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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关于肉体Seiko百年手表
很想反璞归真,于是买了这个Seiko Perpetual Calendar,黑色表面,容易配衬衣服,有两地时间显示,电池可以用五年,更换电池后无需再重新调校时间。
不过,这一切皆比不上它已预先设定一百年,包括闺年的年数、月份和日期,一百年内准确无误,直至二一OO年的二月二十八日。
一百年后我都不在了,这个手表比我长久。
第三章 关于肉体西班牙布袋
二OOO年在大阪梅田车站Sony Plaza买的布袋,好漂亮的卡其色,一见钟情。
细看之下,发现是西班牙制造的,马上犹豫起来。在日本买进口货,会不会很笨呢?万一在香港也可以买得到,便会买贵了。我放下布袋,走出Sony Plaza,在车站附近兜了几个圈,还是舍不得不买。
幸好,回来之后,没见过一模一样的布袋,有些相似的,但完全不能相比,尤其是两条皮革肩带,看起来和摸上去也漂亮不可方物,西班牙毕竟是皮革王国,日本和香港造的,跟人家是天壤之别。
见过这个布袋的朋友都说漂亮,那份满足感,不是任何一个名牌皮包可以相比的。后来再去东京和大阪,总要去Sony Plaza 逛逛,可惜一直再也没有找到心仪的布袋。
有些东西,的确只会让你遇到一次。
第三章 关于肉体我家的内衣
这件白色内衣从没穿过。
许多年前在Joyce Boutique 买的,只穿过几次。
我有一位朋友,从来不在香港买内衣裤,理由是:“便宜的不好看,好看的不便宜。”
她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她每年去两趟欧洲,内衣裤都在那边买。
在意大利和法国逛百货公司,内衣部是整整一层的,占地好几千呎,选择多、质料好、价钱便宜。香港来来去去只有那几个品牌,款式大同小异,质料也不见得好,外国货的价钱又贵得令人咋舌,在香港买内衣,是很泄气的。
少女时代,我买内衣的地方是马莎百货的前身天祥百货。那时候,天祥的胸罩很漂亮,而且可以自己慢慢挑,然后拿去试穿,不会有一位售货员跟着你,问你的尺码。对于刚刚发育的女孩子来说,那里无疑是买胸罩的天堂。
当我长大了(身体和年岁!),便再也不能穿天祥的胸罩。从前的天祥和今天的马莎,所卖的成人胸罩,不知道为甚么,都是很尖的,尺码也很古怪,难道英国女人都是尖的?
我并不喜欢厚垫的胸罩,这种胸罩,不免有点自欺欺人的成分。脱下衣服,让男朋友看到你的胸罩像拳击手的拳套那么厚,怎么好意思呢?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也许不需要坦白,可是,大家的身材,还是坦白一点比较好,你们不可能每次也穿着衣服来进行鱼水之欢吧?
幸好,后来有了魔术胸罩。魔术胸罩的发明,是全世界女人的福音,大家以后可以把拳套扔到垃圾筒里去了。
Marilyn Yalom着的《乳房的历史》一书里提到,魔术胸罩其实发明于三十年前,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超级名模在纽约拍照,展示她们在伦敦购买的魔术胸罩之后,这款内衣才在市场绽放异彩。
一九九四年五月,美国的魔术胸罩在纽约首度登场,十天之内便卖出三千套,工厂要日以继夜加班来应付全国的需求。同年八月,当新的一批魔术胸罩再次在市场上出现,安培罗百货 ( Emporium ) 是用防弹运钞车把魔术胸罩运送到公司去的。当时,安培罗百货外面,已经挤满了轮候的人潮。
战时轮候粮食,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关于胸罩,每个女人也有特别钟爱的颜色和款式,我喜欢白色的和肉色。几年前在连卡佛买的La Perla 肉色幼肩带恤胸罩,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肉色,几乎跟肤色一样。La Perla 是意大利的内衣名牌,从前在皇后大道中九号有一家总店,后来结业了。她们的胸罩卖得很贵,唯独我买的那款恤胸罩的价钱还算合理。
最后一次买到La Perla的恤胸罩是在意大利,因为半价,我一口气买了四个。
胸罩就像情人,你遇到一个喜欢的,把他用旧了之后,很难再找到一个相同的。我的抽屉里还有几个新的La Perla,我舍不得穿,因为知道以后也买不到了。
一九九五年写《三个A Cup的女人》时,做了很多内衣的资料搜集。一家内衣店的老板告诉我,女人买漂亮的内衣,是用来守门口。
甚么时候想诱惑他,便在衣服下面穿一件漂亮的内衣,脱衣服的时候,不经意的让他看到,要他血脉沸腾。我守门口,是要你守不住自己的欲望。
内衣就像外衣一样,既为自己穿,也为心爱的人穿。自己可以脱,但某些时候,你想他为你脱。要自己脱衣服,不免有点感伤。虽然他可能会很笨拙,总是找不到拉炼在哪里,几经努力还是解不开胸罩的扣,可是,我怎么也不会自己来的。
大部分女人,还是穿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美丽的遐想,往往从衣服开始。我觉得最漂亮的,是内衣,通常是用棉、弹性纤维和蕾丝做的。它不容易穿,夏天太热,只有冬天的时候,里面穿着它,外面套一件毛衣,才会自我感觉良好。
我有五件内衣,却没怎么穿过。内衣是买来看的。买的时候,站在镜子前面,看着穿上内衣的自己,那一刻,不禁沉醉在肉体的亮光之中,即使知道那件内衣可以穿的机会并不多,你还是会一掷千金。
女人总爱问男人:“你爱我还是爱我的身体?”
我奢侈地买一袭华美的内衣,不过因为我知道,肉体会衰朽,爱会败亡,美丽的东西,稍纵即逝。我买的,是回忆。
La Perla 的肉色幼肩带胸罩,据说已经停产了。
第三章 关于肉体做梦的道具
在法兰克福一家百货店买的Snoopy睡衣。
那年,我在德国法兰克福买了一套棉布史诺比睡衣,还有史诺比胸罩和平脚内裤,我差点儿以为晚上做梦也会见到史诺比。可惜,史诺比和它的朋友并没有来入梦。
在德国一个这么严肃和冷漠的国家里,百货公司竟然放着那么多史诺比的寝具,那的确是奇怪的。也许,即使是最酷最冷静的日耳曼民族,还是渴望一个甜梦。
人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我每天也有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时间是穿着睡衣的。在家里写稿的时候,我是穿睡衣的。别以为女作家很浪漫,写稿时会穿丝质性感睡衣,这样是会着凉的。
我喜欢棉布的睡衣,宽松一点的比较好。买过一套Missoni的男装睡衣,暖得很,穿在我身上,是大了一点,但有一种浪荡和随意的自在。至于那些性感的吊带或蕾丝睡衣,只适宜第一次和男朋友过夜时穿着,以后就用不着了。尤其到了冬天,你只想找他做人肉电暖炉,哪里还会穿得少?
Missoni 睡衣,很暖。
初出道时,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男女间的爱情不过是互相取暖,结果被某些人批评得很厉害,说男女之情岂只是互相取暖。互相取暖又有甚么错呢?这个世界有时候太冷漠了,两个人一起,是温暖对方的身体,也温暖彼此的心头。这么多年之后,我还要加上一句:爱情是互相取暖,也互相取悦。我总是想让你快乐,你又何尝不是?我们睡在一起,我们携手共度人生的颠簸与跌宕,是要克服孤单在世的感觉。
只是,做梦是很个人的事。再怎样相爱,都不可能同时做梦和做同一个梦。同床异梦,本来就是应该的。
史诺比故事里有个叫奈勒斯的小孩子,去到哪里都会把一条毯子带在身上,它是他的护身符。我也有好几条毯子,其中一条是在连卡佛大减价时买的,是我钟爱的绿色。天冷的日子,在家里写稿,我会把毯子盖在膝头上。夜里赶稿,它是我的护身符。没有灵感的时候,我不敢上床睡觉,因为床太舒服了,一下子就会睡到天明,我会用毯子包裹着自己,睡在沙发上,午夜里醒来,忽然就有灵感了。
遇到甚么不开心的事,我会蜷缩着身体在床上睡觉。既然醒着时解决不了,说不定睡醒之后会有转机呢?天大的事,睡一觉再说。
所以,失眠的日子最痛苦了,在床上翻来覆去,望着窗外,既想天明快点来,也怕天明来得太快了,到时候我还没能够睡着。
既然人生最舒适的日子都在床上,那总不可以亏待自己吧?儿时的冬天,跟着爸爸妈妈到国货公司买棉胎,是论斤计的,甚么五斤、七斤、十斤,愈重愈贵。用十斤压着自己,真的难以想象。以后,就换了轻一点又温暖一点的丝棉被。
后来,我一个人住,搬出来时是夏天,到了秋凉,一直想买一张丝棉被,却一直耽搁着没去买。一天,跟男朋友狠狠的吵了一架,我以为我们永不会相见了。下班之后回到家里,竟看见我上整整齐齐地铺床一张丝棉被子,还换上了一个粉蓝色的被套,一剎那,我的眼泪都涌出来了。把这个故事写在专栏里,直到好几年后,仍然有不少读者记得这个故事,好像都羡慕我那一床被子。我丢掉过很多东西,这张被子,我是不会丢掉的。即使后来买了一张羽绒被,我还是把那张丝棉被铺在羽绒被上面,那样更暖。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书里,托马斯与特莉萨最初同着共寝的日子里,她总是整夜紧握着他的手不放,他怕把她弄醒,忍着没把手抽回来。真要下床的话,也得花点心思,把一件东西塞在她手里,也许是睡衣的一角或一只拖鞋,使她以为抓住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那以后,一向讨厌与任何女人同睡的托马斯,却盼着与特莉萨一起睡觉。他们做爱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一起时的愉悦。
做爱没能让人有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