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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她蓦地站起,追上来,妞妞……
她扑倒在门框上,神色凄然地望着我们一步步离去。我用胳膊环住母亲的脖子,恋恋不舍地望着她,直到走出小巷。
母亲不再让我独自出门。我只有坐在石榴树下百无聊赖地翻画书,几天后便生病了,像只软塌塌的猫儿。那天,听见来串门的几个大人在说唱戏的“白兰花”。“……那个土匪看上她了,非得逼着嫁给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给她碗里放的药……可怜啊!”在大人的长叹声中我断断续续地听着,白兰花……药……嗓子……克夫……听着听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入冬时候,县城里又唱大戏了。听说歇戏多年的“白兰花”要出场了,街上的人议论纷纷。我坐在胡同口的青石板上,又听到几个人说,当年她演《 泪洒相思地 》,唱哭了好多人哪。那软软的腰肢儿啊,那一双水灵灵的眼啊!唉,可惜嗓子坏了,哪还有戏啊……
开戏那天,我跑到后台,在忙乱的人影中找到了那个教我唱戏的女人,她正静静地对着镜子往脸上打白色的底油,描眉、缠头、扎花……锣鼓响时,我急切切地挤到戏台最前面仰着脸等她出场。那次唱什么戏已浑然不知,只记得戏正顺顺当当地演得好呢,就在她落座时,有人一脚把椅子钩到一边,她一下子坐空了。台下顿时惊叫声笑声呼哨声混成一片……我呆呆地望着翻倒在地的她用水袖遮住了脸,眼里噙满了泪水。初春后,我们家搬离了小县城,就再也没见过她。
隔了将近二十年的时光,—次半梦半醒的蒙眬中,我又推开了那扇半掩的油漆脱落的旧木门。那株夹竹桃依然盛开着一簇簇白色的花朵,微风吹过,一朵朵小白花扑簌簌地落在地面的青苔上。那儿曾经是我们的舞台,只是戏已经散场了。我恍然记得那个女人沙哑的话音,幽幽地宛如戏里的道白:“请别为我的故事伤悲,也别为我的故事流泪。今生今世,我只是一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这就是戏子的人生,一生如走场,悲欢过尽是孤单。
第二部分 红唇之谜那一年的那一间课室:佚 名
高中三年,我都在那一间课室上课。不是因为我留级,更不是因为我喜欢上了高一那个女英语老师,只是学校说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适应环境上,这样有利于高考。
所以那三年我们也只有一个班主任,我们不仅不浪费时间在适应自然环境上,也不浪费时间在适应“人文环境”上。我的班主任叫谭凯恩。那时他已经六十出头儿,却坚持要带我们这个班冲过黑色七月才肯退休。刚入学时听到这个事,我们一直都猜不透让一个有经验的老头儿带我们冲刺高考,是一种不幸还是一种幸运。
三年后,事实证明这是我们一生最大的荣幸。那时我们还对谭凯恩这个名字做了两种猜想:如果他不是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那这两个字一定是他老爹翻开字典蒙出来的。
谭凯恩确实非常有经验,但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人来说,有些事还是会经常忘记的。
他一个星期有五节课,一定有三节课要同学去帮他拿讲义。
每次他从同学手中接过讲义时都会说:我一定要陪你们去高考。
开始听他这样说,同学都觉得莫名其妙,后来,听多了也便习惯了,都把这当成一句可有可无的口头禅。
还有,每次上课,谭凯恩至少都要花费三分钟的时间在找黑板擦和粉笔上,其实它们就在讲台的左上角和右上角,但他还是总要把它们找出来,放在讲台正前方。
谭凯恩给我们上课上到高三的时候,提问同学回答问题还总是你你你的叫。
我们都想,他是一辈子都不会记得我们的名字了。
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很开心地上他的课的,因为有件事三年里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那时这也算是我们这所平淡的学校里的一个奇观。一个白发苍苍,每天都是一件白衬衫、一条灰色西裤的老头儿,每天都提着四个沉沉的开水瓶来上课。
你说这不能算是一个奇观吗?
后来我才想起,这也许是谭凯恩经常忘记带讲义的原因。
而且,谭凯恩凭着他的经验,把每一节语文课都讲得精彩绝伦。
这也是我们很开心上他的课的原因。
但谭凯恩终究还是没能陪我们冲过“黑色七月”。
就在我们高三那年的7月5号,谭凯恩没再踏进我们那一间课室。校长说他昨晚中风,进了医院。
校长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是提着四个沉沉的开水瓶的。校长说这是谭凯恩让捎过来的。
7月6日,第一个踏进我们那一间课室的同学发现讲台正前方放着四个开水瓶,开水瓶就放在谭凯恩原来放黑板擦和粉笔的地方。
7月7日,我们上战场了。
我们班的同学在坐到考场的座位上的时候,都发现课桌上放着一个杯子。杯子很熟悉,是谭凯恩三年前送给我们每人一个的那种杯子。三年来,我们都是用这杯子装满谭凯恩提来的四个开水瓶里的水,然后,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今天的水杯依然装满水,不同的是每个水杯下面都压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同学相应的名字。
那一天,同学们都发挥得很出色。
7月8日,水杯依然装满水,水杯下面依然压着纸条,纸条上面依然写着同学相应的名字。同学们依然发挥很出色。
7月9日,水杯依然装满水,水杯下面依然压着纸条,纸条上面仍然写着同学相应的名字。同学们仍然发挥很出色。
那三天在考场,有人说每天早上都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灰色西裤的老头儿从考场走过。
半个月后,开毕业大会,校长在大会上高声宣布:我们高三( 4 )班的高考成绩达到建校以来的顶峰。
然后校长低声告诉我们:高三( 4 )班的班主任谭凯恩在7月6日晚上,因中风,驾鹤西去,与世长辞。
那一年毕业大会没开完整,因为我们高三( 4 )班的全体同学在中途全部大哭退场,冲出大课堂,跑到我们那一间课室号哭。那一年,在那一间课室,我们哭得整个课室都摇晃。
那一年,在那一间课室,我们的恩师谭凯恩陪我们冲过了“黑色七月”。
后来,我们对我们恩师的名字有了第三种猜测。
凯恩,等着我们凯旋归来的恩师。
四个沉沉的开水瓶,三年如一日,直到开考的最后时刻,依然不忘送上淡淡的杯水,不忘对学生的至真关爱。
第二部分 红唇之谜共 振:梁 刚
陈虹最初接触到“共振”这个词是在二十几年前,那时她刚进单位,由于工作表现好,领导有意培养她当“工人医生”,她是在课堂上学习“眩晕”一节时,弄懂了“共振”。她记得老师讲过:有一列士兵,踩着铿锵有力的步伐,接受长官的检阅。在经过一座刚造好的大桥时,由于士兵们整齐划一的步伐所产生的振动恰好与大桥的振频一致,产生共振,大桥便轰然倒塌了。在临床案例中,我们常可遇到这样的事,如一个人乘车,她在乘坐剧烈颠簸的汽车时,往往并不发生晕车,反而是在乘坐高级轿车时才产生了晕车,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人体内的固有平衡振频与外界的振频产生共振所致。这些人对某个区域的振动特别敏感,从而造成耳朵半规管的兴奋不对称……
陈虹后来考上了大学,改行当了会计。她又一次接触到“共振”一词是在进了一家看似极为优秀的企业后。那家企业很注重企业文化的塑造,重视员工培训。在一次上培训课时,老师又一次说到“共振”,仍列举士兵过桥的故事。他说:当这列士兵涌向大桥时,大桥并未出现异样,大桥稳稳当当地耸立在那里,因为那时士兵的步伐是凌乱的,振动频率是分散的;而当他们正式进入检阅时,整齐的步伐产生了合力,敲打出了同一个频率,从而和大桥产生共振,使大桥轰然倒塌。所以一家企业只有形成合力,形成团队精神,才能产生威力无比的震慑力,才能无往而不胜。
陈虹那时是很受启发的,对于“共振”所衍生出来的内涵和派生出来的新意极为振奋。她想好好干,干点名堂出来。
但当她再次接触到“共振”一词时,却在一种完全不同的心境下。那时她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随着企业的不断“做大”、总经理腰围的增粗,她渐渐意识到总经理说的和做的名不副实。企业越来越大,但她的账却越做越虚。企业明盈实亏,但总经理却不时地让她把无法入账的款项以各种名义进账。尽管总经理对她很好,但她无法违心地做假账;她无法承受明知是犯罪却还要犯罪的心理压力;她也无法发扬这种“团队精神”。陈虹曾多次提出辞职,都被老总拒绝了,因为陈虹知道太多的机密。如果她一意孤行,定要辞职,那后果将对她极为不利。
当陈虹将这些苦恼吐露给好友敏时,敏再一次给她讲了士兵过桥的故事。她说:会计是个敏感职业,该行业中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行规,那就是忠于自己的老板。这是个敏感点,也是行业的共同振频区,谁碰谁“晕车”,因为没有人会用一个出卖自己老板的会计。你今年已四十七岁,还有几年可混?!在这个问题上你是那座桥,而经理们是桥上的士兵,你何苦自找战场,弄得风声鹤唳;何苦去触动那根弦,进入那个共振区,而塌掉自己呢?
陈虹说:我不做桥,又能做什么?我问心有愧呀!敏说:你为啥要做大桥,不做士兵?做士兵跟在别人后面一起踩过去嘛。陈虹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