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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80-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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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说则已,这样一说,我还真想追一下汪玉涵呢。”我说。    
      “千万不要,我知道玉涵的性格和为人,她是个极重情义的人。她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再说,我也不想,所以我来告诉你。”她说。    
      后来我们又说起其它的事,她要我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还要像我一样有气质。我答应了。    
      我自然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不过,我也知道,她是有些喜欢我,但她这个人非常聪明,她知道我不会喜欢她的,我喜欢的是汪玉涵,只要汪玉涵在,她就没有任何希望。我每次给她介绍男朋友,自然是我请客,自然也要她带着玉涵来。我们有时是四个人在我的住处打牌,有时是她们一对,我和玉涵一对,各玩各的。我给玉涵谈吉它和唱歌。我在她面前,最喜欢唱的是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她也特别爱听。我们一般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她怕惹眼。    
      在她面前,我的内心一片安静,一片圣洁,没有任何欲的念头。在刘好面前,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感受,但是她们是绝然不同的。玉涵有一种越凡脱俗的气质。她跟我在一起时,一双明眸像两枚明月,再也没有忧伤。她的一切都使我着迷,但我却从不贪心。能做到这一点,我得感恩于过去。是过去的风流与不幸哺育了我的心灵和智慧,使我知道人的过去就延伸在未来之中,有因必有果,善也可能成为恶,而恶也可能变成善。我把她当成是上帝馈赠给我的心灵的美味。我是在欣赏,绝断了心中的欲念。但想到这一点,也使我伤悲。我竟然仿佛失去了爱的勇气与冲动。    
      在她面前,我总在思索,究竟是什么只让我的心灵满足,而抑制了我的肉体?它是一种超越还是一种衰老?在我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时,我发现我竟然是微笑着的,而她的脸上则莫名地浮上一层淡淡的伤感。我知道,我已经能够舍得了。我已经能够自制了,靠内心中的道德。    
      我还给她朗诵我喜欢的诗。我很懒,一般不记笔记,但我会在书上折一下。刘好则愿意给我把那些诗抄下来,我告诉她,何必抄呢,复印不更简单吗?这样,在我的床上,就躺着很多诗人的诗。我喜欢把它们随便放在那儿,在我闲暇时和入睡前,我会随手拿来一首读着,一切的烦恼与不幸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宁静,只有诗。我给玉涵朗诵的诗则是我精心挑选过的。一天,我给她朗诵了华兹华斯的一首小诗《致——》:    
      你呀决没有那样地完美:    
      但你要为此而高兴!    
      别去管没有人说你美貌,    
      只要我心目中的你    
      没任何美好事物能比较——    
      就任它去吧,玛丽。    
      真的美住在幽深的地方,    
      她的面纱不会给揭掉;    
      除非被爱的也爱着对方,    
      两颗心和谐地对跳。    
      朗诵完以后,我对她说,当然你是非常完美的。她听完后,竟然掉下了泪水。我吓了一跳,问她为什么哭。她却笑了起来,说,我没哭啊,我是感动。    
    


第三章 在那遥远的地方在那遥远的地方(6)

     有一天,她一个人跑到我的住处,手里拿着一张CD碟,高兴地对我说:    
      “我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的。你看看,喜欢吗?”    
      我高兴地说:“喜欢!”    
         
      她蹶起了小嘴说:“你看都没看,怎么就说喜欢呢?”    
      我看着她的笑脸,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地高兴,就说:“只要你送我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我都喜欢。”    
      她的脸又红了。我喜欢她这害羞的样子。    
      周末的时候,我常常带着玉涵和宫春梅出去玩。为了能和玉涵单独在一起,我总是要再带一个人,而且要能和宫春梅说到一起的。宫春梅实际上也非常漂亮,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身材也非常好看。论长相,她甚至比玉涵要漂亮,但从完美的角度来看,比玉涵就差得远了。所以我每次带来的小伙子都对她非常殷勤,她似乎也喜欢被人家恭维和殷勤,但她的眼光总是太高,性格也太强,没有一个能成的。她老是把那些人跟我比。我们去过很多山,上山的时候,我会抓着玉涵的小小的玉手。她的手里始终汗晶晶的,像个几岁的孩子一样,皮肤也非常光洁圆润。休息的时候,她站在我跟前,一手抓着我,一手叉在腰间,快乐地喘息,脸儿红朴朴地,眼睛快乐地看着前方,非常好看。这个时候,她似乎把她那个男朋友忘得一干二净。总之,我们过得非常开心。    
      有一个叫李玉军的,是我介绍给宫春梅的,已经大四了。他迷上了宫春梅,天天来找我,向我诉说他的不幸和快乐。他的家庭背景也非常优越,拿的手机已经换了好几个。他给宫春梅买了一部非常时尚而又漂亮的手机,可是,宫春梅死活不要。他已经找好了工作,不过,他必须在那里先工作三个月。在他走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让我不可思议的事。    
      他买了九十九支蜡烛,找了十个同学去帮他。在天黑下来时,他们一起到了玉涵和宫春梅住的楼下,他就喊:“春梅,我爱你!”    
      窗户里有人往下看,但宫春梅不作声,他就让那些同学一手一支蜡烛点上,他继续喊:“春梅,我爱你!”后来,他就先喊“春梅”,而那十个同学则喊“我爱你”。宫春梅还是不理不睬。过路的同学有认识那十位中的一个的,就被他们叫下,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半个小时后,大概有六七十个人站在了楼下,一起喊“我爱你”。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便围过来看,发现楼底下点着九十九支蜡烛,李玉军在喊“春梅”,而其他人附和着他。看热闹的认识不认识,也便加入了这热闹,一起跟着喊“我爱你”。再后来,等我过去时,就发现有几百人站在那里一起喊“我爱你”。    
      一个小时后,眼看蜡烛快要照完了。李玉军让人准备再去买来九十九支蜡烛。几个保安站得远远地,不敢来制止。大概是楼上的女生看见李玉军又要去买蜡烛,有人就站在窗前对着李玉军说:“春梅让你上来呢!”    
      楼底下的男生不愿意了,都嚷着说:“让宫春梅出来,我们看一下,我们都爱她。”接着就都哈哈哈地笑起来。李玉军上楼去了,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终于攻下了城池。其他人则一一散去,一边走一边笑着谈论今天的事。    
      我也以为宫春梅是答应了李玉军,谁知道没有。晚上,李玉军就跑到我那儿诉苦,气呼呼的。他是着了魔。    
      大卫也着了魔。春节期间,这个家伙竟然跑到女朋友家里去闹腾。他的确很爱他的女朋友,他希望她能回心转意,可是她女朋友对他已深恶痛绝。他在异乡和女朋友闹起了情绪,两人打了起来,结果把人家的胳膊也摔折了。女朋友一家人把他打了回来。回到学校里,他想给她赔情道歉,可是女朋友死活不见他。不得已,女朋友就到学校告了他,说他骚扰她,使她无法上课。学校就找他谈话。他是一身的蛮劲,牛脾气,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想不通,一个与他住了好几年的女子突然间不要他了。人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就算是真正的夫妻了。    
      他给我说,这个学他不准备上了,上着也没意思,如果得不到女朋友,这辈子活着也是白活。我用我的例子劝他,可他不听,他始终觉得人应该有道德,应该感恩。他都为她欠下了那么多债,而她竟然视而不见。    
      他在路上等着她,在教室门口等着她,在她所能去的所有的地方等着她。像个鬼魅。她真的被他逼得发疯了,情急之下,竟然写信告大卫强奸了她好几年,她要学校为她做主。这下他们把事情搞大了。这是大卫老死都可能想不到的。爱竟然能逼迫到了这种地步。学校最初的决定是开除大卫。大卫这下不愿意了。他觉得不公平。最后学校准备把两人都开除。    
      大卫是铁了心要被开除的。因为他是我大学里最忠诚的朋友,我只好去劝说他。我问他被开除后能干什么?难道像校园里那些民工一样去挖下水道?他说,挖就挖。我又问他,你父母亲会伤心死的,你们周围的人也会用唾沫把你们家人淹死的。说到这一点,他的眼睛红了。我说,这样吧,我让我爸和外公出面给学校说一下,你以后也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人家既然已经不爱你了,你干嘛还要老缠着人家?大卫在宿舍里哭了一个晚上。    
      我给外公和我爸都打了电话。我爸是从农村出来的,一听就破口大骂大卫,但他还是给文学院院长打了电话。外公则满口应承了下来,他还害怕大卫有什么想不开,让我看着一点。    
      学校虽然没有开除他们,但都给了他们留校察看的处分,算是对他们在校期间同居的处理。这件事之后,学校要求各院系把住在校外的学生统统收回学校。我又住回了学校,但租的房子当然不会退了。我知道这也只是一场风而已。    
      住到宿舍,因为宿舍里有上网的条件,我一度染上了上网。我的笔记本电脑终于派上了用场。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花仙子的女孩,和她在网上恋上了。是她先撑不住,给我打了手机。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在南大的校门口见面。    
      这件事虽然还没有正式发生,但对我的触动却很大。何为虚?何为实?虚也可以是实,而实也可能是虚。我对它的理解太深了。    
      不过,我没把她当会事,我觉得这件事对我来说只是一场游戏,我只是想证明它是否真的会发生。生活就是要用无数的谜和对谜的解答而织就的。这就是期待,而期待就是时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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