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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对于西方国家大学的先进经验,除了在本书其他有关章节提到的以外,这里再集中地谈谈我认为可供我国大学借鉴的有益经验:
(1)关于高等教育的多元化。中国大学的体制,基本上是“千校一格、万人一面”,这是与中国“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可惜的是,虽然我国的经济体制已转变为市场经济了,然而“大一统”的、单一模式的公立大学仍然是一统天下。
与此完全不同的是,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是多元化的。法国的高等教育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体制多元化,学制十分灵活。法国大学基本上分为三类:一是大学,大多都建立于中世纪,它在法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学生人数占全法大学生总数的90%。二是工程师高级学校,有时也译为大学校。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拿破仑亲自建立了第一批大学校,如法国矿业学校、法国公路与桥梁学校等,它们是以培养工程师为目的。其中,最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和巴黎高等理工科学校,都是可与法国乃至于世界上最好的大学相媲美的。在法国学术界流行着一句口头禅:“法国最好的老师在大学里,但最好的学生都在大学校里。”三是技术大学学院,属于短期大学性质,主要是培养技术人员。
法国大学学制不是固定的,是采取十分灵活的学分与证书相结合的制度。大学学制一般为4至7年,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大学教学分为三个逐步深化而又相互独立的阶段。第一阶段学习两年,修业期满考试合格者,可获“大学普通教育文凭”(DEUG);第二阶段叫深入学习阶段,在两年内可分别获得学士(License)和硕士(Meitrise)文凭;第三阶段3年,可以获取“深入学习的文凭”(DEA)和第三阶段博士文凭(Doctorat de Troiseme cycle)。这种制度最大的优点是,为学生提供了多种的选择性,他们可以在任何一个阶段终止学习,获取相应的学习文凭,也可以继续深入学习第三阶段博士,直至国家博士学位。这样灵活的学制,有利于培养多规格的人才,以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要。同时,采取这种逐步深化教育,有利于不断挑选人才,使大学把精力重点放在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上。
美国是一个教育大国,拥有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大学,全球最好的大学也大多集中在美国。美国高等教育有三个特点:多样性、独立性和创造性。高等教育的多元化是建立在经济、社会多元化和人的素质与天赋的差异的基础上的。高等教育不应当只为社会培养一种规格的人,而应当为社会培养各行各业的人,不同文化水平和不同专长的人。同样地,高等学校不能让人们接受同样的教育,而应当让每个人受到与他们自己兴趣与才能相适应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等学校必定是多元化的。美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正是一种多元化的体系,其中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有超大型的,也有微型的;有四年制的,也有两年制的;有教学型的,也有研究型的;有男女合校的,也有女子学院;有综合化的,也有单科的。这种多元化的体制,不仅满足了社会对各层次人才的需要,而且也导致了美国高等学校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景观。
(2)关于研究型的大学。德国柏林大学是根据卡尔
威廉
洪堡的建议,于1809年创办的。洪堡最早提出大学既要进行教学又要进行科学研究,所以自19世纪以来,柏林大学成了德国的学术研究与交流中心。
美国的研究型大学是在学习德国大学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美国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从1876年起第一个采用德国新大学的办学模式。在过去的120多年中,美国已经形成了126所研究型的大学,虽然研究型的大学仅占全美国大学和学院数的3%,但却授予了占全国1/3的学士学位,近40%的硕士学位和80%的博士学位。
由此可见,研究型大学虽然承担着从学士学位直至博士学位的教育,但重点却是放在培养博士的上面。尽管这些研究型大学收取学费很高,但是他们并不以追求学生的数量为目标。如1996年,加州理工大学的本科生不足2000人,赖斯大学只有1200多人,普林斯顿大学只有6000人,最大规模的麻省理工学院也不到一万人。在研究型大学里,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一般是11,有的甚至是研究生多于本科生。
美国的研究型大学,之所以冠以“研究”二字,是因为它们是美国科学研究的主力,是美国科学技术成果的主要创造者。研究型大学的教授们,大约30%以上的时间或精力放在研究上,他们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所获得的研究成果也最多。
据统计,美国1994年获得学术专利最多的前十名,均是研究型大学。又如以诺贝尔奖为例,1993年至1996年间,25名美国科学家获此殊荣,其中23人出自于研究型大学。具体分布为:普林斯顿大学4名,麻省理工学院5名,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艾文学校、康乃尔大学、赖斯大学各2名,华盛顿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哥伦比亚大学、得克萨斯大学西南研究中心各1名。
美国研究型大学何以能获得如此多的重大成果呢?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拥有大师级的学者,二是有充实的研究经费,三是拥有最先进仪器装备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据统计,全美共有700多个联邦政府实验室,其中有一部分实验室设置在研究型大学之中,如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劳伦斯实验室,麻省理工学院的林肯实验室等。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投入到设置在政府以外的联邦政府实验室经费为80亿美元,其中的35亿(占43。75%)投入到了设置在研究型大学的联邦政府实验室里。这种做法,不仅给研究型大学带来了资金和设备,而且还带来了学术声誉,使它们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研究中心。美国研究型的大学,既是重大科学研究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也是造就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二者紧密结合,使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高层次的科研处在一种良性的循环之中。
美国创办研究型大学的成功经验,对世界发达国家具有普遍的借鉴作用。事实上,法国、英国、日本以及中国的一些大学,都在向这个方向努力。例如,法国政府为了使大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1974年决定把国家科研中心(相当于中国科学院)划归大学部领导,把为数不少的研究所(室)设立在大学里。这就从体制上保证了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与美国的做法一样,法国政府也把一些重点或跨国的实验室建在大学里。例如,法国与德国共同建立的强磁场实验室,法国与欧洲共同体共同建立的核子研究中心,都是建立在格勒诺布尔大学里,使该校成为具有很强实力的研究型的大学。
第九章 山外青山楼外楼春兰秋菊裨益于我(2)
(3)关于研究生的“轮选制”。轮选制的英语词汇是Rotation System,顾名思义,就是在轮转的过程中,由教授和研究生相互选择的一种制度。虽然各校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是在尊重学生的志趣和选择权力上,却是绝对相同的。一个教授无论他有多么高的权威,但他不可以剥夺研究生的选择权,也不能阻止研究生的自由流动。一般的做法是,研究生入校时,并没有完全固定归属于哪一个教授指导,在约半年或一年的学习时间内,研究生可以到本系有关教授的实验里去参观或短期工作,会见各位教授,了解他们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条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教授们也要考察研究生的业务基础、思维能力、实验技能、心理素质与合作共事能力等素质,只有在双方相互认同后,才能确定师生关系。
同时,在考察中我还发现:通过轮选初步确定师生关系以后,也不是不允许再改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情况和条件的变化,研究生可能被淘汰,学生也可能脱离原来自己的导师。例如,斯坦福大学有一位博士研究生,他的导师是早年的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当学生发现他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学术走下坡路,没有创造新意以后,便毅然决定改换了导师。我在匹兹堡大学考察时发现,一位卓有成就 的化学教授辞去了职务,应聘到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化学系,他还把他指导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带了过去,并为他们申请到了奖学金。当然,这是双方自愿的。在美国,研究生这种轮选不仅是换导师,还包括转专业、转系、转校,甚至跨州转校都是允许的,手续也是极为方便的。这种制度,既保证了教授们选拔到称心如意的学生;又使研究生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选择到好的教授和研究条件,争取到较高的奖学金。人总是希望向高处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4)关于大学生的导师制。导师制(Tutor System)是始于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一种制度,据说是15世纪初创办“新学院”时由威廉
威克姆主教所首创的,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了。根据导师制的规定,凡被牛津大学录取的学生,自到学院报到之日起,学院就要给他指定一名导师。担任导师的人,既要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又要有学术威望。一般说来,一个导师要负责指导5至10名本科生。
他们的职责是:除了不具体担任专业性的课程讲授外,他们对学生的一切方面,均负有指导责任,如学生的品行、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计划、课程的选修、课外阅读指导、读书心得审查、就业指导等。总之,导师的作用就体现在一个“导”字上,他们堪为学生们的精神导师。
剑桥大学的导师制与牛津大学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