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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海狂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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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色更浓时,两人已装束停当潜抵坟场边缘。

乡下人没啥好消遣的,二更初,人声寂寂。

年轻精力充沛的夫妻,正努力增产报国,年纪长的也不免“轻车熟路”“鹤蚌相争”一番,这都是很正常的。

至于“罗汉脚”(单身汉),只好“自力更生”了。

那做客他乡的就只好“轮休”啦!

大地一片漆黑,星也茫茫,月也荒荒。

在这寂静的夜里,野狗的嗥叫声特别凄厉刺耳。

“汪!喔!注!喔——注!”

有嗥有叫,益增坟场的恐怖气氛。

听说坟地里的野狗,当会扒开棺材吃死人肉,由于吃得好,所以长得特别肥大壮硕,性情十分凶猛,经常会主动攻击人类,真实是否如此,三杯大醉侠内没被吃过,也没被攻击过,恕难断言。

对嗜吃狗肉的人而言,野狗家狗都妙不可言。

所谓黑狗香,白狗甜,两般都没有,死狗也不嫌。这是老饕们的词儿,只要沾上了狗字,都是人间难得美味。老方对狗肉无所谓好恶,跑江湖的人三餐不定,有啥吃啥,什么老鼠、田鸡、蝗虫、蟋蟀,甚至毒蛇也照吃不误,出门在外哪能讲究这些,可以说是“长毛的吃到蓑衣,四脚的吃到凳子”,在这范围内的都啃下肚。

中国人可也是个嗜吃的民族,老方算得上是个中翘楚,他不挑嘴,管他黑狗白狗滴屎狗,他可以照单全收,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朝难,随缘才是福。

坟场阴森森的,老方和蓝晓晴同样全身长毛。

为了侍候肚皮大爷,他们不得不硬起头皮卯,毕竟没有了胃,胆子也不能独活,只好让胆子作一点牺牲了。

人有老大,狗也有狗头,一大票的狗兄狗弟在一只有如牛犊般大的野狗带领下,正合唱一首恐怖夜交响曲。

这是它们猎食的地盘。

暗夜瞳瞳,野狗的眼中,反射出折褶的寒芒。

“瞧见没有?前面那只肥肥的白狗,就拿它开刀?”

“我说白狗甜。”

“不!还是黑狗香。”

“白色代表纯洁。”

“黑狗代表五月花!”

干啥呀?居然扯上卫生纸品牌去了,神经病!

“你少噜嗦!那只黑狗太壮了,利齿森森太过凶悍,少惹它为妙,白狗看起来比较温驯,应该较易下手。”

“你说的也对,它看起来较好欺负。”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狗善被人吃,放诸四海皆然。

“我来!”老方自告奋勇。

“小心!”蓝晓晴低声叮咛。

“安啦!”老方自信满满。

跟老酒鬼学了那么多年,打狗的工夫可是一级棒,打蛇打七寸,打狗要打在两眼之间的鼻梁上,只要敲得准,保证连哼都不哼一声,就是一条狗命,老方自信打狗万无一失,比捏死只蚂蚁还容易。

那只白白胖胖笨笃笃的肥狗,显然如老方一般后知后觉,犹不知死之将至,正低着头在扒着一座新坟的土,这可是个绝佳的下手机会。

老方蹑足而行,悄然从草丛中扑出,一棒下手不容情。

但老方失手了。

不是他不够快,也不是力道不足,只因他是衰星。

他在扑出时,居然被草梗绊了一下,人打了个跟跆,连带棒子也失了准头,一棒子竟敲在大肥狗的背脊上。

虽说这一棒没对准要害,但老方的手劲奇重,一下差点将大肥狗的脊骨给敲断,大肥狗痛极厉声哀嗥起来,动物原本就有保护自己的本能,一受攻击本能回首,巨口一张,森森利齿已朝老方脚上咬到。

老方大吃一惊,百忙中缩脚抬腿,反应已是相当快速,脚部虽免了一齿之危,一只破鞋却让肥狗给捞了去。

大肥狗的惨嗥声也惊动了觅食的狗群。

那只雄壮、威武、严肃、刚直……我在说什么呀?

那只雄壮如牛犊的狗老大,远在数十丈外,蓦地人立而起,喉中凄厉嗥起处,群狗纷纷响应,刹那犬吠如雷,但见狗群揭竿而起,出现一片汹汹抗暴怒潮。

这种“群众运动”,老方可是第一次碰上呢!

狗老大嗥声未歇,一跃数丈,凶神恶煞般扑来。

一时之间群犬狺狺,波奔浪涌而至,令人不寒而栗。

同一时间,蓝晓晴一声清叱,从旁一跃而起,脚下奇准的踹中仍在翻滚嚎叫的肥狗,正对两眼之间一击中的。

肥狗的叫声骤然中止,蓝晓晴随手一捞,扯起一条狗腿扛上肩就跑,同时招呼老方:“风紧!快扯活!”

干嘛呀!这个时候还说黑话,难道怕被狗听去不成?蓝晓晴口中急叫,脚下也不敢怠慢,一跃两丈落荒而走,扛着条死狗依然快似奔马,逃命时刻不得全力施为。

老方也顾不得拾鞋,一脚高一脚低随后飞奔。

两百多只狗狂纪而来,不跑的止同定是傻瓜!

“狗多势众”,连一流高手也会手脚发软。

众狗一路狂吠狂追,漫山遍野而来,那光景可真够瞧。

尤其是那只狗老大,威风凛凛悍不畏死,率四五只特壮的大狗,几乎贴着老方的脚跟死追不休,怎么也甩不脱。

人至衰的时候,连狗都不放过他。

两人七狗(死狗也是狗)一路飞调,跑得老方剩下的那只鞋子也掉了,脚跟敲上后脑勺,上气接不上下气。

人的潜在能力非常神奇,在遇上危险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就发挥出来,老方也不例外,跑的速度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跑了近半个时辰,居然还没被追到,只是一条裤子被狗爪抓得千丝万缕,像个稻草人。

虽说人的潜能十分神奇,但也不是无穷无尽的,短时间之内或可发挥惊人的力量,时间一长可就不管用了。

经过半个时辰的狂奔,铁打的人也吃不消,两人气力放尽,都快瘫啦!千杯不醉的老方,这回没喝酒也脚步跟蹈。

蓝晓晴扛着一条四十来斤重的肥狗,自然更是耗费体力,此时也是心跳气促,但仍舍不得丢掉那只大肥狗。

那可是得来不易,也是他和老方的晚餐呢!其实他若丢掉那只肥狗,狗群就不至于像这样盯着死追不放了。

他只顾逃,却没发觉一头乌黑柔软的秀发,已如瀑布般流泻下来,脸上的化妆也已被汗水洗净,露出红馥馥吹弹得破的粉颊,居然樱口瑶鼻柳眉如黛,几分英气中又有几分娇媚,十足是个美人胚子哩!

蓝晓晴无意中现出“本尊”,他就要改称“她”了。跑呀跑,跑在前面的蓝晓晴暗道一声:完了!没戏唱了。

只见面前一条大江阻路,暗茫茫的也不知多宽。

这下问题可大条了,要知道一个在剧烈运动中的人,血管扩张,热血正在奔腾当中,若是骤然跳进冷水中,冷缩热涨的原理下,血管猛然收缩,造成心脏不堪负荷,于是心脏麻痹,心肌梗塞,心脏一艮竭降临,这些都是很快致命的症状,许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而枉送性命。

蓝晓晴和老方都是练家子,当然明白这种状况,也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前有大江阻路,后有咆哮群大,这下没得玩了。

为了想吃狗,弄得要被狗分尸,真是始料未及。

正危急间,蓦尔救星从天而降……

当然,从天而降的未必是ET或UFO。

反正所有的小说全都一样,只要主角有难,保证就会有救星从天而降,如果情节不这么安排,它一定不是小说。蓦尔吼声如雷,一条高大矫健的人影从天而降,双掌同出风雷乍起,当先的狗老大没吭声便已脑浆四溢。

此人掌劲来收,双脚蹴处,快如流光逸电,另外两只雄壮的恶狗惨嗥半声,翻飞三丈外腹破肠流,一一了账。

剩下的几只显然已魂飞胆落,露出一副“伶牙利齿”虚张声势一番,慢慢后退,退出五丈外,夹起尾巴翻身逃命去也。

这个人招式快捷掌力浑厚,显非无名之辈。

老方惊魂犹未定,只顾着大口喘气,衣破裤裂,狼狈已极,上头拼命呼吸,下头也通风凉快,还好没穿帮。

这条衰命注定死不了,天公疼憨人又一例证。

藉着微弱的反光,蓝晓晴打量这个高大雄壮的救星,但见他燕颔虎须浓眉如帚,铜铃大眼开阖精光如电,上身一件虎皮背心,包不住如坟般的胸肌,下身虎皮短裤,脚穿虎皮快鞋,虎背猿腰,壮得像一座山!看年纪,约在四十上下,笑吟吟的负手而立。

这只是瞄一瞄的粗略印象,蓝晓晴可不好意思老盯着人家看,抱拳一拱道:“晚辈敬谢前辈援手之德。”

她可没发觉自己身上的衣服早被汗水湿透,露出玲珑柔美的女性身材,女生行抱拳礼,似乎有点不伦不类。

壮汉似乎也是个神经大条之人,并未发觉有什么不对,仰天朗声大笑道:“甭客气!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老方喘息一会总算顺了气,开口道:“好在我老方洪福齐天,命不该绝,也多亏老哥您多管闲事,否则我明天就变成一堆狗屎了,对了,还没请教老哥您尊姓大名,今年几岁,家住何方,改天好带份礼物答谢您。”

壮汉尚未回答,蓝晓晴明眸一转,已绽出慧黠可爱的笑容道:“前辈且慢说出名号,容晚辈猜上一猜如何?”

壮汉大笑道:“好啊!你不妨猜猜看。”

“晚辈猜想,您一定是纵横武陵山区,专门济弱锄强,率领五虎山寨百多名儿郎的武林铁汉,人称武陵野虎的袁前辈!”

高帽子人人爱戴,武陵野虎也不例外,闻言已自掀髯洪声笑道:“姑娘好眼力,我正是那头不驯的野老虎!”

蓝晓晴一怔道:“前辈您……”

武陵野虎笑道:“姑娘虽然身着男装易钗为弁,可是衣服已经湿透,有穿没穿差不多……不!不!我的意思是说姑娘已现出女性的身材,加上姣美的花容月貌,就是笨蛋也看得出姑娘的性别,何况我比笨蛋聪明些。”

蓝晓晴低头一看,不禁面红过耳,羞态可掬。

老方眼都看直了:“你什么时候变性的?”

“神经病!谁去变性啦?”

“白天是男生,晚上变女生,变男变女变大便。”

“你才变大便!大笨牛!”

“你在骂牛一毛吗?”

“我是在骂你!”

“我怎么又变大笨牛了?”

武陵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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