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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汤姆一起在楼下与林会合,我们看了场荡气回肠的文艺片,汤姆差点没睡着,每隔三分钟便喃喃地说:“闷。”
我低声道:“想想我陪你看那些三流球赛,难道我没有闷到一佛出世?”
他说:“嘘!”
我叹口气。我再爱他,他还是个儿子。他无法代替一个爱人的位置,与汤姆一起,我永远输,因为他是儿子,我是母亲,生他下来,叫他吃苦,实在不应该,现代父母的观念与过去完全相反,因此处处委曲求全。
看完戏我们挤到快餐店去吃汉堡包。林拼命解释,“其实我们的经济情况尚好,不至于这糟糕,我们可到一间稍微象样的馆子去坐着吃。”
我说:“多年来我没有自己的生活兴趣——”
汤姆说:“是是,你为我牺牲得很多,我知道。”
我问:“我用了'牺牲'这两个字吗?我有吗?”
“你别否认了,你把自己囚禁在一个叫汤姆的牢监中,又享受又痛苦,你算了吧,你。”
我问林:“听听这种口吻,是不是十一岁半的人说的?”
林说:“我不知道,现在的十一岁与我们的十一岁不同。”
汤姆说:“我约好林先生下周去滑水,你去不去?”
“滑水?”我说:“你认为我尚可穿泳衣?”
“妈妈!五十岁也可穿泳衣!”
我买了黑色一件头泳衣,穿上对着金子训练自己习惯这种暴露。多年没有运动了,顶多是打打网球,我并不见得肥胖,该细的地方还是很细,可惜是不该细的地方也细得很。除了皮肤略为苍白,看不出什么不对劲,我决定参加他们的游泳团。
走过客厅的时候,白鹦鹉对我吹口哨,我朝它瞪眼。
它是什么人送来的,始终是个迷,送礼的人为何没有邀请我去游泳?但是我的人生观因为这些有生命的礼物而改变了。忙着为盆栽转盆换土,忙着训练鹦鹉说简单的字句,我渐渐把自我处于次要地位。
公寓越热闹,我越不胡思乱想。
周末我跟汤姆去游泳,原来他们有一大堆人,人多我便不怕难为情,他们滑水我游水。租着一只中国式游艇,足足可坐三十个人,又准备了三明治汽水。多年来我没有玩得这幺忘形,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年龄,等到林来陪我说话的时候,我面孔与双肩已晒得通红。
“来,我帮你擦点太阳油。”他拿起那只瓶子。
我只好大方地转过背部对着他。他的手接触到我背部时,我没有异样的感觉,也许大家已经熟了。
他说:“你的性情随着天气似乎变得温暖了。”
“是的。”我想把神秘礼物的事告诉他,后来又觉得没到那个程度,因此不说。
“你晒黑了很好看。”他说。
“汤姆呢?”我笑问。
“游远了,别害怕。”他也笑,“他是健将。”
我只是想顾左右而言他,没接受男人的赞美已经很久很久,非常难为情,我看着自己的双手。
“你常常带孩子们出来游泳?”我问。
“一次带七个,幸运数字。”他说,“他们的父母老请我吃饭,我把他们带出来游泳,聊以报答。”
“一星期一次?”我问。
“不,有时候一个月……说不定,也得看什么时候有空。”他说。
我想他不是常常有空,有很多女孩子等着约会他。做王老五蛮开心,爱如何便如何,不过时间太多,如果不懂得打发,便显得太空闲。不过他没有这种困难。
“明天……明天你有空吗?”他问我。
“明天我要上班。”我愕然。
“我来接你下班如何?”他问。
“接我下班?干嘛?”我又问。
他微笑。
我只觉得十分尴尬,干嘛?当然是为了约会我。
“好啊。你知道我公司在哪里?”我画一张简单的地图,“五点一刻,在这个门口。”
“上班呢?你怎幺去上班的?”他问。
“用公共交通工具,”我说,“数十年如一日。”
“我送你上班。”他说,“你早上什么时候出门?”
“千万不要!”我站起来,“不不不。”
“喂!你怎幺了?”他笑,“别这样紧张好不好?”
我面红红地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说这是不必要的。”
“OK,我们明天下班见。”他不勉强。
汤姆爬上艇。“你们在聊天?”他用毛巾擦身子。“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是否很漂亮?在对面船上,穿红色泳衣的那个。”
“女孩子?”天啊,我的儿子已经开始注意女孩子了,我能不寻找自己的生活吗?再过一段时间他便会出去求学,再而结婚生子,拥有自己的生活。
“妈妈,你看看那个女孩子嘛。”汤姆催我。
“好好,我看。”我只好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边果然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非常青春美丽,曲线优美。
我马上说:“她比你大多了。”
“妈妈!你的脑筋!我们已经约好明天去看电影。”
“你父亲答应吗?”我吃一惊。
“当然不反对。”他大言不惭。
我看看汤姆,几乎想昏过去。后来我到甲板上晒太阳去,有很多事只好听其自然。
林走过来,我喃喃地说:“他已经长大了。”
“是。”林说,“你早该看出来,连这幺年轻的母亲都不愿意让孩子长大,天下父母心都一式一样。”
我笑笑,闭上眼。当然,汤姆小的时候,我是他的主宰,叫他往西不不敢往东,喂他吃粥他不会吃面,孩子们是最最可爱的小玩意儿,所以离婚之后,这些年数就这幺地过去。心灵的创伤,生活的寂寞,都因为汤姆而消失无踪,或许是暂时压抑着,到现在因为有人引发,我有种感觉,我第二个春天快要来临了。
会是这个姓林的年轻讲师吗?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问:“你怎幺会忽然约会我?”坦白一点好,免得他以为我黄熟梅子卖青。“开始的时候你并没有这样的动机。”
“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你十分拘谨,不愿意与外人接触,所以不便勉强。但是隔了没多久,再看到你,忽然发觉你朝气洋溢,像变了个人似的,这证明我和汤姆的做法是对的,你的生活始终缺乏调剂,给你一点点转变,由一个老姑婆转为活泼的人了。”
我转过头来看着他,阳光晒在我的脸上与身上,我用手遮着我的眼。
“你是说,”我错愕地…
“是的,那只鹦鹉与盆栽是我与汤姆送的,给你调剂生活。”
我呆呆地看着他,天哪!这两个人……我气恼地瞪着他,这种同情与怜悯,我想,这两个人人……但是他们善意的动机,我侧着头笑了。这些日子我小得特别多。
“你算了吧你,”林轻轻说,“香港又不是只你一个离婚,你这幺紧张干什么?连第二代都已经习惯了,你是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指指自己的比值,“我等着明天下班见你!”我笑。
汤姆在我们身后出现。“吗嗳,我总算成功了!”他装个鬼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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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
我并没有结婚,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
为着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去注册,像交税问题,房屋津贴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双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须向老人家交待,于是疲下来,一年拖一年,三年过后,更觉一切无所谓。
我是个内向的人,他也是,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亲友同事皆不知情,我们有两具电话,租两间公寓,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仿佛分开生活,实则息息相关。
开头也觉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时代尖端,沾沾自喜。
日子久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日久生厌,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错不了,几次三番,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开始新生活。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开始做梦,用土敏土及红砖~块块砌墙,过程像爱伦坡的黑色小说,惊醒一身冷汗。
证明是很厌倦这种关系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该忙的事去,没有勇气及时间来结束同居关系。
五年了。
大学没毕业已经在一起,那年母亲病逝,随父亲而去,我内心寂寞凄凉,想起母亲生前说的:“淑子,挑个老实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不要追求虚无飘缈的东西。”妈妈不会害我,于是紧紧抓住老实的他。
尚未毕业,不好意思结婚,于是老实人居然也赞成同居,那年二十岁。
感觉上似老夫老妻。
毕业后找到理想工作,大家致力事业。
他返早班,七点半出门,我比他迟一小时,故分房而睡,简直如宿舍生涯,丝毫不罗曼蒂克。
有时好几日见不了面,他还时常出差,一去个多月,开头顶想念他,随即乐得清静。
他有坏习惯,吸烟多,我则怕闻烟味,又尊重人身自由,不去劝他戒,同时心中有数:有几个男人会得为女人戒烟?受过大学教育,当然有这点聪明,一直强忍,他不在,室内空气清新。
第二,他似老人家,爱积聚废物,至少在我眼中是一无所用的东西:旧报纸与过期的杂志,银行寄来的单子、宣传册子,都一一堆那里,渐渐侵占我的地盘。
我很反感,趁他不在,可把废物扔掉。
不满之余,又感到惭愧,一定是爱得不够,否则怎么小小琐事都不耐烦?
也见过爱河中之男女,暖呀,真的如胶如漆,难分难舍,随时随地可以拥抱接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