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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出奔-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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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死人边上不大安全,我只好爬起来继续赶路。我早就后悔的一件事是,逃出来时没有骑马,当时考虑到自己的形象,为了让我家的仆人和城父的百姓看得起我,不能逃得慌张,选择了步行,以为走到外面搞一匹马不成问题,不料一路上经过的村子都不过是几户人家的小村,根本没有马。
  一连几日,我穿镇过村,还是没有搞到马匹,穿着的靴子越来越重,脚底板脚掌都磨出了血泡。有一次倒看见有人骑马,可是那人身边围着一大群手拿武器的奴仆,接近他很不容易,我观察了半天也没瞅到空子,只好放弃。
  这匹马没能抢到,让我很不甘心。所以进入下一个小镇时,我也不急着赶路了,想四处找找,务必抢到马匹。可是我发觉这镇上的人很奇怪,总是远远地观察我,等我走近,就急忙走开。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标记,让他们窥破了我抢马的意图?
  事情真是透着稀奇。我走进一家酒店,逮住一个正想逃走的老头,问:“你怎么知道我要抢马的?说!”
  老头急忙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说:“那你看见我为什么要逃?我抢一百匹马也连累不着你啊!”
  老头说:“伍大爷,伍老爷,放开我吧,我这一把年纪,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让我太太平平过完吧。”
  我说:“你这一把年纪,为什么叫我大爷?咦,你怎么知道我姓伍?”
  老头说:“费太师已经把你的样子画影图形,今天早上在街上贴得到处都是,你长得这样……魁梧勇猛,别人一看都认得出来,你还是快快逃命吧……”
  我回头问店家:“他说的是真的吗?”
  店家本来在偷偷看我跟老头说话,没料到我这副凶巴巴的样子会冲着他,吓得两腿一软,坐倒在椅子上,说:“真的……真的,听说左司马……沈尹戍带了三……千兵马追……追……”
  原来是这样,他们真的要赶尽杀绝,一点也不开玩笑。我说要报仇雪恨什么的,树立自己的形象,不过是想逃得体面些,看来是一大失策,都怪我从小养成吹牛皮的坏习惯。我在城父时是应该悄悄溜走,不该惹人注目,反正我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怎么虚荣心那么强,临走还口出大言给自己找麻烦?真是木匠戴枷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是习惯养成是很难改变的,就是在陌生人面前,不弄点气派也难受得很。我放下老头,冷笑着说:“捉我伍子胥一个人,也用得着三千兵马?嘿嘿!”
  离开酒店,我连贴出来的图形也不敢去看就离开了小镇,所以也不知道他们画得像不像。只有赶快逃到吴国,否则被他们这样撒开大网捉拿,不出十天我就会被生擒活捉。
  我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那就得先越过楚国国境。可是走不多远,长江就拦在我面前了。我想,要到吴国去,只要一直沿江东下就可以了,但我没有抢到马匹,也逃不了多远,我得先让他们以为我向北过了长江,其实却偷偷东下,这叫做声东击西……叫做声北击东。
  我扯下白袍挂在江边的柳树上,脱下靴子扔在江边,造成游泳过长江的假相。我从背上的包袱里找出一双草鞋穿上,心想我真是深谋远虑啊,连草鞋都准备好了。
  躲在不远处的山林里,我准备先睡一觉,也可以方便观察追兵有没有上当。一觉醒来,太阳已从左手移到头顶偏右了。沈尹戍果然带着追兵赶到,士兵捡到白袍和靴子,交给沈尹戍。沈尹戍对着长江看了好久,又朝长江下游望了望,下马坐在地上,让士兵四处搜索了一番,然后埋锅煮饭。
  这一着真是毒招:他好像知道我就饿着肚子躲在一边似的。好在我意志坚强,没有被米饭的香气征服,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看他们吃饭。为了抵御诱惑,我还脱下袜子拿到鼻子边闻,恶心自己,我从没闻过这种恶臭,弄得三天吃不下饭,所以效果确实挺好。
  他们嘻嘻哈哈地吃过野餐,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去。我非常想去把他们倒在地上的剩饭捡来,可是怕他们埋伏,不敢冒险。
  不管有没有设埋伏,毕竟他们已不准备再追赶了,想来沈尹戍找到我的白袍和靴子,基本上可以向楚王熊居交账,比武城黑强多了。这样我按原计划从容地顺流东下,走出十来里路,也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心情就快活起来,放下心开始唱歌:
  疯兮疯兮,何德之衰也;
  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
  天下有道,圣人成焉;
  天下无道,圣人生焉;
  方今之世,仅免刑焉。
  这首歌的原唱是一个叫做接舆的疯子,他因为常常被人叫做疯子,所以每次唱歌总是从“疯兮疯兮”开始。不过他的歌唱得实在好,嗓子是一流的,还能拍着大腿伴奏。这首歌很长,有几句的歌词我忘记了,但整首歌我还是唱得中规中矩的,很少走调。

  11、异人
  伍子胥,
  伍子胥,
  昭关难过,
  须眉皆白,
  此身无依,
  惊恐凄悲,
  兄仇不报,
  何以生为!
  这首歌我在梅里就已经创作完成,谱的曲子也哀婉凄恻,符合当代审美取向。我吹箫乞食的时候就反复唱着,希望能够找到知音。我在梅里扮成风尘异人,在我想来是一步好棋,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因为风尘异人并不罕见,不是每个风尘异人都会有机会出名的。所以我精心创作了这首歌曲,点明我的来历。如果流传开去,成为流行歌曲,我想我的机会即使在睡梦中也会把我叫醒。
  我这样做已经不像一个真正的风尘异人了,倒像自己办了个拍卖市场。真正的风尘异人,是偶尔溅来的火花点燃他们生命中的松枝,而我,举着松枝到处寻找火花。
  其实真正的风尘异人有两种,一种脑袋瓜好使,可以当谋士,一种武艺高强,可以当勇士。前儿在吴趋那地方,我就遇上一个勇士型的风尘异人,名字叫专诸。当时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用到他。老天让我遇上他,如果不好好用他,实在说不过去。
  那天我和芈胜才到吴趋,刚巧看见街头有一大群人在围观什么,人群里还传出饿虎吼叫的声音。这种场面几年前我喜欢,非得挤上去,与饿虎搏斗一番。但此刻我不喜欢,因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脱离了险境,热闹的地方,人多眼杂,很容易被人发现。但芈胜是个小孩子,喜欢热闹,一头扎进了人群,我只好跟过去。
  我的个子比别人高出一头,所以我的目光很容易就越过了人群,看见里面的情景。一个长得头如石臼的怪人,手提一把杀猪刀,哇哇怪叫着跟一条大汉打架,人们在兴高采烈地劝他们罢手。
  这个怪人就是专诸,饿虎般的声音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那大汉满脸涨得通红,看来是被惹急了,闷声不响地撕打着。专诸用一只手跟他搏斗,另一只手提着刀,尽量不碰到大汉,所以看上去有些尴尬。我从小练武,看出专诸确实有绝艺在身。
  专诸身后那间屋子的破门帘动了一下,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出来:“专诸,怎么又跟人打架呢?”专诸用力把大汉搡开,说:“我不跟你闹了。”就回身进了屋子。
  这么一个怪人,看上去也是一条好汉,怎么怕一个女人?我当时就很奇怪,问别人,才知道那女人是专诸的妈妈。专诸虽然天生是个闯祸胚,力大无穷,一不高兴会用肩把人家的房子扛起来扔进河里,但很讲义气,又十分孝顺,即使你当众打他一个耳光,如果他妈妈在场,他也不敢发作。
  我马上意识到,今天是遇上风尘异人了。我从小在公立学校里学习过公共关系之类的课程,还写过人际交流方面的论文,知道怎么和风尘异人相处,因此第二天就穿戴整齐去拜访他。
  专诸看到我,惊诧地说:“我不认识你啊!”
  “我是伍子胥,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他说得直接,我当然也须得爽快,才能博得他的好感。
  “没有。”他冷淡地说,“我向来不关心楚国的事。”
  他一句话就说到楚国,说明是听到过我的名字的,他这样说的意思是,你们是贵族,身份显赫,即使是落难的贵族也是贵族。可我专诸对你们毫不在乎,从来不想结交。这就是说他内心是在乎的,只是不会向我的身份低头罢了。所以我将我的来历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还郑重提出要求,要同他结拜为兄弟。我说,昨天看到他与人打架,知道遇上了一条好汉,好汉是非结交不可的,否则就会老大不痛快,会经常后悔得打自己的耳刮子。这几句话当然要说得豪迈。
  专诸倒真是个性情中人,很激动地搓搓手,喘着粗气走来走去走了一会儿,走得脸上红彤彤的,然后好像是终于想到该怎么说话似的,痛快地说:“好啊,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先喝上几杯。”他赶紧打酒,又切了一大盘肉,让老婆去蒸,还没蒸多长时间又一叠连声叫搬上来,妻子说还没熟怎么吃?他的声音更大了,说:“没熟为什么不能吃?”结果就着一盘半生不熟的牛肉喝酒。我虽然逃亡多年,但从小讲究吃喝,家里的厨子又好,所以这生牛肉吃得我非常恶心,可又不敢显出恶心的样子。
  我们说得投机,就把桌上的酒肉移到一边,开始比试掰手腕。他的手心比我热,但力气和我差不多,两人掰了老半天也没有分出高低,额头上倒都渗出了汗珠子,桌子嘎吱嘎吱响,再掰下去桌子只怕要挤碎了,只好笑笑收场,算是握手言和了。
  他高兴得大拍桌子,把一盆牛肉震得满桌都是,看上去像个孩子。我比他大两岁,当然就做了哥哥。他让我拜见了他的母亲,又叫他妻子出来正式见我。她妻子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生得比我的妻子还要白净,一双眼睛水灵灵的,睫毛长得像扎了篱笆,看上去羞答答的让人心动。专诸这小子虽然是个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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