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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斋书灯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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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内容简介》中,我加入括号的两处,即是明证。

一部学术性的《〈围城〉汇校本》,因为钱钟书先生的上诉,在一番沸
沸扬扬以后终于获胜;如今,这部商业性的《围城之后》,其动机之晦暗、
手段之卑下、影响之恶劣,胜前者无啻千百余倍。假如此种“现行”,还不
能得国家专政机关之及时彻底的穷究严办的话,其奈版权庄严、法制神圣何!

(1997年6月 1日,夜)


《干校六记》

《干校六记》是1969 年到1972 年“我”在“学部”(即原中国科学院
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简称)干校的亲历亲闻的纪实。那么,“我”是谁呢?她
就是现代女作家、翻译家杨绛。假如说你以前未曾读过她的作品,对她还不
很了解的话,那么,我们另外举出一人来你一定知道,这就是《围城》的作
者钱钟书,杨绛同志即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钱先生在小引该书时为《干校
六记》(三联书店1981 年7 月版)破了题,略云:“学部在干校的一个重要
任务是搞运动,清查‘五一六’分子。干校两年多的生活是在这个批判斗争
的气氛中度过的;。。‘记劳’、‘记闲’,记这、记那,都不过是这个大
背景的小点缀,大故事的小穿插。”

因此说,这部书是对那个所谓“急风暴雨”的非常时期的历史记录。记
忆的烙印往往因无过失的惩诫而变得更加深刻,任何一个“过来人”在回首
往事时怎么也忘不掉它,而点缀穿插其间的任何一个故事,都自有作一番历
史回味的价值。《干校六记》的意义正是奠基于作者个人客观地保存了这一
段作为知识分子所“难得的经验”(《误传记妄》),从而得以唤起当时同
“病”人的共鸣并予后来者以教益。要是没有这部书的话,恐怕后来者真会
把“干校”时的种种故事,当作了新中国的“天方夜谭”了呢。

《干校六记》用的委实是井旁圃中的家常言语,记的也不过是下放之别、
凿井之劳、种圃之闲、冒险之幸、小狗的人情世故和由传闻而生的妄思,以
及由此引发出的种种感慨。然而,看似闲常之笔,细想来却微言大义,颇是
耐人寻味:

“下放人员整队而出;红旗开处,俞平老和俞师母领队当先。年逾七旬
的老人了,还像学龄儿童那样排着队伍,远赴干校上学,我看着心中不忍,
抽身先退。。”(《下放记别》)——这段文字记的是学部接到“下放”的
命令后,著名学者俞平伯夫妇带队出发去接受“再教育”时的场景。

“整个冬天,。。早上太阳刚出,东边半天云彩绚烂。远远近近的村子
里,一批批老老少少的村里人,穿着五颜六色的破衣服成群结队出来,到我
们菜园邻近分散成两人一伙、三人一伙,消失各处。等夕阳西下,他们或先
或后,又成群负载而归”(《学圃记闲》)——这记的是河南息县学部干校
附近的老百姓,在那衣食无着的时期被迫“行窃”的事实。

读了这样的篇什,你能不由衷地生出对那黑云压城时期的愤慨声讨之情
么?此外如何其芳吃鱼吃出大药皂、钱钟书等半天烧不开一锅水(《下放记
别》),以及老知识分子被迫参加强制规定的看电影课(《冒险记幸》),
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能不激起你的无限同情和满腔愤懑么:噫,一代
知识分子的际遇竟至于此!代价是如此的沉重,而所谓的“收获”呢?

经过近三年的下放锻炼,“我”终于和丈夫一起被“内定”为“老弱病
残”而将遣送回京。当“我”得知这一消息后,尽管还忧虑着“同伙”们的
是否回返,但“我们能早些回去,还是私心窃喜。。。而看到不在这次名单
上的老弱病残,又使我愧汗。但不论多么愧汗感激,都不能压减私心的忻喜。
这就使我自己明白:改造十多年,再加上干校两年,且别说人人企求的进步
我没有取得,就连自己这份私心,也没有减少些。我还是依然故我”。(《误
传记妄》)

作者的态度是直白坦率的,而其间的道理更是发人深省。也许,还有人


要说,这部书的小资产阶级情绪浓了一些,充斥着感伤和暴露的色彩。是的。
但是,难道时至今日还要我们的作家以热情的笔调去涂抹那冷酷的时代吗?
难道我们不需要这种暴露黑暗的记实作品来作后代之鉴戒吗?

我之所以不惮以赞许的态度向读者推荐这部小书,正是因为它能给未及
其时、未历其事的来者以历史的真实教益。通常地,只有知道昨夜暴戾黑暗
的人,才会时时珍惜今日的祥和与未来的光明。

(1991 年)


《九月丛书》两题

《许三观卖血记》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微薄的一点补偿,
成为许三观们出卖鲜血来弥补生活经费缺口的最佳自慰。读完《许三观卖血
记》一书,我们所能够发出的,是一声又一声关于市井社会生活的沉重叹息。

青年许三观是在返乡看望爷爷的期间,偶然接受了纯朴的乡亲们所谓的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第1
章)的“健康论”的暗示,而首次尝试着去卖血的。连他自己都没有预想到,
在他个人此后40 年的生活中,这位善良淳朴的丝厂工人,当“每次家里遇上
灾祸时”,他竟然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以致于当他心血来潮地准备最
后一次,也是第一次要“为自己(个人的需要)卖血”时,医院采血点无情
地拒绝了这位年过六旬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的老人的要求,于是
这个可怜的卖血老人竟然“脸上充满了悲伤”,“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
网”(第29 章)。

正像作家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 年6 月版)的
《后记》中所交待的那样,作家所希望的是,通过作品语言来达成“活生生”
的写实叙述。读罢这部作品,我认为作家的探索是成功的。如今,我们通过
作品,已经不难感受到挣扎在社会下层的许三观们,为生存而卖血的积极的
无奈和真实的荒诞,以及围绕于此的那些鲜活的言行举止。

所谓“许三观卖血记”,实际上记录的是,许三观由青年而壮年而老年
那40 余年间,多次为现实生活所迫而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自动走向“卖血之
路”的前因后果。除了首次是接受诱惑而去尝试卖血之事以外,他在成家后
的多次卖血无不同家庭的变故有关。先是为了赔偿大儿子一乐敲破了方铁匠
儿子的头所开支的医药费(第15 章),然后是为了给他有过一度欢愉的工厂
女同事馈赠营养品,第三次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让家里人吃
上一顿好的饭菜”(第20 章),而最为感人的情节是从第26 章展开的。许
三观因为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患上了肝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卖血,以
致于在短短的十天间创造了卖血四次的记录,甚至“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
死了”(第29 章),从而使我们感受到作品人物之间那“血浓于水”的人间
真情。无疑地,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是生动感
人的。

在作品的第28 章,作家安排了许三观路遇素昧平生的来顺、来喜兄弟的
情节,并让他成功地传播了“卖血经”,而且诱惑了两兄弟也走上“卖血之
路”:“他们突然觉得不再去摇船挣钱了,摇船太苦太累,要挣钱就去卖血。”
(第28 章)联系到作品开头第一章许三观被诱惑去卖血的内容,我们似乎看
到了作家对社会人生的某种并非乐观的暗示。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微薄的一点补偿,
固然已经在小说中成为了许三观出卖鲜血来弥补生活经费缺口的“历史”,
但是,假如社会不能成功地消灭“国困”和“家难”,那么,“这卖血真是
一件好事,挣了钱不说,还能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黄酒。。”(第28 章)
这种真实而荒诞的“诱惑力”,未必就不会继续活动于“现实”之中。也因
此,我们就难以保证《许三观卖血记》不会没有其同样令人悲慨的“续篇”。


(1996 年11 月21 日,晚)

《四十而立》

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相比,同样列入江苏文艺出版社《九月丛书》
之中的李晓的《四十而立》(1996 年7 月版)就没有了前者那抑郁悲怜的成
分,而是多了几分喜谑滑稽的色彩。这正如同小说主人公“我”在经受了莫
名其妙的700 多天“牢狱之灾”后,最喜欢说的那句话:“无论碰上什么不
顺心的事,他都会说其实并不太糟。”(19)

事实上,也确实是“并不太糟”。在作品情节的进行过程中,作家似乎
就有些迫不及待地交待道:

我坐牢的故事,从来就不需要保密,即使有些难以启齿,20 年后也早该可以说了。

我正在写的这篇小说,题目已经想好,叫做《四十而立》,因为是在我 40 岁时动的笔,

写的又是40 年里的琐事。小说的主要部分是我坐牢的那段经历,其余的将草草带过。等

写完之后,我要把小说投给一家大型杂志,要是那杂志的编辑碰巧也蹲过几天班房,或许

看在共患难的份上,他会屈尊将拙作发表。

“并不太糟”的缘故倒并不是因为“我”可以在20 年之后有了向社会讲
述“我坐牢的那段经历”的资格,而是因为“我”的牢并没有“白坐”。如
同“我”那“对赚钱的兴趣比讨老婆更大”的弟弟所测算的那样:“你也没
白坐,不是那两年,你能认识白云(‘我’的妻子)吗?能有这幢洋房吗?”
“这幢洋房的价值如今在100 万人民币以上,算它100 万,除2 也有50 万”,
就是说:“每坐一年的报酬是50 万人民币,这样的年薪上哪儿找去,能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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