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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出奔-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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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在吴市吹箫乞食,唱着那首歌。唱到第三节时,要离走过来,黑着脸蹲在我左侧的石礅子上,听我唱歌。我感到一种古怪的压力,也许是一种阴柔的吸引力,像要把我吸进一个黑洞里去似的,我心里有些发慌,结果老是走调。这本来是我最痛切的一节,可是那天唱得糟糕透了。
  伍子胥,
  伍子胥,
  芦花渡口,
  溧阳溪头,
  千生万死,
  乞食吴市,
  身仇不报,
  何以生为!
  要离听我唱完,慢腾腾地走过来,拿起我的讨饭碗左看右看,好像碗沿上有什么稀奇的东西。他这种作派表明是当地专门寻衅闹事的破落户泼皮,像我这样的外路人是得罪不起的。我身材这样魁梧,一般的无赖轻易也不会来惹事,所以我在梅里在吴市一直都很平安。可是要离身上的那股野气还是使我警惕,他看上去就像一心找死、找不着死满心痛苦似的。
  他斜着眼看我,说:“你这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想不到他仔细察看的是我的碗,问的却是我的歌,一时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说:“喂,我问你呢。”
  我咳嗽两声,压低声音说:“我看你不像一般人,所以我愿意跟你说实话,你可千万别传出去,因为这太丢面子了:我就是伍子胥本人,落难到了吴国。”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传出去?落难就落难,也没有必要装熊样啊。”他把碗轻轻丢在我的脚边,说,“今天我心情好,不会来为难你的。像你这样的人,一定不甘心总是讨饭,有什么事要帮忙,找我好了,我要离在这地头上还是摆得平的。”
  在这种时候,我只能感激他。平白无故地感激别人,这种事真让人觉得窝囊,可是我不知道要离背后又有着什么。我心里面说不出的讨厌他,非常想嚓喀一刀结果了他,但这样大白天的也不能在街市杀人,否则后患源源不断,恐怕难以抵挡,而且我在吴国境内的所有努力也都会白废,只好再次走上苦不堪言的逃亡之路。
  这样想的时候,我内心的羞耻感又涌了上来:我好像已对吹箫乞食的生活也产生了依恋,虽然我时刻不忘我的贵族身份,可是如今惰性已在我身上蔓延,像毒液一般渗入我的躯体,我感到我正在渐渐变成一个讨饭胚子。
  我到阳山耕田去的时候,感觉还是有点儿恢复过来了,因为当年虞舜也耕田,而且也耕得很卖劲。我自然不敢想会像虞舜那样最后耕成圣人,只要能平平安安的没有危险,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也就行了。耕田去以前,吴国国王让我做大夫,还要出兵替我报仇。说老实话,我当然喜欢做大夫,但不喜欢报仇。楚国也是个强国,跟吴国结仇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处下风,万一不留神打个败仗,我不死也得脱层皮:还有脸回到吴国来吗?又到哪里去容身?
  再次遇上要离是在一个大户人家的丧事上。
  我因为当了两天大夫,身份跟在讨饭时就完全不同了,因此也受到了邀请。起初我没有看到要离,大家的注意力都被一个叫做椒丘欣的人吸引住了。这个人是独眼龙,身材简直比我还要魁梧,脑袋上胡乱缠着一块土黄色的帛,看上去精神焕发,说话的声音很大,起初我还以为有人在讲故事,他的一口方言十分难懂。慢慢的我才听明白,他是在讲自己刚刚经历的奇事。
  椒丘欣家住海边,到这儿来奔丧的路上,他的马在江边饮水,被水里的怪物吃了。人家告诉他说,这个怪物异常凶猛,不是人力能够拿下的,除非上天看不惯了,用雷电来对付它。他却怒气冲冲地说:“别人害怕它,我椒丘欣也会怕吗?”拿着剑跳下水去找怪物打架。结果他下水与怪物斗了三天三夜,才浑身血淋淋地回到岸上,既没有夺回马,也没有杀掉怪物,自己还被怪物挖去了一只眼睛,可是当时很多人看见这场恶斗,弄得满江波浪汹涌、天地变色,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差点把他推举为天下第一壮士。
  那头怪物我也听说过,当时我想带三千兵马用大弓去射杀它的,一来可以除害,二来也为自己树立名声,可以在吴国混得好些。后来因为辞官耕田,就没有顾上。这头怪物出现以来,能从它口中余生的人还从来没有过,所以椒丘欣也足以傲视当世了。
  奇事讲完后,椒丘欣昂着头,翻着眼皮,说:“你们这儿虽然是国都,吹牛说是英雄聚集的地方,但依我看来,人人是饭桶,没有一个勇士,哼哼,竟让这样的畜牲横行霸道,也不知道羞耻。我如果不是急着要赶到这儿来,非把那怪物斩成肉酱不可。”
  他的话虽然不中听,但我还是十分佩服椒丘欣的,因为换了我,马被怪物吃掉了就吃掉了,犯不上拿性命去冒险。他这样卤莽,除了愚蠢以外,也说明他是个直性子,这种人可以利用。我以后要在吴国混,认识这样的人是很有好处的。所以我暗中打算和他结交,就像跟专诸结交一样。
  可是要离不乐意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没精打采地走过去,坐到他的对面,把手中的酒碗在桌子上重重一放,看了他半天,嘿嘿冷笑了几声,又看了他半天。
  椒丘欣圆睁眼睛瞪着他大声说:“你笑什么?”他的声音像霹雳似的,震得满屋嗡嗡响,好多人手里的碗都拿不住,掉到了地上。酒席上一下子没了声音,人人都看着他俩。
  我心里想,要离这个破落户胆子也真够大的,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这椒丘欣一看就是杀人不眨眼的,不像我那么好说话,他竟也敢去招惹。
  要离轻声说:“你的故事真好听,讲完了没有?”
  椒丘欣瞪着眼睛说:“怎么?”
  要离说:“如果你讲完了,该轮到我讲了。”
  椒丘欣气呼呼地说:“怎么?”
  要离笑笑,叹了一口气说:“依我说,你倒真是一个窝囊废。”
  椒丘欣怎么也想不到会听到这么一句话,吃惊地望着要离,就像看到桌上的腌菜忽然开出一朵牡丹花似的。他搔搔脑门,显然不知道该翻脸还是该说什么话。
  要离在他对面坐下来,拿起一根筷子,点着椒丘欣的鼻子说:“喏喏,你一定不服气对不对?我说出道理来,你就服气了。”他用筷子剔剔牙,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长篇大论地说,“老话说入乡随俗,我们吴市这地方,人人都很谦虚的,从来没有人骄傲自大。今天坐在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很多勇士都能够轻易杀死那个水中的怪物,只是大家都互相谦让,推来推去的,这样才让怪物多活了些日子。”
  “是这样的吗?”椒丘欣不屑地说。
  要离脸不改色:“是啊,自然是这样的,你怎么会不知道?你到了这里,大家都当你是客人,对你比较容让,这是我们的待客之道。你初次来就抢先动手,那是你不知道我们这里的风俗,大家当然都不会怪你,可你也不能把大家的客气当成自己的福气;可你既杀不了怪物,救不回自己的马,还白白丢了一只眼睛,窝囊到了这种程度,本来应该感到无地自容才是,没想到你一脸傲气,这说明你一点没有自知之明,倒有点儿傻不愣登。”
  椒丘欣脑子转不过弯来,睁着眼睛说:“你们都互相谦让,让那个怪物在那儿吃人?”
  要离叹了一口气,说:“你连这也不明白?怪物也是一条命是不是?他必须吃了东西才能活下去是不是?他喜欢吃动物是不是?人啊马啊都是动物是不是?都可以当他的粮食填他的肚子是不是?既然这样,我们能不让他吃人吗?”
  “这个事情……怎么能这样?”椒丘欣看上去对要离的逻辑很不信服,但被要离一连问了七句,瞪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就是这样啊。我们这里的勇士,不出手也就罢了,只要一出手,还能让怪物逃走吗?如果连马也丢了,眼睛也丢了,这样的耻辱却是不肯受的。可你呢,怪物没杀掉,自己损失这样惨重,打了这样一个败仗,不马上自杀,还有脸到这儿来吹牛皮,不但窝囊,而且无耻,天下真还有你这样不要脸的人!”
  被要离一顿抢白,丢了这样的脸,我以为椒丘欣会恼羞成怒,暴起伤人。没想到他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把碗呛的一推,一言不发,就走了出去。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觉得杀不了水怪倒不丢脸,被要离这个小矮子当众羞辱,那才是奇耻大辱。如果换了我,先的拳将要离揍扁了,至少让人看到,我比你这个口齿轻薄的家伙更像勇士。
  那时我以为要离只是活得不耐烦,没想到后来他还真的杀了椒丘欣。当然,他也不是自己动手杀的。
  我听说了要离杀椒丘欣的事,觉得要离这个人有急智,有的时候比武功高强的人还有用。所以,公子光当上吴王后,要解决庆忌,我就将要离推荐给他了。
  庆忌是吴王僚的儿子,他这个人,武功恐怕比椒丘欣还要高,智谋比孙武还要深,是个文武全才,我在他面前也不免自惭形秽。公子光杀了吴王僚,自己当吴王,号为阖闾。庆忌只好逃到外面,招兵买马,结交邻国,想要为父亲报仇,跟阖闾决一死战。所以阖闾就很害怕,弄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整天胆战心惊,没多少时间就瘦了一圈。
  那个时候我已经在吴王阖闾手下当差,因为帮助阖闾政变和举荐刺客专诸有功,当了行人,是客卿的身份,接着又当了大夫,成了吴国的朝臣,所以就有义务替吴王分忧。他吃不下饭,我也不好意思喝酒,他瘦下去了,我也不好意思胖着。更要紧的是,如果庆忌带兵打了进来,我就没什么安稳日子过了,不是得带兵去打仗,就是得准备逃走,我实在不愿意打没有把握的仗,很可能弄得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更厌倦那种逃亡的日子,一不小心就会饿死。
  有一次他拿着弹弓仰天寻找鸟雀,想打一只下来撒撒火,结果一只也没找到。他恼火地将弹弓扔到地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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