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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住三晚。”我轻轻离开他,说。
“我想到了那个时候,情绪一定会好一些,到时再一起出去喝茶吧。”
他看着我笑了。我点点头,下了车,朝他摆摆手。
目送着他的车,我想:今天发生的不愉快,就权当没有发生过吧。
与她相比,无论我是赢是输,又能向谁倾诉呢?谁占据优势,只要无法统计总分,就没人清楚。而且,世界上也没有一个衡量的基准,尤其身处这冰冷寒夜中,我更加无从判断。我根本理不出头绪。
有关惠理子的回忆又涌上心头,那个可怜至极的家伙。
那个在窗边摆了许多植物养着的人,最初买的是一盆菠萝盆栽。
记得什么时候听她这样讲过。
——那是个大冬天。
惠理子对我说。
美影,那时,我还是个男人呢。
是个仪表堂堂的男子汉,可是个单眼皮,鼻梁也比现在要低。还没做整形手术呢。我都已经想不起来自己那时的模样了。
那天是一个略带凉意的夏天的清晨。雄一在外过夜,不在家。惠理子从店里回来了,给我捎回一份肉包子,是客人给的。我照常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白天录好的烹调节目,一边做着笔记。黎明时分的蓝色天空中,由东向西正渐渐渲染开一抹微白。我说,特地拿回来的,现在就吃吧。于是我把包子放进微波炉,泡好一壶茉莉花茶。就在这时,惠理子对我说了上面的一段话。
我觉得很意外,想她一定是在酒吧里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听着。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回荡在梦中。
——那是很久以前,雄一的母亲快去世时候的事了。哦,不是说我,是说他的生身母亲,我的妻子,那时我还是男人。她得了癌症,病情一天比一天恶化。毕竟相爱一场,所以我死缠着邻居,托他们照顾雄一,然后每天都去探望她。那时我在公司上班,上班前、下班后的时间,我都陪着她。星期天也把雄一带去,不过他那时候还很小,不懂事……那时候确信她没希望了,不管是多微小的事,对于我们来说都叫绝望。每天都暗无天日。虽然当时没觉得有那么严重,不过,的确是一团糟。
简直像在讲述什么甜蜜故事,她低垂下睫毛,说着。蓝色空气中的她,显得凄美绝伦,让人为之震颤。
一天,妻子对我说:“病房里有个有生命的东西就好了。”
她说,要有生命的,跟太阳有关的,植物,植物不错。买个不用多费心的,花盆大大的吧。妻子平常不太求我什么事儿,听她提出这个要求,我开心地冲到花店。那时候我毕竟是个男人,根本搞不清什么垂榕啦非洲堇啦,心想买仙人掌总不太好,于是就买了一盆菠萝。因为上面结着小小的果子,一看就明白。我把它抱回病房,她大喜过望,一遍遍谢我。
终于,她的病到了晚期,在她昏迷不醒之前三天,我要回家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把菠萝拿回家吧。表面上她的病情还并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当然我也没有告诉她是癌症,可她低声呢喃着,却像是在临终托付。我吓了一跳,对她说,管它会不会枯,还是放在这里吧。可是妻子哭着求我,说也不能给它浇水,又是南方过来的植物,生机勃勃的,趁着还没沾染上死气,把它拿回去吧。没办法,我只好把它拿回家了,是抱着回来的。
虽说我是个男人,却哭得一塌糊涂。那天冷得要死,我却不好意思坐出租车。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萌发了不想做男人的念头。不过,稍微平静之后,我步行走到车站,在一家小酒馆喝了点酒,然后决定坐电车回去。大晚上的,站台上没大有人,冷风飕飕的,要把人冻僵。我紧紧抱着花盆,脸贴在菠萝尖尖的叶子上,打着哆嗦——心里默念着,在这世上,今晚只有这株菠萝和自己相依为命了。我闭上眼睛,任由冷风呼啸而过,任由寒气侵袭,只想着,我们这两个生命是同样地凄惨……妻子,那个与我最相知相爱的人,却要抛下我和这株菠萝,与死神携手而去了。
之后没多久,妻子就死了,菠萝也枯了。我不懂得照料,浇水浇得太多了。我把菠萝扔到了院子角落里。虽然嘴上说不清楚,可我心里却真正明白了一件事。说起来也很简单,世界并不是因为我而存在的。所以,不幸降临的几率是绝不会变的,也是自己所不能决定的。因此,我斩断其他的事情,决定痛痛快快地活下去……就这样,我变了性,成了现在的样子。
记得那时的我,虽然听懂了她这番话语的用意,却总无法深刻体会,还曾疑惑过:“所谓的快乐就是如此吗?”但现在的我,清楚明白得险些要呕吐了。为什么人竟是这样地无法选择?即便像蝼蚁一样落魄潦倒,还是要做饭,要吃,要睡。挚爱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自己却还是必须要活下去。
……今夜又是一个黑漆漆、令人窒息的夜晚,又要各自与令人万念俱灰的沉重的睡眠进行艰苦斗争了。
满月——厨房Ⅱ满月——厨房Ⅱ(6)
第二天一早,晴空万里。
早晨,我正收拾旅行用品,洗着衣服,电话响了。
十一点半,谁会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
我思忖着接起电话,传来一个高亢而嘶哑的声音。
“啊呀,阿影吗?好久不见!”
“知花吗?”
真有些出乎意料。电话是在街上打来的,夹杂着嘈杂的汽车声,但她的声音清晰可闻,不禁让我想起她的身影。
知花是惠理子那家店的负责人,也是个变性人,过去常在田边家留宿。惠理子死后,她接手了那家店。
“她”,虽是这么称呼,但与惠理子相比,知花怎么看给人的印象不可否认都是个男人。好在她长着一张容易上妆的脸,身材细长高挑,服装十分华丽合体,为人也很温和。曾有一次在地铁里一群小学生恶作剧,把她的裙子掀了起来,结果她就一直哭个不停。她就是这么一个胆小的人。虽然不太愿意承认,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感觉我才更具男性气概。
“喂,我呀,现在在车站附近,能出来一下吗?我有话跟你说。午饭吃了吗?”
“还没有。”
“那就马上来更科吧。”
她风风火火地说完,挂断了电话。没办法,我只好放下要晾晒的衣物,匆忙出了门。
阳光灿烂,街上没有一片荫翳。我急匆匆走在冬日正午的大街上。一走进她指定的那家站前商店街上的荞麦面馆,就看见她正吃着油渣荞麦面等我,身上穿一套运动装,活像民族服装,夸张得恐怖。
“知花。”
我朝她走过去,就听她大声叫起来:“哎呀,好久不见了!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呢,都让人不敢靠近呢。”
我心头一热,与其说是羞怯,不如说是阔别已久的亲切感更为贴切。她满脸洋溢着笑容,看着我。那笑脸是如此毫无顾忌,似乎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不会羞怯脸红。我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到过。我有些不好意思,大声叫了一份鸡肉面。店里的大婶急急忙忙地跑过来,咚的一声放下一杯水。
“有什么事?”吃着面,我开口问她。
以前她经常说是有事找我,结果却总是小题大做,没有什么正经的。所以我想这回大概也是如此吧,却见她神神秘秘地压低嗓音说起来——
“是雄一的事。”
我的心脏“咯噔”跳了一下。
“那孩子,昨天夜里来店里,嚷着睡不着,说心情不好,让我陪他去什么地方散散心。啊,你别误会,我是看着他长大的,我们之间没有不正常的关系,就像是母子,对,母子。”
“我知道。”
我一笑,听她又继续说:“我给吓了一大跳呢。虽说我傻里傻气的,不太会琢磨别人的心思……可是那孩子是从不让人家看到他软弱的一面的。眼泪是常流,可不缠人。可那天他翻来覆去地说,说去什么地方吧。那么无精打采,像是就要那样消失掉了。我真想陪着他,可是现在店里翻修,大家情绪都不稳定,离不开啊。见我说了几次不行,他就垂头丧气地说,那就一个人去吧。不过,我给他介绍了一家认识的旅店。”
“……哦,哦。”
“我开玩笑说,跟美影去吧!真的只是开玩笑。可他一脸严肃,说,‘那家伙,要到伊豆出差。而且,我也不想再把她卷到我们家的事里来了。现在她好不容易生活走上正轨,不合适。’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你说,那不是爱情吗?是,绝对是。我知道雄一去的旅馆的地址和电话,美影,去追他,追他回来!”
“知花,”我说,“我明天的旅行,是工作上的事。”
我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我明白了,清清楚楚地明白了雄一的心情。我想我是明白了。他现在有比我强烈几百倍的愿望,想到远方,到一个不需要思考的地方去,孤身一人,逃离一切,其中也包括我,或许暂时不打算再回来。一定是这样的,我确信。
“工作算什么!”知花探身对我说,“这种时候,女人能做的只有一件事。还是,不会吧?难道你还是处女?还是你们两个老早就干了?”
“知花!”
我叫住她,心底却掠过这样一个念头:如果世上的人都能像知花那样就好了。在知花眼中,我和雄一要比实际幸福得多。“让我好好想想。”我说,“我也是才听说惠理子的事,脑袋里还一片混乱,雄一他一定更是伤心欲绝,不能再给他添乱了。”
身旁的知花听完我的话,竟神色凝重地从面碗上仰起头说道:
“……可不是嘛。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上班,没有亲眼看见惠理子死,所以现在还无法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