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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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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些省还实现了“食堂化”。1960年,为巩固公共食堂,中共中央发过一系列文件,认为公共食堂是“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阵地”,“农村中阶级斗争尖锐所在”,要求各级党委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高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
  人们终于为违反客观事物的规律付出代价。很快,因为饥饿而导致的水肿病,因为缺粮而出现的“瓜菜代”,成为难以下咽的苦果。在1959年至1961年出现的三年困难时期,人们必须为吃饭而奋斗。那时,清华大学提出的口号是:“健康第一,是政治任务。”蒋南翔校长的号召是:“生活为基础,争取不浮肿”,“希望浮肿不再恶化……要配合起来;来个‘保健大合唱’”。
  狂热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浪潮,使一切尺度发生变化。
  在1960年4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城市人民公社好得很”成为代表们众口一词的称赞。“许多代表在发言中热烈欢呼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革命群众运动,认为城市人民公社运动的发展,必将进一步使我国城市的政治、经济面貌和城市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颉伯发言说:“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按照自愿原则建立了一批城市人民公社,公社人口近二千万人。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多数城市,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现在,城市人民公社正在迅速地大量地发展起来,已经开始形成汹涌澎湃、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可以预料,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全国城市将基本上实现人民公社化。
  “当我国人民正以欢欣鼓舞的心情庆贺我国城市人民公社运动高潮到来的时候,帝国主义者及其应声虫,又在像对我国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对我国城市人民公社进行恶毒的攻击和污蔑,进行疯狂的叫嚣……让他们悲泣叫嚣去吧,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止这一历史车轮前进!”
  城市人民公社运动,被纳入“大办”之列。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在人大会议的报告中提出:“现在,全国各城市正在大办人民公社,大办街道工业,大办郊区农业,大办公共福利事业,大办公共食堂,广泛地组织居民的经济生活,把城市人民进一步地组织起来,并且使成千成万的城市家庭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参加社会劳动。”



城市人民公社(2)



  梁思成在人大会议上作了一个发言,提出:“如何根据城市人民公社发展的要求进行城市规划,是摆在建筑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问题。我们应该很好的加以研究。”“城市规划要考虑进一步妥善地安排为家庭妇女参加社会劳动所需要的街道工厂和为全体居民服务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设施。除此而外,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城市人民公社这个新思想、新生活、新问题、新事物是我们过去所不熟悉的。我们对于这种新的生活方式可能不那么习惯。在这方面如何改造我们的旧思想、旧观点和旧的生活习惯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梁思成希望城市规划能够研究城市人民公社问题,没想到半年之后,得到的答案却是“三年不搞城市规划”。
  1960年11月,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报告严厉批评了“四过”问题,宣布“三年不搞城市规划”。
  何为“四过”?即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规模过大、占地过多、求新过急、标准过高”。
  “四过”问题是1957年4月国家建委主任薄一波、城市建设部部长万里等率工作组到西安、兰州、成都等地检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后提出的,但是这些问题当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快在“大跃进”期间,在“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等高潮中,城市规划过分扩大,城市人口过分膨胀,超过了国家财力所能承受的限度,并出现城市规划和建设严重失控的局面。
  在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发出勤俭节约、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的指示,决定三年不上工业项目和大型基建项目。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三年不搞城市规划”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提前召开。
  这对于城市规划界无疑是重大的打击。一时间,各方面对城市规划的认识产生了混乱,各地的城市规划机构被大量精减,直至被撤销,规划队伍大为削弱,遭到严重破坏。
  北京市虽然作出总体规划暂不变动的决定,却必须面对基本建设任务大大压缩的现实。北京市许多建设项目中途下马,基础设施工程也处于停滞状态,面临着1949年以来罕见的城市建设低潮。从1961年至1965年,北京市采取措施,5年内动员42万人返回农村。
  在几近崩溃的经济状况下,北京市1957年提出的10年左右完成旧城改建的计划,只能搁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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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旧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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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北京城作为一个现代化的首都,它还没有长大,所以它还不会得心脏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病。它现在只会得些孩子得的伤风感冒。可是世界上很多城市都长大了,我们不应该走别人走错的路,现在没有人相信城市是一门科学,但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有案可查的。早晚有一天你们会看到北京的交通、工业污染、人口等等会有很大的问题。我至今不认为我当初对北京规划的方案是错的(指《中央人民政府中心区位置的建议》)。只是在细部上还存在很多有待深入解决的问题。”——梁思民


“大马路”之争(1)



  1964年,经历“三年困难”重创之后,国民经济调整的任务基本完成,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可望到来。
  3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关于北京城市建设工作的报告》,报告提出:“东西长安街两侧已经有不少拆了房子的空地,应当尽先安排适当的建设项目把它建设起来。同时,考虑到国际形势和国内条件,首都面貌应当逐步改变,如果中央同意,即可让北京市迅速作出东西长安街的改建规划。”“沿街要多建一些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但是,其他城市不得仿效。”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的精神,北京市决定利用长安街上已拆空的两片地方,即西单东北角和方巾巷东科技馆原址,建设百货大楼和办公楼,并着手编制长安街规划。
  为此,北京市政府发动北京市规划局、建筑设计院、工业建筑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等6家单位分别编制规划方案,并于1964年4月10日至18日,邀请各地建筑专家审核、评议规划方案。
  这次会议首次形成了长安街较完整的规划方案。而在此前相当一段时间,对长安街的规划,一直存在不同看法。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进行天安门广场规划的同时,北京市规划部门就开始研究长安街规划。占用东交民巷操场建设的公安部、燃料部、纺织部、外贸部办公楼,由于建得早,没有达到后来规划提出的道路宽度要求。
  1954年9月,《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提出,为便利中心区的交通,并使中心区和全市的各个部分密切联系,计划将南北、东西两条中轴线大大伸长和加宽,其一般宽度应不少于100米;1958年6月,北京市上报中央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的要点》又提出,东西长安街、前门大街、地安门大街是首都主要的街道,将要展宽到100至110米,并且向外延伸出去;同年9月,《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草案)》又将东西长安街、前门大街、鼓楼南大街3条主要干道的宽度调整为120至140米,并提出一般干道宽80至120米,次要干道宽60至80米。
  国家计委多次对北京的道路宽度等提出质疑,有人以“房必五层,路必百米”相讥,更有人批评这是“大马路主义”。
  但是,北京市的态度是坚决的。1956年10月10日,彭真在北京市委常委会上提出:
  伦敦、东京、巴黎、纽约等城市的交通都很拥挤,据说有的地方坐汽车不一定比走路快。莫斯科有些窄街道,也有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吸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道路不能太窄。1953年提出东单至西单的大街宽九十公尺,就有人批评这是“大马路主义”。大马路主义就大马路主义吧。不要害怕,要看是否符合发展的需要。道路窄了,汽车一个钟头才走十来公里,岂不是很大的浪费?
  将来的问题是马路太窄,而不会是太宽。我们不要只看到现在北京全市只有不到一万辆小汽车,要设想将来有了几十万辆、上百万辆汽车时是什么样子。总有一天会发展到几十万、上百万辆车的。主要的马路宽九十公尺并不是太宽了。直升飞机也要场地。在座的青年同志们,等你们活到八十岁九十岁时,再来看看是谁对谁错,那时由你们来作结论。
  由于对道路宽度存在争论,北京市决定改建长安街先从北侧开始,因此电报大楼和沿长安街安排的国庆工程,如民族文化宫、民族饭店,以及水产部大楼(现国家经贸委商业机关服务中心),都放在北侧。当时西单百货大楼、科技馆和长途电话大楼也确定了位置,有的已完成了拆迁,腾出了空地,有的打好了基础,有的已完成首层的结构,后因1959至1961年出现经济困难而停建。
  1958年,东西长安街被展宽并朝着古城墙方向打通延长,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即机动车与两侧非机动车道之间没有绿地相隔,连为一体。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董光器认为,这在当时主要是从备战考虑的,双塔庆寿寺之拆除也与此有关:
  50年代末,世界战火不断,抗美援朝刚结束,在征求对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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