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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中国人txt-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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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老话,叫“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老话也不一定就对。人生在世,岂能就是“吃穿二字”?但人活在世上,不能不吃,不能不穿,倒也是事实。所以,饮食和服饰,就不但都很重要,而且还有瓜葛。

    奇怪,穿衣戴帽和吃饭能有什么关系呢?偏偏就有。比如“服”,就有“吞食”的意思,如服药、服毒。只不过只有吃药(包括吃毒药)才是“服”,吃别的就不算,但好歹是“吃”。还有修饰,也并不简单地只是穿着打扮或体面好看,也和吃饭有关的。上古没有“修”字,只有“惰”,两字相通,惰就也就是修,而惰的本义则是“干肉”,或加香料制造而成的干肉。它的字形,是一个人拿着一把锤子面对一大块肉,表示“捶而施姜桂”的意思。不管什么肉,总要先洗干净以后才好晾晒,所以惰这个字又有洗涤的意思。如果把十条干肉捆在一起,就叫“束惰”或“束修”,是古代诸侯大夫相互馈赠的礼物,也是学生向老师致送的酬金。所以孔子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修(惰)是“制造干肉”,饰则是“擦拭饭碗”。“饰”这个字,本义是“拭”,也就是拂拭、清洁。从字形看,是一只手拿着一条餐巾,在拂拭食品或食器上的灰尘和污垢。《周礼?地官?封人》说:“凡祭祀,饰其牛牲”,这里的“饰”便是使其清洁之意,不是装饰打扮。所以修(洗涤)和饰(擦拭)也可以连起来,叫“修饰”。

    修饰不是可有可无的,也马虎不得。古时,一个人如果没有好名声,就叫“修名不立”;而一个大臣如果搞**,犯了贪污罪,也不叫“不廉”,而叫“篮簋不饰”。篮(fu),长方形,是一种古代食器,青铜制,有盖有耳,用以盛黍稷稻粱。簋(guT)也是一种古代食器,青铜或陶制,圆口圆足,也用以盛黍稷稻粱。也就是说,簠是方饭碗,簋是圆饭碗。“不饰”则是“不常擦拭,没弄干净”。饭碗既然弄不干净,当然要“丢饭碗”啦!

    又岂止是会丢饭碗,弄得不好,还会掉脑袋。春秋时,一个名叫诸师声子的人就差点因此而脑袋搬家。因为他在参加国君的宴会时,穿着袜子就登上了酒席,于是他的国君卫出公便勃然大怒,喝令“推出午门斩首”。尽管诸师声子再三解释,说自己不脱袜子,是因为脚上生疮,恐怕君王见了会呕吐,也无济于事,最后只好落荒而逃,才幸免一死。

    这也奇怪。不就是没脱袜子吗?也值得说翻脸就翻脸,甚至要问以死罪?原来,古人席地而坐,因此进门必须脱鞋。脱鞋之后,脱不脱袜,则要看身份。如果身份相当,可以不脱;如果是卑者见尊者,如臣下见君主,儿媳侍翁姑,就一定要光着脚,叫做“跣足”。跣足是表示敬意的方式。当年晋悼公盟会诸侯于鸡丘时,为了向执法如山的中军司马魏绛表示敬意,就曾“跣而出”。君对臣示敬尚且要“跣足”,诸师声子“袜而登席”,当然要被视为“大不敬”。能死里逃生,实属万幸。

    袜子不脱不行,帽子乱戴也不行。另一个名叫子臧的人就当真为此掉了脑袋。这位子臧,大概也确实是个花花公子,竞喜欢一种名叫“聚鹬冠”的装饰。所谓“聚鹬冠”,大约就是用鹬羽做成的帽子。鹬(yu)羽色黄、褐、沙灰,密缀细碎斑纹。聚鹬而冠,可能比较好看,却是“非礼之服”,或者说是“奇装异服”。他老爸郑文公听说后,十分厌恶反感,居然买通强盗,把自己这个亲生儿子,诱拐谋杀在陈宋之间的某地。

    这又奇怪。不就是一顶帽子吗?何至于谋杀亲生儿子呢?但在中国古代,帽子却是不好随便乱戴的。比如春秋时陈灵公戴着楚国的便帽(南冠)去会情妇,东周王朝的使臣单襄公便断定他要倒大霉,也该亡国。后来,陈灵公果然被情妇的儿子射死在马厩里,楚军也打进了陈国。所以我们现在还说:“不要乱扣帽子。”帽子戴错了,那是要出人命案的。

    人命关天,当然不能含糊。穿衣戴帽,又岂能说是小事?

    其实,中国人并没有厚此薄彼,只重饮食不重服饰。我们常说的“衣食住行”、“衣食父母”等等,“衣”不是就排在“食”的前面吗?衣不蔽体,不是和“食不果腹”同样悲惨吗?所以,就像吃饭是政治问题一样,穿衣也会和政治发生关系。就拿前面提到的那位身为“内阁总理”的“天官冢宰”来说,他就不但领导着一大帮厨子,也领导着一大帮裁缝。在他的下属官员和职员中,也有不少人在编制上,是归属于“服饰部”的①。人数虽然没有“膳食科”多,却也相当可观。

    文明与野蛮

    事实上,正如治国之道常常被看作是烹调术,它也常常被看作是纺织业。中国古代的所谓“圣王”,都被描述成“经天纬地”的大人物。经,是织布机或纺织品的纵线,纬则是横线。经天纬地,就是像纺纱织布一样有条有理地治理天下。

    其实,所谓“治理”,原本也是纺织业上的术语,即把一团乱麻或乱丝,“理”出一个头绪来。治理的“治”,本来是“乱”(乱),而“乱”这个字,本义又是“治”。它的字型,上面有“爪”,下面有“又”,中间是丝。丝容易“乱”,所以必须用一只手在上面抓着,又一只手在下面托着,才有可能“理顺”。理顺就是“治”,不理顺或理不顺就是“乱”。天下大乱以后便是天下大治,天下大治以后又天下大乱,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所以要有“经天纬地”的大人物来收拾局面。后来,大家也觉得治和乱都用一个字,难免混淆不清,于是才用治水之“治”,代替了理丝之“乱”(乱)。

    治理天下国家,既然有如“理乱丝”,或如“烹小鲜”,则“王天下”者,也必是裁缝或厨师。比如伏羲(庖牺)是大厨师,黄帝(轩辕)则是大裁缝。据说,他是我们民族最早的服饰发明家,也是最早拟订服饰体制的大礼学家。黄帝的主要发明,是旃、冕和旒。旃是一种军旗,冕是一种礼帽,旒则是旗下的飘带和冕前的下垂物。看来,黄帝的主要贡献,在于“饰”。而养蚕业和制衣业的发明人和领导人,则分别是他的正妻嫘祖和他的臣属胡曹。当然,他们的功劳也都可以照例归于黄帝。据说,自从黄帝制定了服饰礼仪后,紊乱无序的天下便变得井然有序了。以后,尧、舜二位,也照此办理。传位到禹,虽然自己的穿着不讲究,但祭礼之服还是不含糊的。这就叫做“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伏羲是三皇之首,黄帝是五帝之先,尧和舜都是神话了的部落联盟长,他们几位带了头,以后的“圣王”,或比圣王低一等的“明君”,或比明君还低一等的候补明君,以及预备辅佐他们平治天下的儒臣门,便都相当地重视服饰的事情,而且往往能“上纲上线”到国家兴亡、民族存亡的高度。比如衣襟向右开(右衽)还是向左开(左衽),就不是可以马虎的小事。有一次,孔子和他的学生讨论对管仲的评价问题。他的两个学生子路和子贡都认为管仲“不仁”。因为管仲原是公子纠的师傅。齐桓公(即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争夺君位,杀了公子纠,公子纠的另一位师傅召忽因此殉节而死,而管仲非但不自杀,反倒投靠桓公,成了桓公的得力辅佐,这不是叛徒吗?怎么能算是“仁”呢?孔子却说,啊!要是没有管仲,我们这些人,只怕都早已披着头发,衣襟向左边开了!可见,在孔子这里,衣襟向哪边开,至少比谁当国君要重要一些,也比什么“从一而终”要重要一些。

    这就很有些非得要弄清姓资姓社,分个白猫黑猫的味道了。其实,不管白猫黑猫,能逮老鼠就是好猫。同样,也甭管右衽左衽,穿着舒服漂亮就是好衣服,哪怕当中开缝也行。然而孔子他们不这么看。在孔子他们看来,衣襟要是开反了,就会从文明变成野蛮。儒家是很看重这个区别的。用他们的话说,就叫“夷夏之别”。夷就是蛮夷,也就是野蛮人;夏就是华夏,也就是文明人。文明人和野蛮人有什么区别呢?首先是吃饭不同,——野蛮人吃生肉,文明人吃熟食。再就是穿衣不同。《礼记?王制》说:东方的野蛮人叫“夷”(东夷),披头散发,身上刻花纹(披发文身);南方的野蛮人叫“蛮”(南蛮),也是光着身子,脸上脚上刻花纹(雕题交趾);西方的野蛮人叫“戎”(西戎),披头散发,拿野兽皮裹在身上(被发皮衣);北方的野蛮人叫“狄”(北狄),拿鸟羽毛做衣服,住在洞里(衣羽毛穴居)。这些都是“不开化”民族,通通只能算作野蛮人,没法和华夏民族相提并论。

    其实华夏民族先前也是茹毛饮血光着屁股的。能拿兽皮鸟羽遮遮身子,就很不错。任何民族都有一个“开化”的过程。“开化”之前,谁不是这样?然而现在不同了。现在既已得了“先王教化”,衣冠楚楚起来,自然要视披发文身为野蛮,羞与为伍。甚至连衣襟向左边开都要视为奇耻大辱,不能接受。

    原来服饰是文化的象征和标志,是有文化与没文化、文明与野蛮、进步与落后的分水岭,那当然不得开玩笑。因此,一个中国人,如果穿上了“夷狄”的服装,就会为他人所不齿。比如《阿Q正传》中的那位钱太爷的大儿子,从东洋留学回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一身的西装革履,手上还拎了根“司的克”,自以为摩登得了不得,可是父老乡亲都不“吃”那一套,背地里叫他“假洋鬼子”。“鬼子”已不是人,何况还是假的?自然不但“人格”卑下,只怕连“鬼格”也没有。连带他的老婆,虽然因此而跳了三回井,也为虽穷且乏又罕有头发却毕竟留着一条小辫子的阿Q所不齿,认定她竟然“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所以,当阿Q躲在土谷祠里大做其“革命梦”兼“女人梦”时,便把“假洋鬼子的老婆”从候选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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