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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看大人出来赶忙逃跑,向家的方向跑去,身背后传来小胖子又提高了几个分贝的嚎叫声。随后哭声渐停,又响起了女人尖声的呵斥和叫骂,不过我们已经越跑越远,从大院另一侧的旁门溜了出去,骂声渐渐听不到了。
我们跑到了认为比较安全的一个土堆后面,三人躺在上面喘了一会儿,然后我和阿远对王大毛的英勇赞不绝口,钦佩之情溢于言表。
王大毛谦虚的说:“我也是刚学会的,真的。”
我问:“你跟谁学的?是跟你哥学的吧?”王大毛有个哥哥,上六年级。那时有哥是很神气的一件事,因为有哥哥的孩子很少受人欺负,同年级的孩子要欺负别人之前总要先打听打听对方有没有哥,如果有就没人敢动他。我想王大毛一定是跟他哥学的打人家耳光。
“不是。”王大毛不好意思的说:“前两天我偷了我爸的钱,被我爸发现了,他要打我,我没跑掉被他抓住了,他打了我一个大嘴巴,我跟我爸学的。”
我们恍然大悟,仍然对王大毛敬仰不已。从那以后,王大毛成了我们几个人的精神领袖。
过了几天,前进的小胖子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和我们玩在了一起。
多年以后一次搬家,我翻出了一个铁皮储物箱,表哥7岁的儿子壮壮好像发现了宝藏一样欣喜若狂。他把小箱子搬到他的小椅子旁边,神秘兮兮地打开,原来里面放了一箱子小人书——那是我小时候的至宝。
壮壮随手挑了几本看得津津有味。小人书的纸已经发黄了,好多书后面的页码早已经脱落不全了,只有封面上的岳云、游击队战士和孙悟空仍然神采奕奕,英姿飒爽。
壮壮翻了两本得出结论:“小哲叔叔的书没有我的好。”说完把书丢到一旁,把他崭新的童话书塞到我手里说道:“叔叔你的书不好看,没有颜色,你看我的吧!”然后又在我的小箱子里翻找起来。
壮壮的书是一本精美的铜板纸印刷的童话书,色彩鲜艳装帧精美;漂亮的小美人鱼栩栩如生。我正翻着;壮壮又在一旁兴高采烈的叫起来:“叔叔,叔叔你看,玻璃球!”
他红红白白的小手心里托着几个晶莹剔透的玻璃球,壮壮又圆又亮的大眼睛也同样的晶莹剔透,流露着惊喜的光彩。
当年,我和我的伙伴们也都应该有这样一双眼睛吧。
我和阿远只在一起读到小学4年级,童年的欢乐随着岁月的流逝有许多已经变得模糊了不清了,只记得我和阿远短暂的友谊只维持到我家搬到南郊(我们市的另外一个城区),从此再无消息。
一直到初中2年级,随着父母单位的迁址到南郊,我们又有了一个新的大院,许多几年不见的朋友又陆续搬到一起,但我不知道阿远是不是也搬了过来。
第一部分见一次打你丫一次(1)
我们这个城市的南郊中学很多。那时我们小学升初中还要经过一次象征性的考试,考试后还要煞有介事的颁发一张鲜红的小学毕业证书,就好像是给许多不准备继续深造的学生颁发终生的最高学历。
当时初中选择生源除了依据就近的原则以外还要相应的考察学生的考试成绩。我的命苦,由于家庭住址和我不堪回首的考试成绩,我理所当然的又被分到一个臭名昭著的中学,那是南郊某个管理局的子弟学校,简称“局中”。初一刚开学一个礼拜之后,我又认识了一群让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
第一天报到,所有人都早早来到教室里等着老师做开学前的欢迎词。上课玲响了10分钟,老师正在贯彻校规和纪律,突然门被“忽”的一声推开,借着穿堂风,门把手被重重的撞在后面的墙上。
老师吓了一跳,转身一看,门口站着一个男孩,斜靠着门框站着,嘴里嚼着泡泡糖,胸前挂着一块当时很流行的跑步计时用的秒表。他见老师看他,懒洋洋地喊了一句:“报告。”然后自言自语说:“怎么这么大的风。”
老师的表情非常愤怒,翻着花名册问道:“上学第一天就迟到,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还没等回答,就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个趔趄,一下冲到老师面前,男孩气愤的回头嚷:“妈的,谁呀!”
只见门口又冒出3个人来,为首的一个大声说:“报告,老师对不起,我们刚才没找着咱们班。”
老师脸色铁青,让他们一个个靠墙站着,然后报名。原来第一个迟到的男孩叫长雷,后来三个里面带头说话的叫安涛,剩下两个是崔新宇和韩越。
由于刚刚开学,老师正想杀一儆百,于是让他们四个站着听讲。长雷表情满不在乎,安涛满脸委屈,剩下两个则一脸茫然。
我在地下偷偷发笑,对他们很有好感。果然,一周之后我们便混在了一起。
我上初中以后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开始注意自己的发型和衣着,对我妈给买的童装非常不满。我还曾经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和将近半盒的发蜡试图把自己乱糟糟硬如钢针的头发梳成分头,然后油头粉面的骑上破车出去找长雷他们玩。我的自我感觉良好,老妈则把我的行为讽刺为:驴粪蛋儿表面光——代沟之深可见一斑。
流行风向来难以预料,初一上半年突然流行白袜子黑布鞋,而且鞋面是灯芯绒、鞋底是
棕红色的才是正宗。于是所有人脱掉小学时的白网鞋和足球鞋,清一色的换成俗称“片儿鞋”的黑布鞋。每天中午,学校门口等待开门的男生都是一样的打扮——脖子上吊着“军挎”,(军用挎包。)书包带放到最长,衬衫的前三个钮扣打开,脚下一片黑白分明。
几个月后又流行带手链,学校附近的小摊上各色廉价的金属手链的款式便多了起来;再过了一段时间流行方边大墨镜,然后我老爸工地上的电焊墨镜又倍受青睐,先后转借了无数个人戴上过瘾;没多久又流行萝卜裤,校园里大多数男生又开始穿着面料下垂裤裆很长、剪裁极不合身的肥大裤子招摇过市;然后流行紧身短小的牛仔上衣……
截止到88年底,我市校园流行的最时尚男生装束为:方边黑墨镜,银色宽项链和手链,极短款深蓝色牛仔上衣,肥大的萝卜裤,军挎书包带尽量放长,白袜子、红片儿鞋,双手插在裤兜里然后满校园闲逛……可惜这套行头我没有凑齐,但是安涛凑齐了。曾经有一天安涛全副武装来上学,还没走到校门口便被高年级学生截住。为首的说:“小孩儿,你哪的啊?够牛x的!”然后几个人把安涛带到一边强行“借走”了墨镜和手链“戴两天”。从那以后初一年级就没有人上学戴墨镜了。
除了装扮的日新月异,我还发现周围兄弟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转移:一改小学时男女生泾渭分明、互不理睬的老传统,开始和女生说话了,并且接触日益频繁,还以此为荣。我属于晚熟型,当时对大家讨好女生的行为嗤之以鼻。其实我小学时女生群众基础很好,曾经一度是跳皮筋高手。但当时被全体男生视为娘娘腔没出息很受孤立,所以我痛改前非,不理所有女生,溶入秃小子的团队中去。没想到到了初中,别人又开始以有女生交往为荣,我则从来没跟女生说过话,又被视为没出息,真是步步赶不上点儿,看来流行风潮还是不追为好。
虽然我没有要好的女同学,但是在班里的男生中间还是始终保持较高的地位,这要从初一的一次打架说起……
学期末的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刚骑车出了校门就听见有人叫我:“嘿!那小孩,过来。”
我回头一看,学校门口的校墙底下蹲着四五个人,好像是初三的几个人。我知道没好事,但又不能跑,只好下车硬着头皮推着车过去。
“你是初一的吧,叫什么呀?”一个剃着寸头的家伙站起来问我。
我报了姓名,然后看着他。
“杜琳琳你认识吗?初一二班的,女的。”
“不认识,女的我都不认识。”我诚恳地说,这是实话。
寸头低头想了想:“那你认识我是谁吗?”旁边蹲着的几个家伙呵呵的笑,寸头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也笑了,然后看着我。
“不认识。”我老实地说。旁边几个人又笑了。
寸头也笑,然后说:“不认识没关系,以后就认识了。借我点钱行吗?”
我知道这才算进入正题,赶紧假装手忙脚乱的摸遍所有的兜,然后说:“我没带钱。”
“真的假的?我也不要你的,过两天就还你。”寸头的眼睛已经不那么和善了。
“我真没带,我不骗你,一分钱都没带。”我可怜兮兮的说。
“真没带?”寸头的眼里带着明显的不信任,“走走,咱俩到那边说去。”说着用手勾着我的脖子,把我向旁边的小胡同里面拉。
我挣着向后缩,然后说:“我不去,我真没钱。”这时旁边蹲着的几个家伙也站了起来,拍着我的后背说:“赶紧走,赶紧走。”然后连推带搡的把我向前推,有人帮我推着自行车。
他们把我带到小胡同里,一群人围着我。初三的人太多,我自知寡不敌众,只能任人宰割。寸头先搜了我的身,没有找到钱。
我说:“真没钱,你让我走吧。”平头不信,又扯下了我的书包,从文具盒里翻出两块钱,平头火了。
“你妈的x呀,这不是钱,这不是钱,这不是钱……”寸头每说一遍就狠狠的拍我脑袋一下,啪啪作响,打得我生疼。我用手护住脑袋,弯下身子,左躲右闪。
“我操!你还敢档。”寸头说着一脚踹过来,我侧身躲了一下,踹在胯骨上。
第一部分见一次打你丫一次(2)
寸头停了手,把我的书包仍给后面的人。我靠着墙弓着腰,左手僵直着护住侧身,心脏狂跳不止,惊恐万状的看