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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子若对张彦说,李楚跟一朋友在一起,一会都过来,咱们现在出发。
张彦唱歌一般,唱了两首以后就基本变成了徐子若个人演唱会。她把热门歌曲挨个都点了,会唱的自己唱,不会唱的开原唱跟着唱。9点多,李楚带着个微胖的男人进来了。张彦心里除了那难以抉择的难题就是明天的离别。只是站起来淡淡地打了个招呼。那个男人神情也比较落寞,两人客气的握握手喝了口酒就各自坐下,张彦只知道他叫丁渐,看样子好像不是李楚的男朋友,两人没有任何亲密动作。两个女孩继续热情高涨的唱歌,期间子若靠在张彦怀里问丁渐,大叔,你怎么今天不唱了,上次那几首原声伍佰呢?我给你点个挪威的森林吧?
丁渐笑笑说今天不唱伍佰了,我换首歌唱唱。他站起来自己去点了首歌。音乐响起的时候他站起来很是郑重地唱: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
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李宗盛的老歌《鬼迷心窍》,张彦记得上学时候也曾经很喜欢这首歌,而这个男人略带沧桑的嗓音实在是很有感染力。张彦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看他好像忘记了身边的环境,很投入的在唱: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
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
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一时间包间里安静了下来,好像每个人都想起了曾经年少轻狂的爱情和梦里百转千回的笑脸。丁渐唱完了坐回角落里喝酒。张彦握着子若的手,忽然觉得怅然若失。他轻轻在子若耳边说,帮我点首歌,张震岳的再见。
张彦没有丁渐独特的嗓音,但这一首曲调看似轻快却包含着说不出的感伤的歌,却唱出了一点味道:
我怕我没有机会
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明夜我要离开
熟悉的地方的你
要分离我眼泪就掉下去
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
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
这些日子在我心中
永远都不会抹去
我不能答应你
我是否会再回来
不回头不回头的走下去
平平淡淡的歌词忽然让张彦感觉一种刻骨的忧伤。从认识子若的一幕幕全部出现在眼前。唱完这首歌张彦发现眼中有了泪水。他竭力不让泪水掉下来。他拉着子若的手,小声说,我们回去吧。子若点头,和李楚耳语几句招呼。拉着他告别。
这一晚张彦抱着子若静静入睡,两个人好像默契的没有再过度亲热的冲动。再见,还会不会再见?
日期:2009…08…03 16:43:42
31。丁渐
丁渐走进麦当劳的时候(前面有朋友回帖说上地环岛没有麦当劳,说我写的不够真实。汗,要求真严格啊。想了想确实是自己记错了,那是个肯德基。抱歉。不过既然已经这样写了,就当它是个麦当劳吧。),李楚已经坐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等他了。今天李楚穿了条浅色磨砂的仔裤,简单的白色T恤,显得学生气十足。丁渐在心里默默比较过这三个女孩,小然个子最高身材最火爆,估计差不多是172,凸凹有致,又没有一点赘肉,但大个子女孩就算很瘦总显得骨架有些大,不够秀气。子若小巧玲珑身材比例最完美,165左右,个子不高却双腿修长,五官也是三人中最漂亮的。而李楚,身高在那两人之间,身材瘦削,更具骨感,缺少了丰满却多了几分灵韵。加上她总是懒洋洋的样子,形成一种特殊的气质。
丁渐在她对面坐下,发现她还没有点东西,就问她想吃点什么。李楚说麦当劳这些年出了这么多新品种,可是她还是只吃得惯最古老的辣腿堡套餐。丁渐忽然觉得这女孩跟自己有几分相似,他也是这么多年只吃那个套餐,也说不上喜欢,就是习惯了就懒得换。也许这样的人更加念旧吧。
丁渐沉默地咀嚼着汉堡,李楚盯着他看,眼角带笑。丁渐终于忍不住问,你乐什么?别又告诉我你想起上次点了个白领坐台很开心,这台词小然已经替你说了。李楚说不是,我发现你今天有心事。丁渐心中一动,自己已经尽力装作平静,不知道这个敏感的女孩又从哪看出自己的心事了。莫非小然已经把那件事情告诉她了?
“你什么时候又见到小然了?我怎么没听她说。她嗷嗷喊着心情郁闷出国玩去了,你这又一脸忧愁的。我不得不怀疑你们发生了点什么哦。”李楚接着说。
哦,看来小然没告诉她。丁渐心里想。他回答道:“咳,哪跟哪啊,我郁闷跟她郁闷有一毛钱关系吗?”心里却想,还真有关系,虽然不是你想的那个关系,但确实为了同一件事吧。
“哦,那告诉姐姐是谁欺负你了。”李楚笑嘻嘻地说。
“咱能不提不开心的事情吗?”丁渐就是因为心情烦闷才出来和她吃饭,完全不想聊这件事情。
“好吧,说点别的。你说,麦当劳的薯条和肯德基的薯条哪个好吃?”李楚往嘴里塞了根薯慢悠悠地说。
“没什么区别吧?我吃着都差不多。”
“我就觉得麦当劳的薯条好吃,麦当劳薯条硬,肯德基的软。”李楚还是那副表情。
“有吗?我没觉得啊。”丁渐觉得这个话题更无聊,她是不是没话找话啊。
“太有了。你知道为什么吗?”李楚问。
“不知道。”
“因为麦当劳是叔叔,肯德基是爷爷啊。”李楚终于忍不住露出了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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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俗事录》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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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俗事录》 第24节
作者: 从Eden到三味书屋
“……”丁渐自认为脑子够快,黄色笑话没少看,也愣了一会才弄明白她这兜了一大圈子的话。忍不住笑了。气氛随着这个笑容缓和了下来。丁渐忽然觉得,这个女孩子还真有点意思。这个多少有点限制级的笑话从她那里说出来那么自然不带一点暧昧和猥琐。丁渐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能力。
“我问你个问题,你说,女人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到底会因为什么?”丁渐心里其实还萦绕着高娓的话,我不爱你了我不爱你了。他实在对女人的爱与不爱感到无法理解。曾经那些深情说没有就可以没有了吗?他情不自禁地问出了这句话。
“恩”李楚想了想,回答他,“女人爱一个人,往往是因为一点点细节,女人没有那么理性,全面的去观察思考了解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只需要一个打动她的瞬间。女人不爱一个人,却往往是因为全面的了解了他,发现了问题?”
“你的意思是说,女人通常是看见一东西不错就先拿下,然后再慢慢考虑要不要?”丁渐觉得这个理论很奇异,在他看来对爱与不爱的选择应该恰恰相反,慎重的选择而不轻言放弃。
“我觉得是这么回事儿。”李楚喝了口可乐,“我给你讲个故事,刚发生不久的故事。”
“恩”
“有个女孩在七夕的时候很孤独,在网上遇见了一个同样孤独的男孩。于是两个人相约一起过七夕。在女孩看来,只是那一天一起玩玩闹闹。她不打算付出太多,也没想过继续。可是后来,两个在你看来可能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改变了结局。
第一件事,她七夕那天见到那个男孩的第一眼,就看到他拿着一大束玫瑰花。为了一个本来玩笑般的约会,对方偏偏那么认真的准备了浪漫。她第一次被感动,觉得这是男孩对她的重视。于是在那天晚上,她改变了主意付出了自己的身体去回报,就为了那一束可能价值300元左右的玫瑰。
第二件事,第二天她本来打算这一夜以后就不再联系,但她手机停机了,那个男孩找不到她着急,给她充了200块钱话费,说是就因为想她想听她的声音。她又被感动了,于是她爱上了这个男孩。
还要说明的是,她知道这个男孩有女朋友,知道他不久就会离开,但心甘情愿在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全心全意地对他好。她说了句最俗的台词,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这一切,价值人民币500元,你说,这个女孩傻吗?”
丁渐听得有些迷茫,他觉得一种说不出的感受,傻吗?还是不傻?他也说不出来。
“我告诉你这就是女人,她会因为一点点细节爱上你。全然不顾其它。”李楚说这种话的时候,还是没有一丝严肃的样子。
“你故事里的这个女孩,是你自己吗?”丁渐忍不住问。
“当然不是”李楚又扔了根薯条进嘴巴,笑嘻嘻地说,“要是我我关键看他那一晚上的表现,别整那没用滴,用你们那行的话怎么说来着?活儿好。”
“靠…”丁渐被气乐了,“咱能把客串鸭子那事儿烂肚子里吗?”他发现这个女孩很会掌握谈话的气氛,这个故事让气氛变得有点深入的时候,她忽然又跳了出来,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还想听故事吗?”李楚用眼睛看了看丁渐。
“听吧,我发现你讲故事还挺有意思的。”丁渐说。
“好,再听一个故事。好好想想女人到底是怎样爱上一个男人。有一个女孩,她大学在北广,你知道北广吧?对北广的学生来说,毕业最理想的出路就是去那什么电视台了。这个女孩很努力,大四的时候,她得到一个机会去那什么电视台实习。她很开心。她年轻,漂亮,对每个人都很有礼貌,大家都喜欢她。有一次他们节目组去外省做一个节目。其实,对于节目组来说,这种外省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