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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海狂龙-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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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拆招全凭神意,错一着即永难翻身,高手对高手,已没固定招式可循。

双方接触不过刹那,却是石破天惊,连混世魔王和媚娘子这等高手,远在丈外都感到劲风压体,受震连退数步;醉海狂龙退至门边,呼吸已浊,须角见汗,龙纹衣肩腹出现了三个剑孔,他在阎王殿前打了个转,正好阎王爷周休二日不办公,敕令交保候传,他只好回来了,但对这两个老外的武功大为震惊。

他心里明白,刚才自己全力一搏,对方却未使全劲,自己已差点拿身分证去乡公所缴销,这两个家伙的武功比六怪只强不弱,且浑身横练比死鬼阴阳无常更精纯,他肯定龙舌剑有中的,可是却如击败革,对两人毫无伤害。

两个家伙太厉害,加上两怪,干天弘等人,实力空前雄厚,再不走铁走不了,意念一动,转身飞跃夺路,蓦地火光一闪,声响如炸雷,破空锐啸盈耳。

“嗯!”醉海狂龙骤觉腰际一热,有物入体,再从肋骨下方钻出,好强劲的暗器,竟将他后背前腹打了个对穿!

“不好!”醉海狂龙使尽全身力气飞奔而走。

“中了!快追!”肉饼手中有件黑忽忽的玩艺儿,沉甸甸的似是钢铁所铸,一根铁管伸出,管口还在冒烟:饭团立刻冲出,干天弘、知机子、哮天犬等人亦随即追出,暗夜沉沉,醉海狂龙已然不见形迹,如鬼怪般消失了。

“这家伙可怕!”饭团亦自咋舌。

“哼!他已中了子弹,绝无可能逃脱,快搜!”

方家别墅如被捕了一棒子的马蜂窝,全体动员狂搜各处,灯火通明熙熙攘攘忙了大半夜,连个鬼影都没搜着,他们当然搜不着,因为醉海狂龙躲得太隐密了。

方家别墅的地形建物,恐怕没有人比醉海狂龙更熟悉了,因为这里是他的家,在这里他起码住过十年岁月。

此刻,他在一处地下密室中,又和阎王爷拔河,子弹从腰侧入体,幸好没命中背心,肉饼的枪法不够准,当时在黑夜中,又是匆忙掏枪,能命中目标就不错了。

子弹击入的伤口并不大,但皮肉翻卷,有焦灼的现象,穿出之处伤口有如儿口,不见了一小块皮肉,侧腹开了天窗,可能大小肠都受了重创,伤势极为严重,知己不知彼,他犯了严重的错误,也付出了重大的代价。

有人说,有经验的人用经验去赚钱,缺乏经验的人则用钱去买经验,相同的道理在武林中也说得通,有经验的人用经验保命,没经验的人用命博经验,醉海狂龙一再大意,受些许教训亦是理所当然:又跟阎王爷拔河,这家伙拔河好像拔出兴趣来了,幸好阎王爷年老体衰,每次都放水,才让他一再死去活来。

这次能不能仍如此幸运呢?看了自己的伤势,他一点把握都没有,这种贯穿的伤,在医学未昌的古代几乎是束手无策。吞下治伤丹,胡乱抓把外伤药两头创口全塞住,撕衣作带拦腰一捆,先治外科,内科此刻他也无能为力。

好厉害、好恐怖的武器!速度比弩箭还要快上数倍,声音未到物已入体,再好的听声辨位功夫也派不上用场。

伤口数度澈骨的疼痛君临,他都咬牙忍了,这个秘室当年的设计是用来避难用的,室不大,本存有若干食粮和饮水,十几年了,食粮早被鼠咬虫蛀,饮水俱已干涸,人可以十天不吃粮食,却不能一天没水喝,因为水是一切生命之源。

字宙混沌初开之时,最先有的生命就是水生物,如果地球上从来没有水,绝不可能有今天无限多的生物存在;水也是治病的重要元素之一,因为水中含有相当数量的电解质,且容易吸收,可以迅速补充体力的损耗,况人体百分之七十以上是由水份所组成,所以说水是合成生命的最基本原素,也是一切生命之源。

人需要喝水,病人更要喝水,受伤的人尤其要喝水,那个时代医学可没像今日这般发达,没有什么双氧水、碘酒之类的清毒药水可洗伤口,也没有破伤风、盘尼西林等特效药可抑制伤口发炎,受伤发炎是极正常的事。

创口发炎,人体就发烧,为了散热,水份消耗更快!几个时辰后,口干舌燥,喉咙如被火灼,浑身热如火炉,两颊如涂胭脂,呼出的全是热气,腹中其大如鼓。

慢慢的,高热使他意识变得模糊,他后悔,但已嫌迟;李大叔张开没几颗牙的嘴笑了,几个稚龄小童围在他身边直喊爷爷,然后他们玩陀螺,碰的一声陀螺打在李大叔脑门上,鲜血涌喷如泉,沾了小童们一身全是血,媳妇儿走出来摔了一跤,孕妇的大肚皮爆破,鲜血飞溅!一会秦小兰又哭又笑,双眼流的是殷红的血。

毒王瘦高的身形出现,表情冷酷如冰,双手不停挥洒,五颜六色毒雾怒涌,洞庭黄鱼却驾驶他的无敌铁甲战舰航行在毒雾之上,蓦地火光一闪爆声如雷,洞庭黄鱼从云端摔下,而自己就在那边一买肉棕。

忽而推山掌狞笑连连,正抓着尤二爷的头发,钢刀闪着森然寒芒,一刀一刀的刨着尤二爷,尤二爷喊不出声音,流的不是血,是水,水哗哗的流着,自己想去救他,两腿却毫无力道,似有千斤之重,挪都挪不动。

水声晔呼啦泻流,他却一滴也接不到,渴渴渴,大漠毒鹰在天际飞翔,自己却是缺水的沙漠旅人,热热热,热气烤干了身上最后一滴水份,痛痛痛,毒鹰招朋引伴,以尖锐的钢啄撕扯每一条神经,苦苦苦!这是一场最孤寂无助的煎熬。

高热,使他的意识变得模糊,变得近乎歇斯底里,无边痛苦的浪潮,一波波,一涛涛,似欲将他吞没,然而,仅存的一丝灵智,让他咬牙忍受,拼命的提聚真气,一遍遍,提起的真气被痛楚的浪潮驱散,一次次,他再三凝聚本命真元,与死神展开惨烈的博斗!

伤、病,是致人于死的二大主因,但强烈的求生意志,往往能够战胜病魔,在医学的文献里,不乏被判定为必死绝症的人,因为有超强的求生毅力,使病魔退却,让死神远离的记载,只因心中渴望活下去,大脑自然会反应,刺激各种腺体功能提升,使身体各部机能增强,提高免疫力及柢抗力,迫使病魔无法在体内作祟而离体,人体的奥妙的确是匪夷所思,求生的意志力,往往比医生的灵丹妙药更为有效,俗话说!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如果一个人对活下去觉得了无意义,甚至对生命不抱任何希望,纵使华陀再世扁鹊重生,亦无能让不想活的人活下去。

在人生的态度也是相同的,生活要有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方向,有了方向就不会迷失,世路多歧,没有目标的人,必在人海中随波逐流,无声无臭被淹没而沦为波臣,朋友们,坚定您的目标勇往直前,光明必属于您。

老方有强烈的求生意志,主要的是这个世界上有爱他的人,也有他所深爱的人,更主要的是:他还没玩够!乐观,是他意志力的最大来源。

乐观的人是勇敢无畏的,乐观的人不是不会失败,贵在他们能够屡仆屡起,勇于接受失败的打击,他们永远相信,下一次会比这一次更好,这一次的失败不代表永远的失败,勇于尝试,勇于接受挑战,这是他们的特质;老方就是个乐观而且固执的人,又是个求生意志非常强烈的人,生活有目标,不轻易放弃,以大恒心大毅力,凭着一丝不减的灵智和微弱的气机,全力和发炎产生的病毒对抗,虽屡屡失败,但他永不放弃,永不服输,一次再一次,一遍又遍,也不知经过多久,奇迹似的,他体内的高烧慢慢消退了,人死了!高烧当然会退。

什么?老方不能死?说得也是,他要是死了,这么烂的小说谁来当主角啊?老方不想死,他真的还没玩够。三杯大醉侠之所以不死,也是觉得人世间颇值得留恋,为什么?昨天杂货店老板娘看了三杯大醉侠的作品之后上时惊为天人,对于三杯大醉侠倚马千言,狗屁连篇的长才佩服得五体投地,当场应允再赊三瓶老酒以资奖励,同时亦认为三杯大醉侠必能一炮而红,前途未可限量。

老板娘另外交待一句,以上言论纯属三杯大醉侠自吹自擂,不代表本老板娘立场,若有谬误,责任自负。

人死了之后固然“心静自然凉”,人要是活着也不能一直烧下去,一直烧下去污染空气是会被罚款的!嘎?此烧非彼烧?同样都会烧死人,此烧被烧还不是差不多?什么?那种烧不会冒黑烟只会放臭屁?是这样吗?

老方臭屁有没有放不知道,但确有呻吟出声,当然啦!有些人放臭屁是由嘴巴出来,而且像狗尼那么臭,至于老方的呻吟之声像不像放狗展,则有待大法官会议释宪……什么话,这一段分明就是典型的放狗屁!

老方没死是没死,烧也退了些,只是脸色依然酪红,神智仍不太清醒,本能的伸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连舌头都是干涩的,挤不出半滴唾液,喉咙像被火焰烧过一般,连呼出的气都灸热灼人。

“嗯……”一声闷哼,他居然摇摇晃晃的爬了起来,迷糊中不辨东南西北玩了好几圈,干嘛打麻将啊?

也不知昏迷了多久,他现在心头只有一个字——水,他需要水,他是红颜,那怕是祸水他也能吞下一尿桶;凭本能他知道这间秘室有出口,至于出口到哪一个国家则不得而知,拜托!此出口非彼出口,怎么老是把词句的意思弄混了呢?难道受伤发高烧的是三杯大醉侠不成?三杯大醉侠烧倒没什么烧,只是有些烫手而已。

您问三杯大醉侠为何烫手?问他的酒伴就知道了,他这个人酒品欠佳,每次不带钱吃白食,他不烫手谁烫手?

秘室是有出口,出口是由机捩所控制,一别十几年了,记忆有些模糊,加上此时神智不清,拼命搜索记忆中的景况,总算半丝灵智未泯,找到了机捩开关,板动开关,一道阶梯上的暗门悄然滑开。

十几年了,活门依然活动自如,令他喜出望外,一步一蹭的蹭上阶梯,一步一痛楚,几乎又为之昏厥!咬着牙,要活命必须找到水,他脱水太严重了。

秘室里,伸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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