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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转学制度的确有一定难度,同时也有一定的风险。1985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清华大学校长高景德曾问我:“道玉同志,转学制度好是好,就是怕乱了套。我们也想学习你们的经验,但担心学生都拥向了热门专业,而那些冷僻的专业又有谁肯学呢?”我解释说:“从理论上说,你担心的那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但从我校执行的情况看,并没有乱套。凡事都有其规律,只要找到某种制衡的机制,制定一套审批转学的办法,区别具有真正专业爱好和特长与见异思迁学生的界限,就可能使转学制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教学制度改革上,我们还冲破了另一个禁区,就是取消了政治辅导员制度,而以导师制代替它。这项改革,的确有些冒险,弄不好就会被扣上忽视政治的帽子,甚至会被斥之为办学方向错误。但是,我认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应当图形式,而应当重实教。政治辅导员制度,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是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背景下实行的,规定每100个大学生配一名专职政治辅导员,目的是为了“反修防修”。很明显,这个制度已经过时了,但是由于它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谁都不愿触及,宁肯它流于形式。
我从调查中发现,政治辅导员既不为学生欢迎,他们自己也不安心工作,是一支极不稳定的队伍。政治辅导员大部分是刚毕业的年轻人,业务好的不愿干,学习平庸的,在学生中没有威信,他们时常为自己的前程担忧。有些学校的政治辅导员不安心工作,迫不得已靠发政治辅导员津贴来稳定。他们本身是这样的思想境界,那么他们对学生还有什么说服力呢?基于这种认识,政治辅导员制度必须改革,即使有风险,我也决不放弃,一定要创立一种有效的新制度。
就这样,于1984年,我宣布取消了政治辅导员制度,这在全国是惟一的,同时,开始试行导师制。
导师制是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于15世纪初实行的一种个别指导制度。实践已证明它是一种很好的制度。我认为,可以借鉴这个制度,以它代替政治辅导员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权威的、有效的管理学生制度。从总体上说,学生天生是崇拜教师的,特别是那些有真才实学、育人有方的教师,更是学子们的偶像。因此,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任何法规、制度和政治说教不可能代替的。导师制最大的优点,是将教书育人制度化,实现政治与业务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完美统一,因而它是一个符合教育规律的、有生命力的制度。
解放以后,我国大学实行免费教育,同时设立人民助学金,以解决部分家境贫寒学生的生活困难。这种制度虽然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国家负担过重,它与我国高等教育要从精英化(指少数人受教育)向大众化进而向普及过渡存在尖锐的矛盾。同时,人民助学金制度,只有“助”没有“促”,只评“困”而不评“优”,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别是不能激励那些虽说经济并不困难而成绩优秀的学生的创造性。
为了克服这一制度上的弊端,我校于1987年向国家教委提出申请,要求在全国率先实行贷学金与奖学金相结合的制度。国家教育部批准了我校的申请,并委托我校代拟贷学金(试行)条例,国家教委审定了代拟的条例,并转发各大学参考和征询意见。
在我校制定的《贷学金条例》(试行)中,把贷奖分开,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贷学金,学习优秀的学生申请奖学金。同时,在贷学金中也体现了贷与奖相结合的原则,以便促使贷学金者作出贡献。条例中规定:毕业后5年内,凡获得国家科学发明者,获得省以上劳动模范者,直接参加国防现代化建设者,自愿到贫困边远山区建设者,自愿到县以下生产第一线工作而且成绩突出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免予偿还贷学金,准确地说,是由学校代其向银行偿还贷学金。这项措施是值得的,学校并不在乎偿还这一笔贷学金,倒希望越多越好,无论对国家或对学校都有好处。实际上,这是拿钱买名牌,是创建名校工程的需要。
各方面对这些改革措施的反映是好的,可惜正启动这项制度时,我却被免职了。
也因此,武汉大学的改革走了回头路,这也是我极不忍看到的。
教学制度改革最后一项是插班生制,这是一个更大胆的想法,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关于插班生制的实施,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下一节将作专门记述。
总之,20世纪80年代是武汉大学改革的黄金时代,而学分制、双学位制、转学制、导师制、贷学金制和插班生制等6项教学制度的创新,则是其最主要的部分。它们是全校师生奋力拼搏的结果,因此那时武汉大学获得了“高教战线上的深圳”的美誉。这些改革措施,曾影响了一代人,造就了一代人,也影响着全国高等学校的改革,至今仍然令人难以忘怀!
第六章 改革大潮涛头立感动了“上帝”
从内容上看,插班生制是上一节所说的6项教学制度之一,由于它的特殊性,我不能不多费一些笔墨加以介绍。
所谓插班生制,指的是凡达到了大专学历的其他大学的学生或社会青年,经过我校的一次特殊考核,如果符合要求者,允许直接插入我校相关专业三年级学习的制度。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大学校长只要做好校内的事就行了,用不着管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青年的事,这似乎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是,我并不这样认为,一个大学校长应当关心国家大事,情系全社会。1982年10月,英国的一位年长资深的上议院(也称贵族院)议员访问我校,在接待中,他向我提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他问道:
“校长先生,你认为一个大学校长最大的贡献是什么?”
稍思片刻,我答道:
“议员先生,根据我个人的体会,一个大学校长不仅仅是属于学校的,也应当是属于社会的。他的最大贡献除了向社会输送大批的优秀人才以外,他还应当是一个思想家,始终站在历史潮流的潮头,以他的新思想来影响社会,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是我永世无法企及的,但它却是我真实的想法,并一直是鞭策自己的一种力量。其实,插班生制度的构想,就反映了我情系全社会的情结。
那么,我又是如何萌发创立插班生制的想法呢?这主要是以下的因素促成的:一是我收到过不少社会青年的来信,他们有的是因为一次高考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有的是自学成才的青年;有的是业余科技发明者。在信中,他们诉说了他们心中的苦闷,表达了他们强烈求知的欲望,对我提出近乎是求救的请求,对此我深受感动。二是我还常常收到一些普通大学或专科大学的学生来信,他们反映,在普通大学与重点大学的学生之间,缺乏平等竞争的机制。他们建议,在这两类大学之间进行交流,引进竞争的机制,重点大学应当淘汰那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同时从非重点大学把那些尖子生招收进来,以顶替被淘汰的名额。三是对统一高考升学制度的思考,虽然我是恢复高考制度的策划者,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它的某些弊端也逐步地暴露出来了。如一次考试定终生有失公允,完全以分数高低取人,会埋没创造性的人才。因此,高考制度必须改革,至少应当再创立一种招收学生的制度,以便可以部分弥补高考制度之不足。
以上的信息,是我思考的元素。我反复思考:有什么办法能够满足社会上那些具有强烈求学欲望的青年们的要求呢?又有什么办法把一些非重点大学的在校的优秀学生吸收到武汉大学来呢?想呀,想呀,我终于从这些思考元素中合成出了一个新的产品——插班生制。
一个好想法的产生固然不容易,但是要把它变成现实更是难上加难。插班生制比起其他几项教学制度的改革,显然要复杂得多,影响面也很大,既涉及到招生、分配计划,又需要教育部调拨教育经费。因此,不经过教育部批准,那是不可能实施的。我说难,就也难在这一点上。
为此,1984年3月,我们正式向教育部递呈了关于请求试行插班生改革的试点报告。然而,两个月过去,我们的报告石沉大海。于是,5月中旬,我专程去教育部,找到高教一司司长,向他询问对我们报告审理的情况,并向他口头上作补充汇报。听后,他说:
“你们的报告早已收到,我们之所以没有批复,是因为这是一个新问题,过去从没有这种做法,所以,我们必须持慎重态度。”
“这的确是一个新事物,我们正是出于慎重考虑,所以才提出先进行试点。改革的本质是创新,而创新应当争取成功,但也允许失败。因此,我们还是希望批准我们试验。”
“这个问题涉及到计划、财务和招生等部门,我们将与有关司局会商,你现在先回去,等有了结果再答复你们。”
这一次空手而归,但我也不虚此行,毕竟与高教一司司长作了沟通。不久,我收到了高教司的电话,告知高教一司签署意见,表示同意进行插班生试点,报告已转到计划司会签,并提示要注意与计划司疏通关系。
又是3个月过去了,但仍然没有得到计划司的答复。我改革心切,于是利用暑假时间,于8月下旬,又一次踏进了教育部。计划司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不无担心地对我说:
“道玉同志,你大胆改革的精神,我们都是支持的。不过,试行插班生制可是牵一发而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