熟,他进大门时,无需出示检查所传送物品,顺利将水果和假发送到师少华手中。
11月12日下午5时,蒋依娜又通过同样方式送给师少华一部手机。手机藏在烟盒里,而送货人是副食店的女老板——唐仲田的妻子。
至此,三名罪犯越狱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而监狱干警竟对此一无所知!
监狱风云重刑犯集体越狱(3)
C。17日晚6时30分左右,三犯来到武警中队的围墙边。这是他们精心选择的地点。这里有一个死角,两边的岗楼都看不见。不料有一个灯泡坏了,光线太暗,不好下手剪电网,三犯只得悻悻地返回监舍,约好第二天再去,免得夜长梦多。
翌日早晨7点多钟,彩灯一大队大队长黄静准备把犯人带到生产区整理场地。带出的犯人中本没有师少华,师少华以一件衣服要扎黄边为由,要求出去,黄静果然放行。现在的大部分省市的监狱都换上了全国统一的囚服,但有些经济条件落后的省份,囚犯的衣着还不统一,大都是囚犯自己的衣服,在衣袖和裤腿上扎两条黄边,就算是囚服了。师少华就在这个问题上钻了空子。
7时35分,黄静带领七名犯人出中门后,交待犯人谭小山把人带到车间去,他到监外吃早餐去了。
师少华走到地磅处就溜出了出工的队伍。漆昌勇和秦贤良也在黄静离开后,出中大门不远便溜走。三名罪犯出来后,整天都在生产区,中午和下午都没有回监舍,居然没人发现。
上午11时30分,师少华和漆昌勇溜到修车房,急急忙忙与蒋依娜通了电话,告诉她当晚会“出来”,要她弄一辆车,晚上6点左右到监狱外面的十字路口处等候。
大约下午1时,三罪犯在光天化日之下剪断电网线,然后匆忙离开。
在三罪犯紧锣密鼓地准备越狱时,黄静等有关的警察在干什么呢?
上午,黄静对一个警察说:“今天没事,弄个火锅吃。去弄点狗肉。”两个警察去忙活弄火锅了,其他人在办公室烤火聊天。
中午,黄静等五人在车间里举杯换盏,不亦乐乎,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饭后,黄静等三人出去看集资房的基础挖坑,其他人继续烤火聊天。
整整一天,没有干部清点人数,师少华等三犯一天的活动,没有一个干部知道。
下午5点半,三犯经过乔装打扮,从断线电网边攀梯上墙,剪断墙上的电网,相继逃出围墙,在预定地点上了蒋依娜接应的汽车。
有讽刺意味的是,秦贤良竟带走了由他保管的4300元“公款”,师少华携有1300元现金。
而监狱里的犯人是绝对不准私藏现金的。
在三犯逃跑一个半小时后,直到晚上7点清查人数时,才发现师少华等三人没有回监。有关干警这才如梦初醒。
雁北监狱三名重刑集体越狱事件,充分暴露了监狱管理上的诸多漏洞,也反映了少数干警思想的麻痹大意和工作上的疏忽懈怠。此次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魔鬼”现形“漏刑”杀人(1)
有人把监狱警察比喻为“与魔鬼打交道的人”。如果把罪犯都说成是“魔鬼”,也许有失公允,但是这个群体中确实有很多人是“魔鬼”。
由于这些“魔鬼”的存在,监狱就如同一座活火山,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因此,说监狱干警是坐在“火山口”上工作的人,是“与魔鬼打交道的人”,一点也不过分。
那些“魔鬼”们平时伪装得很好,一到“紧急时刻”,受到“形势所迫”,就会现出原形,露出本来面目……
漏刑,是指遗漏的刑期。也就是由于监狱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把罪犯的服刑时间搞错,使得罪犯没有依法服满刑期就被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放出了监狱。这种情况一般是很少出现的。
但是,湖南省郴州监狱1997年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漏刑”事件。如果不是这个犯人出狱后又犯下了重罪,并被抓捕归案,也许这起“漏刑”事件还不会被发现。
A。1993年11月23日10时许,桂阳监狱一辆调犯囚车开进郴州监狱。负责收押工作的狱政科韩干事从押解干警手中接过调犯通知,一一查看调犯档案。这些档案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入监登记表、体检表、百分考核资料等。
韩干事收好档案,桂阳监狱押解干警指着一名调犯说:“他叫邓兴华,不久前因脱逃被加刑3年,判决书随后再送来。”
邓兴华被分到二监区,当班的是姜管教。狱政科的人将邓犯的副档交给姜管教时,特别关照说:“小心,这家伙脱逃加过刑。”
姜管教笑着说:“嗬,逃跑犯,在我这就别想跑了。”
下午,姜管教填写邓犯的入监登记表,打开副档,未见邓犯的加刑判决书,便找来邓犯询问。他先询问了邓犯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他在桂阳监狱的表现,当问到他在桂阳监狱加刑情况时,邓犯用一双小眼睛看着他,小心地回答:“我脱逃过,好像加刑3年。不过,我本人现在还没收到加刑判决书。”
“哦,是这样。”
姜管教在邓犯的入监登记表里用括号注明:邓犯脱逃加刑3年。
约一个月,邓兴华加刑判决书送来了。两天后,韩干事填写完一大堆新收犯卡片,感到头疼得厉害,嗓子像有什么东西堵着难受。这时还有邓兴华的档案没有填写卡片,她喝口水,揉揉头,继续填写卡片。
邓兴华,男,22岁,小学文化,资兴市人,盗窃,判几年?正在这时,门外有人喊她,匆忙之中,她忘记了邓兴华还有一份加刑判决书,竟照着原判决书上的刑期填上了7年。
她知道这个犯人是桂阳监狱送来的。在原判法院一栏里,顺手填上了“桂阳法院”。然后将邓犯档案放入柜中,将卡片归入抽屉,带上门急忙走了。
不幸的是,姜管教在1996年上半年为邓兴华呈报的减刑呈报表上又误填为原判7年。邓兴华于1996年7月顺利地获得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1年的裁定书。
“魔鬼”现形“漏刑”杀人(2)
B。1996年12月,二监区解散,犯人分别调往六监区和四监区。邓兴华被调入四监区。四监区是工业队,在邓兴华看来,用不着风吹雨淋,还能学点技术,所以他感到很满意。因此他被分在翻砂车间,虽然工作很累,他也很满足,改造表现不错。
鉴于该犯的表现,监区研究决定,再次为他呈报减刑。
1997年9月的一天,监区分管改造的贺副监区长在监舍的走廊上与刘干事相遇,两人打过招呼擦肩而过。突然刘干事想起邓兴华减刑一事,对已走到楼梯转弯处的贺副监区长说:“哎,贺区长,邓兴华好像因为脱逃加过3年刑呢!”
“好像他的副档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