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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飓风-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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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买加已成往事,英格兰则变作了海市蜃楼。孩子们曾经向往过英格兰,父母的描述曾在他们脑海中展开一幅新奇的画卷,但是现在一切都虚无缥缈了。他们已经适应了眼下的漂流生活,仿佛他们是船上出生、船上长大的。孩子们天生不惧高,爬得越高就越是开心。天气晴朗时,爱德华经常把腿搭在桅顶横木上,头朝下倒挂着,体会那种大脑急速充血的快感。三角帆通常垂在下面,所以成了孩子们捉迷藏的好地方:只要两手牢牢抓住帆索,把自己裹进帆布就行了。有一次,大家怀疑爱德华藏在里面,可他们没有爬到第二斜桅上去查看,而是解开收帆索,接着猛地一拉升降索,差点把他甩到海里。孩子们知道鲨鱼的故事,但是有点过分夸大——比方说,他们以为鲨鱼能一口把人的腿咬掉。其实,鲨鱼的牙齿是撕扯型的,并不像大刀切肉那么整齐。有经验的人只要在鲨鱼鼻子上猛拍一掌就能把它们赶走(当然了,南部海域最凶猛的虎鲨除外)。但是不管怎样,如果爱德华这么小的孩子掉到海里,肯定难逃鲨鱼之口。为此,孩子们被狠狠责骂了一通。


《牙买加飓风》 第三部分我想要的生活(1)

    船后的海面上,经常鼓起几个厚厚的大包,仿佛橡胶皮制成的。那就是鲨鱼,没准它们正期待着恶作剧的失手呢。    
    鲨鱼并非一无是处。海上有个说法:“要捕风,先捕鲨。”因此如果船需要祈风,水手们就会拿大鱼钩穿上饵,钓一头鲨鱼用绞盘拉上来。通常会把鲨鱼尾巴钉在第二斜桅上,鲨鱼越大,求到的风就越好。有一天,他们钓到一头大家伙,拖上来时尾巴还在甲板上拍来拍去。水手们割掉它的下颚,放到公用的马桶上。航海老手们哪有用马桶的,所以大家很快就把这件事忘记了。一天晚上,在狂饮之后,老何塞稀里糊涂走进厕所,一屁股坐在了这圈“铁蒺藜”上面。他疯狂地大叫起来,其他船员却乐翻了天,这件事成了今年最好笑的笑话。就连艾米莉也觉得很好玩,只是有点不雅。如果将来考古学家发现了何塞的木乃伊,他们肯定想不通这些疤痕是怎么来的。    
    猴子也是船上的开心果。有一天,一些吸盘鱼牢牢地吸附在甲板上,猴子决定把它们撵走。拽了几下拽不起来,它只好使出全力:三条腿蹬着甲板,尾巴绷直了撑住屁股,嘴里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可吸盘鱼还是纹丝不动。当时船员们都在围观,猴子担心脸面不保,因此拼了命也要把这些鱼干掉。虽然自己一向吃素,但它强忍着恶心开始啃食吸盘鱼,一直啃到只剩下吸盘。结果它如愿以偿地博得了阵阵掌声。    
    爱德华和哈里对未来的海盗生涯充满了向往,两人经常凑在一起讨论,还时不时地排演一下:要么冲到厨房里粗鲁地大喊大叫;要么跳到索具中央,下令把所有人扔到海里去。一天,他俩决定打一场海战。    
    “我带着一把剑、一枝枪!”爱德华喊道。    
    “我拿着一把钥匙、半个哨子。”哈里看着手里的东西,实话实说。    
    排演的时候,他们很小心地避开那些真正的海盗。倒不是怕受到专业人士的指正,而是跟艾米莉一样,觉得还是假装不知道为好——说到底,孩子们都有这种神秘的想法。    
    劳拉和蕾切尔在哈里心目中不分轩轾,经常被他合二为一,但这两个女孩的精神世界几乎没有共同之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她们在任何事情上都有分歧,这似乎已经成了她俩的交往准则。其实,这种分歧也是天性使然。蕾切尔只对两件事情感兴趣,其一就是过家家。如果没有一堆家居用品围在身边,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蕾切尔走到哪里,就把房子和家庭建在哪里。她收集了一些麻絮,还有旧拖把上脱落的线头,把它们裹在碎布里做成“娃娃”,足足做了二三十个。她把这些玩意儿东一个西一个放得到处都是。“哇,哇……”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有人“弄醒”了她的某个娃娃。倒霉的肇事者只好留下来清理现场。她甚至能对一根大铁钎产生母爱之情,坐在高处把铁钎抱在怀里,一边摇晃一边哼着摇篮曲。船员们谁也不敢从下面走,她怀里那个铁“宝宝”一旦从高处跌落下来,足以把最硬的脑袋钻透——据说一些不得人心的船长就遭遇过这种“事故”。    
    船上的用品,从绞盘到水手长的椅子,全都被蕾切尔当成了家具——餐桌、床、油灯、茶具,一应俱全。不仅如此,她还在上面做标记,凡是她做过标记的东西就成了她的私人财产,别人不许染指(当然,有时候船员要用,她根本阻止不了)。蕾切尔简直是霍布斯(托马斯?霍布斯,英国政治哲学家,主张人性自私论,并提倡专制——译者注)的忠实信徒,想到什么就把什么划归己有。她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怒气冲冲或者眼泪汪汪地维护着自己的财产权。    
    蕾切尔感兴趣的另一件事情是道德。她有非常清晰的善恶是非标准,在她看来,凡事只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她道德观念很重,简直是位早熟的伦理天才。不管谁做了什么事,她马上就能作出是非判断,坚决地予以褒奖或批判。她从来不做中间派。    
    艾米莉的道德观念与蕾切尔不同。她把握不好“良心”这一道德标准,但却对它敬畏有加。她没有蕾切尔那么清晰的是非判断,因此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冒犯“良心”。她把良心看成一个隐藏在人心里的鹰爪怪物,一旦惊动了它,就会随时面临铁爪的威胁,变得惶惶不可终日。每当艾米莉感觉到蛰伏的巨鹰在蠢蠢欲动,她就强迫自己去想别的事情,不敢直面内心的恐惧。但是在心底深处,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早晚会唤醒巨鹰的,可能某个不经意的过失,就会使巨鹰狂怒地向她扑来,从此灵魂再也不得安宁。有时候,艾米莉连续几个星期都过得无忧无虑;还有的时候(在发现自己是上帝后),她甚至能看见美好的幻象。可是在心底最深的角落里,她确信自己遭到了诅咒,有史以来再也没人比她更邪恶了。    
    蕾切尔绝不会这样想,她从不把良心看成令人压抑的东西。良心是她生命之河的主流,总是平稳地流淌,就像健康的饮食一样令人愉悦。打个比方说,孩子们已经心照不宣,知道自己上了海盗船。海盗当然是坏蛋,因此蕾切尔决定教化他们。她毫不犹豫地作出了这个决定,没有一丝勉强。良心不会让蕾切尔感觉痛苦,因为她永远听从良心的指引,从来不出差错。她准备先对海盗施行教化,促使他们改恶向善;如果教化不成,那就把他们交给警察。两个结果都是好的,所以无论发生哪种情况,她都问心无愧。    
    关于蕾切尔就说这么多吧,下面说说劳拉。劳拉的内心世界辽阔而模糊,既难以捉摸,更难以描述。就拿小蝌蚪来打个比方吧,虽然腿已经长了出来,但是鱼鳃还没蜕呢。劳拉将满四岁,算是个孩子了。从广义上讲,孩子当然可以看作“人”;但是劳拉还没有完全脱离婴儿状态——而婴儿是不能算人的,只能算个小动物。婴儿的文明程度就跟猫、鱼,甚至蛇一样原始;但是婴儿的思维更加复杂生动,在低等脊椎动物中,他们算是最高级的种属了。    
    简而言之,婴儿有自己的思维模式和思维语言,不能套用成人的理念来解释。    
    他们看上去跟“人”没什么两样,但精神上还不能算人——坦白说,他们更接近猴子。    
    人们在潜意识里都把婴儿当作动物,否则为什么看见婴儿模仿大人模样时就会哄堂大笑,好像看见螳螂作揖似的?如果把婴儿看作发展中的人,那就没什么好笑的了。    
    这样推论起来,孩子似乎也不能算人——不过我不这么看。我承认,孩子比我们无知,没有我们聪明,甚至思维方式也跟我们不一样(他们的想法是疯狂的);但是成年人只要用点想像力,就能做到像孩子一样思考,最起码能在某种程度上接近孩子的思维。孩子的思维方式再难学,也比不上婴儿的,想模仿婴儿的思维,还不如去模仿蜜蜂呢。    
    因此,我怎么才能描绘劳拉的内心世界呢?她脑中还留有大量婴儿思维的残余,但是孩子式的思维已经开始萌芽——就像在遍地古迹的罗马城里,冒出了法西斯主义的新苗(本书最早出版于1929年,当时法西斯主义还是新生事物,人们并未意识到它的危险性——译者注)。    
    如果潜水时突然碰上一只大章鱼,你肯定会大吃一惊。这种感觉让人终生难忘:它的外形使人敬畏,它的低等却令人绝望。很快,你对它就只剩下外形的欣赏了:它的大眼睛像牛眼一样单纯而温和;没有牙齿的大嘴漂亮但却笨拙。你怕它发现,所以屏住呼吸,它却对你不小心喷过去的水流视而不见。它栖息在礁石之间,悬浮在清澈的碧水中,仿佛没有重量,但却大得吓人。长长的触手柔韧如丝,休息时盘在一起,一旦发现你的踪迹就会迅速翻卷开来。你抬头往上看,陆地上熟悉的景物都被挡在水面之外,仿佛隔了一层玻璃窗。ˇˇ


《牙买加飓风》 第三部分我想要的生活(2)

    面对一个婴儿时,如果你没有被泛滥的母爱冲昏头脑,那么你就会产生遇见章鱼的感觉。当然了,这个比方有点老套。很多时候,跟婴儿沟通就像用纸牌搭房子,只能靠一个个站不住脚的谎言把实话支撑起来。    
    然而,我说的这些婴儿思维只存在于劳拉的内心深处,从外表看她完全是个孩子了。她矜持内向,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孩儿。劳拉长得并不漂亮(浓眉毛、短下巴),但很灵巧,总能以恰当的态度来对待事情。只要她站在你面前,慷慨地释放出她童真的魅力,那就表明她喜欢你。但是劳拉很少这么做,她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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