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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艺术 作者:周汝昌-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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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灾难,“魇魔法”害得几乎丧生。好容易历劫复命,迤逦已至夏天。由第二十八回,在薛蟠开宴,席上结识了蒋玉菡,此为一大关目。恰好同时元春赐下了端午节赏,有红麝串之暗潮。这时已接上了史太君清虚观一大段精采场面(但此刻不遑叙它,须入另章),却又因张道士提亲,引起了一场特大风波(宝黛大吵闹,贾母生气伤心),为全书中所仅见。好容易二人和好了,又因“借扇”说话不慎,惹恼了宝钗,罕有地破了浑厚的常态,翻脸痛刺了他一下!
  这已“够受”的了。谁想因看“画蔷”遇雨挨淋,跑回怡红院(途中跑丢了怀中宝物金麟,是暗笔),叫门不应,怒踢了开门的——却是袭人,惹了一场重伤吐血的愧悔之事故。
  犹不止此,因为跌损扇子,又和晴雯闹出了一场少见的气恼,又是一场巨大的风波(不吉的预兆)。
  ——犹不止此,因为暑日会客,心中烦厌,精神异常,阴错阳差,误向袭人诉出了惊骇世俗的肺腑之私,以致吓坏了袭人(日后才向太太王夫人密谏,让宝玉离开大观园);而且,他在这等羞、急、烦、虑的心绪下,去会了贾雨村,心不在焉,神情应对,也大失常仪,使贾政甚为不悦——此亦暗笔,后文方知。
  这样,方才“逼”向了致命的一幕:他午间独自进入母亲房中,与大丫鬓金钏戏言,又惹怒了假寐的太太!太太的翻身一巴掌,使金钏无法再活,投井自尽。
  这个祸,可就惹大了!
  但这还是家门以内的事,以外的呢,书中了无正叙之文,却又暗中自有一段与蒋玉菡秘交的情由,隐在幕后。可是他不知道这下子激怒了忠顺王爷!
  贾政哪儿梦想得到,祸从天降,王府找上门来了,索讨戏子小旦蒋琪官,说是满城的人都知道宝玉藏起来了。贾政不听则已,听了震撼了心魂——王府一级的事故,弄不好会引来杀身灭门之祸!他正待详究,却不料贾环这小小年纪的孩童,急中生“智”,诬告了哥哥一状:“强奸母蝉”!
  贾政此时已经气得愤不欲生,自责生了逆子,辱没了祖德家风,非要把宝玉处死不可了。
  必须将以上脉络,理会得了然于胸,才能谈得上如何赏析写宝玉被笞的这一特大事件的艺术奇迹。
  ——我这儿的任务并不是要复述故事情节,只是为了叙清脉络以便赏析余珍珠女士提出的那个主题的艺术特点。叙脉络,不算难事,要赏析笞打的正文场面及人物,可就很不易为了,因为这在文艺鉴赏领域中,想找类似的例子和评论来助我讲说,都是无处可寻的。
  我只记得清代的一位《红楼》评赏家,说过几句话,很早引起我的共鸣。
  他大意是说:读《红楼》一书,时常感动得下泪;但只有读贾政笞宝玉一回书,他流泪最多!
  何也?奇怪吗?他为什么单在这一回书上流下最多的泪?他是否只不过疼惜宝玉受了苦楚?
  对此如回答不清或答得全错,就说明答者是还不大能够理解雪芹笔境与心境之美是不可及的。
  贾政气怒己然难以形容,他下了最强烈的决心,将宝玉打死,才闭了内宅的消息,嫌掌板子的手软,一脚踢开了他,自己夺过来狠下毒手。直打得宝玉到后来已经失去了呼痛的微力,正在不可开交处,王夫人已闻讯赶到,一见宝玉的形景,也就痛哭失声。因她提起亡儿贾珠,贾珠之寡妻李执也就再难禁忍,顾不上妇仪,也就放了声。此时此际,满堂的人众,无不泪下。——这时窗外传来了老太太的喘声:“先打死我,再打死他!”
  母子一场对话,句句掷地千钧之重。贾母表示了与贾政的决裂(断绝母子关系),贾政谢罪,只见老太太抱着一息奄奄的爱孙放声大哭。那贾政呢?——他见此情状,环顾众人,耳听哭声,再看宝玉,方悔打得太厉害了,他自己心里如割如焚,也只见他口不能言,泪如雨下!
  这一场巨大的风波,复杂的关系,本来是万言也写不清的,但在雪芹笔下,也只用了大约三千字,便令我们一清二楚,如见如闻。而且,你在被他的神笔感动之下,根本不是产生了一种什么谁“好”谁“坏”、谁是谁非的分别较量的意识,而是只觉得每一个局中人都有他(她)极合理合法的思维、感受、举动的原由和依据,都有各自的酸辛悲痛,苦境愁肠,这儿并不再是哪个人有意要伤害谁、毁掉谁的问题,也不再是一切只为自己一个人打算图谋的问题。我们最强烈的感觉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可怜可敬,可歌可泣!
  然而,作为一个写作的人,他要写这个局势与内容,并要达到这个效果,他得有多大的神力?这种神力将如何才能够孕育产生?
  我不禁嗟叹:雪芹先生,他的灵性,可以贯彻人生万相,天地间的众生,各有离合悲欢,万千变化,各各殊异,但在他心里笔下, ——皆能显示真实,如影传形,如镜示相。这是个多么巨大的奇迹!
  我们怎样表述这种伟大的心灵涵纳与文艺本领呢?左思右想,无以名之。我自已于是想起孟子好像有这么一种说法:“万物皆备于我。”我仿照此意,杜撰了一句话,以赞佩雪芹的博大与伟大——我题的是:
  众生皆具于我。
  因为雪芹能深解任何一个人的表相含思,外仪内美,一切众生,都在他的鉴照与关切之下。
  我想,具有如此胸怀的人,大约只有释迦牟尼可与比并相提。我说这话,并无宗教意识,也非有意夸张。我读《红楼》,真实的感受是如此亲切不虚的,故我此处只是如实以陈,推心对语。我希望在读者中,会有与我同感共鸣的反响。
  我在本书开头用过“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的比喻。与此章相较,那是新式科技的观念了,而且摄像的毕竟摄不得心。说众生皆具于一架机器,岂不太觉浅薄可笑。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从来不仅仅是个“像”的问题,——这在前章以绘画作比时,也已略略触及。此其一。
  其二,就现代文艺理论而言,“体验生活”,“进入角色”,早属习闻之常言。二百数十年前的雪芹,写一部《红楼梦》,几百个男女老少、尊卑贫富的“人物画廊”(西方名词与观念:Gallary of characters),他又是怎么样体验的和“进入”的呢?真是不可思议,难于想象。
  然而我们有了雪芹这么一个实例,并不玄虚。我们讲《红楼》艺术,除了赞叹佩服,也还是为了探讨与解释,从这个探讨解释中或许可以得到某些有利再生“雪芹第二”的希望。正是——
  万物众生具于我,二喉两牍见之谁?
  〔1〕此系我凭记忆用自己的措词略述余女士的大旨,不一定精确。她后来又有中文本论文,其用语似为“多元感情”的提法,值得参考。
  
  第十七章 两次饯花盛会
  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致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荼蘼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注:此二字有着重号}。”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饯花葬花,群芳沁芳,象征的,拱卫的一个大中心,就是:宝玉之诞生,不过是为了让他充当一次“饯花使者”而已!
  不知你可想到过:那四月二十六日的首次饯花之会,暗笔所写,也正是宝玉的生辰寿日。讲《红楼》艺术,不明此义,也就买椟而还珠,得筌而忘鱼了。
  原来,书中众人的生辰日期,都曾明文点出过,如黛玉是二月十二(花朝所生,故为“花魂”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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