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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平时代公民的权利,一面他不思不想,可以更象一个生物(于此我们正可见出上帝之巧慧)。
譬如有一人,若超越习惯心与眼,对这种知识分子活在当前情形下,加以权利义务的检视,稍稍对于他们的生活观念与生活习惯感到怀疑和不敬,引起的反应,还是不会好。反应方式是这些人必一面依然玩牌,一面生气。“你说我是虫豸,我倒偏要如此。你不玩牌,做圣人去好了。”于是大家一阵哈哈大笑起来,桃花杏花,皇后王子,换牌洗牌,纠纷一团,时间也就过去了。或者意犹未平,就转述一点属于那个人的不相干谣言,抵补自己情绪上的损失,说到末了,依然一阵大笑。单纯生气,恼羞成怒,尚可救药。因为究竟有一根看不见的小刺签在这些知识分子的心上,刺虽极小,总得拔去。若只付之一笑,就不免如古人所说“日光之下无新事”,当然一切还是照旧。
不知何故,这类小事细细想来,也就令人痛苦。我纵把这种懒惰本能解释为自然意思,玩牌又不过是表示人类求愉快之一种现象,还是不免痛苦。正因为我们还知道这个民族目前或将来,想要与其他民族竞争生存,不管战时或承平,总之懒惰不得的。不特有许多事要人去做,还有许多事要人去想。而且事情居多是先要人想出一个条理头绪,方能叫人去做。一懒惰就糟糕!目下知识分子中的某些人,若能保留罗素所谓人类“远虑”长处多一些,岂不很好?眼见的是这种“人之师”就无什么方法可以将他们的生活观重造,耗费剩余生命方式还只会玩牌。更年青一点的呢,且有从先生们剪花样造就自己趋势。
我们怎么办?是顺天体道,听其自然,还是不甘灭亡,另作打算?我们似乎还需要一些不能安于目前生活习惯与思想形式又不怕痛苦的年青读书人,或由于“远虑”,或由于“好事”,在一个较新观点上活下来,第一件事是能战胜懒惰。我们对于种族存亡的远虑,若认为至少应当如虫豸对于后嗣处理的谨慎认真,会觉得知识分子把一部分生命交给花骨头和花纸,实在是件可怕和可羞事情。
“怕”与“羞”两个字的意义,在过去时代,或因鬼神迷信与性的禁忌,在年青人情绪上占有一个重要位置。三千年民族生存与之不无关系。目下这两字意义却已大部分丢去了。所以使读书人感觉某种行为“可怕”或“可羞”,在迷信、禁忌以及法律以外产生这种感觉,实在是一种艰难伟大的工作,要许多有心人共同努力,方有结果。文学、艺术,都得由此出发。可是这问题目下说来,正象痴人说梦,正因为所谓有心人的意识上,对许多事也就只是糊糊涂涂,马马虎虎,功利心切,虚荣心大,不敢向深处思索,俨然唯恐如此一来,就会溺死在自己思想中。抄抄撮撮,读书教书,轻松写作之余,还是乐意玩三百分数目散散心。生命相抵相销,末了等于一个零。
我似乎正在同上帝争斗。我明白许多事不可为,努力终究等于白费,口上沉默,我心并不沉默。我幻想在未来读书人中,还能重新用文学艺术激起他们“怕”和“羞”的情感,因远虑而自觉,把玩牌一事看成为唯有某种无用废人(如象老妓女一类人)方能享受的特有娱乐。因为这些人到晚年实在相当可悯,已够令人同情了,这些人生活下来,脑子不必多所思索,尽职之余,总得娱乐散心,玩牌便是这些人最好散心工具。我那么想,简直是在同人类本来惰性争斗,同上帝争斗。
第五部分 昆明冬景第21节 烛虚(4)
说他人不如说自己,记人事不如记心情,试从《三星在户》杂记中摘抄若干则,作烛虚五。
书本给我的启示极多,我欢喜《新约·哥林多书》记的一段: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我为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哥林多书》十二章四○四页
办事处小楼上隔壁住了个木匠,终日锤子凿子,敲敲打打,声音不息。可是真正吵闹到我不能构思,不能休息的,似乎还是些无形的事物——一片颜色、一闪光、在回想中盘旋的一点笑和怨、支吾与矜持、过去与未来。
为了这一切,上帝知道我应当怎么办。
我需要清静,到一个绝对孤独环境里去消化消化生命中具体与抽象。最好去处是到个庙宇前小河旁边大石头上坐坐,这石头是被阳光和雨露漂白磨光了的。雨季来时上面长了些绿绒似的苔类。雨季一过,苔已干枯了,在一片未干枯苔上正开着小小蓝花白花,有细脚蜘蛛在旁边爬。河水从石罅间漱流,水中石子蚌壳都分分明明。石头旁长了一株大树,枝干苍青,叶已脱尽。我需要在这种地方,一个月或一天。我必须同外物完全隔绝,方能同“自己”重新接近。
黄昏时闻湖边人家竹园里有画眉鸣啭,使我感觉悲哀。因为这些声音对于我实在极熟习,又似乎完全陌生。二十年前这种声音常常把我灵魂带向高楼大厦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事实上那时节我却是个小流氓,正坐在沅水支流一条小河边大石头上,面对一派清波做白日梦。如今居然已生活在二十年前的梦境里,而且感到厌倦了,我却明白了自己,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但与乡村已离得很远很远了。
二十八年五月五日
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正如一个荒凉的原野,一切在社会上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种子,或道德意义的观念种子,都不能生根发芽。个人的努力或他人的关心,都无结果。试仔细加以注意,这原野可发现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个死兽的骸骨、一只干田鼠。泽地角隅尚开着一丛丛小小白花紫花(抱春花),原野中唯一的春天。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天空中鸟也不再在这原野上飞过投个影子。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
百年后也许会有一个好事者,从我这个记载加以检举,判案似的说道:“这个人在若干年前已充分表示厌世精神。”要那么说,就尽管说好了,这于我是不相干的。
事实上我并不厌世。人生实在是一本大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看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需慢慢的翻。我只是翻得太快,看了些不许看的事迹。我得稍稍休息,缓一口气!我过于爱有生一切。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在有生中我发现了“美”,那本身形与线即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受它的统治、受它的处置。人的智慧无不由此影响而来。典雅词令与华美文学,与之相比都见得黯然无光,如细碎星点在朗月照耀下同样黯然无光。它或者是一个人、一件物、一种抽象符号的结集排比,令人都只想低首表示虔敬。阿拉伯人在沙漠中用嘴唇触地,表示皈依真主,情绪和这种情形正复相同,意思是如此一来,虽不曾接近上帝真主,至少已接近上帝造物。
这种美或由上帝造物之手所产生,一片铜、一块石头、一把线、一组声音,其物虽小,可以见世界之大,并见世界之全。或即“造物”,最直接最简便那个“人”。流星闪电刹那即逝,即从此显示一种美丽的圣境,人亦相同。一微笑、一皱眉,无不同样可以显出那种圣境。一个人的手足眉发在此一闪即逝缥缈的印象中,即无不可以见出造物者之手艺无比精巧。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的比较完整的几个人。这些人写成的作品虽各不相同,所得启示必中外古今如一,即一刹那间被美丽所照耀、所征服、所教育是也。
“如中毒,如受电,当之者必喑哑萎悴,动弹不得,失其所信所守。”美之所以为美,恰恰如此。
我好单独,或许正希望从单独中接近印象里未消失那一点美。温习过去,即依然能令人神智清明、灵魂放光,恢复情感中业已失去甚久之哀乐弹性。
五月十日
宇宙实在是个极复杂的东西,大如太空列宿,小至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变易,俨然都各有秩序,照固定计划向一个目的进行。然而这种目的,却尚在活人思索观念边际以外,难于说明。人心复杂,似有过之无不及。然而目的却显然明白,即求生命永生。永生意义,或为生命分裂而成子嗣延续,或凭不同材料产生文学艺术。也有人仅仅从抽象产生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陶醉,于是得到永生快乐的。
我不懂音乐,倒常常想用音乐表现这种境界。正因为这种境界,似乎用文字颜色以及一切坚硬的物质器材通通不易保存(本身极不具体,当然不能用具体之物保存)。如知和声作曲,必可制成若干动人乐章。
表现一抽象美丽印象,文字不如绘画,绘画不如数学,数学似乎又不如音乐。因为大部分所谓“印象动人”,多近于从具体事实感官经验而得到。这印象用文字保存,虽困难尚不十分困难。但由幻想而来的形式流动不居的美,就只有音乐,或宏壮,或柔静,同样在抽象形式中流动,方可望能将它好好保存并重现。
试举一例。仿佛某时、某地、某人,微风拂面,山花照眼,河水浑浊而有生气,漂浮着菜叶。有小小青蛙在河畔草丛间跳跃,远处母黄牛在豆田阡陌间长声唤子。上游或下游不知何处有造船人斧斤声,遥度山谷而至。河边有紫花、红花、白花、蓝花,每一种花每一种颜色都包含一种动人的回忆和美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