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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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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二、个人性格的本质;三、环境。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切总是自然而然地为人所遵守的,而在艺术中只有经过很大的困难才能获得。在自然中是“总是自然而然地”,在艺术中却是“稀有而且要经过极大的努力”。……这个事实,几乎在一切方面都是自然和艺术的特点。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描绘自然的绘画吧。人决不能把物体的轮廓用手描绘得或甚至想像得比我们在现实中所见到的更好,理由我们已经在上面说过了。想象决不能相出任何一朵比真的政瑰更好的玫瑰。而描绘又总是不及想像中的理想。有些物体的颜色,绘画能够表现得很好,但是有许多物体的颜色却非绘画所能传达。一般说来,黑暗的颜色和粗糙的色度,绘画表现得较好;浅淡的颜色较坏;阳光照着的物体的色彩最坏;描绘正午天空的蔚蓝、晨曦和夕阳的玫瑰色与金黄色,也总是不成功的。“可是伟大的艺术家正是要克服这些困难,才能获得他们声誉呀,”——那就是说,比其他的画家要更善于克服这些困难。但是我们听谈的并不是绘画的相对价值,而只是拿最好的绘画来和自然相比。正如最好的画要比其他的画好,最好的画比自然又要差一些。“但是绘画总能够把一处风影描绘得更好吧?”我们怀疑这一点。至少,我们到处都遇得着自然的图画,其中是丝毫不能有所增减的。许多终身研究艺术而忽视自然的人的说法却两样。但是,任何一个人,只要他那朴素的自然感情没有被艺术家或艺术欣赏家的偏见所影响,都会同意我们说,自然中有许多的情境和景象,人只能叹赏它们,而找不出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就以一座美好的森林为例,”——且不说'赤道'美洲的大森林,就只说那被人手断丧过的森林、我们欧洲的森林,—一这种森林有什么地方不好呢?谁看见一座美好的森林,会想到要改变它的某些地方,或者要加添某些东西,以求得充分的美的享受呢?试沿着任何大路作一次二、三百俄里的旅行吧,——我们且不说(意大利或瑞士,以及德国与瑞士毗邻的部分,不,我们只说俄国的中部),据说那里是毫无风景可言的,——即使在那么一个短短旅途中,你也会碰到许多使你陶醉的地方,在你欣赏它们的时候,你决不会想:“假如我们在这里加上这个,又在那里去掉那个,那末风景就更美了。”一个具有纯洁的美感的人能充分地欣赏自然,决不会在自然的美中找出什么缺陷。认为一幅风景画可能比真正的自然更雄伟,更秀丽,或者在任何方面都胜过自然的那种看法,多少是由于一种成见(现在就是那些实际上还没有摆脱这种成见的人,也都洋洋得意地对之加以嘲笑了),以为自然是粗糙、底劣、龌龊的,要使它变得高贵,就必须洗净它、装饰它。这就是人工花园所依据的原则。认为风景画胜过自然风景的那种看法的另一根源,等到后面我们谈及艺术作品给与我们的快感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时,再来分析。

  我们还需要看一看第三类绘画——'哪类'描绘风景中的一群人像的绘画对自然的关系。我们已经看到,绘画所表现的群像和风景在构思上决不能超过我们所看到的现实,在描绘上又总是远逊于现实。但是有一点却说得有理,就是:在绘画中,人物能够被配置在比通常现实环境更有效、甚至更适合于他们的本质的环境中(通常,欢乐的场面时常发生在有些暗澹的,甚至悲伤的环境中;惊人的,庄严的场面常常,甚至于多半,发生在并不庄严的环境中,相反地,一处风景常常缺乏适合它的性质的人物)。艺术很容易填补这个缺陷,所以我们要说,在这个场合,艺术优越于现实。但是,我们虽然承认这个优越之处,却还必须考虑到,第一,这一点重要到什么程度;第二,这是否永远是真正的优越。——在一幅描绘风景和一群人像的绘画上,通常的情形,要么是,风景只是群像的框子,要么是,群像只是次要的陪衬,画中主要的东西是风景。在第一种情形下,艺术之优越于现实只是限于它替这画找到了一个镀金的框子,而不是普通的框子;在第二种情形下,艺术只是增加了一种也许是美的,但是次要的陪衬,——这个收获仍旧不很大。当画家竭力给与一群人物以适合他们的性格的环境的时候,画的内在意义就真的会增高吗?在大多数情形下,这是很可怀疑的。幸福的爱情的场面总是被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出现在可爱的青草地上,而且总是在“整个自然都弥漫着爱情的气氛”的春天,而罪恶场面总是被闪电照耀着,出现在荒野的悬崖绝壁之中,这种表现法不是太千篇一律了吗?而且,现实中所常见的那种环境与事件性质之间的不甚协调,不是正足以加强事件本身给人的印象吗?环境不是几乎常常能影响事件的性质,给与事件以新的色度,给与它以更多的活力和更多的生命吗?

  从这些关于雕塑和绘画的考察中得来的最后结论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艺术作品在许多最重要的因素方面(如轮廓的美、制作的绝对的完善、表情的丰富等等)都远远不及自然和生活;除了绘画占有一个不大重要的优越之点,如我们刚才所说的以外,我们完全看不出雕塑或绘画有什么地方可以超过自然和现实生活。

  现在我们要谈谈音乐和诗,即'正如流行的美学理论(它在这里以适度的形式夸张了一个正确的思想)所说的,'使绘画和雕塑相形见拙的最高、最完美的艺术。

  但是我们首先得注意一下这个问题,即器乐与声乐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和在什么情形之下,声乐才能称为艺术的问题。

  艺术是人借以实现他对美的渴望的一种活动,——这就是艺术的通常的定义;我们并不同意这个定义;但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把我们的评论完全展开,我们就还没有权利废除这个定义,而往后用我们认为更正确的定义来代替这里所用的定义时,我们也还是不会改变我们关于下列问题的结论,即:歌唱是否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艺术?在什么情况下它才是艺术?诱导人去歌唱的第一个要求是什么?那里面多少含有对美的渴望吗?在我们看来,这个要求是与对美的欲望完全不同的。一个人在平静的时候是可以沉默寡言的。一个人在悲欢情感的影响之下却变成健谈的了;不但如此。他简直非流暴他的情感不可——“情感要求表现”。这些情感怎样向外在世界表现呢?各色各样地,看情感的性质如何而定。骤然的和震惊的感觉是用叫喊或惊叹来表现的;不快的感觉到了肉体痛苦程度,是用各种怪脸和动作来表现的,强烈的不满的情感,也是用不安静的、猛烈的动作来表现的;最后,悲欢的情感,有人对谈时,用语言,无人对谈或本人不愿谈话时,用歌唱。这种见解在任何关于民歌的论文中都可以见到。奇怪的是,人们竟没有注意下面这个事实:歌唱实际上是一种悲欢的表现,决不是由于我们对美的渴望而产生的。难道一个人处在情感的强大影响之下,还会想到讲求美妙、优美,还会去注意形式吗?情感和形式是互相矛盾的东西。单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知道,歌唱是情感的产物,艺术却注意形式,所以它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歌唱像说话一样,原本是实际生活的产物,而不是艺术的产物;但是,像任何其他的“技能”一样,歌唱为了达到高度的完美,要求熟练、训练和练习,又和所有的器官一样,歌唱的器官——嗓子——要求改进、锻炼,使之成为意志的顺从的工具,于是,在这一点上说,自然的歌唱就变成“艺术”了,但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如同写字、绘图、计算、耕地以及一切实际活动都被称为“艺术”的这个意义上,而完全不是美学上所说的“艺术”。

  但是和自然的歌唱相对照,还有人工的歌唱,它极力模仿自然的歌唱。情感常常使每一件在它影响之下产生的事物具有特别的、浓厚的趣味;它甚至使事物具有特别的魅力、特殊的美。一副喜笑颜开或愁眉深锁的面孔,比一副冷酷无情的面孔美得多。自然的歌唱,作为一种情感的表现,虽是自然的产物而不是讲究美的艺术的产物,却反而具有高度的美;有目的地去歌唱、去模仿自然的歌唱的欲望就是由此而来的。这种人工的歌唱与自然的歌唱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人工的歌唱是更多地苦心经营过、估量过,用人的天才所能尽到的一切力量润饰过的:意大利歌剧的抒情曲与民歌的朴素、贫弱、单调和旋律有多么大的差别!——但是,纵然一个出色的抒情曲和声很讲究,曲调展开很优美,润色又很富丽,纵然表演者的声音柔和而又不可比拟地丰富,都不能补偿真挚情感的欠缺,这种情感浸透于民歌的简单曲调中,浸透于歌唱者的朴素无华、未加训练的声音中,他唱,并非想要炫耀才华,表现他的声音和技巧,而只是由于他需要流露他的情感。自然的歌唱和人工的歌唱的区别,正如同扮演快乐或悲伤角色的演员和实际上快乐或悲伤的人的区别,即是原本和抄本、真实和模仿的区别。我们别赶快补充说:作曲者也许真的充满了他的作品所要表现的情感,因而他能够写出一些不单在外在的美上,而且在内在的价值上也远超过民歌的东西;在这种情形下,他的曲子就是一件艺术作品或“圆熟”的作品,但也只是就它的技术方面而言,只是在下面这种意义上而言:凡是人们经过深思熟虑、专心致意、“力求其好”所创造出来的作品,都可以叫做艺术品;但在本质上,作曲者在自发的情感的强大影响之下所写的作品,一般地只能算是自然(生活)的产物,不能算是艺术的产物。同样,一个熟练的富于感情的歌唱者能够钻进他所担任角色里面去,内心充满歌中所要表现的感情,在这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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