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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肉做的-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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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这几年来我常常劝人案头长备这部《词典》;从事翻译工作的人更是不可一日无此君。    
    “前言”最后“向关怀并提携《英汉大词典》编写组后学的老一辈专家钱书、吕叔湘、许国璋、陈原、葛传椝、王佐良、杨周翰、李赋宁等先生表示由衷的敬意”。这句话教我十分感动:一炷心香,扬芬百代;这些名字正是中国文化实力的符号,薪尽火传,一代一代的人遨游在语言的海洋之中,逍遥于文字的天地之间,心中永远点着前辈智慧的烛光,洞见知识的沧桑和文明的辛酸。


第三辑 这不是序第65节 婉儿退到屏风外念经

    刘晓庆演武则天大见功力;她的扮相艳媚当然是关键。历史故事连续剧迎合通俗品味,不必要求情节与史实吻合;演员顺眼,演技不俗,自有苗头。武媚娘大概没有刘晓庆漂亮;观众宁愿看刘小姐也不愿意看长相可能像慈禧太后的武则天。电视剧里的上官婉儿也俏丽得很,可惜化妆太艳。婉儿总是淡扫蛾眉为宜。读史书,人人对书中人物的样子都有不同的构想,文字描写之空间辽阔,由此可见一斑。正史读多了嫌闷,我年少就喜读野史,连南宫搏先生的历史小说我也看得很仔细,文字真好。他在《武则天》里写婉儿秀外慧中:“她能写一笔秀丽整齐的字,她博识,文学底、政治底、全都通晓大略,前皇遗训《贞观政要》,她能一字不漏地背诵。还有,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人事关系;对朝臣的派系,有一个概念。”于是,婉儿入宫一个月,武则天就派给她正五品尚官职位,协助处理文书的分类和编引摘要。    
    南宫搏先生写正谏大夫明崇俨替武按摩,婉儿悄悄退到屏风之外念经;写武跟薛怀义幽会,要婉儿在薛怀义手中喝一口酒;写婉儿跟张易之在罗帐里温存,都比写武媚娘细腻动人。六十年代我来香港不久就认识了南宫搏先生,后来他还替我主编的《明报月刊》写过不少政论。闲谈中,我曾经告诉他说我几乎想追求他笔下的婉儿了。南宫搏腼腆一笑——后来我发现人家一提到他的历史小说,他总是这个表情:有点腼腆。PhilipGuedalla说:历史不断重演;历史家互拾牙慧。(“Historyrepeatsitself;historiansrepeateachother。”)南宫搏深明此理;他不断在重组历史、创造历史,当然自知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壶公当年为文悼念陈寅恪,说陈先生曾在香港大学用英语作学术演讲,谈武则天与佛教,讲到武多面首,是因为佛经上说女人不可能成佛,除非广蓄面首利用采补之术方可成事。劳后来写文章指出此说不确:陈寅恪有《武与佛教》一文说之甚详,提到大家以为佛经说女人不可当国王,其实《大云经》里有女人称王之事,武则天于是提倡《大云经》。陈先生并无采补成佛之说。历代野史说部爱写武媚娘秽事,《旧唐书》之后的《如意君传》,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明刊本,台湾书商出“中国历代禁毁小说海内外珍藏秘本集粹”收为第一辑。这本书主要写武则天七十高龄而齿发不衰,丰肌艳态,宛若少年;颐养之余,欲心转炽,乃召伟岸雄健的薛敖曹入宫宠幸。此书附《阃娱情奇传》,竟写到婉儿,说她治笔砚之余旁观天后与张昌宗狎昵,又在外舍招少年吏部侍郎宣淫云云,简直诬蔑这位文静娟秀的才女。还是南宫搏写得公道。    
    锻句炼字是礼貌    
    英国名门贵族小姐JessicaMitford思想进步,行为叛逆,一度信仰共产主义,离开英国嫁给美国犹太裔律师RobertTreuhaft。一九四九年,美国加州奥克兰市一名十八岁擦鞋黑人被警察诬告谋杀一名白人药剂师。那批白种警察施毒计罗织被告罪状,审讯期间陪审团是清一色的白种人,被告罪成判处死刑几成定局。Treuhaft自愿替黑人上庭辩护, Mitford负责搜集证据证明案发之时黑人青年不在现场,结果胜诉,无罪释放,夫妇俩扬名遐迩。这是黑白名片ToKillAMockingbird的情节,很是动人。Jessica后来成了名作家, TheAmericanWayofDeath瞬间畅销。她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她的原稿多经丈夫修饰,说他文法与造句都比她强。Treuhaft则说这种差事不做也罢,改文章惹得他们吵了好几次架;拿文章请人大力斧正,其实口是心非。(“Peoplewhosaybeunsparinginyourcriticismusuallydontmeanit。”)    
    写作用心者大都字字如琢如磨,岂容他人随便润色。“善为文者,富于万篇,贫于一字”,万一真碰到高手救此一字,那是没话说了,只得拜服。写作确要自爱,率尔操觚之作拿出去见人终归要后悔的。袁枚《小仓山房诗集》有《遣兴》诗说写诗推敲的景况:“爱好由来落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文坛老手也不可不锻句炼字,恰似白发阿婆不减少女心态,非修饰干净不肯见人。琢磨文字是对拜读大作的人应有的礼貌;在吴明林所谓“新闻变作文,作文变默书”的社会里,这种公德心更应该慢慢培养起来才是。VladimirNabokov慨呼言之:有勇无艺之庸才独爱炫耀文章初稿,此举不啻逼人传观浓痰。(“Onlyambitiousnonentitiesandheartymediocritiesexhibittheirroughdrafts。Itslikepassingroundsamplesofonessputum。”)    
    写作的确是要从小处着手。中文的虚字、英文的介词,都是关键。最近读柳存仁先生的一篇文章,说到五十多年前北平清华大学出过一次入学考试的英文试题,只要考生填写几十条语句里的介词,结果英语不及格的人很多。柳先生这篇文章谈的是一部九十年前香港出版的英汉辞典,是莫文畅编著的《达辞英汉字典》,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出版。所谓“英汉”其实是“英粤”,柳先生举出好多句子都很有趣,其中教人拍案叫绝者是英文的byhookorbycrook,莫文畅译为“扭足六壬,用尽八宝”!足见此公炼字之精。    
    叫鲁迅太沉重    
    阅《大公报》见杨庆春《夏日断想》一文,说一位内地中学语文老师认为中学语文教材收鲁迅文章太多了。杨氏说:“时代在变化,教材内容要更新。我不否认鲁迅作品的意义。但我认为,无论对于教师备课还是学生接受而言,鲁迅都过于沉重。”所谓“过于沉重”,想来是指鲁迅作品所涵容的时代意义,包括他的杂文所宣示的斗争精神。纯粹从语文的观点看,鲁迅的作品肯定可以列为范本。他的长篇短篇小说尤其写得好;杂文里那股火辣刻薄的笔调倒未必适合选入课文,恐怕失之悖逆。当然,说鲁迅沉重未必完全出自鲁迅的文字,后人对他的作品的重视、吹捧、研究、诠释,在在增加了鲁迅文字的重量。    
    周作人给鲁迅手抄的《游仙窟》写过一段“跋”,说到“矛尘将往长沙,持豫才所写《游仙窟》全本来,命题数语。关于此书,旧有读《游仙窟》一文,在《看云集》中,今不复赘。豫才勤于抄书,其刻苦非寻常人所及,观此册可见一斑。唯此刻无间贤愚,多在膜拜文艺政策,矛尘独珍藏此一卷书,岂能免于宝康瓠之讥哉!”这篇跋文写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八日抗日战争初发期间,周作人因说大家都在服从文艺政策,而矛尘居然珍爱这样一本闲书,难免遭讥。“康瓠”是破裂了的空瓦壶,语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斡弃周鼎兮而宝康瓠。”鲁迅笔下文字向来“周鼎”,手抄的这部《游仙窟》竟成了“康瓠”,实在好玩。周作人说鲁迅抄书很勤,寻常人比不得他刻苦,这是鲁迅令人钦佩之处。他用功之深,涉猎之广,兴趣之杂,都超过常人;成绩比较弱的也许是他的翻译作品。    
    《游仙窟》是唐人传奇小说;仙窟者,妓馆也,全书描述士大夫文人狎妓享乐的腐朽生活,其价值当在语言,采用的是通俗骈体,词藻浮艳,韵文散文夹杂。鲁迅其实不只是什么新文化斗士,他的传统文化修养深厚,手抄古籍,搜罗笺谱,推动美术,不一而足。张恨水《苔前偶忆》说年轻时雨后读《随园诗话》,见咏苔诗“连朝细雨刚三月,小院无人又一年”,吟哦再三。父亲骂他没出息,“读袁枚诗,闭院赏苔,尚有何胸襟乎?”说罢微笑而去。张恨水说,父亲精武尚侠,亦好文学,虽然极不愿意儿子沾斗方名士之习,但也不之禁。这是旧一辈文人的矛盾心理。手抄《游仙》,雨后赏苔,大概真的是练好文章的秘方。


第三辑 这不是序第66节 像她这样的知识分子

    SusanSontag说:“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像我的生活。其实我整天都坐在我那所闷热的公寓房子里写东西。”记者HelenBenedict说:她住的房子根本不热,典雅的露台不断吹来清凉的微风。“有些人对我不好。他们跑来对我说:我拜服你的作品,可是你把我吓坏了。我听了总觉得一巴掌打过来似的。太不友善了。”(“Somepeopleareawkwardwithme。Whentheycomeuptomeandsay;‘Iadmireyourwork;butyouintimidateme;’IfeelasifIvebeenslappedintheface。Itssuchanactofhostility。”)苏珊·桑达一边站在厨房里替你泡茶一边说。她以才华出众闻名;海伦说这样的人美国已经不多了。桑达不信任intellectual(知识分子)这个字。其实她正是知识分子。她是个体知识分子(freelanceintellectual)。她是文化的解人(interpreterofculture)。她的文章谈艺术、谈电影、谈作家、谈摄影、谈疾病、谈爱滋。她是纽约主流思潮的阐释人。    
    苏珊·桑达拒绝承认自己有名。想到自己的处境,她说她只看到一部打字机和打字机旁的一大叠纸张(“typewriterwithalotofpaperbesideit”)。“我写一些还没有人写过的东西,大家于是都说我的东西赶时髦(trendy)。我很少写当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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