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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没有用晚餐吗?要不我们一起?”我觉得礼节上,我应该叫上他。而我更认为,礼节上,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或者说已经吃过,以此回绝。
毕竟,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应承。
“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卓可欣耸了耸肩,将手摊开。
“如果不介意,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林文夕说,“不过,那个地方我也没去过,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好像就在这附近。”
“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卓可欣兴奋地说。
“并不只是餐厅,杂志上说,那里地方不大,但很别致,白天是中餐厅,晚七点以后是酒吧,二十四小时营业。”林文夕说。
关于餐吧的种种,他倒记得很清楚。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四封信(4)
“店主很有生意头脑。”
“对。”
听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得热闹,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价格一定不会便宜,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还好,我带了卡。就算现金不够,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来,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
“简乐,你怎么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没,没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CherryBlossom。”
“樱花?”
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Blossomman,有这么凑巧的事?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
刚踏足进去,就感觉到一股幽幽的绿意,继而整个人都凉爽下来。仔细看去,原来就餐大厅的中央立着一棵樱花树,巨大的树冠,覆盖至餐吧的任何一个角落,绿的枝叶上,稀疏缀着点点粉红——那是樱花。
背景音乐是一首英文歌,一个略低,带有磁性的男声缓缓传来: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
我突然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
“环境的确不错,希望菜式也不错。”卓可欣感叹,“不知这樱花树是真是假。”
“当然是假的,真正的樱花树,怎么可能在室内生长?不过,这棵樱花树真的可以以假乱真。”我说。
餐单上的价格,没有我想象中的昂贵,但也不便宜,我们要了四菜一汤。
“你们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
那首歌在餐吧里低低的,反复播放,看来此处的店主,对它情有独钟。
“不知道。”卓可欣耸耸肩,“我从来不听英文歌。”
“我也不知道,不过可以问服务生或店主。”林文夕说完,就要招手。
“算了。”我止住他。
“为什么不问明白?”
“如果我与这首歌有缘,我自会在不经意间知道。”我说。
“很奇怪的想法,不像我们当律师的,只要有机会知道,就会弄个清楚明白。”
“别理会她,编造爱情故事的人,总有诸多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卓可欣说,“此刻,她也许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有朝一日捧着一束玫瑰,唱着这首歌向她求婚,然后再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
林文夕莞尔。
我亦笑了笑,不与卓可欣分辩。
我的王子,也许不会拿玫瑰,而是拿着栀子花吧。
而这首歌的旋律,是那么的忧伤,又怎么可能是求婚之歌。
在灯下,我给樱花男人写信。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五封信(1)
“店主很有生意头脑。”
“对。”
听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得热闹,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价格一定不会便宜,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还好,我带了卡。就算现金不够,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来,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
“简乐,你怎么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没,没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CherryBlossom。”
“樱花?”
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Blossomman,有这么凑巧的事?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
刚踏足进去,就感觉到一股幽幽的绿意,继而整个人都凉爽下来。仔细看去,原来就餐大厅的中央立着一棵樱花树,巨大的树冠,覆盖至餐吧的任何一个角落,绿的枝叶上,稀疏缀着点点粉红——那是樱花。
背景音乐是一首英文歌,一个略低,带有磁性的男声缓缓传来: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
我突然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
“环境的确不错,希望菜式也不错。”卓可欣感叹,“不知这樱花树是真是假。”
“当然是假的,真正的樱花树,怎么可能在室内生长?不过,这棵樱花树真的可以以假乱真。”我说。
餐单上的价格,没有我想象中的昂贵,但也不便宜,我们要了四菜一汤。
“你们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
那首歌在餐吧里低低的,反复播放,看来此处的店主,对它情有独钟。
“不知道。”卓可欣耸耸肩,“我从来不听英文歌。”
“我也不知道,不过可以问服务生或店主。”林文夕说完,就要招手。
“算了。”我止住他。
“为什么不问明白?”
“如果我与这首歌有缘,我自会在不经意间知道。”我说。
“很奇怪的想法,不像我们当律师的,只要有机会知道,就会弄个清楚明白。”
“别理会她,编造爱情故事的人,总有诸多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卓可欣说,“此刻,她也许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有朝一日捧着一束玫瑰,唱着这首歌向她求婚,然后再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
林文夕莞尔。
我亦笑了笑,不与卓可欣分辩。
我的王子,也许不会拿玫瑰,而是拿着栀子花吧。
而这首歌的旋律,是那么的忧伤,又怎么可能是求婚之歌。
在灯下,我给樱花男人写信。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九十五封信(2)
装好这第九十五封信,我来到窗边,推开玻璃窗,深深吸进一口外面的空气。
再回望书桌上的铁盒,里面整整齐齐装有九十五封没写地址,只写上编号的信件。九十五封信,几乎十几万字,我是不是真如卓可欣所说,在干一件非常无聊的事?
给一个只相处七天的人,写了一年的信件,并且没有机会寄出去,只是自说自话,也许真是无聊吧。
可是,我不这样做,又怎么能够牢牢记住那七天的时光?
远处,是一幢幢大厦,每一幢大厦都拥有数不清的窗口,而每一扇窗户下,都住着一户人家。
我不知道我所思念的男人,究竟在哪一座城市的哪一扇窗户下,我也不知道事隔一年,他会否记得那个与他在海岛相遇的女孩,会否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
毕竟,一年相对于七天来说,是那么的悠长。
而一生对于七天呢?也许后者可以让人忽略不记。
七天,我们拥有的,仅只是七天。
上班时,我接到卓可欣拨来的电话,约我下班后在樱花吧见面。
“有什么事,回家见面说,为什么要去那里?”我问。
“我方才翻看林文夕提到的那本杂志,原来那家餐吧还有古怪。”
“什么古怪?”这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去了你就知道。”卓可欣神秘兮兮地说,“下午的聚会,不仅有你我二人,还会有另外一位朋友,我想,那个人一定会带给你意外惊喜。”
“你可别告诉我,那人是林文夕。”
“你就这么讨厌他?”
“昨天,平白无故多出这么一个人,吃掉我白花花的银子,我当然不喜欢。”我说。
“吝啬鬼!”
“我从来都是这样。”
“放心,不是林文夕,而是另外一个人,我先卖个关子,不告诉你他是谁。”卓可欣可恶地说,顿了顿,继而道,“你也别老想着林文夕吃掉你的银子,早上他还对我说,昨天要你请客不好意思,改天会回请你。”
“他有这样说过吗?记得提前几天通知我。”
“为什么?请你吃饭,难道还要预约?”
“当然要预约,我得把肚子饿空,然后大吃他一顿,将他吃穷。”我夸张地说。
“他可是大律师兼事务所的合伙人,我怕把你撑死也吃不穷他。”
“不是还有你帮忙?馋嘴猫。”
其实,我只不过是与卓可欣拌嘴说笑,真要如我所说,饿几天再大吃一顿,我还得先顾及自己的胃是否能承受。
挂断电话,我开始猜测卓可欣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