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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6-中国大审判-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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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明星会从云端跌落尘埃,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呢?可人民知道会有这一天的。人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的自然道理。  法庭有近千人,此时此刻看到江青还在装模作样演戏,无不切齿痛恨。人们不会忘记她先是同林彪沆瀣一气,呼风唤雨,兴妖作乱;林彪粉身碎骨以后,她为自己画皮,摇身一变就成为反林“英雄”,但是,怎么也掩盖不了她的勃勃野心,她又带领“四人帮”加紧篡党窃国的步伐;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是怎样栽赃陷害,把国家主席刘少奇置于死地。据不完全统计,有据可查者,全国受他们诬陷、迫害的人有72.95万人;被迫害致死的人有3.48万人。他们残害忠良,制造冤案,恶不忍闻,罪不容诛!  善良的人们,请你记住这一天吧:刘少奇同志生于1898年11月24日,被林、江一伙迫害死于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1921年入党,他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几十年来一贯忠于党和人民,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庄严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告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恢复名誉!  江青被押到被告席中间的位置上,她的右侧是姚文元、王洪文、张春桥、陈伯达。当江青看到陈伯达时,脸上的横肉不觉一阵颤动,心里一定很不舒服,真有点怒火中烧了,竟连嘴唇都颤抖了。此时,江青会想到什么呢?江青不止一次咒骂陈伯达“窝囊废”、“无耻”,是个“老反革命”。“老娘对你不薄”,“文革小组组长”顶天了,我才是个“副组长”,你个“小小老百姓”不是跟着我江青扶摇直上的吗!曾几何时,望见林彪集团枝高权势大,就改换了门庭,卖身投靠,叶群曾高兴地说他们“文有文臣,武有武将”了。江青对陈伯达的“叛变”痛恨得咬牙切齿,致使江青在预审中一再声明:“林彪是一个集团,包括陈伯达。”她江青是“另一个集团,包括康生”。  江青不齿与陈伯达为伍,可是天不从人愿,在审判庭上命运又把他们二人连在了一起。因为他们共同犯下了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动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大罪。  十名被告被押到法庭,庭长江华下令他们坐下候审。在每个被告席前都安放着话筒和耳机,供他们使用。  十名罪犯看到在他们的前方、审判台的右侧有块白色屏幕,那是供播放证据用的。  下午3时18分,江华庭长宣布宣读起诉书。  法庭上下一片肃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史进前交替宣读了长达两万多字的起诉书。  十名被告戴着耳机,尽管神态各异,但能看出他们都在仔细地倾听,唯恐漏掉一个字。江青有时还摇头摆脑,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她却不时摘下眼镜擦汗,怎么也掩饰不住她内心的惶恐、极度不安的情绪。张春桥还是那种不死不活的样子,一脸的冰霜,但是只要你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他听得最为仔细。由此可以想见,在开庭前张春桥两次拒绝接受交给他的起诉书副本,是硬装出来的假相。  在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李作鹏、陈伯达二人身体一度不支,法庭医生立即前来给打针、输氧,及时治疗。这种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他们残害革命干部的行径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看在眼里,更加痛恨林彪、江青一伙的反革命法西斯罪行。  起诉书宣读完毕,庭长江华宣布:对本案的十名被告人,将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分别进行审理。由第一审判庭审理的被告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由第二审判庭审理的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庭长江华在法庭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规则》,告知他们: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听取法庭指挥,不得违反法庭规则。被告人有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


第一篇 超级审判正义面对邪恶(3)(图)

特别法庭上江华下令:“传被告人王洪文到庭受审。”    

  庭长江华传令:把被告人带下法庭。  下午5时20分,庭长江华宣布休庭。  参加这次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报道工作的中央和北京各有关新闻单位记者有300多人。人数之多、规模之大、纪律之严都是空前的。我是这声势浩大记者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受中国新闻社的重托,是记录第一法庭审判江青等人的摄影记者,担负向国内外进行宣传报道任务。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篡党篡国、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罪行,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历史大事件。十名主犯中,有原中共中央委员九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九人、原政治局常委三人、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一人、原国务院副总理一人,还有“中国第一夫人”,级别之高,权力之重,也都是前所未有的。可谓铁证如山的惊天大案,是空前的,而且也很可能是绝后的超级大审判,是中国历史上重大的政治事件。不仅全国各族人民关心,世界各国人民也都在翘首关注。怎样用摄影镜头形象真实地记录这一历史瞬间,这是我考虑的首要课题。好在我于50年代担任《人民日报》摄影记者时,就担负着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国事活动摄影报道的重任。历史的机遇,使我有条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并受到过江青的刁难,深知江青其人。  记得1966年8月,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检阅红卫兵群众时,有一次在游行队伍中出现“向江青同志学习、向江青同志致敬”的标语牌,这本是江青一伙的刻意安排,可是江青看到时,却故作谦虚状,告诉周总理,不让带有这两条标语的照片见报。因为没有通知到《人民日报》,第二天见报了。江青看到后大为恼火,竟下令调查,并让人民日报社取消摄影记者,一时闹得人心惊慌,草木皆兵。后来由于周总理的干预,我们才幸免于难。联想到这件往事,使我不免想到审判刁顽江青之艰巨。然而,天意不可违,人心不可欺。这场在正义路一号进行的历史性审判,正义面对邪恶,正义审判邪恶,是九亿人民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最后一战,不管他们有多么狡猾,这场战斗有多么艰巨,对他们的罪行一定要彻底清算,他们绝对逃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第一篇 超级审判正义面对邪恶(4)(图)

江青、林彪勾结,祸国殃民。    

  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恶滔天,铁证如山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特检字第一号)。  起诉书全文有两万多字,为使读者了解罪犯们的主要罪行,这里详细摘要如下:  起诉书开篇指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侦查终结,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审查确认,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谢富治、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在“文化大革命”中,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凭借其地位和权力,施展阴谋诡计,利用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1971年9月,林彪、叶群、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等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失败,林彪等叛国外逃,以林彪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被揭露和粉碎。以江青为首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继续进行反革命阴谋活动,直到1976年10月被揭露和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国家和民族造成的灾难是难以估量的。  起诉书控告他们四大罪状,48条罪行。  第一大罪状为: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在这项大罪状中,列举了23条罪行。首先揭露,“文化大革命”伊始,林彪、张春桥就阴谋策划夺权,到处煽动夺权,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终就是夺权,从基层到中央,党权、政权、财权、文权以及其他权”、“我们对所有权都要夺”。诬蔑老干部“他们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也不留”。说“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  诬陷、迫害国家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人、各中央局被诬陷的有20人;中共中央总书记、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13人;国务院副总理12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5人;中共中央局第一书记4人。  江青与康生密谋,列出名单,将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193人中的88人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康生伙同他的妻子曹轶欧,指使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郭玉峰,将中共八届中央监察委员60人中的37人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第三届人大常委115人中被诬陷的有60人;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159人中,被诬陷的有74人。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骨干,诬陷、迫害中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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