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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评 选集-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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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学科。如果我们也坚持这一传统或态度,也许我们会在实践中逐步形
成一些新的学科领域,综合一些方法,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本土化的领
域,提出一些具有本土特色同时有普遍意义的概念、范畴和命题。我相
信对世界可以有多种话语系统解释,因为中国人曾用“道”、“气”、
“理”这样的概念和相关命题同样解说、理解了西方人用“物质”、“精
神”、“主观”、“客观”之类的概念解说和理解的世界。我们今天不
想、没有必要也没有学术传统以中国传统的诸如“礼”“法”之类的概
念命题使中国法学本土化。但中国昔日的学术传统至少启示我们:学术
不只有一种模式、一种构架。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严格的法律、经济、
政治和文化之分别,这些学科只是对学术传统的定义,而不是世界的原
本分割。因此这种分割不是那么“理性的”,相反是“非理性的”、“专
断的”。如果我们不为我们受教育的学科或定位的学科所限制,采取一
种宽泛的交叉学科研究,我们也许可以在法学本土化方面走出一条新
路。

事实上,近年不少中青年学者就是在以问题或研究对象为中心,而
不是以学科为中心进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梁治平研究的是法律还
是文化或是社会?樊纲和林毅夫研究的经济学实际上触及了大量的政治
和法律问题;汪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搞了一个章太炎和清末思想的
知识考古学。这表明我们许多人实际上都是在打破学科的界限,几乎不
约而同地都在跨学科地追求知识,而且我们互相对话、互相启发,形成
或正在形成一些小的松散的学术群体。我们有西方文化带给我们的学科
包袱,但我们没有西方人那么重;我们处于一个社会的巨大变革之中,
我们不需要那么急迫地寻求自己的学术定位;我们有中国的现实和历
史;而且又正在出现一批很有潜力的二十多岁的青年人,这一切都有可
能使我们的学术本土化,包括法学的本土化亦有可能,这就是形成中国
的学科,提出中国的学术命题、范畴和术语。说句并非完全是玩笑的话,
也许一不小心,世界就发现中国出了一个世界级的大学者。“不小心”,
在此并非调侃,因为我相信长期积累,偶然得之;因为我相信历史上太


多偶然性、随机性,虽然不是一切努力都没有结果,但也不是一切努力
都有结果,更不是最努力的就一定最有结果,更不是一个确定的结果。
“高山仰之,景行行之,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形式理性化只是必要条件和最低标准

刘东

每个杂志都必然要追求自身的特有风貌,否则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说
都很难站住脚。于是乎,要么某些杂志会选择以专门传达某一学派的集
体声音为特色,无意间和其它学派的刊物你来我往地构成了一种健康的
讨论气氛,从而共同促进着学术事业的繁荣。在这方面,老一代学者创
办的《新青年》和《学衡》就是成功的先例;而近来分别由北大和社科
院的新秀们相继推出的《原学》和《原道》,似乎也是自觉地想要走这
条路。另外,还有些杂志则更愿意以形式本身作为其基本特色,它们不
仅希望在读者心目中建立一种确定的预期值,使之只要想读哪类风格的
文章便会按照门牌号去索寻,还更希望借这种形式上的共同点来号召和
征集作者队伍,使之一旦写出哪路文章来(不拘其观点如何),便自然
会想到最适合于它的园地。在这方面,三联的《读书》杂志亦有堪称成
功的经验。从这种区分来看,《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编委会无疑应选择
后一条路,因为大家真正可以达成共识的基础,毋宁是最主张保护言路
的消极自由主义,除此之外再无门户之见。由此,不管季刊怎样板着严
肃的面孔,都更象是一只宽容和自由的篮子(而非禁锢思想的笼子),
足以装入各门各派的意见,只要求它们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而已;而它的
“求同”之处也只在其对于学术质量的甄选,对于观点则不妨完全“存
异”。

当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也并不很容易做到,否则季刊也就没有必
要如此大张旗鼓地打出“学术规范化”的口号来了。如今学界的失范现
象,有时真叫人觉得做学问简直已经如同儿戏。有些被当做“正式成果”
发表出来的东西,我们对其作者本人曾否下力研究固不能妄加判断,但
至少可以谨慎地说,由于它们未能遵守最起码的学术规范,遂使得对之
的阅读变得相当无聊。比如,有些立异鸣高之论并不是根据可重复和可
理解的论证步骤推绎出来的,所以即使你同意它也决不敢斗胆去引证,
而一旦你感到对之难以苟同,则更无从下手去进行驳议,——除非你也
敢于跟着它“天马行空”地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否则便会发现自己竟是
“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其实,也正因为有了目前的这种
混乱,才使季刊得以把追求“规范化”当成自己的特色之一(而若在正
常的学术氛围中,则或许只有旗帜鲜明地鼓吹自己“决不遵守任何准
则”,才会使一本学术刊物显得独出心裁)。这种对于学术严肃性的维
护,尽管并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但毕竟搔着了当前学界的痒处,理应
对匡正业已大坏的学风不无俾益。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天下的文章本是各有各的章法,并不存在齐
一的套路,因而我们在判定一篇文章是否做到了规范化之前,也还有必
要先把自己手里的尺子和筛子检测一遍,否则就难免要自乱方寸误人误
己。不待言,“社会科学”若按其本义而论,原应与“人文学科”有基
本的不同,所以它们所适用的学术规范本也不可同日而语。可是,若从
日常语言学派的观点来看,人们应用语言的“游戏规则”却并无先天的
确定性,只是根据具体的生活方式来约定俗成而已。因此,我们又不可


否认,在中国的实际环境中,“社会科学”基本上是被当做“大文科”
的同义词来使用的,也就是说,它一向既包括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
又更为宽泛地包括人文学科(甚至“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强项大多都在
其人文学科方面的研究)。所以,我们这本杂志虽然定名为《中国社会
科学季刊》,却还是有必要先在观念上搞清楚,它到底是在狭义上运用
“社会科学”一词,而与人文学科“井水不犯河水”呢,还是继续沿用
它在中国特有环境中衍生出或者误读出的宽泛涵意,而把人文学科的研
究成果也收纳进来?我觉得,上述两种选择本都无可无不可,并无一定
之规;而迫于目前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中国还远未形成气候的
现状,季刊过去实际上并未追求如此严格的学术分工,仍然编入了一些
人文学科方面的研究成果,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需要留神的却是,既
然已经自觉地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广义,就万万不可再一味使用其狭
义的评判标准;否则,就会形成一种糟糕的局面——或者借经济学的规
范来强求其它社会科学门类,或者以社会科学的普泛标准来强求人文学
科,从而弄得天下大乱莫衷一是。比如,无论是孔子的训导,还是庄子
的寓言,抑或慧能的语录,也无论是柏拉图的对话,还是尼采的格言,
抑或维特根斯坦的条文,尽管若从哲学的规范来看都绝对符合写作的章
法和格式,却统统漏不过严格社会科学的筛眼。但试想一下:要是从哲
学中淘汰了这些传世之作,该门学科还成什么体统呢?

而且退一步说,即使我们为了跟国际接轨而死心塌地地认定了,一
定要把这本季刊办成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刊物,也绝对不宜只把“文
章做得规范与否”当成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审稿标准。无论如何,能把一
篇论文写得规规矩矩四平八稳,只是一个够资格的学者的最起码的基本
功,我们充其量也只能从中看出作者是否受到过应有的学术训练,而并
不能从中看出他是否真正具备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后者才
足以构成一个人选择以学术研究为业的禀赋和条件);充其量只能借此
而判定某一篇论文做得是否认真,而并不能借此而判定它写得是否真有
意思。所以,一篇论文能否在其形式上达到合理化,毋宁说只是使之在
学术上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故而也只是我们检验它的最低
标准,而非最高标准。除此之外,我们对其学术水准的判断,还更需视
它是否显示出了作者的洞见而定。假如我们不能在这一点上坚定地明确
下来,便很容易使得季刊上充斥着平庸之作,尽管它们似乎并不怕歌德
所说的那种“西班牙长靴”的拷问,但终归却只是出自邯郸学步的瓦格
纳之手。那样的话,季刊的档次就很难保证了。

我当然决不否认确立作为最低标准的“规范化”要求在目前是非常
必要和及时的,因为这样做有其明显不可替代的优点:使大家可以在共
同的语境下循着共通的家数来展开讨论,从而把道理越辨越明;借一句
中国的老话来说,只要是符合规范,那么则不管发表出来的文章属于第
几流,但总算是入了流。不过反过来我们也必须充分意识到,假如仅仅
套用这种标准,也会带来一些有害的负面效应,那就是鼓励人们去单纯
追求形式上的象模象样,而忽略了内容上的言之有物和观点上的真知灼
见。比如,本来按说任何研究项目都只有借助于对作者和读者均属不言
而喻的“前理解”的语境来展开,都只能在被某个文化共同体当做先入
之见的共识基础上进行,而只有当一位作者发现过去的熟知并非真知的


时候,他才会生发出不可抑制的研究兴趣,也才有必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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