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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台北人-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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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你们长得俊——你们一个也没有!”教主朝着我们一个个指点了一轮,当他指到黑美郎脸上时,黑美郎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声,我们都大笑了起来。黑美郎自以为是个大美人,他说他将来一定要闯到好莱坞去,我们都劝他订做一双高跟鞋;他才五呎五时,好莱坞哪里有那么矮的洋女人来和他配戏呢?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教主突然一把捉住了原始人阿雄的膀子,阿雄吓了一跳,笑着挣扎了起来,可是教主狠狠的抓住他不放,白发蓬蓬的大头擂到了阿雄脸上去,“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孩子,’我说,‘你是个天才,千万不要糟蹋了。’第一眼我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那个小妖妇抛到地上连头发也没有伤一根,而且她还变成了天一的大红星哩!他呢?他坐在我送给他的那部跑车里烧成了一块黑炭。他们要我去收尸,我拒绝,我拒绝去认领。那堆焦肉不是我的白马公子——”教主的喉头好像鲠住了一块骨头一般,咿哩喔噜的渐渐语言不清起来:“烧死了——我们都烧死了——”他喃喃的念了几句,他那双碧荧荧的眼睛,闪得跳出了火星子来。阿雄挣脱了他,喘着气赶快跑回我们堆子里。教主倚在石栏杆边,微微垂下了头,一大绺花白的头发跌挂了下来。他身后那轮又黄又大的月亮,已经往公园西边那排椰子树后,冉冉的消沉下去了,池子里的荷花叶香气愈来愈浓,黑美郎踮起了脚尖,张开手臂,伸了一个懒腰,哦哦的打了几个呵欠,我们都开始有了睡意。
  有一个时期,一连几个月,公园里突然绝了教主的踪迹。我们圈内谣传纷纷,都说教主让四分局的警察抓到监狱里去了,而且据说他是犯了风化案——那是一个三水街的小幺儿传出来的。那个小幺儿说,那天晚上,他从公园出来,走过西门町,在中华商场的走廊上,恰好撞见教主,他在追缠着一个男学生。那个小幺儿咂着嘴说:那个男学生长的真个标致!教主的样子醉得很厉害,连步子都不稳了。他摇摇晃晃的赶着那个男学生,问他要不要当电影明星。那个男学生起先一面逃,一面回头笑,后来在转角的地方,教主突然追上前去,张开手臂便将那个男学生搂到了怀里去,嘴里又是《洛阳桥》,又是《白马公子》的咕哝着。那个男学生惊叫了起来,路上登时围拢了一大堆人,后来把警察也引去了。
  一天晚上,我们终于又在公园里看到了教主。那是个不寻常的夏夜,有两个多月,台北没有下过一滴雨。风是热的,公园里的石阶也是热的,那些肥沃的热带树木,郁郁蒸蒸,都是发着暖烟。池子里的荷花,一股浓香,甜得发了腻。黑沉沉的天空里,那个月亮——你见过吗?你见过那样淫邪的月亮吗?像一团大肉球,充满了血丝,肉红肉红的浮在那里。公园里的人影幢幢,像走马灯,急乱的在转动着。黑美郎坐在台阶中央的石栏杆上。他穿了一身猩红的紧身衫,黑短裤,一双露着大脚趾的凉鞋,他仰着面,甩动着一双腿子,炫耀得像一只初开屏的小孔雀,他刚在莫老头导演的《春晓》里,捞到了一个角色,初次上镜头,得意得忘了形。原始人阿雄也不甘示弱,有心和黑美郎抢镜头似的,他穿了一件亮紫的泰丝衬衫。把上身箍成了一个倒三角,一条白帆布的腊肠裤,紧绷绷的贴在他鼓胀的大腿上,裤头一个鹅卵大的皮带铜环,银光闪闪。他全身都暴露着饱和的男性,而且还夹着他那一股山地人特有的原始犷野。他和黑美郎坐在一块儿,确实是公园里最触目的一对,可是三水街的那一帮小幺儿,却并没有因此占了下风,他们三五成群的,勾着肩,搭着背,木屐敲得混响,在台阶上,示威似的,荡过来荡过去,嘴里哼着极妖冶的小调儿。有了个肥胖秃头穿了花格子夏威夷衫的外国人,鬼祟的,探索着走了过来,那些小幺儿便肆无忌惮的叫了起来:
  “哈啰!”
  公园里正在十分闹忙的当儿,教主突然出现了,他来得那么意外,大家都慑住了似的,倏地静了下来,默默的看着他那高大的身影移上了台阶来。教主穿了一身崭新发亮的浅蓝沙市井西装,全身收拾得分外整洁,衬得他那一头花白的头发愈发醒目,可是他脚下的步子却十分的吃力,竟带着受了伤的蹒跚。大概他在狱里吃了不少的苦头,刑警的手段往往很毒辣的,尤其是对待犯了这种风化案的人。有一个三水街的小幺儿拉错了客,让刑警抓去,狠狠的修理了一番,他出来时,吓哑了,见了人只会张嘴啊啊的叫,人家说,是用橡皮管子打的。教主拖着脚,缓重的,矜持的,一步一步终于蜇到了台阶未端的石栏杆边去。他一个人,独自伫立着,靠在栏杆上,仰起了那颗白发蓬蓬的头,他那高大瘦削的身影,十分嶙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里,对于周围掀起的一阵窃窃私语及嗤笑,他都装做不闻不间似的。顷刻间,台阶上又恢复了先前的闹忙。夜渐渐深了,台阶上的脚步,变得愈来愈急的,一只只的脚影都在追寻,在企探,在渴求着。教主孤独的立在那里,一直到那团肉球般的红月亮,从他身后恹恹下沉的当儿,他才离开公园。他走的时候,携带了一个三水街的小幺儿一同离去,那个小幺儿叫小玉,是个面庞长得异样姣好的小东西,可是却是一个瘸子,所以一向没有什么人理睬。教主搂着这个小幺儿的肩,两个人的身影,一大一小,颇带残缺的,蹭蹬到那丛幽暗的绿珊瑚里去。
  一九六七年《现代文学》第三十八期
  
  冬夜冬夜
  台北的冬夜,经常是下着冷雨的。傍晚时分,一阵乍寒,雨,又淅淅沥沥开始落下来了。温州街那些巷子里,早已冒起寸把厚的积水来。余钦磊教授走到巷子口去张望时,脚下套着一双木屐。他撑着一把油纸伞,纸伞破了一个大洞,雨点漏下来,打到余教授十分光秃的头上,冷得他不由得缩起脖子打了一个寒噤。他身上罩着的那袭又厚又重的旧棉袍,竟也敌不住台北冬夜那阵阴湿砭骨的寒意了。
  巷子里灰濛濛的一片,一个人影也没有,四周沉静,只有雨点洒在远远近近那些矮屋的瓦檐上,发出一阵沙沙的微响。余教授在冷雨中,撑着他那把破纸伞,伫立了片刻,终于又踅回到他巷子里的家中去。他的右腿跛瘸,穿着木屐,走一步,拐一下,十分蹒跚。
  余教授栖住的这栋房子,跟巷中其他那些大学宿舍一样,都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旧屋。年久失修,屋檐门窗早已残破不堪,客厅的地板,仍旧铺着榻榻米,积年的潮湿,席垫上一径散着一股腐草的霉味。客厅里的家具很简陋:一张书桌、一张茶几。一对褴褛的沙发,破得肚子统统暴出了棉絮来。桌上、椅上、榻榻米上,七横八竖,堆满了一本本旧洋装书,有的脱了线,有的发了毛,许多本却脱落得身首异处,还有几本租来的牛皮纸封面武侠小说,也掺杂其中。自从余教授对他太太着实发过一次脾气以后,他家里的人,再也不敢碰他客厅里那些堆积如山的书了。有一次,他太太替他晒书,把他夹在一本牛津版的《拜仑诗集》中的一叠笔记弄丢了——那些笔记,是他二十多年前,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候,记下来的心得。
  余教授走进客厅里,在一张破沙发上坐了下来,微微喘着气。他用手在他右腿的关节上,使劲的揉搓了几下。每逢这种阴湿天,他那只撞伤过的右腿,便隐隐作痛起来,下午他太太到隔壁萧教授家去打麻将以前,还嘱咐过他:
  “别忘了,把于善堂那张膏药贴起来。”
  “晚上早点回来好吗?”他要求他太太,“吴柱国要来。”
  “吴柱国又有什么不得了?你一个人陪他还不够?”他太太用手绢子包起一扎钞票,说着便走出大门去了,那时他手中正捏着一张《中央日报》,他想阻止他太太,指给她看,报上登着吴柱国那张照片:“我旅美学人,国际历史权威,吴柱国教授,昨在中央研究院,作学术演讲,与会学者名流共百余人。”可是他大太老早三脚两步,跑到隔壁去了。隔壁萧太太二四六的牌局,他太太从来没缺过席,他一讲她,她便封住他的嘴:别捣蛋,老头子,我去赢个百把块钱,买只鸡来炖给你吃。他对他太太又不能经济封锁,因为他太太总是赢的,自己有私房钱。他跟他太太商量,想接吴柱国到家里来吃餐便饭,一开口便让他太太否决了。他目送着他太太那肥胖硕大的背影,突然起了一阵无可奈何的惆怅。要是雅馨还在,晚上她一定会亲自下厨去做出一桌子吴柱国爱吃的菜来,替他接风了。那次在北平替吴柱国饯行,吴柱国吃得酒酣耳热,对雅馨说:“雅馨,明年回国再来吃你做的挂炉鸭。”哪晓得第二年北平便易帜了,吴柱国一出国便是二十年。那天在松山机场见到他,许多政府官员、报社记者,还有一大群闲人,把吴柱国围得水泄不通,他自己却被人群摒在外面,连跟吴柱国打招呼的机会都没有。那天吴柱国穿着一件黑呢大衣,戴着一副银丝边的眼镜,一头头发白得雪亮,他手上持着烟斗,从容不迫,应对那些记者的访问。他那份恂恂儒雅,那份令人肃然起敬的学者风范,好像随着岁月,变得愈更醇厚了一般。后来还是吴柱国在人群中发现了他,才挤过来,执着他的手,在他耳边悄悄说道:
  “还是过两天,我来看你吧。”
  “钦磊——”
  余教授猛然立起身来,蹭着迎过去,吴柱国已经走上玄关来了。
  “我刚才还到巷子口去等你,怕你找不到。”余教授蹲下身去,在玄关的矮柜里摸索了一阵,才拿出一双草拖鞋来,给吴柱国换上,有一只却破得张开了口。
  “台北这些巷子真像迷宫,”吴柱国笑道,“比北平那些胡同还要乱多了。”他的头发淋得湿透,眼镜上都是水珠。他脱下大衣,抖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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