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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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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凭处罚,但是书要还他,老师不肯,致起冲突,事闻于校长成舍我,成舍我裁决黄三应公
开自打手心十下,以示悔过。黄三的亲人都劝他委曲求全,以免在台湾无书可读。
  他来找我,我说岂有此理,这哪里是办教育,这样羞辱青年学生,成什么话!乃写一信
由黄三持交成舍我,大意是说:你成舍我当年为了在军阀统治下争取做人的自由,一何英
勇;如今却如此迫害你的学生,岂不值得反省。黄三翌日赴校,他的父母以为他同意去打手
心去了,叮咛千万照校长意思做,不期他却手持李敖之信,给了成舍我一次“教育”。成舍
我看信后面露狞笑,说:“我们世新是个小庙,容不下你这大和尚,你还是走吧!”就这样
的,黄三为了向不良教育抗争,又给开除了。后来他转赴美国了。黄三在台湾,是抗争国民
党黑暗教育的先烈,也是抗争比国民党还国民党的伪君子成舍我黑暗教育的先烈。他年纪那
么小,就那么有志气、有牺牲的勇气,真令人佩服。多年以后,我在电视上揭发成舍我种种
劣迹(包括逼女友打胎等等),原因之一,就是替黄三报仇。
  一九六六年九月四日,青年党领导人左舜生来台湾,和我见了一面,从清早五点五十分
谈到七点半。谈话后第二天,他在《中央日报》上发表《记留台北三周的观感》,最后说:
  “近年台湾一部分的言论(包括短篇文字与专著),可能有若干也说得过分一些(或在
文字上故意卖弄聪明,使人不快),不免与政府及社会若干人士以难堪的刺激,但我们必须
知道:
  人民(尤其是青年)对政府及占有有力地位人士的责难,或对一般现状表示不满,往往
不免过分,这在一个专制或民主国家,都是司空见惯的常事,用不着十分认真,尤其懂得在
今天有同舟共济必要的朋友们,更不可运用刀笔的方式,非把少数人置之死地不可!大家必
须了解,真正要阻遏言论自由或禁止某一类书籍发行,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
  我觉得:关于这一方面,政府与社会有力人士的。‘容忍’精神,还有提高的必
要……”左舜生这些话,显然是为我而发,并且,由于胡秋原写过一本《同舟共济》的书,
左舜生文中呼之欲出,更为明显。难怪后来胡秋原要大力攻击他。我对左舜生这一义助,至
今不忘。在谈话中,左舜生告诉我一个故事:他在延安时候,见到湖南老乡毛泽东,毛泽东
激越他说:“蒋介石总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我‘不信邪’,偏要打出两个太阳给他
看!”毛的悍气,于斯乃见!
  自文星时代起,我虽“暴得大名”,但耐人寻味的是,我的大名,在台湾却被多方面的
封锁。封锁的方式众多,有的方式,且已到了有趣的程度,试以方式之一——“不提李敖之
名”为例。“不提李敖之名”,情况有三:第一类是“不愿提法”、第二类是“不敢提
法”、第三类是“不肯提法”。第一类“不愿提法”像徐复观说的:
  本人从不以李敖为文化讨论中之对手。年来每遇友人告以“李敖又在骂你”等类之语言
时,本人即闭口不出一语。不仅年来本人笔下,从不写“李敖”二字;即与本人有关之《民
主评论》,外来稿件中如有提及李敖之姓名,亦必将该段文字勾勒,不惜因此引起作者之误
会。李敖诉状中所称之“李某”,系本人转述一位台大教授之言。今日口中不能不称李敖之
名,笔下不能不写李敖二字,乃在法律尊严前所不能不忍受之精神虐待。
  徐复观最后被“逼”得“口中不能不称”、“笔下不能不写”李敖了,他好可怜哟!
(他的作风,使我想起六朝之时,中国人家讳趋严,绝口不提自己爸爸的名字的事,徐复观
当然不会把李敖二字当成父讳,但却巧合如此!)第二类“不敢提法”
  以俞大纲、方豪等最精采。俞大纲写《戏剧纵横谈》、方豪写《方豪六十自定稿》,都
请我校订,但出书之日,序中只提别人,不敢提李敖。俞大纲、方豪不敢提我名字的时候,
只不过时当文星犯讳和被封而已,我已经被敬而远之如此矣,比照后来在我被捕时,台大历
史系出版《姚从吾先生哀思录》,把与姚从吾的六人合照上,五人标出姓名,只有一个变成
了失姓失名的“等”而不敢提此人即李敖之事,可知一切都在“骨牌理论”中!至于第三类
“不肯提法”,试看国泰出版的《二十一世纪彩色百科全书》中没李敖名字;中华出版《中
华民国当代名人录》中没李敖名字;伪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版《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
录》中没李敖名字……就可知道封锁李敖,实在是一件时髦的事呢!尤其后者,值得细表:
一九九0年六月九日,“中国电视公司”赵宁主持的节目中邀我亮相,限定录影范围,只谈
风花雪月,我趁机带去这部书。我一面拿着书,一面指出:虽然美国《纽约时报》等都指出
我是作家,可是“中华民国”伪政府却不承认我是作家,由这部书就可以证明。这部书九百
多页,可是没有李敖的名字,可见李敖虽写了一百多本书,可是并非作家属实(这一段录
影,六月十二日的电视上并未播出,也就是说,给剪掉了)。这部书是一九八四年六月出版
的,发行人是伪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奇禄。全书从正文到附录,共收入作家七
百零三个。“中华民国”作家从头数,数到七百零三个,还数不到李敖,可见李敖之不入流
矣!陈奇禄在该书“序”中说:
  “先总统蒋公昭示我们:‘文化为文艺的根干,文艺乃文化之花果。’……本会基于对
作家的崇敬,对文学史料的重视,特策划整理近三十年来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可见
被国民党文化官僚“崇敬”、“重视”的结果,原来是为“先总统蒋公”的“昭示”做脚注
的,这样看来,文化官僚们把柏杨、胡茵梦等七百零三人都当成作家奉献,独开脱李敖而不
与,实乃真知我者焉!至于一九九八年时,头脑不清的女人殷允芃以《远见》杂志开列影响
台湾的二百人,不肯提李敖,则是封锁李敖的最新版,如此视而不见,就是这票人的“远
见”了。
  在文星的读者中,有一位请我吃饭,他是我台大同学王裕市的父亲王崇五。他曾在俄国
留学,是共产党,后来被国民党判死刑。他的舅舅丁鼎丞是国民党大员,就拉他跟国民党合
作,免了他的死刑,还做到济南市长。到台湾以后,他担任国际关系中心副主任,当时的主
任是卜道明,副主任除了他外,还有吴俊才。「道明死后,吴俊才当上主任,他就退休了。
他请我吃饭时,讲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他给共产党办过《红旗》,他知道什么是好文
章,并且知道怎么样办宣传。他这辈子所看过的文章里,能有鲁迅的讽刺、胡适的清晰、陈
独秀的冲力,惟独李敖一人耳!他说:“现在是团体对团体、组织对组织的时代,你只是一
个人,在这岛上,谁又能比你做得更好?任何英雄豪杰,如果他只是一个人在这里,谁又能
比你做得更多、更兴风作浪?”他又加强语气说,“李敖兄,不要以为你在这个岛上无能为
力,不要以为你能做的有限。如果毛泽东或周恩来他们一个人来到这个岛上,他们也不能比
你做得更多-如果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没人比你做得更好。”王崇五的一席谈,使我明确感
到我一生的方向,就是我此生大概永远要走向一个人的战斗路线了。但是,现在的战斗是群
体对群体、集团对集团、组织对组织。当个人对群体时,个人便变得十分渺小,除非他也进
入一个群体,变成寄居蟹,才能受到保护。如果纯粹是一个个人,那就毫无力量。这种现
象,表现在企业主管和政府大员身上尤为明显,这种入在台上风光不可一世,但一旦他变成
一个个人时,他就什么都不是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台上神气活现、一下台就泄气完蛋的
道理,所以,他们看似很强,其实很弱,因为他们变成一个人时就不能存在。想想看:蒋介
石如果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绝对不如李敖行。我当兵的时候,我那个副连长每次小便都要拉
人陪他去,因为他没有人就不能撒尿,他完全是一个群居动物,根本没有了自己。而我,我
完全是一个个人——最有力量的个人。我能够独来独往,也能够孤军作战,我不是群居动
物,但我却一再展示个人的力量出来,绝非人海微澜、没没无闻。在现代的战斗形态中,我
是最后一位展现个人力量的,可说是“末代个人”。我死了以后,这个世界大概很难再出现
这种伏尔泰式的怪杰了。
  在文星时,一九六三年,美国《纽约时报》的名记者德丁(Tillman Durdin)、美国新
闻处的副处长司马笑(John Alvin Bottorff)约了我,三个人在一家咖啡馆里谈话。在德
丁提出的问题里面,有一个很有味儿的题目,他问我:“为什么在台湾的这些大学教授们都
显得活力不够?为什么他们不像韩国那些教授们那样生气勃勃、勇气十足?”我的答复是这
样的:台湾大学教授们不是没有像韩国那些教授们那样生气勃勃、勇气十足的情况,可惜那
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是五四时代教授们的气象。现在不行了,现在他们老的老了、死的
死了、堕落的堕落了。留在大陆上的许多第一流的教授都被迫在“思想改造”下苦斗;而到
台湾来的一些教授,大都是“二流货”和不入流的,他们在台湾岛上,十足表现出“没办
法”和“无能”的丑态,这是不难想象的,他们只是把持住现状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进步
与朝气了。为什么我向德丁表示到台湾来的一些教授,大都是“二流货”和不入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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