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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春-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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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燕公子……啊,不对,现在应该称你燕虞侯。燕虞侯不必客气,咱家与令尊、令兄都颇为熟稔,理当关照,理当关照。”

  虞侯是燕锦衣在军中的官职,其实就是一个比普通士兵略大些的低级军官,与监军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而黄监军所说的熟稔也当不得真,否则出门前父兄又怎么可能一点也不提及。

  “嘿嘿,不知监军大人唤属下来有什么吩咐?”燕锦衣被这中年内侍弄得浑身发寒,就想快点摆脱这尴尬的境地。

  “哎呀,咱家一见燕虞侯就心喜,差点把正事给忘了。”黄监军拿过一个小包裹,带着一种我什么都明白的笑容说道:“有人让咱家给燕虞侯带了点东西。”

  燕锦衣肚子里的狐疑越来越多,什么人会让黄监军给自己捎带物品呢?就算是太妃娘娘也不太可能啊?可黄监军的表情分明在说他应该知晓,倒让他不好意思问了,把小包裹接过来,又客气了几句便逃也似的离去。

  刚离开黄监军的营帐不远,便有人跳出来搂住他问道:“锦衣,怎么了?黄监军做什么找你?”原来是他的好兄弟孙俊。

  孙俊和燕锦衣一样,也是渴望能在这场战事里捞到些军功,为自己将来的仕途铺平道路。但不同的是,孙俊是带着一腔悲愤投入到这场大战中。

  孙俊与柳家小娘子的婚事果然八字还没有一撇就夭折了。那个被家人叫做三姐的小娘子说,非文武状元不嫁。而再据已经与柳三姐成了闺中蜜友的孙小妹说,柳三姐是段宸书的倾慕者。

  “我孙俊也是将门之子,等我立下天大的功劳,我就不信还比不过一个狗屁状元!”

  孙俊现在才知道燕锦衣为什么曾经那么憎恨段宸书,那厮果然欺人太甚!他如今也是铁了心要大展身手,气死段状元、羞死柳三姐。

  可即便已经想好了去路,这心里还是闷得慌,白日行军不敢乱来,到了宿营时便又来找燕锦衣陪他喝酒解闷,可得知燕锦衣被监军大人找了去,这心里又替他慌了起来,忙到附近来守候。

  “没事,是有人托黄监军给我带东西。只是怪了,谁会这么做呢?”燕锦衣说着便想打开看看究竟是什么,却被孙俊一把拉走。“没事就好。走,陪兄弟喝酒去!”

第四十九章 好兄弟情路迥异

    燕锦衣和孙俊喝酒的地点在一条河水旁。孙俊一手拿酒壶,一手拿酒杯,自斟自饮,伴随着河水流淌的声音,还颇有些大江东去的悲怆。

    “锦衣,你说那段宸书有什么好,我比他少什么了?”

    “嗯,对,我不就比他少了个娘子吗?”

    “你说这些小娘子是怎么了?我如此洁身自好,娶她过门便是正房妻室,难道不好吗?难道还不及给段宸书做妾好?”

    “呸!想给段宸书做妾也得人家敢要啊!”

    “文武状元多少年才有一个,难道别的男人都不用娶妻生子了吗?”

    “姓段的小子也实在可恶!没事抢这么多状元头衔做什么?还让不让别人活啊?”

    对于孙俊的咆哮,燕锦衣只是发出无意识的嗯嗯声,段宸书现在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毫无干系的路人,他的心思全在那个奇怪的包裹上。

    趁着孙俊发牢骚的空隙,燕锦衣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个粉蓝色的绣花荷包,显然是才做好没多久。

    “咦?黄监军居然送荷包给你!哈哈!”孙俊凑过来看到,不禁大声嘲笑。

    “一边去!”燕锦衣一掌把他推远,心里却砰砰直跳,因为他隐约猜出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荷包里还塞着东西,打开一看,一张平安符,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小诗笺。燕锦衣慌忙打开诗笺,上面有他熟悉的清秀笔迹写就一首小诗:

    欲别牵郎衣,郎今到何处?不恨归来迟,莫向临邛去!

    这是唐人孟郊的《古别离》,写一年轻女子在情郎远行时叮嘱对方千万不要在旅途中见异思迁忘了她。

    燕锦衣再也忍不住了,抱着手里的东西嘿嘿的傻笑起来。

    “傻笑什么?”孙俊又凑了过来,看清荷包里的东西,也猜了出来。“哼,原来是你家春风小娘子的情书啊。”

    燕锦衣和沐春风的婚事虽然已经得到两家长辈的许可,但尚未正式下聘,也没有在亲友间声张。燕家的意思是要等燕锦衣北征归来有了功名才好意思办,其实嘛就是那两个小心眼儿的男人所做出的反击。

    孙俊作为燕锦衣的好友倒是先知道了这个消息,也知道沐春风便是相府里见过的沐风,也为好友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高兴,可联想到自己的不幸,心里便有些酸酸的。

    燕锦衣却没有看出好友的心思,还在傻笑:“俊哥儿,你看,她不怕我回来迟了,就怕我像司马相如那样被别的女人一曲便勾走了魂。”

    “这有什么好笑的?人家那是在嘲笑你,你能在大漠里遇上卓文君那样的美女吗?”

    “哈哈……”燕锦衣笑的更开心了,身子往后一倒,顺势翻了一个筋斗。春风的确是多虑了,在那荒凉的大漠里,又怎么还会有比春风更清新可爱的女子?只怕整个天下都找不到了。

    “燕二郎你这个重色轻友的浑蛋!没看到我还在这里悲愤着吗?”孙俊炉火中烧,不禁一声怒吼。

    是哦,自己在这小子面前炫耀与未婚妻的甜蜜,不亚于在人伤口上洒盐,确实不够朋友。

    燕锦衣立刻坐起身来,义愤填膺地说道:“俊哥儿说的没错,柳家小娘子实在是做的不妥。说什么非文武状元不嫁,这分明就是不给人机会嘛。”

    “啊!”孙俊一声哀嚎。燕锦衣的话正戳在他的痛处,他的悲愤不是来源于被人拒绝,而是来源于他完全没有改变的能力。他连成为武状元都比较困难,至少也要把眼前这人毁尸灭迹。

    “不过,你也不要灰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燕锦衣用成功者对失败者特有的心情宽慰道:“你看,我要不是阴差阳错丢了郭家的绣球,还能和春风在一起吗?说不定柳家小娘子真比王灿长得还丑,是自惭形愧才不敢答应。”

    “可我妹说她不丑啊。”

    “切,女人看女人会和我们男人一样吗?再说,她们不是好友嘛,谁会说好友的坏话呢?我也不会同别人说你长的有多丑啊。”

    “小爷我长的本来就不丑!”孙俊一脚踢去,却被燕锦衣笑着闪开了,便又忿忿不平地说道:“你神气什么,你那春风小娘子又不及郭娘子好看。”

    “你懂什么?”燕锦衣急了,“娶妻当娶贤!女人最可怕的不是丑,而是表里不一!你别看郭娘子纤纤弱弱,谁知道状元公在家里有没有被拧耳朵?可我家春风就不同了,和她在一起的人只会觉得如沐春风。你自己不也这么说过?”

    “哦,原来那次在相府你死活不肯让我接近春风小娘子,就是因为你那时就已经看上她了啊。”

    燕锦衣脸一红,“谁说我那时就看上她了?分明是她那时就看上我了。”

    “哦哦!”孙俊一阵怪叫,“原来那时我们的小锦衣便被人家看上了。”然后便捂着肚子狂笑起来。

    “你……”燕锦衣指着他,恼羞成怒,却又不知该如何回击。突然他眼珠子一转,表情轻松地坐了下来,又掏出那个荷包,摸摸、闻闻、亲亲,一脸陶醉。

    孙俊气得嗷嗷乱叫,恨不能将那荷包抢过来扔进河水里。可他没敢真做,因为如果他真做了,等待他的下场也只能是尸沉河底——还不是全尸。

    “啊!气死我了!我要跳河!我要跳河!”

    “去吧,去吧。”燕锦衣摆摆手,“我会替你向长官告假的。”

    孙俊回头怒视,心中暗道:“好你个没良心的小子!等着吧,等大漠里那些膀大腰圆的女蛮子把你抓了去当押寨郎君,老子才不救你!”

    中原汉人与北方游牧民族的矛盾由来以久,即便最不喜战事的先帝也曾先后两次大规模北征,也因此为边境赢得了近十年的安宁。

    但好了伤疤忘了痛,再度强大起来的契丹部落又惦记上了丰饶的中原,想着天朝军队十年没有动作,想着新帝赵瑾一直默默无名,以为这正是一个天赐良机。

    哪知擅长隐忍的赵瑾早就看出了北方的隐患,既想一劳永逸解决后患,又想以此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所以从登基时起便暗中积极准备。契丹人的骚扰只是给了他绝好的发兵借口。

    在天朝皇帝许胜不许败的决心中,这场战役很快便向有利于天朝军队的方向倾斜,短短一个多月便击溃敌军主力,主战的契丹可汗战死,各部落顿时群龙无首,有的逃逸,有的投降。

    又经过半个月的清缴,秋去冬来之际,大捷后的北征军班师回朝。

    露华浓阁楼的窗户敞开着,寒冷干燥的北风灌了进来,沐春风身上穿着镶了毛边的缎面长袄,却还是觉得有些冷,但她没有离开窗户,反而把身子再探出去些。

    今天是北征军回朝的日子,大军将按惯例从得胜门入城,与城中百姓一起庆祝北征的胜利、国家的强盛。而露华浓就在军队必经之路上,所以沐春风早早便来此等候。

    “来了!小娘子,大军来了!”眼尖的无情第一个喊了起来,来时还颇不情愿的他此时却激动不已。

    沐春风没有时间笑话他,同样激动地把身子再探出去,她虽然不会像无情那样大喊大叫,心里的急切却是比他多之又多。

    大军已经全都换上了冬衣,虽是一路急行,但依然个个精神抖擞,比之出征时多了属于胜利者的骄傲和经历过战火的沉稳;让两旁围观的百姓更加狂热,一心想扮冷酷杀手的无情也不可幸免。

    “哇,好神气啊!”他不住地感叹道。杀手虽好,但不管多有名都只能生活在暗处,绝对没有这样站在明处让众人蜂拥的机会。

    “小娘子!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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